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破3百位律師籲立院接受政院覆議 「強迫
※ 引述《selisja (未來捕手)》之銘言:
: 破3百位律師籲立院接受政院覆議 「強迫人民接受調查的保障不足」
: Ettoday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 日前立法院三讀修訂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等法案,因程序瑕疵
: 內容合憲與否引起爭議,破2百位法律學者連署反彈,要求相關議案退回重審,而日前也?
: 有超過3百位執業律師發出連署聲明,呼籲政院應依憲法規定提出覆議,而立法院應接受?
: 議,讓國會法案在委員會內充分審議,並廣諮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與社會各界意見。
: 聲明全文如下:
: 作為執業律師,深知本次國會所通過的法律將對人民造成權利義務的重大影響,故在此呼
: 行政院應依憲法規定提出覆議,而立法院應接受覆議,使本次產生重大爭議的國會法案的
: 有規定,在委員會內充分審議,並廣諮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與社會各界意見,以建立具有高
: 共識並合憲的制度。
: 我國憲法並未明文規定國會調查權,其主要依據為司法院釋字第325號、第585號、第633?
然後未修憲前,監察院,立院,國民大會具有國會性質
其中的監察院就有隱含的國會調查權
監察院具有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並為了行使這三項權力,
所以此時國會尚有有調查權。
但是修憲後,監察院已經失去國會地位
請問,哪一國的國會沒有調查權?
所以,釋憲325就允許立院有些許調查權
畢竟憲法還沒廢
所以就把監察權中的一些權力給立院
在後續的585中,明確出現調查權三字。
: 與第729號解釋,前述解釋分別闡明「文件調閱權」、「國會調查權」在權力分立原則之?
: 之意義、內涵、權限主體與對象、程序和救濟等內容,劃定立法院制定相關法律之憲法界
: 。釋字第585號解釋認定「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
: 但「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
: 說明「其程序,如調查權之發動及行使調查權之組織、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各項調查方
: 所應遵守之程序與司法救濟程序等,應以法律為適當之規範。」
講得很好,釋憲585首次出現的調查權三個字,為立院的輔助性權力
但是有規範其行使範圍。請問目前的通過的立院職權行使條例
哪一項有說明調查權有違反585號釋憲文?
要不要看看46-2怎麼解釋?
=============================
立院行使調查權不得逾越調查目的、事項與範圍,並應尊重其他國家機關受憲法保障獨立
行使之職權,及行政首長就特定機密決定不予公開的行政特權。
此外,裁判確定前的訴訟案件、卷證,立法院也不得行使調查權;尚未確定之訴願事件,
或其他依法應獨立行使職權之機關處理案件,立院也不得行使調查權。
=============================
上述法條,也是通過民進黨版的條文。
所以,各位大律師認為民進黨提出違憲的條文?要不要順便譴責一下?XD
: 本次國會法案之修訂,涉及立法院與行政院之權責關係,更涉及公務員以外一般人民重大
: 利之限制,釋字第585號解釋文曾經申明:「如就各項調查方法所規定之程序,有涉及限?
: 人民權利者,必須符合憲法上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 立法院強迫人民配合調查之手段與其相應的行政罰或刑罰,以及人民是否得拒絕出席、拒
: 陳述、拒絕提供資料等問題,皆涉及人民之人身自由、表現自由、資訊隱私權、財產權等
: 法權利,其目的、範圍、手段、程序保障與救濟均須詳加規定,若因接受強制調查或被強
: 傳喚為證人所應有律師協助之程序保障權利也並無周延的規定,就此而言顯然不足對其基
: 權利有充分的保障。
所以,各位律師有沒有認真讀過通過的調查權
拒絕出席,陳述,提供資料,有沒有規範?
