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要如何解散國民黨?
※ 引述《Alaba (理由伯)》之銘言:
: 臺灣已經到了存亡的關頭
: 臺灣人民面臨生存危機的時刻
: 國民黨的存在已經危害到國家了
: 究竟有什麼手段,要透過什麼方法能把國民黨解散掉?
根據政黨法 第 26 條
政黨有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之情事應予解散者,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
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之。
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所以 誰可以來舉發 國民黨 違反政黨法第 26 條?
--
--
※ PTT 留言評論
21
[問卦] 有沒有「政黨違憲解散案件」的八卦?阿肥最近在看憲法法庭的網站 看到其中的聲請類型有這一條 聲請要件 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 主管機關(內政部)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問卦] 有沒有「政黨違憲解散案件」的八卦? [問卦] 有沒有「政黨違憲解散案件」的八卦?](https://cons.judicial.gov.tw/assets/images/Icon-share2.png)
10
[討論] 違憲政黨該解散了吧?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內政部)得聲 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 參考法條:憲法訴訟法第77條 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其評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評決未達同意人數時,應為不予解散之判決。6
[討論] 解散國民黨!!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 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聲請要件 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內政部)得 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3
Re: [新聞]「我們沒義務遵守判決」翁曉玲:按大法官邏中國國民黨籍立委 翁曉鈴是這樣講的,『若順著大法官的邏輯,憲法沒有授權 司法院要求立法院遵守判決義務,「我們沒有義務遵守違法違憲的判決。」』 中華民國政黨法第26條內容是這樣寫的:「政黨有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之情事 應予解散者,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之。」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的內容是長這樣:「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3
[討論] 內政部該動起來了吧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內政部)得 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 參考法條:憲法訴訟法第77條![[討論] 內政部該動起來了吧 [討論] 內政部該動起來了吧](https://cons.judicial.gov.tw/assets/images/Icon-share2.png)
X
[黑特] 民主進步黨是違憲政黨民主退步黨的存在 就是對中華民國的存在危害 在民主退步的的黨綱已寫 要建立主權獨立的『台灣共和國』 這已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黑特] 民主進步黨是違憲政黨 [黑特] 民主進步黨是違憲政黨](https://i.imgur.com/TYgMYslb.png)
2
Re: [新聞] 袁紅冰2月早警告習指示「佔領台灣立法院我想問的是 到這種地步了 卓內閣跟他的內政部是在幹什麼 憲法訴訟法第77條 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內政部)得![Re: [新聞] 袁紅冰2月早警告習指示「佔領台灣立法院 Re: [新聞] 袁紅冰2月早警告習指示「佔領台灣立法院](https://cons.judicial.gov.tw/assets/images/Icon-share2.png)
1
[討論] 這題以後憲法法庭時藍白怎麼回答請問,立法院對於選罷法修正適用朔及既往 是否根本上要挑戰釋字第525號 請問黃國昌碰到這題要怎麼回答? 問他法理,他也不講台灣的法規 就到處拿什麼美國歐洲出來講1
Re: [討論] 十月以後是不是就沒有憲政法庭了?這個就很有意思了 挑戰國家憲法法庭,有沒有危害中華民國自由民主憲政? 立一條法律,讓憲法法庭失能,這個已經是很嚴重的事情 希望憲法女俠不要搞到最後,搞到自己的政黨了 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及政黨法第26條等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
Re: [討論] 有什麼辦法能讓TMD被解散?憨鳥再怎麼樣也只是嘴砲 又沒有什麼影響力 : 既然民進黨已經是執政黨了 : 覺得其他黨都是危害國家,那不如直接頒布戒嚴好了 現行的政黨法中, 早就有解散政黨的條文了![Re: [討論] 有什麼辦法能讓TMD被解散? Re: [討論] 有什麼辦法能讓TMD被解散?](https://www.cna.com.tw/img/pic_fb.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