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討論] 黃揚明:偽造文書罪很輕、才5年以下而已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黃揚明:偽造文書罪很輕、才5年以下而已作者
usoko
(time to face reality)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20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就昨天的新聞面對面,這集來賓邀請到了黃陽明、邱明玉、鍾沛君
: 然後輪到邱明玉的時候,就說讓今天的節目讓她很不解的就是 套句調查局長陳白立的話: 有人作弊被抓到,你不去罵作弊的、反而一直罵抓作弊的,我也要講 讓我很Confuse
: 邱明玉就說 她很不解 為什麼今天節目都要一直罵抓作弊的 (暗指黃揚明、鍾沛均)
: 謝震武就說 妳覺得剛剛誰讓妳Confuse,然後邱明玉就看向二旁
: 邱明玉就再接著說,第一 偽造文書也算是重罪、因為他刑責是5年以下跟傷害罪一樣重。: 黃揚明就突然插話進來說,重在哪裡啊 ? 才5年以下、很輕 好不好 ?
: https://i.imgur.com/3vYCh54.jpg
: 邱明玉就不可置信的瞪大雙眼說 你的人生這樣子就5年... 而且是一罪一罰欸
: 黃揚明又接著說 你先不要管什麼一罪一罰。
: 然後謝震武開始繼續挖洞給邱明玉,大聲說 誰讓你Confuse
: 這時候邱明玉就比出手勢 一旁的二人指黃揚明、鍾沛君 讓他很Confuse

我幫黃揚明說句話啦
他覺得五年很輕是指這個罪作為羈押要件來說很輕

但說真的,不管過去偽造文書是怎樣輕的罪刑
涉及到逃亡串證之虞,檢方就有理向法院聲請羈押

法院也會針對罪刑本身重大與否就檢方的證據
去針對逃亡串證這點在羈押庭上做出判斷

今天至少就得出一個結論
也就是當偽造連署書變成一個大於以往普通偽造文書的罪刑時
法官認為這個罪刑應該是足以作為羈押要件來認真偵辦的


所以不管是黃揚明甚至是謝震武
在翁曉玲修過98-2之後,對於偽造連署書這個罪行的刑責都應該要有新的理解了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6.221.192.112 (日本)
PTT 網址

ckai1983 04/25 20:32「組織犯罪」呢?

usoko 04/25 20:40聲請羈押的理由沒有組織犯罪啊 起訴是另一

usoko 04/25 20:40回事 羈押要件要能讓法官信服才是重點

proton63 04/25 20:48五年就可以援引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proton63 04/25 20:48感謝翁上人

proton63 04/25 20:50即使沒燒到中央黨部,地方黨部會慘死

proton63 04/25 20:51主謀 3~10 年 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lostsky93 04/25 20:55由這裡就可以看出藍白黨徒出身的,對

lostsky93 04/25 20:55於契約精神完全不解,不像歐美國家是非

lostsky93 04/25 20:55常注重契約這回事,偽造文書就是在破壞

lostsky93 04/25 20:55契約成立,不把承諾當一回事,在歐美

lostsky93 04/25 20:55偽造公文書損及公眾利益時,罪責相當

lostsky93 04/25 20:55重的

googlexxxx 04/25 21:00昨天謝震武說組織犯罪認定比較難成立

googlexxxx 04/25 21:00,基本上還好沒修組織犯罪法

googlexxxx 04/25 21:02今天偽造文書的行為可以被成立真的要

googlexxxx 04/25 21:02問當初為什麼要去新增選罷法法條(且

googlexxxx 04/25 21:02)把處罰寫在上面的,特別法很少寫處

googlexxxx 04/25 21:02罰方式,基本上他就算寫無期徒刑真的

googlexxxx 04/25 21:02會照無期徒刑辦理

proletariat 04/25 21:26以往偽造文書大多是個人單獨犯罪

proletariat 04/25 21:26但是這次是大規模多人犯罪(組織犯罪)

proletariat 04/25 21:26而且有串供滅證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