: 立法委員質詢權與為了輔助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之調查權,分屬不同憲法制度。質詢權
: 目的在於,讓個別立法委員獲得資訊或意見,並據以形成後續表決或發言的基礎。國會調
: 權則係立法院為行使其憲法職權,探求立法或預算審議時所必要之事實基礎。兩者有所不
: ,是否得以相提並論且施以相同強度之處罰手段,均有待審慎討論。目前已三讀通過的修
: 條文,除了是否符合憲法有諸多疑義,亦有不少自我矛盾之處,未來在適用上勢必發生許
: 爭議與問題,更引發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之重大疑慮。
585其中提到,立法院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
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
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
個人認為真的涉及違憲部分有兩條
1. 邀請總統到立院國情報告採即時回答
2. 藐視國會罪對公務人員刑法規範
釋憲585在說明的第27段有提到:
至立法院行使"調查權"所附屬之強制權力,應以科處罰鍰為限。
但是藐視國會罪卻是用刑法規範
規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
就其所知的重要關係事項
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
官員接受聽證或受質詢時,是否是在立院成立調查委員會中
執行調查權的範圍內?
是,那受質詢時用刑法來規範官員,確實違背
不是,那這時刑法規範好像也沒逾越585號
至於是否超過立院合理範圍,得看大法官怎麼解釋了。
: 國會質詢或調查權制度的完備化,固然是我國國會改革應該推進的事項,然而各個民主國
: 的具體法制設計,均有重大差異無法直接移植,若逕以外國法制之表象作為參考倉促立法
: 或未顧及憲政體制的權力平衡,甚至對於人民與官員基本權利的過度侵害,將造成憲政體
現在就是行政權官員受質詢說謊,不配合,不要說刑法了
連罰緩的沒有,是有甚麼約束力?權力平衡?
在質詢時,官員皮皮的,忍一下就過了,不是嗎?
反而看到立委狗吠火車,還被酸作秀加葱咆嘯。
: 的混亂。
: 在這個台灣民主發展的「憲法時刻」,行政院與總統應依據憲法之規定行使覆議權,退回
: 法院,而立法院應接受覆議,讓相關法案回歸正常且符合民主的議事程序,讓社會各界充
: 參與與討論之後,再做周延而完整的立法。
: 連署律師
: 于筑庭律師 尤中瑛律師 王正宏律師 王世品律師
: 王永森律師 王志中律師 王志超律師 王佩心律師
: 王怡雯律師 王品云律師 王 彥律師 王展星律師
: 王盛鐸律師 王詩穎律師 王道元律師 王鈺文律師
: 包漢銘律師 任孝祥律師 朱日銓律師 朱芳君律師
: 江立偉律師 江瑋平律師 江榮祥律師 江鎬佑律師
: 伍安泰率師 何彥勳律師 吳佳龍律師 吳宜平律師
