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討論] 刑責到底是立法院判決還是法院?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刑責到底是立法院判決還是法院?作者
v40316
(v40316)
時間推噓 9 推:17 噓:8 →:99

我發現到今天還是很多青鳥持這種意見

多到讓我懷疑是不是我才是搞錯了?

違憲的國會擴權法案其中有兩條:

刑法 藐視國會罪

一年有期徒刑跟罰金

對象:官員

行政法 立院職權行使法

最高20萬元罰鍰

對象:普羅大眾

只有罰鍰是立委投票可以罰的吧?

刑法不是一定要檢調決定要不要起訴?

為啥一直混為一談?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5.49 (臺灣)
PTT 網址

WTF55665566 10/29 14:43所以才會違憲啊 本來是立院多數+院

WTF55665566 10/29 14:43長同意就可以逕自認定有刑責與否

???你看又一個

WTF55665566 10/29 14:44不然你以為大法官吃素的嗎?

kanding255 10/29 14:44不重要 大法官已經說違憲了 只需要負

kanding255 10/29 14:44政治責任

waynecode 10/29 14:45有三位大法官認為合憲!!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4:45:30

rogudan 10/29 14:45只要想想,在八卦版,眾人投票就可以說

rogudan 10/29 14:45你的發文是廢文,你必須因此罰鍰5萬元。

警察在路上一個人就能對你罰鍰欸

freakpoor 10/29 14:46人家剛剛吃大法官,重振雄風別這樣

kanding255 10/29 14:46講這些沒用 已經釋憲完了

釋憲完了青鳥還是混為一談 肯定沒看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4:47:06

freakpoor 10/29 14:47是釋憲還是嗑藥啊

是捧蘭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4:47:47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4:49:41

win8719 10/29 14:50警察在路上罰款是有明確規定,你有看到警

win8719 10/29 14:50察用投票決定罰款嗎

win8719 10/29 14:51還有立法院不是行政院所以跨了行政權,然

win8719 10/29 14:51後起不起訴也不是檢察官,所以跨了司法權

起不起訴怎麼會不是檢察官?

win8719 10/29 14:51這一開始不知道討論多少遍了

ccucwc 10/29 14:53立法跟司法是分開的 立法院判就球員兼裁判

waynecode 10/29 14:55釋字585號說可以哦!

waynecode 10/29 14:55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

waynecode 10/29 14:55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

waynecode 10/29 14:55提供參考資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

waynecode 10/29 14:55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時並得經院

waynecode 10/29 14:55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

waynecode 10/29 14:55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

waynecode 10/29 14:55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

highlight "科處罰鍰" 不過釋憲推翻釋憲啦

waynecode 10/29 14:55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

waynecode 10/29 14:57行政院虛偽陳述或不配合立院調查的話,

waynecode 10/29 14:57才是侵犯了憲法賦予立院的調查權

iisaviorii 10/29 14:58違憲判決都幾天了還走不出來

lazycat5 10/29 14:58違憲三寶,垃圾博士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01:41

timeriver235 10/29 15:02法條立法 起訴 裁決都同是立委你他

起訴???可以貼一下法條嗎?

timeriver235 10/29 15:02媽的東廠喔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02:45

TSMCfabXX 10/29 15:02一樓又一個 哈哈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05:00

timeriver235 10/29 15:05https://i.imgur.com/Xox5pTC.jpeg

timeriver235 10/29 15:05白畜不是最喜歡貼這張

所以你也貼???

win8719 10/29 15:05從立法來看決定這是舉手的立法委員

win8719 10/29 15:06本院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應予補充。惟其程

win8719 10/29 15:06序,如調查權之發動及行使調查權之組織、

win8719 10/29 15:06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各項調查方法所應遵

win8719 10/29 15:06守之程序與司法救濟程序等,應以法律為適

win8719 10/29 15:06當之規範。於特殊例外情形,就特定事項之

win8719 10/29 15:06調查有委任非立法委員之人士協助調查之必

win8719 10/29 15:06要時,則須制定特別法,就委任之目的、委

m142434 10/29 15:06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

win8719 10/29 15:06任調查之範圍、受委任人之資格、選任、任

win8719 10/29 15:06期等人事組織事項、特別調查權限、方法與

win8719 10/29 15:06程序等妥為詳細之規定,並藉以為監督之基

win8719 10/29 15:06礎。各該法律規定之組織及議事程序,必須

win8719 10/29 15:06符合民主原則。其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不

m142434 10/29 15:06要之輔助性權力,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

win8719 10/29 15:06能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亦不得侵害其

win8719 10/29 15:06他憲法機關之權力核心範圍,或對其他憲法

win8719 10/29 15:06機關權力之行使造成實質妨礙。如就各項調

win8719 10/29 15:06查方法所規定之程序,有涉及限制人民權利

win8719 10/29 15:06者,必須符合憲法上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

m142434 10/29 15:06,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

win8719 10/29 15:06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m142434 10/29 15:06非毫無限制。除所欲調查之事項必須與其行

m142434 10/29 15:06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外,凡國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06:08

m142434 10/29 15:06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

m142434 10/29 15:06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又如行政首長

m142434 10/29 15:06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

m142434 10/29 15:06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均有決定不予

m142434 10/29 15:06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所具有之行政

win8719 10/29 15:06然後我幫某人貼下半部

m142434 10/29 15:06特權。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

m142434 10/29 15:06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

m142434 10/29 15:06釋憲585都看一半的喔?

