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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為什麼人民說謊有罪,官員說謊無罪!?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黑特] 為什麼人民說謊有罪,官員說謊無罪!?作者
waynecode
(韋恩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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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證罪

刑法第168條中對於偽證罪的規範,為確保司法公正並避免法院做出錯誤判斷,對在審判或?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就案情重要事項作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罰。

釋憲後,這個法律,只對人民有效,對官員無效

因為官員說謊不能被克以刑責

只要沒人能移送官員

官員只能有政治責任,不能有法律責任

任何人想移送官員會被判違憲

這樣司法權也不能干涉行政權、會違反五權分立

法律只處罰人民、不處罰官員的時代

真的來了

台灣開了民主國家第一槍

賴清德,原來這就是你的理想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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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114.17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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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nan 10/28 12:37法院法官判的啊!立法院是法院??

為啥司法就能干涉行政權? 顯然違反大法官說的權力分際!

WTF55665566 10/28 12:37官員在法庭上也是人民啊 一樣有罪

markban 10/28 12:37立委說謊也無罪啊,建議把國蔥抓去關

憲法規定言論免責權

a2550099 10/28 12:37所以他有罪嗎

a2550099 10/28 12:37http://i.imgur.com/fBFMRpq.jpg

lunRUSSELL 10/28 12:37??????????

LLuchia 10/28 12:37那個偷火龍果種苗後又各種改口的立委要

LLuchia 10/28 12:37判幾年?

WTF55665566 10/28 12:38只是判刑的權利在法院司法機構,執

WTF55665566 10/28 12:38行發監的是行政機構,通通都不關你

WTF55665566 10/28 12:38立法權的事,還想擴權用多數黨贊成+

司法權怎麼能干涉行政權的決定,這違反大法官說的權力分際!

WTF55665566 10/28 12:38立院院長同意就逕自判人刑法罪責,

WTF55665566 10/28 12:38本來就是違憲

shiriri 10/28 12:38又在幻想了 可以快滾去支那

tim1112 10/28 12:38因為是你國民黨訂的憲法

WTF55665566 10/28 12:38法盲整天呱呱叫好吵喔 有種快去推倒

WTF55665566 10/28 12:38閣重選來修憲啊

a2550099 10/28 12:39https://i.imgur.com/7cS7y0s.jpeg 這個

a2550099 10/28 12:39又有沒有罪呢? 希望有藍白畜幫我解惑qq

rogudan 10/28 12:39因為立院不是法院,質詢不是聽證,立法

為什麼司法權就能干涉行政權? 叭叭!違反權力分際!司法院擴權!

rogudan 10/28 12:39不是司法

orz44444 10/28 12:41中華民國憲法不是台灣人的憲法~~

rogudan 10/28 12:41違憲的原因不在於說謊是否有罪,而在於

rogudan 10/28 12:41法條違反憲法權力平衡,對於罪行定義模

rogudan 10/28 12:41

U9234030 10/28 12:42怎麼到現在還有人以為藐視國會是立法院

U9234030 10/28 12:42判決的啊?是蠢還是傻?

ZoeyDestiny 10/28 12:43這智商難怪支持藍白 都懶得跟你解釋

※ 編輯: waynecode (42.70.114.173 臺灣), 10/28/2024 12:44:19

allento3 10/28 12:44違憲的東西知道不知道都沒差啦

prestonia 10/28 12:44證明小草讀書有罪

m82 10/28 12:45反串到這麼low就不像了

sheng319 10/28 12:50這篇證明讀書有罪

rickie1141 10/28 12:57獨裁民進黨不意外

piliwu 10/28 12:59讀書犯法

hosen 10/28 13:00藐視國會罪是立法院移送司法,照樣被判違

hosen 10/28 13:00

jetalpha 10/28 13:01被告就能說謊了啊,刑法不自證己罪原則

hosen 10/28 13:01綠大法官:官員說謊最多政治責任,立法局

hosen 10/28 13:01無權移送

jetalpha 10/28 13:01而且說謊也不見得會觸法,

hosen 10/28 13:02是你沒看懂,是連移送都不行

jetalpha 10/28 13:03像根據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澎權利,

jetalpha 10/28 13:04未明定誰屬,就代表台灣光復是謊言,

jetalpha 10/28 13:05中華民國不只說謊,這個謊言先前還有放

jetalpha 10/28 13:05一天假咧。

burgess 10/28 13:07舉例錯很大,偽證罪的前提是證人。官員被

burgess 10/28 13:07質詢時的身份又不是證人。

boogieman 10/28 13:08人民跟官員只有出席案件當證人才有說

boogieman 10/28 13:08謊偽證罪 平常誰在管你吃飽了沒?這種

boogieman 10/28 13:08社會認知ABC都搞不清 只能說你可憐哪

burgess 10/28 13:09真要比,也是看刑法上犯罪嫌疑人,說謊會

burgess 10/28 13:09不會被懲罰?