: 吳采模律師 吳恆輝律師 吳家豪律師 吳啟源律師
: 吳晶晶律師 吳銓妮律師 吳翰昇律師 吳聲昀律師
: 呂政諺律師 呂曼蓉律師 呂紹瑋律師 呂翊丞律師
: 李羽加律師 李艾倫律師 李宏文律師 李 奇律師
: 李奇芳律師 李惠暄律師 李易撰律師 李 欣律師
: 李宣毅律師 李美慧律師 李倬銘律師 李偉如律師
: 李榮唐律師 李燕俐律師 汪令????律師 沈士閎律師
: 沈巧元律師 卓心雅律師 周元培律師 周村來律師
: 周政憲律師 周聖錡律師 易 律師 林子翔律師
: 林子強律師 林小燕律師 林世勳律師 林仲豪律師
: 林夙慧律師 林妙蓉律師 林志揚律師 林家綾律師
: 林宗穎律師 林宗翰律師 林怡君律師 林朋助律師
: 林金宗律師 林俊儒律師 林建宏律師〔與義〕
: 林彥妤律師 林彥宏律師 林庭伊律師 林國漳律師
: 林淑琴律師 林慈政律師 林瑋庭律師 林錦輝律師
: 邱啟鴻律師 柯佩吟律師 洪千雅律師 洪士傑律師
: 洪邦桓律師 洪東雄律師 洪國欽律師〔泓丞〕
: 洪郁婷律師 洪國勛律師 洪國欽律師〔兆全〕
: 胡珮琪律師 唐正昱律師 唐玉盈律師 孫嘉男律師
: 徐承蔭律師 徐建弘律師 徐頌雅律師 徐豪杰律師
: 徐錫言律師 涂欣成律師 翁國彥律師 翁焌旻律師
: 高大凱律師 高烊輝律師 高國峻律師 高紫庭律師
: 張又勻律師 張文嘉律師 張巧旻律師 張志堅律師
: 張廷睿律師 張釗銘律師 張啟祥律師 張盛柔律師
: 張業衍律師 張靖珮律師 張靜如律師 莊怡萱律師
: 莊雯琇律師 許哲維律師 郭怡青律師 郭慧雯律師
: 陳又新律師 陳永祥律師 陳立婕律師 陳志隆律師
: 陳怡伸律師 陳秀嬋律師 陳欣怡律師 陳惠菊律師
: 陳勁宇律師 陳彥希律師 陳思妤律師〔恒煦〕
: 陳禹竹律師 陳韋利律師 陳韋樵律師 陳婷律師
: 陳頂新律師 陳偉展律師 陳淳文律師 陳清白律師
: 陳琪苗律師 陳琮勛律師 陳誌泓律師 陳澤嘉律師
: 陳鵬光律師 傅祖聲律師 彭瑞驊律師 曾筑筠律師
: 曾獻賜律師 游雨鈴律師 黃于珊律師 黃世瑋律師
: 黃正男律師 黃育勳律師 黃怡穎律師 黃信豪律師
: 黃冠嘉律師 黃俊諺律師 黃厚誠律師 黃柏翔律師
: 黃盈舜律師 黃盈嘉律師 黃逸豪律師 黃毓棋律師
: 黃筱涵律師 黃慧萍律師 黃贊臣律師 黃馨慧律師
: 楊仲庭律師 楊啟弘律師 楊舜麟律師 楊曉菁律師
: 楊靖儀律師 詹順貴律師 廖郁晴律師 歐陽芳安律師
: 潘兆偉律師 劉中城律師 劉俊霙律師 劉威德律師
: 劉思龍律師 劉豐州律師 蔡明叡律師 蔡長勛律師
: 蔡晉祐律師 蔡晴羽律師 蔡毓貞律師 蔡維哲律師
: 蔡慧瑜律師 蔡鴻杰律師 鄭凱鴻律師 鄭渼蓁律師
: 鄭詠芯律師 鄭嘉慧律師 盧世欽律師 賴宇宸律師
: 賴勇全律師 賴俊維律師 賴瑩真律師 戴心梅律師
: 薛煒育律師 薛欽峰律師 謝孟羽律師 謝育錚律師
: 謝良駿律師 鍾旺良律師 鍾欣潔律師 鍾美馨律師
: 鍾鳳芝律師 簡凱倫律師 魏琳珊律師 魏潮宗律師
: 羅一順律師 羅士翔律師 羅婉婷律師 蘇蘭馨律師
: 釋圓琮律師 計225人 陳柏霖律師[法家]
: 葉張基律師 魏宏儒律師 陳相儒律師 曾靖雯律師