win8719 10/29 15:06585看一半嗎

tony121010 10/29 15:06

win8719 10/29 15:06其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不能違反權力分立

win8719 10/29 15:06與制衡原則,亦不得侵害其他憲法機關之權

win8719 10/29 15:06力核心範圍

win8719 10/29 15:07刑事案件是立委調查 舉手決定的嗎

v40316 10/29 15:07win 你的重點是啥?先講結論再貼法條

win8719 10/29 15:07憲法立委職權去看一下好嗎

win8719 10/29 15:08刑事~就不是立委決定的~

立法院立一條刑法,不代表他能夠判刑,還是有哪一條說要讓立委判刑?

win8719 10/29 15:08行政也不是立委決定的

行政罰鍰我同意是擴權,不過585有保障你要否認嗎?

win8719 10/29 15:08所以這次違憲~大法官重點都在權力分制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11:23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12:32

win8719 10/29 15:12立院就是決定他有沒有說謊移送刑事的啦

移送是送給誰?典獄長喔?

win8719 10/29 15:13不然怎移送

不就是去北檢按鈴?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13:48

win8719 10/29 15:14移送給法庭

認真?立委變成刑法庭的原告嗎?

win8719 10/29 15:14不然了?

win8719 10/29 15:14這是監察院跟司法院的權利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14:26

win8719 10/29 15:14所以他們部會立法

win8719 10/29 15:14他們直接用立法院名義移送好嗎

你貼個法條出來

win8719 10/29 15:14那是北檢按鈴..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17:12

win8719 10/29 15:17不然了他怎判定..

我們認知差這麼多!台灣肯定被認知作戰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17:46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18:36

win8719 10/29 15:19恩你要認知做戰就認知做戰囉~

蛤?我懷疑我被認知作戰啊!立委成為原告肯定違憲!我還在等你貼法條

win8719 10/29 15:20對我來說這條要有連立委也要有~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20:51

win8719 10/29 15:21不是立委成原告的話~那告訴人是誰?

北檢?

rogerlarger 10/29 15:21司法人員濫用職權有瀆職罪,立法委

rogerlarger 10/29 15:21員濫用職權判什麼罪。昨天有個草說

rogerlarger 10/29 15:21,不分區濫用職權就罷免他們家的其

rogerlarger 10/29 15:21他區域立委,沒立委就罷市議員

win8719 10/29 15:22那如果沒告訴人的話這條最怎判?

所有的刑法都一樣啊

win8719 10/29 15:22還是官員會自動去自首~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22:59

win8719 10/29 15:23刑法也要有告訴人..

win8719 10/29 15:23所以這條不是立法院去告的~誰告..

這點我回答不了,不過要告到法院是共識吧?根本沒有立法院判刑啊?同意嗎?

win8719 10/29 15:23因為這條就是針對國會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23:33

win8719 10/29 15:24所以這條就有一個很大問題~法律不明確..

win8719 10/29 15:26還有一個問題~如果這條這是犯罪問題~刑法

win8719 10/29 15:26上有不正己罪~然後質詢的時後問了私人問

win8719 10/29 15:26題~或者國家機密問題~因這兩個說謊~要判

win8719 10/29 15:26

可以說我不能(願)回答,不可以說謊,同意嗎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26:55

win8719 10/29 15:27所以你這條法一堆問題

那立法院判刑是???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27:55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5:28:21

gerojeng 10/29 15:31某些ID除了造謠,無法正常交流的,還在

gerojeng 10/29 15:31立院能判刑的,要不要自認法盲?

tacking520 10/29 15:40是不是聽不懂就先貼標籤就以為沒事了

tacking520 10/29 15:40 小草?

我小草啊!你能論述清楚一點嗎?

syensyens 10/29 15:52更生人委員決定對錯,想到就好笑

b1184014 10/29 15:53立法院乖乖審預算就好很困難嗎

andymi 10/29 15:57藍白提案修憲三權分立,綠也會同意

andymi 10/29 15:57再來討論吧!

v40316 10/29 16:04噓文部隊都不看內文的?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6:11:02

papagenoyi 10/29 16:26你們到底有沒有看藍白擴權法案的內文

papagenoyi 10/29 16:26才是一個問題

hosen 10/29 16:27立法院是移送,要不要起訴,提告是檢察官

hosen 10/29 16:28綠大法官:立法院任何的處分都是違憲,包

hosen 10/29 16:28含移送也是違憲

hosen 10/29 16:28所以秘書長才說那移送監察院也同樣違憲

TSMCfabXX 10/29 16:50移送監察院是1999年就修法通過的條文

TSMCfabXX 10/29 16:50就知道這次為了保賴

TSMCfabXX 10/29 16:50不惜翻桌破壞25年前的法律

585也明說可罰鍰,這次的釋憲完全沒有論述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9/2024 17: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