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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林義傑涉案情節曝光!「比著作權蟑螂還進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林義傑涉案情節曝光!「比著作權蟑螂還進作者
yoyoflag
(武漢肺炎乃神罰天擇)
時間推噓 9 推:9 噓:0 →:23

支持司法人員
這法用得好!

《刑法》157條「意圖漁利,挑唆或包攬他人訴訟」

根本就是釣魚 而且還是用犯法方式釣魚

買一些冷門片 故意放上網給人下載
然後再告人炸敲和解金

你自己有所有權的東西 自己放上網給人抓
自然就等於是你授權給人抓了
還能拿來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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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4.103.4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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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end06/08 23:33有點同意你!

brella06/08 23:33報應、笑死、林義傑

Castle8865406/08 23:36期待瑩真律師發新影片

bluenan06/08 23:37八卦失智列車一堆低能兒上車

MVPGGYY06/08 23:39這是以前那種用foxy下載的手法嗎?

bluenan06/08 23:40類似的但不同軟體

yoyoflag06/08 23:42簡單說 FOXY跟BT 都是P2P技術 已經過時了 大概剩中國用

yoyoflag06/08 23:42現在主要都用MEGA跟GOOGLE空間

Barolo06/08 23:44P2P對於廣泛散播檔案能力很強 比什麼咩嘎 GD強太多了

Barolo06/08 23:44兩者的強項不同 不太能一起類比

aero02106/08 23:50如果他要告人"下載"這事 那自己"上傳"沒事嗎?

如果上傳別人的東西 會有事 他上傳自己的東西 是沒事 可是 上傳自己的東西的同時 也等於是自己決定 要給別人下載了 結果他卻去告下載的人 當然就違法了 就類似 有人送你東西 隔天卻告你侵占他東西...... ※ 編輯: yoyoflag (182.234.103.42 臺灣), 06/08/2022 23:53:31

Wolfmother06/08 23:52其實bt還是蠻多人用的

andyandyandy06/08 23:52應該是告上傳? 他自己有授權,其它人上傳沒有

台灣法律 確實是上傳有罪 下載無罪 但BT是P2P技術 P2P是一種 下載同時 也會上傳你已經下載好的部分 讓其他下載者更方便下載的技術 例如你下載了1% 接下來你下載剩下99%的同時 你已經持有的1%會被程式上傳 幫助其他下載者去下載那1% 所以很多釣魚者 都會利用BT來釣魚告人 這也是BT在台灣沒落的原因 20年前 其實台灣BT還蠻流行的..... 現在司法人員終於做事了 對這種釣魚行為 做出打擊 所以我很感動

aero02106/08 23:53除非是像A片製片商 讓人付費觀看/下載 然後抓有人再上傳

※ 編輯: yoyoflag (182.234.103.42 臺灣), 06/08/2022 23:57:17

theropod06/08 23:55自己上傳,然後抓下載的,再跟對方談和解金

bluenan06/08 23:57還有被告,提告和解但沒人有律師執照那一條

jump912806/09 00:07我只能說不要沒事亂下載,花個小錢都可以看的到正版的電

jump912806/09 00:07影沒必要下載

我其實也會看迷版 不過我是去線上影音網站 **不必 看 如果是迷片 我就用MEGA或GOOGLE免空抓來收藏 嘻嘻 ※ 編輯: yoyoflag (182.234.103.42 臺灣), 06/09/2022 00:15:31

humour06/09 00:13塔綠班真髒

sakuraha06/09 00:17BT就是要求一定要上傳的特性後來才棄用阿

madduxH06/09 00:18這很像仙人跳的做法是嗎?

sakuraha06/09 00:19我記得以前歡迎來到MY鳳跟灌C哥的片片就是從BT...^^

JustSad06/09 00:21go賊蟑螂一哥林義傑

aclahm06/09 00:23年初才一個被判刑的

CCfss06/09 00:24這公司是自己上傳耶,好扯

kensun06/09 00:29這種版權相關的,會有前科,光是抓著這點,弄一下大家就

kensun06/09 00:29會很積極走和解。

GP0106/09 00:38BT以前在台灣真的很熱門,後面傳出有人被吉就沒落了

f2206/09 09:05單純「下載」只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沒有刑事責任;但是使用

f2206/09 09:07BT去下載,同時也有「散佈」的性質(讓其他人也可以下載),

f2206/09 09:08就會有刑事責任了。這是為何使用BT抓片一定會出事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