: 李育禹律師 徐明水律師 陳建佑律師 盧立仁律師
: 吳俊志律師 李佳霖律師 周建才律師 林媗琪律師
: 劉芝光律師 黃建霖律師[黃建霖律師事務所]
: 莊婷聿律師 趙偉程律師 吳家欣律師 黃國城律師
: 李紀穎律師 葉至上律師 吳典哲律師 吳宗奇律師
: 黃正琪律師 陳家慶律師[77年次]
: 王耀緯律師 房彥輝律師 蔡鴻燊律師 蔡文傑律師
: 王妙華律師 陳映臻律師 林志剛律師 陳孝賢律師
: 王捷歆律師 康文彬律師 楊劭楷律師 張方駿律師
: 陳昀妤律師 張均溢律師 賴怡欣律師 宋易修律師
: 黃偵聿律師 劉子碩律師 黃偉倫律師 許雪瑩律師
: 陳乃瑜律師 江致莛律師 陳恩民律師 趙珮怡律師
: 簡鵬舉律師 許育誠律師 黃雅雯律師 柯怡如律師
: 李政儒律師 吳鴻奎律師 謝宗霖律師 陳旻沂律師
: 吳佶諭律師 董佳政律師 周致廷律師 陳盈如律師(元貞)
: 洪楷峻律師 梁原銘律師 張玲綺律師 林哲倫律師
: 高鈺婷律師 賴曉君律師 吳季剛律師 陳廷瑋律師
: 黃士哲律師 許願律師 黃衍豪律師 蘇志弘律師
: 游聖佳律師 慕宇峰律師 張炳煌律師 江文馨律師
: 陳婉寧律師 唐福睿律師 何美蘭律師 江政峰律師
: 林晉源律師 陳惟中律師 鄒萬承律師 陳文傑律師(翊宇)
: 劉徑綸律師 王佑中律師 翁嘉君律師 王德凱律師
: 更新至2024/6/1 00:55
: 對此綠委陳冠廷表示,這幾天議場內的努力,就是不斷向民眾強調「沒有討論就沒有民主
: ,這套法案不但無法讓民主程序更加完備,也無法讓民主精神得以貫徹,原因就在於修法
: 程不透明。除律師外,陳指出,《經濟學人》等國際媒體也密切關注台灣國會改革的爭議
: 甚至《經濟學人》智庫更發布報告,對台灣國會改革表達疑慮,認為可能影響台灣的民主
: 數評比。
經濟學人的文章正反兩面都有
表達疑慮是經濟學人它們的論述
還是引述民進黨的疑慮?XD
每次都外銷轉進口XDDD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601/2750093.htm?from=ettoday_app
--
什麼人玩什麼鳥
無論如何 國會改革是有發生背景的
以前是五權都是自己人
才會發生狗屁倒灶
原本做為民意監督的少數立委
行政權 嘻嘻哈哈 你奈我何
立法院多數的還是自己人
行政長官也是我同黨
現在是重新調整制衡了 執政當然急
所以違反藐法送檢察官要不要起訴到法院
不是立院自己決定
你該不會認為不用走司法程序 直接立院處罰吧?
※ 編輯: Neymar (111.71.116.169 臺灣), 06/06/2024 14:36:34又一個以為是立法院直接抓去ATM領錢的
3000位律師裡面的300人 也才10%
很好啊,這些老早就該在委員會討論,
更何況這些都是有權勢的開業律師ㄏ
或者放大絕:你們所有版本違憲 我們版本權力平衡 然後具體哪條有問題都不講出來? 2. 反滲透法,公投法表示:
ㄏ
文盲網軍哥布林慘遭狠狠打臉啪啪響
推 原來如此
真的要討論 為何不把民進黨版本一起併
案審查?
併案審查? 在野黨多早之前就提出了版本? 有心要過就很快就可以提出了啦 拖延時間誰看不出來?
