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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還在跳針EXCEL不能當證據的通通進來啦!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還在跳針EXCEL不能當證據的通通進來啦!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
時間推噓17 推:76 噓:59 →:266

今天不跟你談法條,反正你也聽不懂,我直接引最高法院的判決給你看啦!

看看到底是誰不懂法律?

我隨便查查就這麼多個以EXCEL表資料作為供述證據的有罪判決

你還要跳針EXCEL不能當證據?當自己是大法官是不?


最高法院 105 年度台上字第 466 號刑事判決

次查原判決係綜合
振達、賴怡君、謝詩涵、江崇瑋、黃俊瑋之供述、證人即共
同正犯張倍豪、蕭帆宇、證人即被害人梁德全、齊廣銀、黃
約輝、楊群、萬海洋、張娜娜、魏行行、王紅梅、姚磊、證
人燕真、蔡信忠之證詞、卷附台中巿政府刑事警察大隊函、
匯款證明、照片、EXCEL檔帳目資料、錄音譯文、SKYPE對話
內容、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詐欺集團教戰手冊
、網頁教學資料、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等證據資料,而認
定陳振達、賴怡君、謝詩涵、江崇瑋、黃俊瑋上開加重詐欺
犯行;復綜合蔡信忠、常哲豪、王能保、郭朝欽、羅明煌之
供述、證人即被害人陳振達、林金足之證詞、卷附搜索扣押
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照片、贓物認領保管單、陳振達受
傷診斷證明書、扣案GPS 追蹤器、筆記本、便條紙、筆記型
電腦、行動電話、手銬等證據資料,而認定蔡信忠、常哲豪
、王能保、郭朝欽、羅明煌上揭加重強盜犯行,並無認定事
實未憑證據之情形。又刑法第五十九條之酌量減輕其刑及刑
之量定暨定應執行刑,係事實審法院得依職權自由裁量之事
項。原判決就謝詩涵、江崇瑋、黃俊瑋之犯罪,未依刑法第
五十九條酌減其刑,並無違法可言。再查原判決已說明第一
審判決以陳振達、賴怡君、謝詩涵、江崇瑋、黃俊瑋、羅明
煌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刑法第五十七條各款所列情狀而為
量刑,與就陳振達、賴怡君、謝詩涵、江崇瑋、黃俊瑋所定
執行刑,並無不當,而予維持之理由(見原判決第五四至六
二頁),核屬事實審法院自由裁量之事項,既未逾法定刑度
,且無違背公平正義情形,即不得遽指為違法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台上字第2948號

七、關於李振豪部分,除前開事證外,原判決另依憑李振豪於微信群組「為家人而生從心出發」之對話內容係就送被害人至柬埔寨等事務,對群組成員發號施令、或要求刪除對話紀錄及通訊錄、命令與人力仲介相關成員至公司開會等,甚且揚言「我的初稿,以後所有出國的人,開發回來我來面試,所以用什麼方式開發的要跟我說」等詞,並於林晉宇、陳思瑋、黃鈺真遭拘提之日,在陳均翰於群組中表示已處理本機收回刪掉後,將陳均翰移出群組各情;佐以李振豪確與柬埔寨方面之成員聯繫本案買賣人口事宜,並與陳思瑋共用「2022人力仲介損益帳(團績)」EXCEL等試算表,非但代墊「人力仲介」事務費用,甚且指導陳思瑋作帳、計算分利,協助輸入明細,或多次刪除、收回所傳送之帳目明細,而隱匿相關紀錄,復於本案為警循線查悉後,將原「為家人而生從心出發」群組之成員退出,另創「家人」群組提示成員於警方查緝過程之注意事項,及分紅表所載公司欄分潤金額等相關事證,綜合為整體判斷,如何足認李振豪確參與其事,且為主持、指揮該犯罪組織之人,根據調查證據之結果,詳述其論據(見原判決第25至42頁)。縱未就林晉宇前後不一或鄭學鴻所述曾冒用李振豪名義使用電腦等相關說詞,何以無足為有利李振豪之認定,說明取捨判斷之全部細節,因於結果並無影響,即與調查未盡、違反經驗與論理法則、理由不備或矛盾之違法情形,不相適合。李振豪上訴意旨,就同一事項,持不同見解,重為事實上之爭辯,泛言第二集團之主謀為綽號「Andy」之人,其未曾分配工作或任務,或指示送人出國,亦未參與面試,更未分得任何報酬,且無金流相關事證,不能證明其居於指揮、監督之地位,原判決欠缺柬埔寨方面之資料為佐,仍認定李振豪介入第二集團各犯行,又未釐清相關分紅比例如何維持不變,且未審酌說明林晉宇、鄭學鴻有利李振豪之部分說詞,何以無可採取,即予論處,有調查未盡、違反經驗與論理法則、理由不備或矛盾之違法等詞,均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台上字第4395號

