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藥師林士峰FB:我們質疑的是有沒有歸化
※ 引述《oscarwu3041 (小羽毛)》之銘言:
: 1.轉錄網址︰
: https://www.facebook.com/drugFeng?mibextid=LQQJ4d
: 2.轉錄來源︰
: 藥師林士峰FB
: 3.轉錄內容︰
: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幫忙澄清,蕭美琴雙重國籍身分是網路謠言。
: 可是我們質疑的是,蕭美琴到底有沒有回復或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 如果不是歸化,又為何在2009年聯合報專訪中自承,自己是以「美國人」的身分,取得參選
: 2002年僑選立法委員資格?
: ————-補充說明———-
補充說明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4條第3項
僑居國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三歲,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或已將戶籍遷出國外連續八年以上者,得由依法設立之政黨登記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僑居國外國民候選人。
沒有國籍就沒有參選資格。
而蕭美琴當時就沒有中華民國戶籍,自然符合「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這項條件。
: 根據國籍法第四條
: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具備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要件,於
: 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三年以上,並有下列各
: 款情形之一者,亦得申請歸化:
: 一、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不須符合前條第一項第四款。
: 二、為中華民國國民配偶,因受家庭暴力離婚且未再婚;或其配偶死亡後未再婚且有事實足
: 認與其亡故配偶之親屬仍有往來,但與其亡故配偶婚姻關係已存續二年以上者,不受與親屬
: 仍有往來之限制。
: 三、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籍子女,有扶養事實、行使負擔權利義務
: 或會面交往。
: 四、父或母現為或曾為中華民國國民。
: 五、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養子女。
: 六、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
: 七、為中華民國國民之監護人或輔助人。
同<國籍法>第2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我嚴重懷疑藥師是故意在釣魚了。
畢竟都查法規了,不會不知道國籍法第二條已經提到屬人主義了。
蕭的父親就不是蕭出生後才歸化的,第四條第四項就不適用於解釋蕭的國籍取得。
這是提早到來的垃圾時間,還是深綠柯粉的設局,或是為了「塔綠班控制中選會開特權」做伏筆?
我不知道。我只是猜測。
總之,為了取消蕭美琴的中華民國國籍。
我們現在有三種版本。
1.出境六個月失去國籍。
2.有放棄國籍過,後來才申請恢復國籍。
3.透過當選立委取得國籍。<- 現在在這裡。
參考論文門的發展史。
明天大概會有新的故事。
(合十
: 4.附註、心得、想法︰
: https://i.imgur.com/SswFZ9S.jpg
: 否則如何解釋她在聯合報的專訪?
: 他還貼上國籍法第4條條文要給綠粉們上一堂法律課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A217F.
--
最後一篇
結論:2000年代的蕭美琴是柯粉,應該是
第0代柯粉
不要再跟傻B對話了啦
白粉:蕭美琴說自己是歸化啦
民眾黨CO2-陳之漢 ; 民眾黨焦糖-藥師
所以我說他真的是柯粉嗎?
哪有看法條用跳的? 不是故意的就是得深思了
這粉這麼純 居然要被切割
不管啦她說自己是歸化就是不能選
那個藥師不是什麼柯粉啦,他已經是
4%:她自己說的她自己說的她自己說的
急急急!
民眾黨苗栗黨部的顧問了
不這樣打,不能轉移民眾黨副總統侯選人
國籍問題的焦點吧?
柯粉包含二十年前的美琴不要再拗
那篇報導從頭到尾沒看到"歸化"2個字
95
首Po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藥師林士峰FB 3.轉錄內容︰X
對柯粉來說事實 法條不重要啦 他們只要塑造出"有這個樣子就好了" 哪次不是靠這種方式造謠 你要習慣 柯黨就是從上到下都是人格卑劣的傢伙 人格卑劣就算了 又懶 整天只會當伸手牌29
其實重點是 蕭美琴 他出生的時候 父親的國籍是甚麼 是日本 是中國 還是台灣 因為蕭美琴的母親是美國人(本人在日本出生)6
就算蕭一直都有中華民國國籍 那為何影片中卻說自己沒有? 這點也該出面說清楚啊 都當立委的人,身負訂立與修改國家法律的職責 結果連自己的身分都搞不清楚,這讓人匪夷所思 難道是得了蔡英文論文病毒,簡單的事情都無法交代清楚
爆
Re: [爆卦] 蕭美琴是以美國人身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我DPP黑、柯粉 不相信的隨便在八卦搜尋我ID看我前面發的文就知道 但我必須說打這個100%翻車的 包括下面蕭美琴"自己說的" 先說結論: 除非蕭美琴曾經主動放棄過中國民國國籍 不然她不會有什麼歸化的問題 而她下面講的這些 應該是她不熟悉國籍法自己搞笑 (跟眾多鄉民一樣...) 因為根據國籍法第二條規定:爆
Re: [爆卦] 蕭美琴是以美國人身份取得中華民國國先來看看政大法律系廖元豪老師的回應: 正副總統候選人的資格,各界當然可以質疑,而且候選人以及主管機關也應該給個交代。 至於是否合格,有許多變數。我只是說,以下幾個爭點需要澄清: 一、蕭美琴是否有「回復國籍」而不具參選資格,內政部一定查得到,也應該回答。但所30
Re: [討論] 蕭美琴稱自己是美國歸化中華民國?看柯粉吵半天 查了一下根本在騙柯粉高潮吧== wiki 中華民國立委選舉和國大代表選舉時,國外公民在全球其餘各地只要擁有中華民國國籍、 年滿20歲、在自由地區設籍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未受監護宣告,經查屬實便可在此選舉 區投票[6]。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無21
Re: [討論] 行政院通令「大陸人不是我國人」第 2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5
Re: [新聞]曾申請「回復國籍」? 蕭美琴遭疑參美 : 琴,也成了被檢視的對象,藥師林士峰在臉書貼上2002年蕭美琴放棄美籍,拿到中華民 國 : 身分證的新聞截圖,網友就質疑蕭美琴是不是曾申請回復國籍?如果真的是,根據總統 副7
Re: [爆卦] 蕭美琴是以美國人身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蕭美琴在民國60年出生,適用的是舊版國籍法(民國18年1月29日制定) 第一條 左列各人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生時父為中國人者。 至於你說的是現行國籍法(民國89年1月14日全文修正)3
[討論]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跟國籍有關?標題只是簡稱,自己查全稱 越來越多人推發文混淆視聽 通常怎樣有中華民國國籍? 國籍法第2條第一項: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3
Re: [爆卦] 蕭美琴是以美國人身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只是她當時搞不懂狀況吧。 僑居國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三歲, 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或已將戶籍遷出國外連續八年以上者, 得由依法設立之政黨登記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X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發現突然冒出一群北七混淆視聽 通常怎樣有中華民國國籍? 國籍法第2條第一項: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1
Re: [新聞] 快訊/賴清德競總:蕭美琴始終有中華大家下午安 這是109年版的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24條 第三 節 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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