原來律師也是吃屎長大的
專業
打臉文
喔喔
爆
[爆卦] 釋字585號:立院有調查權。法盲苗?大法官解釋釋字第585 號 -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 主動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 發揮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64
[討論] 藐視國會罪到底有沒有牽扯到人民?委員傅崐萁等 52 人提案(參閱議案關係文書第 11001056 號) 本院委員傅崐萁、洪孟楷、林思銘等 52 人,有鑑於大法官釋字第 585 號解釋揭示: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 主動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 ,發揮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然該號解釋亦強調:「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34
[討論] 單厚之在節目上拿釋憲585號替立院辯護新聞面對面的節目上, 單厚之拿大法官釋憲585號條文 替立法院濫權使用調查權辯護。 (先告訴各位,這條釋憲直接打臉當時23
Re: [黑特] 藐視國會根本沒說能罰平民阿我就不貼法條了 貼了你也看不懂 我直接拿新聞稿來懟你就好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8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 ,在行使調查權部分,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28
Re: [討論] 單厚之在節目上拿釋憲585號替立院辯護根本亂解釋 那句根本不是說其他機關受憲法保障不能被調查 是指其他機關的獨立職權,立法院不能插手 像是檢察官正在調查的案件,立法院不能說要取代檢察官的職權,調閱這個案件的文件 : 2.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 : 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6
Re: [新聞] 黃國昌提國會改革四主張 柯建銘批鬼規 : 定國會有聽證權?反觀是國會有調查權, 哀,大麻柯,你是不是忘記釋憲第585號的內容了? 沒關係你忘了我貼給你看: 其中幾個最關鍵的話我幫你框起來X
Re: [討論] 傅崑萁質疑青鳥錢哪來,可以傳民眾來問了又一個不看條文,又要自己補腦的人? 第46-2: 立院行使調查權不得逾越調查目的、事項與範圍,並應尊重其他國家機關受憲法保障獨立 行使之職權,及行政首長就特定機密決定不予公開的行政特權。 裁判確定前的訴訟案件、卷證,立法院也不得行使調查權;尚未確定之訴願事件,或其他X
Re: [新聞] 快新聞/藍白強推「國會擴權」引民怨 39這些學者難道不懂 國會調查權解釋依據釋字585修的嗎 居然還引用 還引用的這麼抽象 我直接引用585國會調查權依據給你看 釋字585: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1
Re: [討論] 講道理 這個二讀法條最大的問題這個問題很簡單啊 依照監察法的規定 被調查的彈劾對象 接受監委調查的時候可以找律師陪同嗎 我查過相關 監察法 監察法施行細則 監察院辦理調查案件注意事項 都沒說 被調查人 被監委調查詢問的時候 可以請律師陪同耶 那被調查人如果在監委詢問下不詳實答覆 還可以提案糾彈哩- 所以你認為319真調會違憲? 根據釋字第 585 號文中解釋,『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 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所具有之行政特 權。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 所以立委有權調閱;但是行政首長有權不給!
51
Re: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爆
[問卦] 勞改部死者母親採訪影片出來了50
[問卦] 被整層公寓的居民硬逼著搬走爆
[問卦] 這次霸凌致死新聞 怎麼突然壓不下來了?66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爆
Re: [新聞] 駁李正皓爆料 黃國昌澄清:謝宜容只到23
[問卦] 在超商上大夜29
[問卦] 如果謝宜容堅持足不出戶呢?60
[問卦] 找一部把眼睛挖出來給瞎子又挖掉的戲52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19
[問卦] 勞動部是在忙什麼?21
[問卦] 現在社會以暴制暴才是王道吧爆
[問卦] 40%滿意度會動搖嗎?20
[問卦] 周華健最紅的歌是花心?30
[問卦] 怎麼發生職場霸凌的案件都是女生佔多數呀13
[問卦]普丁發表緊急談話41
[爆卦] 遺書內容鏡新聞寫出來了28
Re: [新聞] 通知參加考績會「不讀不回」 謝宜容已與31
[問卦] 周杰倫如果沒被吳宗憲挖掘,還能大紅嗎?11
[問卦] 「拿他沒皮條」的英文怎麼說?21
[問卦] 所以去勞動部的119人員也要調查吧13
[問卦] 謝宜容這種公主是不是一輩子沒低過頭10
[問卦] 沒人發現電動曬衣桿根本超級好用嗎!12
[問卦] 完蛋了 普丁連洲際導彈都射出來 怎麼辦QQ9
[問卦] 世界上的G8主管真的有這麼多嗎?50
[協尋] 勞動力北分署長 謝宜容12
[問卦] 如果欣梅爾小隊碰上和真小隊 誰會贏?35
[問卦] 清大要併中華大學???爆
[問卦] PTT登入次數破3000算學長了嗎?5
Re: [新聞] 通知參加考績會「不讀不回」 謝宜容已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