至於蔡宗軒經多元世公司錄取後,即依其指示整理搜尋中部地區販售電子材料設備商家之資料,及提供薪轉帳戶及生活照片供公司建檔,蔡宗軒即上傳各該資料,且依「蕭靖庭」指示走訪約20處商家,製作EXCEL檔案上傳,並分別拍攝商家外觀照片上傳「蕭靖庭」,記錄其當日手機GOOGLE地圖時間軸顯示之里程,亦有蔡宗軒提出與「蕭靖庭」之LINE對話紀錄擷圖及其實際走訪商家並拍攝之照片、EXCEL檔案列印資料等在卷可查。足認蔡宗軒確有依「蕭靖庭」指示,在每日上班時間從事相當之工作,其因此誤認自己為多元世公司從事會計助理之工作。其後蔡宗軒於111年12月14日上班打卡後,「蕭靖庭」指示蔡宗軒前往○○市○○路000號85度C咖啡店向廠商即徐瑄凰收款,並向蔡宗軒表示回到家時報一
下公里數,可幫蔡宗軒向公司申請油資補貼等語。同年12月20日「蕭靖庭」指示蔡宗軒前往臺南向自然甜公司收取款項,蔡宗軒自行購買高鐵票前往;同年12月21日指示蔡宗軒先待命,之後指示整理製作花蓮電子材料行EXCEL檔上傳;同年12月22日原指示蔡宗軒購買查詢高鐵班次,先是表示可否坐10:20的班次,後表示不用去了;嗣指示蔡宗軒整理製作臺中資源回收EXCEL檔上傳;同年12月23日指示蔡宗軒整理製作物流公司資料EXCEL檔上傳。在上開上班期間「蕭靖庭」不斷指示分派蔡宗軒工作,嗣於同年12月26日始要求蔡宗軒上傳其郵局帳戶資料(中國信託銀行帳戶之前已上傳供薪轉帳戶之用),稱多元世公司因作業需要會由廠商將款項匯至蔡宗軒帳戶,再由蔡宗軒領出後交付旺寶祥公司,蔡宗軒始傳送其郵局帳戶存簿封面予「蕭靖庭」,該人並稱貨款是要交給「旺寶祥公司 統編:
28750046 日期:111/12/26」、「台中市大里區仁化里工業九路33號」、「代包裝貨款」,及指示蔡宗軒寫書內容為「多元世公司交付旺寶祥公司現金貨款___元整」收據,並表示簽名要簽「蕭靖庭」之名。嗣於侯曾○○、張○木遭詐騙之款項匯入蔡宗軒郵局及中國
信託銀行帳戶後,「蕭靖庭」即指示蔡宗軒領取並填寫收據後交付廠商。且蔡宗軒依指示交付款項時,亦分別拍攝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及所填寫之收據照片上傳「蕭靖庭」,有相關LINE對話紀錄擷圖、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及收據照片、EXCEL檔案列印資料及蔡宗軒實際走訪商家並拍攝之照片在卷可查。可見蔡宗軒辯稱是依「蕭靖庭」指示為多元世公司將貨款交付廠商等情,確有相當之憑據。再者,徐瑄凰2人應徵多元世公司後均有實際工作相當日數,卻僅分別提領、轉交1筆或數筆款項,於行為時並分別提出貨款收據,其中111年12月14日是由徐瑄凰提領後轉交蔡宗軒,若徐瑄凰2人乃詐欺集團之共同正犯,對於所從事之犯罪行為自應有所認識,其等既係從事犯罪行為,何必實際進行相關商家之搜尋整理工作,甚至不辭辛勞前往商家進行實地查訪,顯然是多此一舉。且如其2人均是車手共犯,於車手共犯轉交收水時,另填寫多元世公司收據,應無必要。以上情節均與實務上擔任詐欺集團「車手」、「收水」角色之行為人,大相逕庭。至於徐瑄凰雖有獲得1,000元之報酬,蔡宗軒則有獲得3,000元之報酬,惟依徐瑄凰2人與「蕭靖庭」之對話可知,「蕭靖庭」是以油資補貼之名義發給,徐瑄凰2人在上班期間確實有至商家實地查訪,則其2人受此話術蒙騙,認所取得之款項為多元世公司前往商家實地查訪之油資補貼,並不悖於常情。另徐瑄凰於111年12月14日提領、轉交吳萬風、許麗雲匯入其國泰世華銀行之款項後,因接獲國泰世華銀行人員之電話警示,隨即向「蕭靖庭」查證,因未獲確切之說明,懷疑遭到詐騙,隨即於同年月15日前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文正派出所報案,亦有
LINE對話紀錄擷圖在卷可查,且經文正派出所警員即證人邱俊榮於第一審證述屬實。而吳萬風、許麗雲發覺遭詐騙及前往警局報案之時間,均在徐瑄凰前往警局報案之後。可見徐瑄凰於提供帳戶並依指示領款、轉交匯入其帳戶內之款項時,主觀上應不具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及洗錢之不確定故意。而蔡宗軒於111年12月26日提領、轉交其中國信託銀行及郵局帳戶內張○木、侯曾○○匯入之款項後,因多日聯絡不到「蕭靖庭」發覺有異,隨即
於112年1月6日16時42分前往警局報案,並說明其有提供帳戶及提款轉交之行為,亦有
LINE對話紀錄擷圖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松安派出所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在卷可查。雖比侯曾○○、張○木之報案時間晚。然蔡宗軒第1次以被告身分到案接受員警詢問
之時間為112年1月11日,有蔡宗軒警詢筆錄在卷可查,可見蔡宗軒仍是在警方開始調查本案前,即主動前往報案,亦非不得為蔡宗軒主觀上不具有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及洗錢等不確定故意之有利依據。現今金融機構及銀行自動櫃員機多設有監視錄影設備,出入金融機構或前往自動櫃員機提領款項,多有錄影存證,提領後,沿路居民、商家自設之監視器密集,司法警察機關可輕易取得錄影畫面追查提領人之交通工具及離開路線。故擔任詐欺集團領款之「車手」風險極大,苟非有利可圖,一般人不會以身犯險,而使用「車手」自己帳戶供被害人匯款及提領不法贓款應較少見。然徐瑄凰2人均是提供自己的銀行帳戶帳號資料予「蕭靖庭」,並未提供金融卡或銀行帳戶之密碼,可認各該帳戶之管理支配權限並未交給他人,足認其2人辯稱提供予多元世公司薪轉帳戶,係因求職被騙,而遭詐欺集團利用,並無檢察官起訴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及洗錢犯行等語,非不可採信。檢察官所舉之證據,不足使法院形成徐瑄凰2人確有上開犯行之心證等旨。所為論斷,與經驗及論理法則,尚無不合。上訴意旨置原判決明白之論斷於不顧,仍執前詞,謂徐瑄凰2人均受過高等教育,依卷附勞保局被保險人投保資料查詢結果,徐瑄凰曾在4家公司或商行工作,就業年資合計達7年;蔡宗軒曾在6家公司工作,就業年資合計亦達7年,況其2人皆供稱依過往工作經驗,均有面試或面談,則縱使於線上應徵,自無可能僅以LINE互傳訊息即完成受僱工作。另多元世公司與徐瑄凰2人簽立僱傭契約書之方式,竟係由「李佳薇」先以PDF檔將合約書傳送其2人,再要求其等簽名後以拍照方式回傳,且合約書上多元世公司之用印竟採電腦列印,而非印章用印,與一般公司與員工簽約之情形顯有不同。又公司與所屬員工為各自獨立之主體,公司給付貨款予廠商時,除有非常特殊原因,一般係由公司帳戶直接轉入廠商帳戶,均無必要先將貨款匯入員工個人帳戶,再由員工領出後轉交廠商,是其2人應可預見多元世公司實際上係藉由人頭帳戶之掩蔽來收取犯罪之不法贓款。原審之證據取捨有違經驗法則云云,指摘原判決不當。無非對原判決適法之取捨證據,再為爭辯,尚非合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台上字第2316號

另據詐騙網站後台資料中之Excel檔案、「水世界」水房群組網頁列印資料、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更可特定部分被害人之姓名、證件號碼、詐騙集團所運用之具體詐欺案由(如:「周永康特大跨國洗錢案」、「涉及特大金融刑事案件」、「拐賣兒童洗錢案」等),參酌上開特定犯罪既遂後所取得不法金錢之洗錢流程,亦可認因上訴人所經營「水世界」水房與詐騙集團及同業水房彼此間之洗錢行為歷程,已達掩飾、隱匿不同或不特定詐騙集團特定犯罪所得之效果,具有不法原因之聯結,合於一般洗錢罪之構成要件等旨(見原判決第6至8頁),而就上訴人所經手之可疑金流,與前置之詐欺取財特定犯罪間,如何有所聯結,應成立洗錢防制法之一般洗錢罪,詳述其論斷所憑理由。核與卷證資料悉無不合,並不違背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不能任意指為違法。上訴意旨猶以:「金錢豹」、「老鉄」等,是否確屬詐騙機房或同業轉帳「水房」?上訴人或陳明佑等2人有無向從事詐騙之人招攬洗錢業務?原判決除依陳明佑等2人之自白外,並未記載所憑之證據,亦未就特定犯罪即詐欺取財之事實(行為人究否已經著手、犯罪屬於既遂或未遂、係何特定之被害人受詐等)為具體之認定與記載,遽認合於一般洗錢罪之要件,有理由不備之違法等語。係就原審採證認事職權之行使,及原判決已說明之事項,徒憑己見而為指摘,殊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


