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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3名前助理「認罪」,高虹安還能脫身?法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3名前助理「認罪」,高虹安還能脫身?法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時間推噓10 推:11 噓:1 →:14

※ 引述《DustToDust (活得痛快 死得年輕)》之銘言:
: 據熟悉實務運作之不具名律師表示,受命法官之所以先於9月25日採取先傳訊黃惠玟、陳: 奐宇、陳昱愷,再另訂期日傳高虹安的策略,是因為3人在偵查已經認罪自白,若於審理: 中也自白犯罪,全案將會單純許多,有利於合議庭快速終結該案。而同案被告王郁文於10: 月2日準備庭,仍維持無罪答辯,認為有實質勞務即可合法請領助理費,也讓該案呈現助: 理並非全盤認罪的情形。

重點是這裡吧,九月二十五日這天三位助理在法庭上認罪,看新聞報導是說對起訴書不 爭執

現在出來嘴之前偵查庭說不認有不法意圖,這樣就能說助理不算認罪?XDDDDDDDDDDDDD

最後還補一句「讓該案呈現助理並非全盤認罪」,這根本是魚目混珠吧 XDDDDDDDDDDDD

退一百萬步想,高無罪,會發生什麼事?
助理加班費捐公積金很合理,立委花公積金但什麼都管不到,助理的認罪不是認罪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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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在上帝的份上,我們不能當著孩子的面槍殺他的父親!」
「那我們就連孩子一起幹掉!」
「第一槍打中的是那個天真的孩子,第二槍是抱著孩子的母親。第三槍
停頓了三秒,當難以致信的父親擦拭著臉上愛子的腦漿從震驚中醒轉
過來,慢慢的轉頭看向停車的地方,分辨出是誰在攻擊他後,第三顆
子彈才將他的腦殼打飛。」 ─摘自〈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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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whung 10/12 07:12沒有意圖就不算… 這法律解釋,難怪不具名

dakkk 10/12 07:13不合理 跟違法本來就是兩回事^^

rwhung 10/12 07:14除了高的委任律師,沒有一個敢具名的

metam 10/12 07:20可以這樣翻,那一堆案子都可以國賠了,豬

metam 10/12 07:20鼻粉連牙籤都當浮木抓

ezorttc 10/12 07:44刀子不小心刺進去,但沒有意圖要殺死他,

ezorttc 10/12 07:45不算殺人

ezorttc 10/12 07:50我只是在紅燈時穿越馬路,並沒有意圖闖紅

ezorttc 10/12 07:50燈,所以警察不能罰我

sam197665 10/12 07:50推文覺得過失致死跟故意殺人同罪

neverfly 10/12 07:51可是,貪污可沒有過失貪污啊

HDT 10/12 07:52除非刑法有特意分故意或過失 請問貪污還有分

HDT 10/12 07:52故意還過失的?

neverfly 10/12 07:52每個都嘛說無犯意,哪個貪污犯會當庭說

neverfly 10/12 07:52自己就是來撈的

lazycat5 10/12 07:56積極不要臉說謊,每個犯人都沒犯意

win8719 10/12 08:24貪汙沒有分有意跟無意推文真的會亂舉

zixiang 10/12 08:47柯虹安應該就確定無罪了 高虹安先在還不

zixiang 10/12 08:47知道

offstage 10/12 08:48進口疫苗跟雞蛋的貿易商不合理但沒有違

offstage 10/12 08:48法,大概是這樣的概念

gino12456 10/12 09:18她如果舉證的出來她超額回補公積金還

gino12456 10/12 09:18有可能爭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免除貪污

gino12456 10/12 09:18的不法意圖

macheal 10/12 18:38中東僅不就這樣嗎? 刀子都劃破肚子

macheal 10/12 18:38裡面腸子都流出來了,還只是輕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