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 引述《xa9277178 (楓曦)》之銘言:
: ※ 引述《BlueBird5566 (賴粉-青鳥56)》之銘言:
: : https://i.imgur.com/ALrhLbk.jpeg
: : 剛剛看我們勝率不到26%的 大多都是幫販毒狗辯護的林智群律師
: : 在他的FB說 虐童致死相對來說比較不嚴重
: : 不應該這樣修法
FB內說法
1. 故意虐待未滿7歲小孩致死(a情況)
2. 沒有要虐待,就是要故意S小孩 (b情況)
b情況嚴重程度>a情況
a情況,是故意(虐待小孩) +過失(不小心致死)的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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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受害人角度看
怎麼看都是a嚴重程度>b吧
因為如果是故意虐待小孩, 但沒有殺死小孩(這邊稱c情況)
那嚴重程度 c小於 a及b , 因為小孩沒死。
a情況
即便是 只是故意想虐待,但不小心、意外、過失、(包含故意)讓小孩死亡
其結果就是小孩死於虐待
b情況
這個小孩死了,但不是死於虐待的情況 (如果是虐待則屬於a)
--
FB內的邏輯
因為a情況只是想虐待, 不小心或過失才殺人
怎麼會比故意要殺人還嚴重?
這應該是從幫犯人辯護的角度出發?
他不是故意要殺人的, 只是想虐待卻不小心殺人
而a情況則是從被害人角度出發的
孩子死了,還是死在虐待的手法上
--
林智群自己有小孩 他可以先想5分鐘再覺
暴力虐待小孩有致死性 這東西是常識
得看看虐童嚴不嚴重
只是遇到綠營的 這東西就變成不是常識
這就廢死派的詭辯
七歲以下虐待本來就很容易死 過失也要當
成故意殺人 除非你智障不然怎可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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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應該虐待…
給你兩個選擇 被我肛到脫肛死 還是一刀死
小孩不比成人,不管你是否有殺人故意,
當施以凌虐時就應預見致死的可能性
這題很簡單,把他的小孩交出來,讓醫
對被害者來說虐待比死還痛苦
生或專家用不會致死的方式持續虐待實
驗,虐到小孩說不想活了及可反證成功
沒有小孩也可以本人來體驗
這綠師會不會也有虐阿?感覺這樣維護是在
為他將來東窗事發或不慎失手時,預留伏筆
過失跟故意就是不一樣.
A跟B都死刑不就好了
所以很多案件,都需要很多時間調查、搜證
降級打怪就夠可惡了還不夠嚴重嗎...
這麼愛虐待人怎麼不去找同量級的或是越級打
處罰跟凌虐的界限也是有灰色地帶
前提就已經是先有[虐]了
就像有些小孩 手機被沒收就痛苦到自S
又有些小孩真的是皮超厚的....
嬰兒幼童沒啥行為能力 說不定連還手都不知道
幹你娘民進黨
操雞掰人渣林智群
牠媽的廢死集團都去死一死
幹你娘凌虐無論是否致死,都比殺人變
態嚴重好嗎
操雞掰人渣律師小孩牽出來給大家虐一
虐啊,反正不嚴重
A跟B都垃圾 都死
這本來就沒有一定,林大綠師從刑罰目的
的觀點,我也可以說行為人知道虐兒致死
刑度較故意殺人輕,且主觀上故意殺人的
直接或間接故意很難成立,所以行為人對
於虐兒會造成致死的結果就不會那麼在意
法律人扯那一套罪責原則對於刑事政策而
言一點意義也沒有
你應該去發一篇 他就不會想到說, 如果不這樣立法 那故意要殺人的刻意用虐待的方式再說自己是不小心 又會變成怎麼樣
※ 編輯: saylove33 (118.166.158.124 臺灣), 07/18/2025 15:20:58會去淩虐顯示出更加變態的心理層次,把自
己的快樂建築在他人痛苦上,就算原先不想
況且虐兒保護的法益本來就不只是人的生
命身體健康,罪刑不相當能這樣用嗎
致人於死,但要人生不如死的虐待心理,不
正比爽快殺人更加的惡劣噁心嗎
所以虐待致死跟蓄意殺人你覺得受害者兩種
方式,哪一種沒死翹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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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剛剛看我們勝率不到26%的 大多都是幫販毒狗辯護的林智群律師 在他的FB說 虐童致死相對來說比較不嚴重 不應該這樣修法 但事實上大家都知道 被虐待致死才是最可怕的![[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i.imgur.com/ALrhLbk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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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殺人當然從生命角度來看 最嚴重 但這個法很明顯就不是在針對這件事情 而是針對「目的」 這次修法的寫法,直接殺7歲以下小孩,為什麼會有一個相對輕的但書 實際上應該有蠻多意外狀況8
如果照原本法律用語的邏輯操作起來 只有施虐者只想虐待不小心弄死了 才會歸類成虐待致死 如果原本就想殺人但用虐待的方式 那還是會歸類成殺人不是虐待致死![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i.imgur.com/5assyia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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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一下 台北市人 新北市人 新竹人 桃園人 要把光電板放在山坡上 砍光樹林去鋪光電板 要把光電板放在翡翠水庫 石門水庫 那個政治人物就選不上了阿 我從好幾年前就在酸了4
新聞裡寫到了本次修法 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犯「殺人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先不看針對未滿18歲或7歲的部分![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8313/e831345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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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看這個影片 Will it blend~ 所以我會做這件事情 我會拿一個光電板 丟到Will it Blend 的果汁機裡面 絞碎之後![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img.youtube.com/vi/lAl28d6tbko/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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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酒駕跟你解釋就知道他們在玩什麼文字遊戲了 美國: Driving under intoxinated 酒駕 -> 重罪 Driving under intoxinated 害人致死 -> 等同蓄意殺人罪 三級到二級殺人罪起跳 