最高法院 111 年度台上字第 2774 號刑事判決

復說明「…核諸扣案之個人資料EXCEL 檔翻拍照片中,其
上均已明列出各被害人之姓名、公民身分號碼(本身即帶有
出生年及日期)、電話及居住區域,已有明確可聯繫被害人
之個資,其後方分別列有『有接』、『未接』、『空號』、
『罵人』等欄位,而如附表一所示之被害人,其『有接』欄
位上,均已打『ν』標註者亦相符;又上開打『ν』註記之
被害人均屬臺南機房一線機手有打通之人一節,亦據證人即
共同被告邱登奎於警詢時及偵訊中具結證稱:列表是我們集
團詐騙所作的紀錄。打「v」 的就是我們第一線有打給被害
人,另外有打4個『v』就是有轉到第二線,第二線會在後面
標記相關過程,我們是要撥打對方的電話,照表打,表上有
勾選的就是打過的。一天可以打一百多通。每個一線的人都
是一樣的,我曾經被罵過,到底要打多少次等語在卷。從而
可知,本件周文祥等5 人所屬詐騙集團之臺南機房機手,已
著手撥打電話向附表一所示之被害人施用詐術,縱本件尚無
證據得予證明如附表一編號1至328所示之被害人已完成匯款
,然上訴人等所經營、管理之臺南機房既已有前述著手之行
為,其等犯行仍堪認定」等旨(見原判決第11頁第17行至第
12頁第5 行),俱有證據資料可資覆按。且核諸卷附高雄市
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報告書及所附本案詐騙機房發話通
聯紀錄表、總表,確可見附表一編號1至328各案,不僅明確
記載大陸地區電話、使用者姓名及住址,且各電話已由該集
團內相關共同正犯分別撥打1 次以上之被撥打之紀錄。亦即
本案詐欺集團成員確已對特定之大陸地區人民使用之特定號
碼,撥打電話,而遂行以詐財為目的之詐術行為,自係詐欺
犯罪構成要件之實行行為。原判決上開之認定與說明,係綜
合調查所得而為合理論斷,於證據法則、論理法則無違。連
擎堯上訴意旨略以附表一編號252 部分未經接通電話,衡情
猶處於預備階段,不應論以未遂犯等語,無非係就原審採證
認事職權之適法行使及原判決已明白論斷之事項,依其主觀
意見,再為事實上爭執,並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


最高法院 110 年度台上字第 57 號刑事判決

又上開轉帳金額與鄭智文擔任「惡魔雞排店」
店長期間薪資明細及上訴人所製作之計算薪資EXCEL 表均相
符合。是上訴人既明知張家榕確有代墊貨款及提供資金供其
週轉之事,以及其曾同意張家榕以上開方式先行墊付鄭智文
如原判決附件一所示薪資,卻虛構事實對張家榕及鄭智文提
起本件業務侵占之告訴,經臺中地檢署檢察官以106 年度偵
字第7635號案件偵辦結果,認其等犯罪嫌疑均不足而為不起
訴處分,上訴人不服該處分而聲請再議,復經臺灣高等檢察
署臺中分署以上訴人聲請再議為無理由,而駁回其再議確定
,有卷附刑事告訴狀、上開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及駁回再議
處分書在卷可稽,因認上訴人主觀上確具有誣告之故意無訛
,而據以認定上訴人確有如其事實欄所載誣告之犯行,已詳
敘其所憑之證據及認定之理由,對於上訴人否認有誣告犯意
,及其在原審所為如其前揭上訴意旨所示之辯解為何均不足
以採信,亦依據卷證資料剖析指駁綦詳(見原判決第 3頁第
15行至第11頁第21行)。核其所為之論斷,尚與經驗及論理
法則無違。上訴人上訴意旨並非依據卷內資料具體指摘原判
決究有如何違背法令之情形,徒執其不為原審所採信之相同
陳詞,再事爭辯,或仍就原審採證認事職權之適法行使,以
及原判決已明確論斷說明之事項,暨其他不影響判決結果之
枝節性問題,任意指摘,並就其主觀上有無誣告犯意之單純
事實,漫為爭執,自不足據以辨認原判決已具備違背法令之
形式。揆之首揭說明,其上訴為違背法律上之程式,應予駁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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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0131 12/31 02:51太長 洗excel的連起訴書都不看 會看這

henry0131 12/31 02:51個?

z9y8x71234 12/31 02:51那些人是黨主席?

ji4mp6 12/31 02:52小草就沒有要跟你講法條 他們只是在洗議題

z9y8x71234 12/31 02:52要訂這種案子 本來就要更謹慎 更明確

z9y8x71234 12/31 02:52的證據 不然很難擺脫政治追殺

rogudan 12/31 02:52柯草:不管啦,桃園檢查官已經認定Excel

rogudan 12/31 02:52不能當證據

urgrandpa 12/31 02:52原來黨主席適用不同的法律(筆記)

urgrandpa 12/31 02:53我現在創個黨自己當黨主席有搞頭嗎?

z9y8x71234 12/31 02:53柯兒收大麻都無罪了 還有人信真的平

z9y8x71234 12/31 02:53等?

z9y8x71234 12/31 02:54你總統有300萬票 就要小心處置

appleskin 12/31 02:54貼這麼長 你貼的都是找得到金流去向的

appleskin 12/31 02:54 是要凸顯1500的薄弱? 而且半夜一直

appleskin 12/31 02:54發文耶 無聊

笑死,第一個就是拿EXCEL帳目資料當證據的,你看不懂中文? 最高法院 105 年度台上字第 466 號刑事判決

次查原判決係綜合

陳 振達、賴怡君、謝詩涵、江崇瑋、黃俊瑋之供述、證人即共 同正犯張倍豪、蕭帆宇、證人即被害人梁德全、齊廣銀、黃 約輝、楊群、萬海洋、張娜娜、魏行行、王紅梅、姚磊、證 人燕真、蔡信忠之證詞、卷附台中巿政府刑事警察大隊函、 匯款證明、照片、

EXCEL檔帳目資料

、錄音譯文、SKYPE對話 內容、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詐欺集團教戰手冊 、網頁教學資料、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等證據資料,而認 定陳振達、賴怡君、謝詩涵、江崇瑋、黃俊瑋上開加重詐欺 犯行;復綜合蔡信忠、常哲豪、王能保、郭朝欽、羅明煌之 供述、證人即被害人陳振達、林金足之證詞、卷附搜索扣押 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照片、贓物認領保管單、陳振達受 傷診斷證明書、扣案GPS 追蹤器、筆記本、便條紙、筆記型 電腦、行動電話、手銬

等證據資料,而認定蔡信忠、常哲豪

、王能保、郭朝欽、羅明煌上揭加重強盜犯行,並無認定事

實未憑證據之情形

※ 編輯: treasurehill (1.161.58.54 臺灣), 12/31/2024 02:56:06

ji4mp6 12/31 02:54又開始問A答B 小草又在跳針

urgrandpa 12/31 02:54現在又變成300萬票,奇怪我讀過的法律

urgrandpa 12/31 02:54怎麼都沒有這些有的沒的條件

dawson0130 12/31 02:55草看超過1行字就變文盲了 省省心

vbhero 12/31 02:55檢方拿到了excel 檔,於是你就有了錢

vbhero 12/31 02:551dSkheK4 1500

z9y8x71234 12/31 02:55你讀過的法律有說收大麻無罪?

nick2010 12/31 02:55又上開轉帳金額與鄭智文擔任「惡魔雞排

nick2010 12/31 02:55店」店長期間薪資明細及上訴人所製作之

nick2010 12/31 02:55計算薪資EXCEL 表均相符合。所以柯文哲

nick2010 12/31 02:55的金額在哪? 不要跟我說是那個湊數出

nick2010 12/31 02:55來的提領1600萬吧? 人家律師都說了 每

nick2010 12/31 02:55個月都領個幾百萬 白癡鳥不要出來秀下

nick2010 12/31 02:55限好不好啊

urgrandpa 12/31 02:56卡提諾的法律書籍哪裡有的買?我想看看

urgrandpa 12/31 02:56哪裡有寫到黨主席300萬票之類的

carbomd 12/31 02:56你太認真了,這麼多字小草怎麼會看.

