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先講啦大法官逃不掉領土釋憲了
※ 引述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之銘言:
: 噓 amovie: 用憲法解釋領土根本白癡 39.9.41.252 01/08 21:18: → amovie: 領土可能變大變小,難道改變就要修憲 39.9.41.252 01/08 21:19
其實目前法律真的是這樣啊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2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三、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四、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 3 條
本條例第二條第二款之施行區域,指中共控制之地區。
所以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確實是可變的
香港回歸中共之後就變大一點
你們講得事情就是現在進行式
所以我才會一直貼這張啊
https://i.imgur.com/4scgqhk.png
法院認定香港人不是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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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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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徐春鶯求教「放棄對岸國籍」邱太三:中共根本不是什麼雙重國籍的問題 我們根本不承認中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2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18
[黑特] 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一中憲法陸委會公然違憲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一中的憲法,陸委會公然違憲。 經查全國法規資料庫 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 ,不得變更之。![[黑特] 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一中憲法陸委會公然違憲 [黑特] 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一中憲法陸委會公然違憲](https://i.imgur.com/z6TCaZz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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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內政部是不是違反中華民國憲法了?《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1 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2 條![[問卦] 內政部是不是違反中華民國憲法了? [問卦] 內政部是不是違反中華民國憲法了?](https://i.imgur.com/ANeaGhq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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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 政院恩~反正你執政,想怎麼搞都可以 但是這個很複雜歐 配套想好了沒有 那以後 大陸地區人民8
Re: [新聞] 翁曉玲驚呼「大陸人不是中華民國人嗎?現在大法官候選人連中華民國的法律是怎麼寫的都不知道也太扯了吧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1 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其實無關啥血統主義![Re: [新聞] 翁曉玲驚呼「大陸人不是中華民國人嗎? Re: [新聞] 翁曉玲驚呼「大陸人不是中華民國人嗎?](https://i.imgur.com/ANeaGhq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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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我國法律有明指「大陸」是中國大陸?查我國的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條例》 、《兩岸關係條例》、《兩岸條例》,是中華民國在國家統一前為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 區(即中國大陸)之間的民間各種往來而訂定的律例,於1992年9月18日起施行。條例名 稱的「大陸地區」定位為「自由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大陸地區人民」則明定為![[問卦] 我國法律有明指「大陸」是中國大陸? [問卦] 我國法律有明指「大陸」是中國大陸?](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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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翁曉玲指「大陸地區人民為中華民國國民」陸委會公然違法真的有夠屌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Re: [新聞] 翁曉玲指「大陸地區人民為中華民國國民」 Re: [新聞] 翁曉玲指「大陸地區人民為中華民國國民」](https://i.imgur.com/ANeaGhq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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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為什麼不廢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2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黑特] 為什麼不廢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黑特] 為什麼不廢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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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憲法所謂大陸地區是啥,可以釋憲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1 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2 條2X
Re: [新聞] 沈伯洋質疑無中國護照怎來台 李貞秀嗆笑死!二岸人民關係條例根本就不是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法源依據 中華民國國籍的取得的規定規範在國籍法第二條 第 2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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