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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酒駕要罰多重,大家才會滿意?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酒駕要罰多重,大家才會滿意?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時間推噓10 推:12 噓:2 →:74

※ 引述《Zionward (,)》之銘言:
: 目前是
: 依道交條例第3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酒測超標處30,000元以上120,000元以下罰鍰;機車: 駕駛人酒測超標則是處15,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
: ----
: 如果開車的話
: 是
: 罰3萬~12萬
: 好像也不能說很輕....但顯然大家是不滿意
: 是不是要更重?
: 如果下車一呼氣,超標了就罰12萬 + 把車拖去壓毀 + 直接吊照20年
: 是不是大家就會滿意?
: 是說這樣選民會接受嗎?
: 此外,這樣有辦法阻止酒駕嗎?
: 因為好像很多已經被罰過n次的阿伯
: 都會跟家人借車,繼續無照喝醉酒駕?
: 這種人怎麼防?


首先 推文有些認知是錯誤的,以為現狀沒有沒入車輛的規定
只會成天喊塔綠班 以為都沒修法


但早在2019年 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修正案通過後 就已經有沒入車輛的規定了
(酒駕乘客連坐也是這時修的)

35條第9項
汽機車駕駛人有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之情形,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行政罰法第七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沒入該車輛。

第3~5項 如圖
https://i.imgur.com/zR12uBh.png


基本上 累犯且有肇事重傷以上才有沒入的情形

而推文在喊得不分青紅皂白車主是誰都沒入
這個交通部已經有打槍過 讓車主進行申請 自證

第85條第1項
本條例之處罰,受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受處罰人,認為受舉發之違規行為應歸責他人者,應於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應到案日期前,檢附相關證據及應歸責人相關證明文件,向處罰機關告知應歸責人,處罰機關應即另行通知應歸責人到案依法處理。逾期未依規定辦理者,仍依本條例各該違反條款規定處罰。

簡單來說就是主管機關先保管 讓車主申請澄清自己跟肇事無關 就能領回車輛
但逾期的話就還是沒入

行政罰法第22條
不屬於受處罰者所有之物,因所有人之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使該物成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之工具者,仍得裁處沒入。
物之所有人明知該物得沒入,為規避沒入之裁處而取得所有權者,亦同。


以上是針對現狀法規的一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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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對於修法的意見

單純肇事者=車主沒入的部分
累犯且重大肇事才沒入是比較能修的點
就算非肇事致人重傷
累犯的情況就算沒肇事 也該列入斟酌沒入車輛的情況
而非累犯+肇事重傷

至於非車主的部分 應該就跟現狀差不多

部分板友提的學日本原車主也罰基本上不太可行
真的硬上大概會跑到憲法法庭去...?

--

※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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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opio119012/27 10:17「得」=寫好玩的

longtimens12/27 10:18交通部打槍就接受?交通部這廢物說的話參考性在哪

TheoEpstein12/27 10:19得就是不會執行的意思

longtimens12/27 10:19累犯跟嚴重傷亡才沒收有個屁用 還是得沒收 不是應沒收

longtimens12/27 10:19 根本廢啊

TheoEpstein12/27 10:19罰車主過不了大法官那邊啦

Crazyfire12/27 10:21再一個星期 就釋用憲法訴訟法 真的會跑憲法法庭去了XD

longtimens12/27 10:21犯案工具本來就可以沒收,統神鍵盤都可以沒收了,車不

longtimens12/27 10:21行?