台灣![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img.youtube.com/vi/mkSJODv8pFg/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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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想法我理解啊 舉酒駕撞人致死當例子最快 我百分之百同意 酒駕撞人致死非駕駛人的本意 畢竟撞死人對他一點好處都沒有 BUT 我百分之百贊成 酒駕撞人致死 的刑期比照 故意殺人罪 現在PUMA之流的想法就是 明明酒駕撞人致死 是過失而非駕駛人的故意行為![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i.imgur.com/cnutNpK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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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已經跟你說了 南部很多阿北 吃個燒酒雞 羊肉爐 就酒駕超標 你酒駕抓這麼延 很影響我們南部鄉親的小確幸耶 到時候他們不爽不投民進黨怎麼辦? 懂了嗎?2
理性上是這樣沒錯啦 如果一開始就是要把兒童虐殺的話 那就直接成立殺人罪就好了 虐童致死一定是要沒有致死的犯意才能成立 這波綠師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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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為何虐待致死 不算殺人?請問一下 像是把人關起來的詐騙集團 一直虐待受害者 主觀上 加害人也能預見虐待人 可能會讓被害者死亡 偏偏法匠:他們只有虐待的故意 沒有殺人的故意![[問卦] 為何虐待致死 不算殺人? [問卦] 為何虐待致死 不算殺人?](https://i.imgur.com/w7G5s98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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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兒虐致死加重刑期綠委全反對民進黨立委全體反對 虐兒加重刑期 對民進黨計算選票來說 是再合理不過的選擇 想想看 那些兒童有票 還是虐待兒童的家長有票 當然是後者阿 從選票考量來說 民眾黨這個提案就是自殺 因為有小孩的家長想到自己以後可能只是比較用力粗殘打小孩 不小心打了就要判重刑 當然心裡會跟民進黨的立委們立場一致!!!!![Re: [爆卦] 兒虐致死加重刑期綠委全反對 Re: [爆卦] 兒虐致死加重刑期綠委全反對](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5-03/2A80AC010F4011E600FD0E743D44D440/46b17970de9f94da23de746a9781e79d_750.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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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我來幫忙民進黨立委 解釋為什麼它們很堅持要放在殺人章節 而不應該在傷害章節加重 原因是 其實很多虐童者 他只是喜歡看到小孩被虐待以後哀叫的快感 而不是真的想讓小孩死 這種人在民進黨立委眼裡 他們就不是屬於 虐"殺"兒童 因為他們沒有殺人的犯意 對這種虐兒犯而言 他們會更希望小孩活著讓它們可以一直凌虐而不是弄死它們![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 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5-03/2A80AC010F4011E600FD0E743D44D440/46b17970de9f94da23de746a9781e79d_750.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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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疑造假資料? 兒福聯盟女社工涉過失致死我覺得這個送過失致死會有問題吧。 除非你有證據證明她當時已經察覺小孩子情況不對勁還做出虛假報告。 因為現在的過失致死要成立的條件,基本上都是「與死者直接相關」的 例如醫師最常被告醫療疏失,還有每年成千上萬個死亡車禍的肇事者。 因為他們的疏忽,不當使用工具或者錯誤的操作直接導致死者死掉。6
[問卦] 凌虐幼童跟直接殺死幼童哪個可惡刑法權威 Puma 告訴大家 沈伯洋反對修法,還說「國民黨團的修法提案會出現立法例的問題,最終會造成虐童致死 的刑度比殺人罪還重,恐變成道德危險。」 沈伯洋今天下午則在臉書發文指出,《刑法》286條的虐待兒童致死是指「過失致死」,![[問卦] 凌虐幼童跟直接殺死幼童哪個可惡 [問卦] 凌虐幼童跟直接殺死幼童哪個可惡](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5-03/2A80AC010F4011E600FD0E743D44D440/46b17970de9f94da23de746a9781e79d_750.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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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法匠:虐童致死 有虐待故意 沒殺人故意?請問一下 各位不會覺得很奇怪嗎?? 明明很多虐童致死的案例 就是殺人行為 但是法匠卻說:虐童致死 有虐待故意 沒殺人故意? 虐待(毒打 燙熱水)成這樣 怎麼可能不知道虐待行為會殺死小孩?![[問卦] 法匠:虐童致死 有虐待故意 沒殺人故意? [問卦] 法匠:虐童致死 有虐待故意 沒殺人故意?](https://i.ytimg.com/vi/XIrxPf87mnw/oar2.jpg?sqp=-oaymwEkCJUDENAFSFqQAgHyq4qpAxMIARUAAAAAJQAAyEI9AICiQ3gB&rs=AOn4CLC3U2MM94VHmjipFSPZRIKLjA-b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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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為何虐待致死 不算殺人?你都會說是虐待致死了 就是基於虐待而不是殺人故意了 那又要怎判殺人罪呢? 所以你的標題跟內文都寫錯了 你要表達的其實應該是:
Re: [討論] 林智群: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這個林「大」律師根本在唬爛,要不是我有查證也要被他帶風向了 新修法的內容在這裡 照他舉的a情況故意虐待+過失致死,依照新法最低只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b情況以凌虐手段殺童,是無期或死刑![Re: [討論] 林智群: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Re: [討論] 林智群: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i.imgur.com/6bknFNdb.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