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24小時之亂 是在亂三小
※ 引述《yoyoruru (哇系笨阿佑)》之銘言:
: 中央就很清楚
: 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確診死亡案例
: 24小時內「通報」,「儘速」火化
: 因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具有高度傳染性
: 疫情爆發可能造成大量死亡
: 考量到處理量能
: 不要求遺體於24小時內火化完畢
: 簡單來說,2020年的武漢
: 你要24小時內將遺體處理完畢
: 家屬就準備領混裝骨灰
: 而目前死亡數並未超過處理量能
: 「儘速」表示
: 除火化外沒有不必要的流程
: 也不會停留其他地點的可能性
: 實務上業者自然都會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
: 因為處理的是「帶有傳染性」的遺體
: 麻煩程度不是一般流程可以比擬
: 每一個不必要的流程
: 都是增加工作人員及路線上民眾染疫的風險
: 增加不必要且大量的成本
: ——
: 簡單列出幾點各縣市訂定的「基本」處理標準
: 1. 遺體專區冰存
: 2. 工作人員防護裝備銷毀
: 3. 遺體進出路線全面消毒
: 4. 遺體雙層屍袋包裹密封
: 你今天家屬要將遺體領回
: 按一般殯葬流程辦理「至少」要能做到這些
: 不用說要「開封」屍袋見最後一面
: 更遑論要停棺辦儀式
: 今天看到有新聞在那邊
: 「為什麼不存放到居隔結束,讓家屬好好辦理後事」
: 幹,你他媽自己去算這個成本呀
地方政府當然是依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的管制措施指引來做辦理。
不然為何全國各縣市實務上都會那麼一致性在24小時內完成火化作業?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只說了一句儘速,其餘放給地方政府自主應變。
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感染管制措施指引1110318.pdf
醫療機構因應 COVID-19 感染管制措施指引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0 年 01 月 10 日訂定
2022 年 3 月 18 日修訂
十六、屍體處理
(五) 遺體裝入屍袋後,不可再打開屍袋,且應依傳染病防治法規
定儘速火化或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深埋。為減少風險,建
議於醫院或接體車上入殮封棺後逕送火化場火化。
https://www.cdc.gov.tw/File/Get/yxnv6FG0-5iGt1rfohMRAg
--
千萬不能怪塔綠斑的中文,都是跟主子血的
推給地方政府跟殯葬業者就好了,陳屎中真的超棒
逕 = 看你自己想隔多久
老闆兩個命令,一個24小時內處理,一個儘速處理,看的人
大多覺得後者更急迫吧
好了啦還來 這不就奧客心態 因為前面怎樣我也要怎樣
逕是直接的意思,直接送去火化。
台灣的冰櫃夠放嗎!
四樓的情況不一定 絕大多數服務業前者強制力大於後者
明文就沒有的還可以超譯甩鍋 你辦事這樣客訴鬼才理你
本來就是冰櫃不夠加上怕傳染所以殯葬自己規定24小時吧
有人罵那些殯葬不要24時火化 殯葬有藉口說中央規定
不是冰櫃不夠拉...是冰櫃要錢 這個還要清很麻煩的
貨櫃改冰櫃 XD 具傳染性的遺體唷
現在鬧大中央被逼得直接要講明 怪誰?
法條那麼明顯,哪裡有寫24小時內?沒有明確規定就是有
彈性,是誰不會解讀法條阿?你自己都列出來了,然後自
己腦補24小時?
全世界看待盡速都這樣 有時限的先解決 才輪到你盡快的
偏要扯因為以前就24小時所以現在照幹?好啊 你就鼓吹
修法啊 還是有公司的業務量或消化速度萬年不變的嗎?
在他眼裡 建議=規定 不能笑他 不然你就是在檢討人民XD
吵這個擺明偷換概念就來抬槓的
網路上很會叫 真的給你拿這套去客訴一秒變卒仔
不滿的家屬該找的是地方政府,明明沒規定為什麼這麼急
,那種說不知道的根本是故意要混淆視聽推卸責任
開始硬凹囉 指導有指導你24小時內火化啊
有聽過明確性沒聽過裁量空間?儘速就是給你裁量空間,
那麼多個別狀況難道要訂死?