sdolphinyo 12/31 02:57證據性薄弱 這幾個字有很難懂嗎

nick2010 12/31 02:58@carbomd 看來你就是沒看完就說話的憨

nick2010 12/31 02:58鳥 所以金流在哪啊 他貼的這些就是有錢

nick2010 12/31 02:58又跟excel對賬在一起的

carbomd 12/31 02:59他們連罪嫌重大、重刑可期都看不懂了.

iiimk 12/31 02:59人家還有匯款證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61.58.54 臺灣), 12/31/2024 03:02:29

cg323 12/31 03:00好笑,北檢都自認無法證明EXCEL真實性了...

clkdtm32 12/31 03:00幹 跟雜草認真 沒1500他也要關10幾年

clkdtm32 12/31 03:01不要被雜草牽著走 侵佔6000多萬不敢講

fakeimage 12/31 03:01雜草不會看啦

qoo4628802 12/31 03:02笑死,貼一堆結果沒有貪污圖利的。每

qoo4628802 12/31 03:02個罪成案的要件本來都不一樣,不過青

qoo4628802 12/31 03:02鳥也不在乎這個。

笑死!要貪污是不是,這個就是啦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訴字第624號 被告李奇申就上開事實之部分細節有爭執,辯稱:92年間我為表示感謝,

才在EXCEL表填

載贈與48張跨越公司股票至張慶宗名下,但實未為任何贈與行為

,故施明德以張慶宗名義 持有跨越公司股票總計150張;施明德於93年9月13日、14日,以翁美惠之母翁賴月菊銀行 帳戶匯款共400萬元至跨越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戶,認購跨越公司股票200 張後反悔 ,不想投資,因此將匯款改約定為借款350萬元,故沒有給予施明德任何跨越BVI公司股票 ,連先前施明德持有跨越公司的股票亦未轉換成跨越BVI公司的股票給施明德或施明德指 定之翁美惠,全數回收,截至104年11月13日止,股東清冊已經沒有記載翁美惠名義持有 跨越公司股票及跨越BVI公司股票,改記載為臺中,股票陸續賣給臺中的投資人等語(見甲 1卷第66頁)。然其就此所辯,不僅均與前揭積極事證不符,且本案股東清冊係檢調單位於 106年11月13日合法搜索(見A18卷第125至128、187至202頁)而從李奇申、黃詩涵扣案筆 電中取出之檔案,據原任職跨越公司而曾與李奇申交情匪淺之證人黃詩涵於偵查中證稱: 股務檔案均為李奇申所有,我母親黃李碧雲有投資跨越公司不少錢,我會備份瞭解跨越公 司運作,檔案文件註記的「高分」係指施明德(註:此暱稱源於施明德於91至97年間擔任 研考會高級分析師),「J's贈」係指贈送股票,這是李奇申(註:英文名Jason)的決策, 我沒有收到消息表示跨越BVI公司股票編號169股東退股或退還股款等語明確,稽以被告施 明德確實有以其親族當人頭投資民間公司之習慣,此觀被告施明德另以張慶宗名義入股60 萬元投資購買凌網公司股票,但均未曾在其歷年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上據實申報乙節甚明【 卷證詳見附表C所示證人張慶宗之證述、證人高承億之證述及高承億提出之凌網公司106 年4月26日董事會議事錄、凌網全球科技公司106年4月27日董事會議事錄、股東名冊、凌 網全球科技公司合作金庫銀行光復分行存摺封面、内頁影本、致遠會計師事務所106年5月 19日出具凌網全球科技公司發行新股資本額查核報告書、張慶宗國泰世華銀行帳號 000000000000號帳戶交易明細、106年5月27日高承億網訊截圖(張慶宗身分證影像)、張 慶宗華南銀行汐止分行、國泰世華銀行帳戶定存明細、施明德及配偶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資料】。

再徵諸被告李奇申為保密被告施明德之身分,屢以不同暱稱或代號稱呼施明德,

就所謂「施明德投資跨越公司或跨越BVI公司的股份,早已全數出清轉讓予臺中投資人」

又未能舉證以實其說。是被告李奇申所辯與客觀事實不符,顯係事後圖卸之詞,不足為採

。堪認被告施明德與李奇申間為避免啟人疑竇,長年讓被告施明德以親族名義作為人頭投

資跨越公司、跨越BVI公司,且於本案所涉之移民署各大型標案期間(詳本判決後述),被

告施明德均仍係投資持有跨越公司、跨越BVI公司股份之隱名股東,亦可徵被告施明德、

李奇申確均有持續扶植跨越公司,推廣跨越公司以Linux作業系統開發之XDNA分散式平台

應用程式介面及相關套件產品,以增進其等個人投資效益之動機,至為明灼。

carbomd 12/31 03:03證據性薄弱 =/= 勝訴不用關,最多少關幾年

clkdtm32 12/31 03:03重點柯文哲坐牢坐到死

stuartfamily 12/31 03:04推認真專業!

clkdtm32 12/31 03:04後面還有四個案子 慢慢來 不要急

carbomd 12/31 03:08我法盲都覺得柯要牢底坐穿了,最好趁交保

carbomd 12/31 03:09多陪陪家人比較實在.是說賴如要給柯赦免,

carbomd 12/31 03:09能夠用甚麼好理由?

stuartfamily 12/31 03:11除了證人證詞外還有匯款證明、照片

stuartfamily 12/31 03:11、EXCEL檔帳目資料、錄音譯文、SKYP

stuartfamily 12/31 03:11E對話 內容、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

stuartfamily 12/31 03:11品目錄表、詐欺集團教戰手冊 、網

stuartfamily 12/31 03:11頁教學資料

※ 編輯: treasurehill (1.161.58.54 臺灣), 12/31/2024 03:15:17

stuartfamily 12/31 03:13平心而論以上證據不會算薄弱

x59107115 12/31 03:16第一個有匯款證明 請問柯有嗎?

dos01 12/31 03:16我老實說 沒用的 在那邊洗的不是有目的性的

dos01 12/31 03:16網軍 不然就是智商低落的白痴 不管哪種

dos01 12/31 03:16你貼這些他們都不會看 文章洗掉之後又繼續

dos01 12/31 03:16耍憨

stuartfamily 12/31 03:16還是感謝原po用心找判例討論

我很早就說過了,有沒有罪是要看綜合卷證資料的,不是單一資料的 而綜合此次檢察官起訴所提的證據有 1.共犯認罪自白 2.通聯記錄 3.其他人證 4.EXCEL帳本 5.沈慶京提款紀錄 6.監聽譯文 這些就足以佐證一切了,一直跳針單一資料單獨割裂審查是看不懂最高法院的判決嗎? 法院刑事判判113年度台上字第2948號 如事實欄一所示犯行(見原判決第92、97、103至106、110至112頁);

㈡依扣案陳思瑋手

機內「分紅表」及黃炫逢手機內「2022人力仲介損益帳(團績)」EXCEL表等所載第二集

團就買賣各被害人之利潤及各分工者可獲分潤計算方式,可知縱僅負責開發招募、聯繫即

33c可獲得非微酬金,與參與者投入之勞力、時間不成比例

,且相關成員於被害人反應工 作? 境、內容、薪資與集團成員所述不符時,如何未予理睬,甚至於群組傳遞訊息,而知其事 各情,佐以陳均翰於相關群組回覆狀況,及李振豪、陳思瑋、林晉宇、陳均翰、王契文所 述各自參與分工之情形、王契文於偵查中坦認買賣人口暨以詐術使人出國及參與犯罪組織 等之部分供述等相關事證,何以足認李振豪、陳思瑋、林晉宇、陳均翰、王契文等均知上 情,仍決意參與該犯罪組織,而合謀、分工如事實欄二所示犯行(見原判決第72至82、92 至96、106至110、118至124、124至132頁);

