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解職中國籍(PRC)村長是否合理?
※ 引述 《amanda815625》 之銘言:
:
: 中華民國內政部回應大概如下:
: 內政部回應,鄉公所解除村長職務是依法行政,如果不服可以依法提出訴願。中配被解除: 公職不是首例,南投縣前議員史雪燕,也是沒有提出喪失中國國籍的資料,去年被依《國: 籍法》規定解除議員職務。內政部認定,總共有5名村里長擁有中國的國籍,如果這些人: 還是沒有出示,放棄他國國籍的證明文件,後續就會依法解除公職。
:
: 我的理解是一定要提出
: 喪失中國國籍的資料和證明文件
: 否則就視為還是具有中國的國籍
: 這樣就不能當台灣的公職
:
: 平行而論
: 這樣的要求是否合理呢?
:
: 徐巧芯認為不應該解職
: 保留中國籍的村長
: 那她的主張是否合理?
:
: 大家會認為合理還是不合理?
:
內政部光是法條就用錯了
真的是用國籍法
為何過去這些人任職都沒問題?
內政部不敢告訴你的是
大陸人入籍任職公務員
根本不是適用國籍法
而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因為大陸人不是外國人
第 21 條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
也就是陸配只要入台灣戶籍滿十年
就可以參選而且擔任公職
甚至陸委會過去公告也是這樣寫的
https://i.imgur.com/XaNU8k4.png
根本就沒在用國籍法
民進黨就是自己亂解釋
真正的毀憲亂政
希望法官可以還陸配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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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inreigensou (101.10.0.32 臺灣), 08/05/2025 19:47:47
蠢鳥搞不清楚一個道理 對PRC來說 台灣不
是外國(同理 對ROC來說 中國大陸不是外
國) 因此中國大陸人來台灣定居 甚至拿了
台灣護照(這個PRC官方立場上是不認的)
但不存在因為加入其他國家而能有資格放
棄PRC國籍的情況 那你要這種中國大陸人
如何取得放棄國籍的證明? 如果今天這位
對,所以離島外籍醫生一直都不是指中國
醫生,然後跟鳥解釋中國醫生不是外籍醫
生還會被罵中共同路人
中國大陸出生的人是取得比如日本美國的
國籍 因為對PRC來說日美是外國 這才會有
放棄PRC國籍的資格 民進黨搞這齣根本就
違憲又故意做給蠢鳥看以鞏固支持 真犯賤
我就很想問蠢鳥 我一個一邊一國台派都能
搞懂這種道理 那蠢鳥是故意裝死還是笨到
理解不了?
還是那句老話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蠢鳥吃屎
蠢鳥也不想想 民進黨這樣惡搞 到時候被
法院認證毀憲亂政惡搞ROC國民 不輸得更
對,給青鳥看的,新聞底下都是鳥在叫囂
說政府幹得好
慘? 還是你們想跟民進黨一起開瘋狂列車
把台灣帶進陰溝? 要怎麼做讓台灣中國一
邊一國因而把中國大陸居民視為外國人?
那就是修憲或革命 做不到就乖乖忍著
智障綠共
PRC就是叛亂團體。在PRC未解散前,這些PRC
國民就是有國安疑慮
支那籍本就該滾
一堆支那就是毒
爆
Re: [新聞] 不分區名單有「前大陸國家幹部」柯文哲:第 21 條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非在臺灣地 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不得擔任情報機關(構)人員,或國防機關(構)之下列人員:![Re: [新聞] 不分區名單有「前大陸國家幹部」柯文哲: Re: [新聞] 不分區名單有「前大陸國家幹部」柯文哲:](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爆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其實呢,我一直覺得民進黨這些人最大的問題不是執政能力, 而是連基本的法律都可以曲解,以陸配國籍身份的問題為例, 如果有稍微對於過去這段歷史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一點理解, 根本就不會說出陸配國籍身份要看國籍法. 移民署網站上有歷年的研究論文,國籍身份問題問移民署就對了是吧?![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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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內政部:廢止戶籍後就不會是中華民國國民偉大的中華民國內政部開示: 依據《國籍法》與《入出國及移民法》 只要沒有在臺灣的戶籍就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這句話嚇壞了我 因為我在這兩種法律上完全找不到有這樣的條款耶![[問卦] 內政部:廢止戶籍後就不會是中華民國國民 [問卦] 內政部:廢止戶籍後就不會是中華民國國民](https://i.imgur.com/ANeaGhq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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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行政院通令「大陸人不是我國人」第 2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12
Re: [黑特] 靠北笑死 陸委會自己網站就自打臉身分問題問移民署最正確對吧? 我們來看看移民署上的研究報告怎麼說。 33. 臺灣地區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居留法令之比較研究 P10. 大陸配偶設籍前除居住滿一定期間且無不予許可之情事外,![Re: [黑特] 靠北笑死 陸委會自己網站就自打臉 Re: [黑特] 靠北笑死 陸委會自己網站就自打臉](https://i.imgur.com/zIIt8QCb.jpg)
10
Re: [新聞] 國籍爭議 李貞秀拿賴祖國論反擊貼好貼滿阿 怎麼怕打自己臉阿 來 我們接著看 三、對大陸地區人民其自由、權利保障與限制之立法並非毫無界限 從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及兩岸關係條例之立法目的探究,增修條文第十一條之特別規定 ,即「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9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陸配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也不是照國籍法 而是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規定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2
[問卦] 所以為什麼要讓中國配偶拿身分證阿諸君 下午安安 台灣的新住民人口越來越多了 當然 也越來越多人要從政了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中國配偶選立委 為什麼他們可以拿到台灣身分證阿==4
Re: [新聞]有對岸戶籍將喪失台灣身分陸委:定居證也算你們兩個前提都錯了 台灣固然部分不承認雙重國籍 但涉及大陸關係 要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而不是國籍法2
Re: [新聞] 瑞莎傳列民進黨不分區 本尊親自回應了你是不是境外勢力用來認知作戰的 中華民國國籍法規定 第 10 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下列各款公職: 一、總統、副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