[討論] 刑責到底是立法院判決還是法院?
我發現到今天還是很多青鳥持這種意見
多到讓我懷疑是不是我才是搞錯了?
違憲的國會擴權法案其中有兩條:
刑法 藐視國會罪
一年有期徒刑跟罰金
對象:官員
行政法 立院職權行使法
最高20萬元罰鍰
對象:普羅大眾
只有罰鍰是立委投票可以罰的吧?
刑法不是一定要檢調決定要不要起訴?
為啥一直混為一談?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所以才會違憲啊 本來是立院多數+院
長同意就可以逕自認定有刑責與否
???你看又一個
不然你以為大法官吃素的嗎?
不重要 大法官已經說違憲了 只需要負
政治責任
有三位大法官認為合憲!!
只要想想,在八卦版,眾人投票就可以說
你的發文是廢文,你必須因此罰鍰5萬元。
警察在路上一個人就能對你罰鍰欸
人家剛剛吃大法官,重振雄風別這樣
講這些沒用 已經釋憲完了
釋憲完了青鳥還是混為一談 肯定沒看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4:47:06是釋憲還是嗑藥啊
是捧蘭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4:47:47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4:49:41警察在路上罰款是有明確規定,你有看到警
察用投票決定罰款嗎
還有立法院不是行政院所以跨了行政權,然
後起不起訴也不是檢察官,所以跨了司法權
起不起訴怎麼會不是檢察官?
這一開始不知道討論多少遍了
立法跟司法是分開的 立法院判就球員兼裁判
釋字585號說可以哦!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
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
提供參考資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
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時並得經院
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
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
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
highlight "科處罰鍰" 不過釋憲推翻釋憲啦
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
行政院虛偽陳述或不配合立院調查的話,
才是侵犯了憲法賦予立院的調查權
違憲判決都幾天了還走不出來
違憲三寶,垃圾博士
法條立法 起訴 裁決都同是立委你他
起訴???可以貼一下法條嗎?
媽的東廠喔
一樓又一個 哈哈
白畜不是最喜歡貼這張
所以你也貼???
從立法來看決定這是舉手的立法委員
本院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應予補充。惟其程
序,如調查權之發動及行使調查權之組織、
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各項調查方法所應遵
守之程序與司法救濟程序等,應以法律為適
當之規範。於特殊例外情形,就特定事項之
調查有委任非立法委員之人士協助調查之必
要時,則須制定特別法,就委任之目的、委
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
任調查之範圍、受委任人之資格、選任、任
期等人事組織事項、特別調查權限、方法與
程序等妥為詳細之規定,並藉以為監督之基
礎。各該法律規定之組織及議事程序,必須
符合民主原則。其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不
要之輔助性權力,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
能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亦不得侵害其
他憲法機關之權力核心範圍,或對其他憲法
機關權力之行使造成實質妨礙。如就各項調
查方法所規定之程序,有涉及限制人民權利
者,必須符合憲法上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
,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
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非毫無限制。除所欲調查之事項必須與其行
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外,凡國
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
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又如行政首長
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
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均有決定不予
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所具有之行政
然後我幫某人貼下半部
特權。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
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
釋憲585都看一半的喔?
585看一半嗎
喔
其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不能違反權力分立
與制衡原則,亦不得侵害其他憲法機關之權
力核心範圍
刑事案件是立委調查 舉手決定的嗎
win 你的重點是啥?先講結論再貼法條
憲法立委職權去看一下好嗎
刑事~就不是立委決定的~
立法院立一條刑法,不代表他能夠判刑,還是有哪一條說要讓立委判刑?
行政也不是立委決定的
行政罰鍰我同意是擴權,不過585有保障你要否認嗎?
所以這次違憲~大法官重點都在權力分制
立院就是決定他有沒有說謊移送刑事的啦
移送是送給誰?典獄長喔?
不然怎移送
不就是去北檢按鈴?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13:48移送給法庭
認真?立委變成刑法庭的原告嗎?
不然了?
這是監察院跟司法院的權利
所以他們部會立法
他們直接用立法院名義移送好嗎
你貼個法條出來
那是北檢按鈴..
不然了他怎判定..
我們認知差這麼多!台灣肯定被認知作戰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17:46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18:36恩你要認知做戰就認知做戰囉~
蛤?我懷疑我被認知作戰啊!立委成為原告肯定違憲!我還在等你貼法條
對我來說這條要有連立委也要有~
不是立委成原告的話~那告訴人是誰?
北檢?
司法人員濫用職權有瀆職罪,立法委
員濫用職權判什麼罪。昨天有個草說
,不分區濫用職權就罷免他們家的其
他區域立委,沒立委就罷市議員
那如果沒告訴人的話這條最怎判?
所有的刑法都一樣啊
還是官員會自動去自首~
刑法也要有告訴人..
所以這條不是立法院去告的~誰告..
這點我回答不了,不過要告到法院是共識吧?根本沒有立法院判刑啊?同意嗎?
因為這條就是針對國會
所以這條就有一個很大問題~法律不明確..
還有一個問題~如果這條這是犯罪問題~刑法
上有不正己罪~然後質詢的時後問了私人問
題~或者國家機密問題~因這兩個說謊~要判
嗎
可以說我不能(願)回答,不可以說謊,同意嗎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26:55所以你這條法一堆問題
那立法院判刑是???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27:55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28:21某些ID除了造謠,無法正常交流的,還在
立院能判刑的,要不要自認法盲?
是不是聽不懂就先貼標籤就以為沒事了
小草?