已詳述相關成員應負共同正犯罪責之理由及

所憑。並非僅憑各通訊軟體群組之單一或特定訊息內容,為唯一證據

。是不論陳均翰實際 分工或接送被害人之時間為何,縱除去各該特定訊息內容,仍無足為其有利之認定,而於 判決結果無影響;原判決雖未逐一列載取捨判斷之全部理由,仍與判決理由不備、欠缺補 強證據或採證違反證據法則之違法情形不同。

陳思瑋、陳均翰、王契文上訴意旨或係割裂

其中部分事證獨立觀察,任意評價,或係對於部分事實枝節再為爭執,

........................... 均非上訴第三審之合法理由。

casper955033 12/31 03:18沒差,小草繼續無視

※ 編輯: treasurehill (1.161.58.54 臺灣), 12/31/2024 03:23:17

pandp 12/31 03:18excel當帳冊資料沒問題,問題就是不能當唯

pandp 12/31 03:18一資料,不然人人寫excel不都變詐騙犯

webster1112 12/31 03:20字數太多/大半文言 小草還要跑外送!!

icestormz 12/31 03:21說實在網軍跟真人草真的無法分辨 現實

icestormz 12/31 03:21中的草都還是相同論述 真的只能說是邪

icestormz 12/31 03:21

abc12812 12/31 03:23可以當證據=證據力足夠能抓人去關

abc12812 12/31 03:23憨鳥的法學常識都非常夠

檢察官起訴的其他證據你都沒看到嗎? 而綜合此次檢察官起訴所提的證據有 1.共犯認罪自白 2.通聯記錄 3.其他人證 4.EXCEL帳本 5.沈慶京提款紀錄 6.監聽譯文

appleskin 12/31 03:24股票這個有帳號啊 要帶風向你要做功課

appleskin 12/31 03:24啊 不要貼一堆字騙沒時間看的人

※ 編輯: treasurehill (1.161.58.54 臺灣), 12/31/2024 03:27:19

pandp 12/31 03:26小沈1500就不承認啊,哪來自白,另外就是

pandp 12/31 03:26領1600和所謂交1500也是用期間推測的,也沒

pandp 12/31 03:26白手套承認吧

笑死!誰說共犯只有沈慶京的? 起訴所列緩起訴名單都沒看?

princeali 12/31 03:26ㄟ “””匯款證明”””、照片、EXCEL

princeali 12/31 03:26檔帳目資料 你真的要這麼搞笑是不是

檢察官起訴的其他證據你都沒看到嗎? 1.共犯認罪自白 2.通聯記錄 3.其他人證 4.EXCEL帳本 5.沈慶京提款紀錄 6.監聽譯文

ihfreud 12/31 03:27你跟王義川沈伯洋差不多專業 給推

我律師高考及格,最法院刑事庭法官助理,請問你哪位?

Sinreigensou 12/31 03:27匯款證明才是重點

suddenkiss 12/31 03:28我中文不好 誰可以幫我解釋證據有

suddenkiss 12/31 03:28包含excel跟證據只有excel差在哪裡

CidHan 12/31 03:29某時地...

※ 編輯: treasurehill (1.161.58.54 臺灣), 12/31/2024 03:32:46

yada0216 12/31 03:33幹智障真多

Bugquan 12/31 03:34謝長廷、桃檢和北檢都應該拜你為師的,

Bugquan 12/31 03:34不然這些人都覺得證據薄弱

urgrandpa 12/31 03:34雜草噓文部隊又來了

Sinreigensou 12/31 03:35桃檢酸也是酸不是只有excel

urgrandpa 12/31 03:35其實我也不懂這幫人在群組烙人到處吵架

urgrandpa 12/31 03:35對柯文哲的案情到底有什麼幫助

pandp 12/31 03:35你學經歷有沒有比小夫威的,不然我要相信小

pandp 12/31 03:35夫了

笑死!我台大法研(民商法組),律師高考及格,最高法院法官助理(刑事庭),台大法學 論叢作者,台大土木博士候選人,小夫算什麼?

※ 編輯: treasurehill (1.161.58.54 臺灣), 12/31/2024 03:38:47

Bugquan 12/31 03:36我知道他說小夫多久每沒當律師,桃檢想

Bugquan 12/31 03:36必也很久沒當檢察官了,所以才會說出那

Bugquan 12/31 03:36樣的話

笑死!桃檢算什麼?我最高法院的啦! 直接審地方法院上來的案子啦!你咬我?

qoo4628802 12/31 03:38沒有單獨excel定罪的圖利貪污,你附那

qoo4628802 12/31 03:38個有匯款證據的是讀不懂中文嗎= =

qoo4628802 12/31 03:38整天說自己律師及格,很想投誠民進黨

qoo4628802 12/31 03:38

還在跳針啊! 檢察官起訴的其他證據你都沒看到嗎? 1.共犯認罪自白 2.通聯記錄 3.其他人證 4.EXCEL帳本 5.沈慶京提款紀錄 6.監聽譯文

※ 編輯: treasurehill (1.161.58.54 臺灣), 12/31/2024 03:41:24

urgrandpa 12/31 03:40其他人學經歷再威,有比寫出重罪可期的

urgrandpa 12/31 03:40那位還要威嗎?笑死,小草不愧是小草

iem2000 12/31 03:40Excel每筆帳要有金流來對應阿...文組邏輯

iem2000 12/31 03:41都這麼糟糕的話,我們司法真的堪憂

刑訴第 159-4 條回去念一遍啦,不要在那邊耍寶啦! 除前三條之情形外,下列文書亦得為證據: 一、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 二、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從事業務之人於業務上或通常業務過程所須製作之紀錄文書 、證明文書。 三、除前二款之情形外,其他於可信之特別情況下所製作之文書。

pandp 12/31 03:41小夫 高雄市長+台大法+京都法碩,人家政客+

pandp 12/31 03:41法律雙主修耶,你的土木講出來要幹嘛,但

pandp 12/31 03:41我只知道王義川也土木的

笑死!一篇學術論文都沒有是要說什麼嘴?

iem2000 12/31 03:41難怪新竹一堆高薪理組都是投民眾黨

※ 編輯: treasurehill (1.161.58.54 臺灣), 12/31/2024 03:44:49

OswaltRoy 12/31 03:43最高法院判決根本不是聖旨 蟾蜍們真的

OswaltRoy 12/31 03:43是法盲

urgrandpa 12/31 03:43等小夫當上本案承審法官,阿北就有救了

urgrandpa 12/31 03:44現在當一審法官來不及,建議小草趕快拱

urgrandpa 12/31 03:44小夫去當高等法院或最高法院法官,看會

urgrandpa 12/31 03:44不會二審三審抽到他

nhk123871192 12/31 03:45我怎麼看你像反串的啊

qoo4628802 12/31 03:45所以說了,台灣貪污圖利永遠都是有附

qoo4628802 12/31 03:45上金流證據,你查不到金流就別跟我說

qoo4628802 12/31 03:45汪檢附了什麼證據,都是次等的。怎麼

qoo4628802 12/31 03:45法院助理的邏輯還這麼差啊

雜草看不懂法條還在跳針 第 159-4 條 除前三條之情形外,下列文書亦得為證據: 一、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 二、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從事業務之人於業務上或通常業務過程所須製作之紀錄文書 、證明文書。 三、除前二款之情形外,其他於可信之特別情況下所製作之文書。