要這樣吵,台灣所有法律你可以一條一條吵了
好了啦 你要就去靠北修法比較快啦 但絕對沒人敢修就是了
又不是不食人間煙火
自己貼的東西他媽有看過嗎 沒規定 沒24小時
結果只能講一堆無關緊要的廢話 沒規定凹成有規定
同picapoya 台灣法條同樣標準你可能吵三天都吵不完
沒24小時說成有24小時 真的是可悲
貼個公文打自己臉 真的搞笑
你要期限範圍就修法啊 我就笑KMTMD不敢啦 鄉民自己破殼
小雞 立委諸公不管藍綠倒是都務實多了
沒規定你期限 就開始說規定24小時 怎麼不說規定12小時?
誰會笨到修這個砸自己腳 或者說這個規定真有問題 還要
等到你來發現?
平常講的地方多大似的,中央設一個篩檢站都還要求要跟
地方商量,現在真的給你地方裁量權限,你說沒範圍你不
會裁量?所以地方政府是廢了是不是
話都給你講啊 凹來凹去沒有的東西要說成有啊 可悲
謊話說一萬次會變成事實是嗎 笑死
吵到現在還不是不敢面對沒有明文規定時限 一直拿以前怎
樣出來盧 我在郵政的親戚就最賭爛這種亂擠兌的民眾
爆
Re: [新聞] 染疫死亡24小時火化竟是殯葬業者誤會了 陳時中亮公文剛剛在臉書看到一篇 特別把柯「以為」拿出來講 於是乎我開始找資料 今年6月初陽明醫院醫師呼籲不要24小時內火化55
Re: [新聞]確診亡快速火化?陳時中:24小時內「通報」我又來啦... 我相信民視絕不會造假, 扯政府防疫的後腿吧。 2021年6月2日,畫面擷取自民視新聞:33
Re: [新聞]確診亡快速火化?陳時中:24小時內「通報」部長,這鍋你不背,我能理解...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0條規定: 死者家屬對於經確認染患第一類傳染病之屍體應於二十四小時內、染患第五類傳染病之屍 體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入殮並火化。17
Re: [新聞] 陳時中一句話 殯葬業傻眼covid-19屬第五類傳染病,傳染病防治法的確沒有規定要在24小時內火化 但法條上也寫了實際時間內火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而中央主管機關給的公文是 『盡速』火化,地方上當然就比照第一類的24小時內火化,印象中在2021年也有類似情況 結果現在2022陳時中反手一句『沒規定時間』把責任全都推給地方 這球踢得有夠精彩 XDDD16
Re: [新聞] 陳時中一句話 殯葬業傻眼傳染病防治法 第 50 條 1.醫事機構或當地主管機關對於因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致死之屍體,應施行消毒或其他 必要之處置;死者家屬及殯葬服務業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9
Re: [新聞] 陳時中否認要求確診亡者24小時內火化傳染病防治法 第 50 條 第4項 死者家屬對於經確認染患第一類傳染病之屍體應於二十四小時內、染患第五類傳染病之屍 體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入殮並火化;其他傳染病致死之屍體,有特殊原因未能 火化時,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依規定深埋。4
Re: [新聞] 陳時中:從未規定武肺死者24小時內火化: : 等等這是整人紅不讓嗎?(老人才知道的梗) : 這兩年有多少新聞在說 : 例如親人住在不同地方 結果染疫過世 : 「依規定」24小時內火化4
Re: [新聞] 陳時中一句話 殯葬業傻眼法規上規定: 從納入第五類到現在CDC都是沒有強制但建議盡速火化 *BUT* 執行上: 政府其他部門都是強制執行24小時火化- 我其實不太懂為啥這件事情會被政治化 這種高傳染力的疾病 要求死者在最快速度內火化 不是早在瘟疫天花時代就會有的常識嗎? 誠然指揮中心並沒有發公文要求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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