Amewakahiko12/27 10:21車主不重要 是要修法到有錢人也不能承受一次酒駕

TheoEpstein12/27 10:21那樣過不了比例原則那關啦

Crazyfire12/27 10:21就施行憲法訴訟法才對

longtimens12/27 10:21車主跟酒駕不同人,叫借車自己去找酒駕的討啊

longtimens12/27 10:22是不會打民事喔

cross98011512/27 10:22罰車主跟不分車主沒入 大概就是等著上憲法法庭啊

scropio119012/27 10:22說難聽點累犯那麼多次才「得」沒入車輛 能撞死那麼

scropio119012/27 10:22多人車早就爛了 我得你老母

longtimens12/27 10:23法律腦自己轉彎把車認定為犯案工具就解套了

Amewakahiko12/27 10:23比例原則簡單啊 就設立特別法 不要躲在刑法裡

cross98011512/27 10:23搞到非車主那邊去 會搞出更多的比例原則跟違憲問題

TheoEpstein12/27 10:24我是建議反酒駕的去連署公投啦

longtimens12/27 10:24犯案工具沒收哪來的憲法問題

TheoEpstein12/27 10:24看看真實世界的聲音是怎樣,不要活在網路上。

longtimens12/27 10:24凶器還可以領回的喔

TheoEpstein12/27 10:24我自己反酒駕但我知道台灣人就是愛酒駕

longtimens12/27 10:24真實世界是大家都不在意啊

TheoEpstein12/27 10:25對呀你也知道嘛

cross98011512/27 10:25著重在”得”修成”應” 或者累犯未肇事也沒入是比較

cross98011512/27 10:25可能的

aa105202612/27 10:25也是 就跟違停一樣 沒擋到我 誰管你亂停哪 就算擋死防

longtimens12/27 10:25但我開始想噴啊 不然上ptt幹嘛的

aa105202612/27 10:25火巷死一堆人我也不會在乎

longtimens12/27 10:25還是

TheoEpstein12/27 10:25說得好,就是噴

aa105202612/27 10:26酒駕沒撞死周遭人 誰管你 就跟換臉沒換到某人 誰鳥你換

aa105202612/27 10:26臉會怎樣

TheoEpstein12/27 10:26噴完什麼都不會改變,幹你娘酒駕垃圾

TheoEpstein12/27 10:26什麼周遭人,周遭人一堆酒駕的啦

longtimens12/27 10:27噴完我爽,就是改變了

cross98011512/27 10:27想噴是一回事 幹話講一講

longtimens12/27 10:27板上一堆噴政治也沒改變什麼 但就是爽

cross98011512/27 10:27討論還是盡量有實質意義比較好

cross98011512/27 10:27我也支持該修嚴 但搞到非車主去不太行

longtimens12/27 10:28實質意義討論 就是先從無照罰則往上拉 駕照制度大修

longtimens12/27 10:28拉高駕照價值 你做的那些吊扣駕照懲罰才會有殺傷力

longtimens12/27 10:29日本連坐是提供車輛者也要受罰,哪有不行的問題,想不

longtimens12/27 10:29想而已

aa105202612/27 10:29台灣駕照太好考還不限次數 連有人考個幾十次都能上新聞

aa105202612/27 10:29這駕照的價值都快比魯肉飯還不如

TheoEpstein12/27 10:30無照酒駕的也一堆啦

Crazyfire12/27 10:31現在台灣駕照至少還有上馬路考 要不然十幾年前還只是在

TheoEpstein12/27 10:31摸摸自己良心,條件不要是「酒駕被抓到」,而是沒被

TheoEpstein12/27 10:31抓也算的「喝酒上路」,你身邊親朋好友一定有。

cross98011512/27 10:31原本內文有想寫厳罰化 不過那個大概就會大幅離題 畢

Crazyfire12/27 10:31駕訓場原地考照就可以了

cross98011512/27 10:31竟正反雙方爭議很多

cross98011512/27 10:31會說日本那套不可行就是 會吵到憲法法庭去 然後大概

cross98011512/27 10:31就被打槍

TheoEpstein12/27 10:31你敢用網路上這態度去嗆他嗎?

longtimens12/27 10:32那就法匠誤國 大家繼續死人 結案

cross98011512/27 10:32無照酒駕的不知道有多少是棒球隊?

k003012/27 10:34等哪天被撞死的人地位夠高,就會修法了

Crazyfire12/27 10:36記得坐後座也要上安全帶 也是因為國父的孫女在台車禍死

Crazyfire12/27 10:37那時候還是馬政府時期 KMT對國父傳承的後代很重視 才又

Crazyfire12/27 10:37立法強制後座也要繫安全帶

longtimens12/27 10:38孫女那個是前座 後座很後來才修

calase12/27 10:38美國的罰則對有錢人來說照樣小錢啊...

TheoEpstein12/27 10:39但實際上誰後座繫安全帶XD

longtimens12/27 10:39我印象中

longtimens12/27 10:39認識的後座都繫啊 後座不繫是前座跟著一起壓成肉餅

k003012/27 10:39孫女那件事是後座安全帶,不是前座

TheoEpstein12/27 10:40然後前座安全帶,網路上還有賣假插銷喔

longtimens12/27 10:40前座椅背根本承受不住後座乘客的撞擊

longtimens12/27 10:40那我記錯了

Crazyfire12/27 10:41http://city.udn.com/54543/4398528

Crazyfire12/27 10:41促馬立法 孫穗芬家人:強制後座繫安全帶

cross98011512/27 10:45補充一下 現行連坐法的乘客一起罰 如果乘客是不知情(

cross98011512/27 10:45中途上車 或是被撿屍等等) 一樣是事後提申訴撤銷

cross98011512/27 10:45至於乘客是車主那就不用說了 沒有自證清白的問題 罰

cross98011512/27 10:45的比駕駛重 吊扣牌照

cross98011512/27 10:45沒入的部分也不用想了 人在車上跟肇事當然有關

davidex12/27 10:48都撞死人了那車子也廢了 沒撞死也要沒收啊

cocoi12/27 11:09台灣沒在做預防的,都嘛是"殺你了嗎??被殺死再跟我說阿"

cocoi12/27 11:09這種水準能管好什麼國家??

JayceYen12/27 11:18死刑

LoMing102112/27 11:20綠畜可以先承認酒駕零容忍跟司法改革就是笑話嗎?

liptonbin12/27 12:12汽車充公,或轉給被撞的人

louisroger9512/27 12:15已經撞死人了 車子被沒入了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