※ 編輯: treasurehill (1.161.58.54 臺灣), 12/31/2024 03:46:41

OswaltRoy 12/31 03:45蟾蜍青鳥找不到法律依據只好拿這些沒說

OswaltRoy 12/31 03:45服力的東西出來講 就不要到時候立法院

OswaltRoy 12/31 03:45直接立法規定excel不能當證據 看你們還

OswaltRoy 12/31 03:45怎麼拗 別忘了你們在立法院沒贏過呢

carbomd 12/31 03:45我理組法盲, 這些都現金來現金去的, 那個

valley 12/31 03:47笑死 更多不起訴的要不要去查一下

carbomd 12/31 03:47excel上其他人像謝國樑他媽給的200收了放

nhk123871192 12/31 03:47越看越像反串的,政黑很少你這種自

nhk123871192 12/31 03:47報家門的

pandp 12/31 03:47你這麼信論文的話,那你跟黃國昌哪個論文

pandp 12/31 03:48比較威,如果你比國蔥威那我改信你好了

cfetan 12/31 03:48這反而比較像來應徵的

qoo4628802 12/31 03:48看判例啦,馬的跟你這種沒邏輯的嘴真

qoo4628802 12/31 03:48的很累。台灣建國以來的貪污圖利判例

qoo4628802 12/31 03:48,你找一個沒有金流的,純粹用excel

qoo4628802 12/31 03:48定罪的可以嗎???

carbomd 12/31 03:48了放口袋記在excel上,這樣算不算匯款證據

swed50287 12/31 03:49還在沒有金流 210萬瞎了484啦

carbomd 12/31 03:49然後excel上面其他都是收款紀錄,然後這個

qoo4628802 12/31 03:49你要舉法條你去當法官啊,助理真的想

qoo4628802 12/31 03:49上位想瘋了是嗎

carbomd 12/31 03:491500窩不知道,難道理組真的會相信是時間?

molsmopuim 12/31 03:51太牽強

novel2430 12/31 03:51考個台大碩給自己驕傲麻了

qoo4628802 12/31 03:53210萬在政治獻金專戶,到底誰瞎還是死

qoo4628802 12/31 03:53

carbomd 12/31 03:53在座各位法學權威給個解釋1500是啥吧,還

carbomd 12/31 03:53是說我們就跳過,當作是外星人填的或電腦

iem2000 12/31 03:53就算第159-4條好了,檢方自己都承認不知

carbomd 12/31 03:54中毒被人亂填的.

swed50287 12/31 03:54你先回答210是不是金流到政治獻金

qoo4628802 12/31 03:54所以是我是北檢還是檢察官是北檢,他

qoo4628802 12/31 03:54媽的覺得有罪自己舉證啊。無罪推定原

qoo4628802 12/31 03:54則可以去估狗一下嗎,死忠的真的是不

qoo4628802 12/31 03:54簡單欸

Sischill 12/31 03:54真心的想問為什麼學弟你有牌幹嘛去當法

iem2000 12/31 03:54道誰KEY的excel. 這種能當證據真的是把

Sischill 12/31 03:54助?

iem2000 12/31 03:55有受過高等教育的台灣人當白痴

Sischill 12/31 03:56不是說法助不好 只是不解 你要走學術?

https://www.lawbank.com.tw/treatise/pl_article.aspx?AID=P000213007

qoo4628802 12/31 03:56你檢察官覺得有問題,就提出1500萬的

qoo4628802 12/31 03:56金流,一刀斃命。不是整天還要嚷嚷叫

qoo4628802 12/31 03:56人證明1500是幹嘛的,反著玩喔?你覺

qoo4628802 12/31 03:56得有貓膩就自己去找證據啊,不然檢察

qoo4628802 12/31 03:56官用來幹嘛的,當黨的打手嗎

carbomd 12/31 03:57自己的usb說窩不知道不也是一樣讓人困惑?

※ 編輯: treasurehill (1.161.58.54 臺灣), 12/31/2024 03:58:54

carbomd 12/31 03:58難道高級理工人一點都不覺得奇怪還覺合理

qoo4628802 12/31 03:59啊解釋給你偉大的汪檢聽,你不信就自

qoo4628802 12/31 03:59己找證據啊,不然檢察官是幹嘛用的,

qoo4628802 12/31 03:59收集證據將犯罪事實定罪不就是檢察官

qoo4628802 12/31 03:59的作用= =?

Xceberus 12/31 03:59柯文哲庭上那避重就輕的回答看也知道完

Xceberus 12/31 03:59

Xceberus 12/31 03:59超越藍綠 反綠賤畜們的神 嘻嘻

carbomd 12/31 04:00檢察官當然要去查,不過如果柯能解釋清楚

carbomd 12/31 04:00那像我們看戲的鄉民也會支持他不是嗎?

dos01 12/31 04:01反綠=貪汙 幾個小時候還有宜蘭貪汙妙宣判

suddenkiss 12/31 04:02真的是超專業的律師

suddenkiss 12/31 04:02只是道德值是負的 σ ゚∀ ゚) ゚

suddenkiss 12/31 04:02∀゚)σ

OswaltRoy 12/31 04:03就不知情是要解釋什麼 調查的義務在檢

OswaltRoy 12/31 04:03察官那裡啦

leterg 12/31 04:05現在政治獻金申報監察院也是用excel

JnCC 12/31 04:13真的找到1500萬小草又會說你怎麼證明這1500

JnCC 12/31 04:13是小沈的1500

taiwan009 12/31 04:14你講的「1.共犯認罪自白、2.通聯記錄、

taiwan009 12/31 04:143.其他人證、4.EXCEL帳本、5.沈慶京提

taiwan009 12/31 04:14款紀錄、6.監聽譯文」,在1500部分就真

taiwan009 12/31 04:14的只有「4.EXCEL帳本」這個喔,你是不

taiwan009 12/31 04:14是吐槽北檢只有execl?

littleredhat 12/31 04:15洨草繼續靠網軍帶風向

W96U 12/31 04:26貼一堆,所以金流呢?

fevor3331 12/31 04:27沒有一個是“只有”excel當證據的...你

fevor3331 12/31 04:27再認真找一下吧

meredith001 12/31 04:31雜草讀書犯法 不意外

chenu 12/31 04:32跟阿燦一樣 不是只有EXCEL

lozupomelo 12/31 04:34

mfhsieh2 12/31 04:37幫認真的原PO補血。

nanamiiwill 12/31 04:44反串?

link0739 12/31 04:52民進黨的支持者就是白痴,呵呵呵

babiter 12/31 04:52反串的?你這除了excel還有照片、錄音一

babiter 12/31 04:52大堆耶

fdragon4 12/31 04:54自己都知道除excel還有匯款證明 心盲逆

dimand 12/31 04:55小草只會接任務啦,要洗什麼內容去

dimand 12/31 04:55哪洗洗幾篇

light1024 12/31 04:56把匯款證明上色一下吧

ypc1994 12/31 05:09老實說真的有夠低能

ejijojo 12/31 05:16不錯 歡迎入党

ganganx 12/31 05:17好險只是助理

nalthax 12/31 05:34你列的第一個案例證據就包括Excel資料跟

nalthax 12/31 05:34匯款證明,是證據之一不是唯一好嗎?

