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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如果是風太大的原因這算誰的鍋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如果是風太大的原因這算誰的鍋作者
bulden
(要死的生魚片)
時間推噓 推:0 噓:0 →:0

※ 引述《songgood (ilovegoodgame)》之銘言:
: 三十樓的風
: 肯定很大
: 如果是風而不是人為操作失誤
: 算誰的鍋
: 真的覺得下面那個捷運很衰
: 無緣無故被砸
: 光想就好可怕
: 不知道當下聽到的聲音有多大

如果這樣推下去,那所有問題就會發散掉。

基本這種問題,在工程建設法規一定會規範幾級風以上,禁止高空作業。

就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遭受十分鐘的平均風速每秒十公尺以上強風、四級以上地震、時雨量

達十五公厘且日雨量達五十公厘以上之大雨、大雪等惡劣氣候實施作

業導致危險之虞時,應即停止作業。

但是這裡談的是不限作業區域。

而高架作業區要看『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

第 226 條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有遇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致勞

工有墜落危險時,應使勞工停止作業。

而這裡的強風標準也是和上面一樣的,強風係指10分鐘的平均風速達每秒10公尺以上者。

而台中的狀況是這樣,掉落吊架阻擋了捷運車道,而車廂煞不住直接撞上去。


一般的系統設計是這樣,當軌道上有遭遇障礙物,系統應該全線禁止行車才對。

這裡不能說中捷沒有疏失,但是應該回頭檢討相關的系統設計是不合理。

像是台鐵高鐵的開放性車道,還有所有的軌道車都應該要,建置監測安控,對於行進中

的車輛和即將發車的車輛都要做到相關的煞停規範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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