jetalpha 10/28 13:11被告因為不自證己罪原則,是可以說謊的

jetalpha 10/28 13:11而且也不會因為說謊而受罰,

jetalpha 10/28 13:11去打過官司就知道了。

jetalpha 10/28 13:13當然,這也是視案件的大小而定,

jetalpha 10/28 13:13如果案子夠大又說謊,有機會因為不配合

jetalpha 10/28 13:14審查,以犯後態度不佳為由加重其刑。

harehi 10/28 13:17難道立法院把自己當法院傳喚證人嗎w

picapoya 10/28 13:20為什麼官員說謊要有罪,立委說謊無罪還

picapoya 10/28 13:20有言論免責權?有種一視同仁阿,都來論

picapoya 10/28 13:20罪阿,不然你立委隨便栽贓官員,官員還

picapoya 10/28 13:20不能有意見喔

廢話,因為這是民主國家 憲法這樣設計就是要讓代表人民的國會能制裁官員對人民說謊 社會底層都不念書

vig077 10/28 13:32對自己有利就搬憲法出來 好喔

carlkan 10/28 13:43為何黃國昌跟雜草一直說謊也無罪

※ 編輯: waynecode (60.250.65.252 臺灣), 10/28/2024 13:46:13

SPDY 10/28 13:53民主是憲政還是民粹 說清楚呀

SPDY 10/28 13:55一群甚至不是直選的不分區脅迫動刑

SPDY 10/28 13:56這連是直選的市長甚至總統都沒資格

tombstone 10/28 13:57"審判中或偵查中" 只要在司法程序中,作

tombstone 10/28 13:57偽證都有罪,立法院備詢完全風馬牛不相

tombstone 10/28 13:58雜草為洗地張飛打岳飛,果然理盲法盲

為什麼司法權就能干預行政權? 國會調查權就不能制衡行政權? 為什麼全世界民主國家都可以,只有台灣不行?

※ 編輯: waynecode (60.250.65.252 臺灣), 10/28/2024 14:00:33

SPDY 10/28 14:02哪些國家 具體寫出名字呀 你做不到

chewie 10/28 14:03亂解釋一通 立法院的議場又不是法院

SPDY 10/28 14:03哪個官員呀 受了什麼刑呀 拿來秀呀

SPDY 10/28 14:05制衡何時跟你憑不分區就要脅迫動刑

SPDY 10/28 14:10如何制衡你這種強詞奪理的調查?權?

SPDY 10/28 14:10當別人忘蔥只敢懦弱模糊推卸民意嗎

SPDY 10/28 14:16不分區享有免責特權 還不得被反駁

SPDY 10/28 14:16且不用負責任完全無罪 皇宮貴族呀

Mancer 10/28 14:18民眾黨說謊多久了,都沒罪耶?

mirroshadow 10/28 14:25黃國昌柯文哲造謠有罪嗎?

tannoy 10/28 14:45真87

sampam 10/28 15:05標題再加一上:官員(含立委)

patiger 10/28 15:09你自己都開宗明義,為“司法”公正,然

patiger 10/28 15:09後說亂開槍...就問一個...立法委員是司

patiger 10/28 15:09法官嗎?

shoeii 10/28 15:09......

patiger 10/28 15:09官員犯罪,司法審判時,一樣有偽證的問

patiger 10/28 15:09

whitezealman 10/28 15:25少時不讀書 長大民眾堂

arl4565060a 10/28 15:49可憐

orbitall 10/28 15:51錯誤類比,來亂的!

orbitall 10/28 15:53國會調查權可以阿,把法立好嘛

釋字第585號: 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如於具體案件,就所調查事項 是否屬於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或行政特權之範疇,或就屬於行政特權之資訊應否接受調 查或公開而有爭執時,立法院與其他國家機關宜循合理之途徑協商解決,

或以法律明定相 關要件與程序,由司法機關審理解決之。

看到沒有? 這就是這次修法,讓國會移送說謊官員給司法機管審理的法源!

locer 10/28 15:54支那人供山小

釋字585: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 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

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 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 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

,本院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應予補充。惟其程序,如調 查權之發動及行使調查權之組織、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各項調查方法所應遵守之程序與 司法救濟程序等,應以法律為適當之規範。

※ 編輯: waynecode (60.250.65.252 臺灣), 10/28/2024 16:34:51

yuanhy63 10/28 18:21你有沒聽過 刑不上大夫 禮不下庶人 只

yuanhy63 10/28 18:21准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誰叫你不當官

bryan910015 10/28 18:48偉恩卡非說謊也沒怎樣啊?

SPDY 10/28 19:08所以沒看立委也是官享有免責特權呢

SPDY 10/28 19:19不分區坐享憲法第73條爽歪歪不想修

SPDY 10/28 19:25任意指控想搞誰都無責無罪極致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