kwey95 12/31 05:40阿就沒金流啊

nalthax 12/31 05:41就像一家人不是只有爸爸,爸爸只是成員的

nalthax 12/31 05:41其中之一;除非你離婚獨居了,那你就是家

nalthax 12/31 05:41庭裡唯一一個成員。這就集合的基本概念。

nalthax 12/31 05:41而且如果其他案子例如外遇訴請離婚,你要

nalthax 12/31 05:41證明外遇靠一行紀錄,其他佐證都沒有,講

nalthax 12/31 05:41難聽一點連精神科都不想幫你掛保證。鄭捷

nalthax 12/31 05:41會被判死刑也不是因為他寫殺人小說,而是

nalthax 12/31 05:41他殺人,不然一堆推理小說家跟漫畫家不就

nalthax 12/31 05:41都判死刑了?

xra686 12/31 05:44智障才覺得法官是白癡 沒辦法用正常邏輯

xra686 12/31 05:44判斷這些證據的連結性

alex80327 12/31 05:45錢呢

fu071521 12/31 05:47做實了黨有在最高法院安插助理

epson5566 12/31 05:58野人獻曝

uini 12/31 05:58看得出來小草很崩潰

doggy2525 12/31 05:59在怎麼跳針最後就是一罪一罰 十年起跳

crow13 12/31 06:00其他佐證那麼多 又不是只有excel 真好笑

solo0724 12/31 06:01為什麼要幫這麼爛的北檢護航啊

solo0724 12/31 06:02要是換桃檢來辦就一刀斃命了 沒能力才被

solo0724 12/31 06:02說嘴

ALAN781215 12/31 06:02綠腦法學共產党教的?有贓款證據還用

ALAN781215 12/31 06:02跳針excel要人自證己罪

B0402090 12/31 06:21幽默菜青鳥覺得自己比謝長廷懂證據

笑死,謝沒執業多久了,連刑事訴訟法證據能力規定都不知道吧,更別提還想跟最高院刑 事庭法官助理談證據?

eyeter 12/31 06:35嘻嘻

a1277034 12/31 06:36用line傳送檔案嗎?是瞎了?傻了?原來

a1277034 12/31 06:36是憨鳥

SDGGF 12/31 06:40這篇完美詮釋什麼叫自high

nekogogogo2 12/31 06:49蟾蜍連這種也要複製貼身

luke7212 12/31 06:53阿苗就說法律系大學一年級旁聽課程

luke7212 12/31 06:53就有提到帳本,怎麼帳本數位化之後

luke7212 12/31 06:53就被黃國昌說成是科幻小說了,笑死

luke7212 12/31 06:53XD

ferb 12/31 07:00數位化帳本要有原始資料和啟動金鑰才能確保

ferb 12/31 07:00為真沒有被偽造

ferb 12/31 07:00律師今天還在跳excel可以當證據嗎

solo0724 12/31 07:00這檢察官普悠瑪案就辦的很爛了 還用她..

solo0724 12/31 07:00...

fuann 12/31 07:02北七,去跟謝長廷說啊

笑死,你是說那個自薦大法官沒人理的嗎?

fywei 12/31 07:04很可憐 檢察官自己都說證據薄弱了

luke7212 12/31 07:06看到雜草說其他人的證據就有很多ba

luke7212 12/31 07:06labala,你們真的腦袋有洞欸我笑死

luke7212 12/31 07:06,你們不知道柯文哲他案子的證據清

luke7212 12/31 07:06單有「整整兩本」嗎?用點腦子啊,

luke7212 12/31 07:06如果你們有的話XD

danson6614 12/31 07:14沈慶金提款紀錄…好好笑,那多出來的

danson6614 12/31 07:14100萬他拿來幹嘛,還花一個月的時間

danson6614 12/31 07:14領,殊不知人家每個月平均都領上千萬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248.74 臺灣), 12/31/2024 07:18:28

qoo4628802 12/31 07:16可惜,青鳥腦子留在娘胎裡了。

shepherdy 12/31 07:17低能草看不懂啦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248.74 臺灣), 12/31/2024 07:21:19

stuartfamily 12/31 07:23每個人都可以隨時任意修改的excel檔

stuartfamily 12/31 07:23案確實還是比直接一刀斃命的錄影畫

stuartfamily 12/31 07:23面或匯款證明來的薄弱些,就要看其他

stuartfamily 12/31 07:235項證據能否補足強度,目前看起來對

stuartfamily 12/31 07:23於‘收賄方’的證據能力似乎是的確

stuartfamily 12/31 07:23是薄弱.

game1809 12/31 07:23https://i.imgur.com/ijBl8z3.jpeg

game1809 12/31 07:23又在偷換概念,通常都是複合證據

笑死,你是不是分不清證據能力和證明力的不同,一直鬼打牆?

記載或彙整之際,當不可能預見日後可能被提供作為證據,而難認有何預見日後可能提供

作為訴訟上證據之不實登載動機,是其虛偽記載之可能性甚微,更無證據可證業遭事後編

輯修改。準此,上開文書資料係由被告王郁文製作及共同被告黃惠玟製作、彙整,且係從

事業務之人於通常業務過程製作之紀錄文書,復查無顯不可信之情況,依刑事訴訟法第15

9條之4第2款之規定,自有證據能力。

 

㈥至於被告高虹安之辯護人辯稱:零用金支出帳存有諸多錯誤,應不具證據能力等語(

見院卷十第90頁),惟此核屬證明力高低之問題,與其是否具有證據能力無涉,併予

說明

asdsk456456 12/31 07:24這個是自打臉嗎 我全部看完 這個不

asdsk456456 12/31 07:24只excel交代清楚 其他事證也關聯清

asdsk456456 12/31 07:24楚 啊請問柯的excel只有打1500 能比

asdsk456456 12/31 07:24?要舉例也舉例好一點的

game1809 12/31 07:25看來最該被AI取代的就是法綠人

nk10803 12/31 07:25好了啦 桃檢屌打北檢哭哭喔wwwwwwwww夏系

nk10803 12/31 07:25夏景

game1809 12/31 07:25法綠人都顏色辦案,超譯條文

asdsk456456 12/31 07:25其他跟excel對上的的關聯超薄弱 什

asdsk456456 12/31 07:25麼小沈有一天提早領了1600 萬 所以

asdsk456456 12/31 07:25覺得1500應該就是??跟你這個交代

asdsk456456 12/31 07:25這麼清楚的excel差太多了吧

asdsk456456 12/31 07:27還真感謝你把這篇貼出來呢 有耐心的

asdsk456456 12/31 07:27慢慢看 拿去柯的起訴書比 看看證據

asdsk456456 12/31 07:27差多少 真的被綠粉笑死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248.74 臺灣), 12/31/2024 07:33:38

silentforest 12/31 07:33瞎拼亂湊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248.74 臺灣), 12/31/2024 07:34:19

yyyzzz 12/31 07:36所以錢在哪裡?

rickcoo 12/31 07:39雜草丟臉

y123824343 12/31 07:39匯款證明、照片、EXCEL檔帳目資料—>

y123824343 12/31 07:39你看的懂前四個字嗎?

y123824343 12/31 07:43又上開轉帳金額與鄭智文擔任「惡魔雞

y123824343 12/31 07:43排店」

y123824343 12/31 07:43 店長期間薪資明細及上訴人所製

y123824343 12/31 07:43作之計算薪資EXCEL 表均相符合—>知道

y123824343 12/31 07:43轉帳金額是什麼意思嗎?