我小草啊!你能論述清楚一點嗎?
更生人委員決定對錯,想到就好笑
立法院乖乖審預算就好很困難嗎
藍白提案修憲三權分立,綠也會同意
再來討論吧!
噓文部隊都不看內文的?
你們到底有沒有看藍白擴權法案的內文
才是一個問題
立法院是移送,要不要起訴,提告是檢察官
綠大法官:立法院任何的處分都是違憲,包
含移送也是違憲
所以秘書長才說那移送監察院也同樣違憲
移送監察院是1999年就修法通過的條文
就知道這次為了保賴
不惜翻桌破壞25年前的法律
585也明說可罰鍰,這次的釋憲完全沒有論述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7:00:26爆
[爆卦] 國會改革法案三讀正式通過就在經歷民進黨放氣球 射紙飛機 朝主席臺丟球 丟垃圾後 國會改革法案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正式三讀通過 就只剩下刑法 藐視國會罪公務員刑責的部分要修一條 青鳥們一起歡慶三讀通過囉XDD --![[爆卦] 國會改革法案三讀正式通過 [爆卦] 國會改革法案三讀正式通過](https://i.imgur.com/J6VNxdyb.gif)
22
Re: [新聞] 藍白擬強推「藐視國會罪」 歐洲商會示大家來看看 其他先進民主國家們的藐視國會罪 美國 美國法典第 2 篇第 6 章§192、§194 得處 1 月以上 12 月以下有期徒刑,並得科 100 美元以上 10萬美元以下之罰金![Re: [新聞] 藍白擬強推「藐視國會罪」 歐洲商會示 Re: [新聞] 藍白擬強推「藐視國會罪」 歐洲商會示](https://i.imgur.com/nszoz6bb.jpg)
26
[轉錄] 黃暐瀚FB :誰讓「中國」在台灣漸漸消失來源 黃暐瀚臉書 誰讓「中國」在台灣漸漸消失? 這主題,其實是三年前我的一期「暐瀚觀點」的內容。 三年了,今天早上直播再拿出來完整放一次給大家看,毫無違和,完美連結!(連三年前預 測綠營基本盤四成,賴清德會選贏總統,都直接講完了)![[轉錄] 黃暐瀚FB :誰讓「中國」在台灣漸漸消失 [轉錄] 黃暐瀚FB :誰讓「中國」在台灣漸漸消失](https://i.imgur.com/q1jDS5kb.jpeg)
1
[轉錄] 立法委員 馬文君FB:備詢說謊最重判刑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立法委員 馬文君FB 3.轉錄內容︰![[轉錄] 立法委員 馬文君FB:備詢說謊最重判刑 [轉錄] 立法委員 馬文君FB:備詢說謊最重判刑](https://i.imgur.com/E1DcFrtb.jpg)
5
Re: [新聞] 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官員虛偽陳述有刑責這個法案的問題 在關係文說中 行政院已經提出來了 一、宜參酌憲法精神及司法院釋字第 585 號解釋等意旨擬定相關規定: 憲法法庭 113 年度憲判字第 1 號判決意旨略以:「刑罰法規涉及人民生命、人身自![Re: [新聞] 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官員虛偽陳述有刑責 Re: [新聞] 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官員虛偽陳述有刑責](https://i0.wp.com/cnews.com.tw/wp-content/uploads/2024/05/2024-05-21_13-02-56_947986.jpeg)
6
Re: [新聞] 破3百位律師籲立院接受政院覆議 「強迫疵 : 內容合憲與否引起爭議,破2百位法律學者連署反彈,要求相關議案退回重審,而日前 也? : 有超過3百位執業律師發出連署聲明,呼籲政院應依憲法規定提出覆議,而立法院應接 受?
[討論] 關於「請對國會說實話」昨天立法院又有暴力衝突了… 因為民進黨反對國民黨跟民眾黨所提的「國會擴權法案」 下面這些,大家可以看看。 立委質詢=狗吠火車!? 公督盟:立院應強化國會調查權1X
Re: [問卦] 為什麼這次反應特別大歷史難題.....2025的某天,國民黨立委問某位倒楣的官員「我帥還是賴總統帥?」 1.回答立委帥。欺騙國會。依「藐視國會罪」關一年。 2.賴總統帥。藐視國會關一年。 3.「立委大大你說呢?」。反質詢再關一年。![Re: [問卦] 為什麼這次反應特別大 Re: [問卦] 為什麼這次反應特別大](https://img.youtube.com/vi/CVWPII36jkA/mqdefault.jpg)
3
Re: [新聞] 修法出包!藐視國會罪「罰鍰恐3倍」 只不過啦 我的確是不懂 國會法案訂的應該是罰鍰是行政罰不是刑罰的罰金 當初刑法的確是有把罰金改成統一認定成新台幣 那既然要改當初為什麼只改刑法不改其他行政法跟民法![Re: [新聞] 修法出包!藐視國會罪「罰鍰恐3倍」 只 Re: [新聞] 修法出包!藐視國會罪「罰鍰恐3倍」 只](https://www.cna.com.tw/img/pic_fb.jpg)
1
[討論] 基隆市議會沒有藐視議會罰鍰現在國會立法院都要推藐視國會罪 還要綠營立委一起支持這個提案 不知道如果藐視國會罪通過之後 地方縣市議會、直轄市議會也提案推藐視議會的行政罰(自治條例) 官員說謊最高可罰10萬元,因為地方制度法沒辦法訂刑責所以頂多罰10萬,算很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