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邏輯應該這樣吧?虐待>殺人>過失
A)不小心讓小孩死了
B)虐待到小孩剩一口氣(至重傷)
C)虐待小孩不小心搞死了
D)沒虐待直接幹掉小孩
E)刻意虐待小孩致死
目前改完刑度
(E) >(D) > (C) > (B)> (A)
我覺得邏輯就是 虐待>殺人>人死了>過失
有虐待就是接近嚴刑
但很多人一直把(C)的概念講成(A)
說什麼小孩哭鬧 不小心晃個兩下小孩腦出血
不小心死了會被判成(C)
那種明明就是(A)過失致死的程度而已
而(C)雖然中文是虐待過失致死
靠 但是前面就已經包含惡意虐待的部分了
重點就是這個惡意虐待該被處極刑
不要因為裡面有過失兩個字
就一直跟一般過失致死混在一起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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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2.253 (臺灣)
※ 編輯: platinum500a (27.242.2.253 臺灣), 07/19/2025 12:22:20
※ 編輯: platinum500a (27.242.2.253 臺灣), 07/19/2025 12:24:13
※ PTT 網址
推
大哥 你好像當作犯意舉證很容易
推
少看點司法A片多看點判決書會比較貼近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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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毀屍滅跡讓虐待變殺人變輕真棒
修法前 也是單純殺掉刑度比較低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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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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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d就是第二高的
欸 重算了一下 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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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幹掉還比較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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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latinum500a (27.242.2.253 臺灣), 07/19/2025 12:14:57
政黑法學院算法比較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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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邊等於 是不看法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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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阿.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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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口就瞎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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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虐待>過失
推
※ 編輯: platinum500a (27.242.2.253 臺灣), 07/19/2025 12:30:32
berotec又在瞎掰毀屍滅跡了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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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篇就一個你覺得 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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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兒虐致死加重刑期綠委全反對民進黨立委全體反對 虐兒加重刑期 對民進黨計算選票來說 是再合理不過的選擇 想想看 那些兒童有票 還是虐待兒童的家長有票 當然是後者阿 從選票考量來說 民眾黨這個提案就是自殺 因為有小孩的家長想到自己以後可能只是比較用力粗殘打小孩 不小心打了就要判重刑 當然心裡會跟民進黨的立委們立場一致!!!!![Re: [爆卦] 兒虐致死加重刑期綠委全反對 Re: [爆卦] 兒虐致死加重刑期綠委全反對](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5-03/2A80AC010F4011E600FD0E743D44D440/46b17970de9f94da23de746a9781e79d_750.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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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我來幫忙民進黨立委 解釋為什麼它們很堅持要放在殺人章節 而不應該在傷害章節加重 原因是 其實很多虐童者 他只是喜歡看到小孩被虐待以後哀叫的快感 而不是真的想讓小孩死 這種人在民進黨立委眼裡 他們就不是屬於 虐"殺"兒童 因為他們沒有殺人的犯意 對這種虐兒犯而言 他們會更希望小孩活著讓它們可以一直凌虐而不是弄死它們![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 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5-03/2A80AC010F4011E600FD0E743D44D440/46b17970de9f94da23de746a9781e79d_750.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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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疑造假資料? 兒福聯盟女社工涉過失致死我覺得這個送過失致死會有問題吧。 除非你有證據證明她當時已經察覺小孩子情況不對勁還做出虛假報告。 因為現在的過失致死要成立的條件,基本上都是「與死者直接相關」的 例如醫師最常被告醫療疏失,還有每年成千上萬個死亡車禍的肇事者。 因為他們的疏忽,不當使用工具或者錯誤的操作直接導致死者死掉。13
Re: [新聞] 台南幼童遭虐 生母及伴侶二審仍各判9月針對這次修法 推文裡很多人討論很多了 我只是針對我看到的新聞內容整理了一下 這篇新聞裡寫到了本次修法 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犯「殺人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Re: [新聞] 台南幼童遭虐 生母及伴侶二審仍各判9月 Re: [新聞] 台南幼童遭虐 生母及伴侶二審仍各判9月](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8313/e831345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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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凌虐幼童跟直接殺死幼童哪個可惡刑法權威 Puma 告訴大家 沈伯洋反對修法,還說「國民黨團的修法提案會出現立法例的問題,最終會造成虐童致死 的刑度比殺人罪還重,恐變成道德危險。」 沈伯洋今天下午則在臉書發文指出,《刑法》286條的虐待兒童致死是指「過失致死」,![[問卦] 凌虐幼童跟直接殺死幼童哪個可惡 [問卦] 凌虐幼童跟直接殺死幼童哪個可惡](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5-03/2A80AC010F4011E600FD0E743D44D440/46b17970de9f94da23de746a9781e79d_750.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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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FB內說法 1. 故意虐待未滿7歲小孩致死(a情況) 2. 沒有要虐待,就是要故意S小孩 (b情況) b情況嚴重程度>a情況 a情況,是故意(虐待小孩) +過失(不小心致死)的組合5
[問卦] 法匠:虐童致死 有虐待故意 沒殺人故意?請問一下 各位不會覺得很奇怪嗎?? 明明很多虐童致死的案例 就是殺人行為 但是法匠卻說:虐童致死 有虐待故意 沒殺人故意? 虐待(毒打 燙熱水)成這樣 怎麼可能不知道虐待行為會殺死小孩?![[問卦] 法匠:虐童致死 有虐待故意 沒殺人故意? [問卦] 法匠:虐童致死 有虐待故意 沒殺人故意?](https://i.ytimg.com/vi/XIrxPf87mnw/oar2.jpg?sqp=-oaymwEkCJUDENAFSFqQAgHyq4qpAxMIARUAAAAAJQAAyEI9AICiQ3gB&rs=AOn4CLC3U2MM94VHmjipFSPZRIKLjA-b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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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欸!頭腦要炸了啦我們不要管那些智障媒體白癡立委啦 每個都有自己的顏色鬼才要看 政治腦嘻嘻 直接看法條寫甚麼好咪 在殺人罪增訂第272條之一,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第271條之罪者。加重其刑1/2;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處第271條第1項之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預備犯第二項之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3
[問卦] 什麼叫過失虐死?虐待還有不是故意的?什麼叫過失虐死?虐待還有不是故意的? 虐待本身就已經是主觀故意行為,都虐待到死了,為何還有過失這種非故意行為的解釋? ?? 我看這是要逃避刑責吧! --3
[問卦] 我贊成虐殺一律嚴刑像詐騙集團虐待豬仔致死 手段兇殘 說真的比一刀了結還痛苦百倍 結果我們的法律只會朝傷害致死、甚至過失致死 你看鄭捷沒在跟你玩虐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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