TYC2000 12/31 07:43這案除了莫需有 還有匯款 錄音 照片

TYC2000 12/31 07:44柯案沒有照片錄音 只有莫需有和某時地

raku 12/31 07:47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反而是excel很多條

raku 12/31 07:47帳目查有其他實證的情況下 柯P方要主張exce

raku 12/31 07:47l沒證據力要自己提出證據

deathdealer 12/31 07:51重點是依excel的文字內容,廢物檢花

deathdealer 12/31 07:51四個月還查不到金流,沈也沒承認給了

deathdealer 12/31 07:51錢,最後交出來的報告像半成品時間

deathdealer 12/31 07:51金錢兜不攏。然後媒體直接誣陷海關

deathdealer 12/31 07:51失職,讓橘子們帶了好多皮箱的錢出

deathdealer 12/31 07:51國了。傻鳥搞錯重點了。

Nighty7222 12/31 07:51鄭文燦的起訴書也是滿滿的某時某地。

Nighty7222 12/31 07:51所以照雜草邏輯…可以釋放了嗎哈

raku 12/31 07:52可以繼續瞎挺貪污阿 反正到時候判有罪就不

raku 12/31 07:52要崩潰 早點接受現實 不要拿什麼excel pay

raku 12/31 07:52繼續自嗨 帳本跟帳戶混為一談

TryToBe 12/31 08:01excel就電子帳本,如果電子帳本還能扯不

TryToBe 12/31 08:01是自己的,沒有效力,那以前紙本帳本怎麼

TryToBe 12/31 08:01會有效?帳本是一回事,帳本上的事實才是

TryToBe 12/31 08:02重點,今天檢查官問了excel上所載證人,

TryToBe 12/31 08:02除沈慶京以外全數吻合,那這excel是不是

TryToBe 12/31 08:02柯文哲建的或是不是他的根本不重要,還是

TryToBe 12/31 08:04雜草以為以前的紙本帳本都是那些老闆們自

TryToBe 12/31 08:04己親手寫的?除沈慶京以外都說有拿錢給柯

TryToBe 12/31 08:04文哲,人事時地物那麼詳細還在沒金流,幹

TryToBe 12/31 08:05他媽是有多白痴還能講出沒金流這種蠢話

r6ae85w 12/31 08:06原Po 1500 推文

asdsk456456 12/31 08:07樓上 你都說是帳本請先對上金流或是

asdsk456456 12/31 08:07明顯事證或證詞好嗎 其他的有對上金

asdsk456456 12/31 08:07流表示正確啊 啊剛好沈的沒對上 你

asdsk456456 12/31 08:07怎麼確定有 要定罪本來就要明確一點

asdsk456456 12/31 08:07的事證了 不是靠推理好嗎 你這種想

asdsk456456 12/31 08:07法以後冤獄都坐不完了

r6ae85w 12/31 08:07

k33536 12/31 08:09桃檢啊

mazznia 12/31 08:11雜草當然知道,但重點是他們本來就不是

mazznia 12/31 08:11要討論,他們只是想把風向洗成政治迫害

xxx60133 12/31 08:12標題嚇死人。內容笑死人

xxx60133 12/31 08:14拿A結果 答B。ㄧ坨答變

xxx60133 12/31 08:15參考而已好嗎

fascism078 12/31 08:20綠腦低能以為別人智商都跟你差不多?

fascism078 12/31 08:20你舉這個excel 記錄詳細包括做帳成本

fascism078 12/31 08:20試算

Klauhal 12/31 08:23助理也可以這麼拿翹

lazycat5 12/31 08:24智障草是法盲兼文盲

letmesee3085 12/31 08:25你比合議庭懂是嗎?

mfhsieh2 12/31 08:40原po打中要害,嚧噓大隊全員出動。

cloudydy 12/31 08:42抱歉喔,我看你所舉的例子,都有金流耶

cloudydy 12/31 08:42。XD 不是只有excel 檔阿?您想證明什

cloudydy 12/31 08:42麼呢?

saroandshiro 12/31 08:44https://i.imgur.com/zNiG566.jpeg

cloudydy 12/31 08:45原來是假批評真小草,辛苦您了。

saroandshiro 12/31 08:46還是沒辦法解釋某時地為何,也沒有

saroandshiro 12/31 08:46親自收受1500萬的證據

saroandshiro 12/31 08:48另外起訴書都已經說了是現金,怎麼

saroandshiro 12/31 08:48還有人一直跳針匯款帳戶呢?

cloudydy 12/31 08:50繼COVID 19有萬華蟲洞,今有現金佚失橘

cloudydy 12/31 08:50子傳送門,偉哉台灣民主失去黨。

aasssdddd 12/31 08:52樓上那張圖 他說沒這回事,北檢自己掰的

aasssdddd 12/31 08:52內容不要亂剪 呼攏人

domoto0101 12/31 08:55政黑綠蛆都在用excel pay了

cloudydy 12/31 08:56愛黨的還是多去看總統府行政委員會內政

cloudydy 12/31 08:56小組做的明年沒錢做事圖卡吧,那裡比較

cloudydy 12/31 08:56溫暖。

saroandshiro 12/31 08:59這就起訴書的內容,自己去找都找得

saroandshiro 12/31 08:59到啊

aasssdddd 12/31 09:19重點是證據 如果有證據證明1500真的有

aasssdddd 12/31 09:19給柯p 這段話才可以作為excel有用的證

aasssdddd 12/31 09:19

CjackC 12/31 09:21文組繼續自慰就好了

CjackC 12/31 09:22起訴書寫到被全世界笑

deadair 12/31 09:38前面還有一個匯款證明你沒上色一下 嘻嘻

kaomu 12/31 09:40起訴書寫某時某地 你覺得這OK?不要這麼低

kaomu 12/31 09:40能好不好

kaomu 12/31 09:42查了四個月 只有一個不知道誰編輯的excel

kaomu 12/31 09:42檔上面寫1500 就可以當證據關押?還洩漏給

kaomu 12/31 09:42馬臉記者?還自己查無不法?你他媽的跟我

kaomu 12/31 09:42說這樣OK?

kaomu 12/31 09:42是的話 你很適合待在獨裁國家

game1809 12/31 10:05法綠人專業就是黑的講成白的,笑死

juice0803 12/31 10:07求職文?

klinjohndoe 12/31 10:15顛三倒四,倒果為因 都不敢提

klinjohndoe 12/31 10:15到範例有金流做為背後證據,可憐

kentano 12/31 10:16是你只看到excel看不到滙款記錄等其他證

kentano 12/31 10:16

kentano 12/31 10:16好傻好天真

tama5258 12/31 10:42法綠盲

GABA 12/31 10:51是excel上1500的內容對不起來

IMBonjwa 12/31 12:16大推原PO,辛苦了

IMBonjwa 12/31 12:16https://i.imgur.com/uYjmXsC.jpeg

stuartfamily 12/31 12:42Excel帳本當然可以當起訴的證據,但

stuartfamily 12/31 12:42因電子檔案特性是能隨時可由任何人

stuartfamily 12/31 12:42修改或增減,沒辦法像紙本帳冊一樣可

stuartfamily 12/31 12:42以核對筆跡或留下塗改變造的痕跡,所

stuartfamily 12/31 12:42以會需要其他如匯款紀錄或對話及影

stuartfamily 12/31 12:42像紀錄做佐證強化.1500在收款端部分

stuartfamily 12/31 12:42若無其他證物佐證當然會覺得證據薄

stuartfamily 12/31 12:42弱吧.

aasssdddd 12/31 12:43雙方都說沒這項 查扣帳冊4個月 小京款

aasssdddd 12/31 12:43項流向去哪都查不出來 不要在這灰 去查

aasssdddd 12/31 12:43

stuartfamily 12/31 12:46當然可以由excel其他筆款項被印證來

stuartfamily 12/31 12:46推斷1500是收受1500萬元,但無其他有

stuartfamily 12/31 12:46力證物佐證強化,也只是極有可能的推

stuartfamily 12/31 12:46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