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郭國文剛剛使出搶劫之力了
※ 引述《hanlovangel (hahhncck)》之銘言:
: 郭國文剛剛直接暴力把秘書長的資料搶走然後跑不見
: 太厲害啦啦啦 這場面真的血流成河了
: 立法院!我的超人
: 這根本堪比綜藝節目了
: https://www.youtube.com/live/Yb_Wrmd1nZA?si=HYBzhPg-wJmZ24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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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80998
這算現行犯了吧
沒記錯這是非告訴乃論
另一篇的文末還有提到
原先人雖然是竊盜或搶奪,但為了防護贓物或煙滅罪證…..剩下的自己看
則要以強盜罪論處
另外,第一篇文末假如三人以上而犯之有加重其刑的規定
之前有個笑話,搶銀行在台灣是最白癡的犯罪行為
難度高獲利低刑法重
在國會殿堂搶人的智商要怎麼看
民進黨剩下的委員要思考要包庇合夥犯案
還是大義滅親啊
啊,相關檢警可以動作了吧,國會直播搶人,我出生第一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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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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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多怕這個法案過
綠營大概會凹,因為藍白不給看法條內容才
去搶來看
好了啦 這看就知道欠缺不法所有意圖
構成要件一看就不成立 回家念刑總啦
賴清德是很怕去國會報告嗎??
還要甲動靠暴力性騷來阻擋法案
議事槌被偷走都沒事了
我法盲啦,但真的沒有不法意圖嗎?意
思沒有不法意圖我在路上可以搶看看嘍
?不如發一篇高見給各位聞香
院會的事是院會解決,除非立委提告了。
zzz 要也是立法院內部的事 去找韓院長
路上搶東西跟在立院杯葛攻防相提並論喔
總統本就不該對國會負責
直播那不叫搶奪叫什麼?我說了,我法
盲,你發一篇高見給各位聞香嘛
另外,在院會攻防沒有刑事豁免吧?難
不成有天攻防完過頭過失殺人也不用辦
?
知道自己法盲就不要發文啦 炫耀自己沒讀
總統受民意代表監督 很好啊
幹嘛怕
書很驕傲嗎= = 傻眼
韓不認 周不認 那就不存在現行問題
國情報告憲法都有了
這就跟美鳳不認洩密是同樣道理的
'得'
拜登國情報告有給問嗎 沒有嘛
傳統上在野黨是派人出來拍片反駁的
不是啊,留言回覆無法清楚反駁,你就
發一篇為何不是搶奪嘛
總統也是民意選出來的,本身就有責任在。
還是在院會愛怎麼搞都可以?改天偷別
人電腦也是政治攻防嘍
搶回民主錯了嗎?
你有那麼專業在這同溫層無法打臉我,
會不會太可笑?
是藍白聯手搶走民主先的 他們壞壞
他就沒那本事啊 只會法盲法盲該該叫
因為你就不懂啊 zzz 警察權一出就沒事了
但過往院長從來不願這麼做 只有傻蛋想幹
跟警察權有什麼關係?現行犯欸,哪天
小偷去立院偷東西被拍到也是要等院長
用警察權?
檢警調不敢辦啦!台灣司法都變綠色了
對,要等院長動用警察權。
韓沒認 周沒認 你先去讓他們認定吧
小偷不是立委的話 不能用杯葛議事來凹
或是 現在輪得到檢警調判斷怎樣算杯葛?
任何立院都不會拱手交出這種權力的
「欠缺不法所有意圖」 第一句回你就講了
所以太陽花就是王金平不動用警察權,讓他
真假?立院被任何刑事犯罪都要等警察
權???那罪犯約好去立法院做任何刑
事犯罪嘍,詐騙犯也可以偷偷進去架設
主機~
不是不法意圖 是不法所有意圖 這是構成要
們可以待在裏面幾十天。
件根本上就不該當 不是罪責問題
哪裡沒有不法意圖?
你可以試試看你的犯罪意圖會怎樣。
你要覺得成立 那你先舉證他有不法所有意
這個要也只是送紀律委員會
圖阿 言盡於此啦 再講下去要收錢了
還要凹 zzz 詐騙犯不是立委
所以現在是去立法院搶任何的文件都可
以,反正對我也沒用,就只是看到搶走
這樣可以不犯法喔?各位可以全線預備
嘍
陳歐珀,不是詐騙犯,嘻嘻~
你可以先進白黨 他們特愛更生人和罪犯
有立委身分後 我們再談你可以做啥沒事
讚!終於看到了!
好啦,反正大家可以打到鼻青臉腫,抓
奶性騷嘍,反正要等到院長用警察權才
可以,嘻嘻
zzz 講不下去只好轉移焦點 不陪囉
你的邏輯這要院長用警察權才能處理,
我順你的意也要批評?嘖嘖嘖,很難伺
候餒~
不會啦,小草學會一課也是好事。
開串釣魚還反被釣也太爛了吧…
郭國文經過早上一戰,等級提升後轉
職成盜賊哥布林,所以下午才有辦法
執行搶劫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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