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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竹田勇美"挑戰國際規則的中國"(二)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竹田勇美"挑戰國際規則的中國"(二)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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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邊海域的領土化

首先第一點,中國單方面宣稱周遭的島嶼全都屬於他們所有,
不管周邊國家是不是實際控制著這些島嶼,總之這些地方就是中國的土地,
比方說日本的尖閣群島,就是一個好例子。

接著在南海,中國將渴望領有的島嶼加以群體化後,
把南海星羅棋布的島嶼在地圖上連結起來,形成名為「九段線」的非正式國界線,
在中國製的地圖上印刷出來,宣稱這些島嶼連結圍繞起來的海域,全都屬於中國領海。

不只如此,在中國出版的地圖上,九段線的位置也有若干差異,
由此也可看出他們對於國境線意識的薄弱。
日本出版的地圖都以追求嚴密為要務,但在中國不是這樣,只是政治期望的投影。

領海法第二條,明確宣稱了構成領海的「陸地領土」;
可是在這當中並沒有具體的個別名稱,只是以極其曖昧的方式來加以表現。

所謂「陸地領土」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為前提,
列舉了以下這些島嶼:1. 台灣及包含釣魚台在內的附屬各島(尖閣群島)、
2. 澎湖群島、3. 東沙群島、4. 西沙群島、5. 中沙群島、6. 南沙群島,
及其他一切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島嶼。

就像這樣,領海法宣稱中國周邊存在的島嶼,全都屬於中國所有。
儘管他們對這些島嶼都不曾實質控制,但當這部法律制定後,
他們就很理直氣壯地宣稱自己領有周邊海域的正當性。
不只如此,就連日本的尖閣群島與菲律賓實際控制、位在南海的黃岩島,
也都算是中國領土。

至於在南沙群島方面,領海法並沒有提出具體的島或岩礁名稱,
只有明記「稱為南沙群島的海域內各島,皆屬於中國所有」;
可是法律一旦制定出來,這項條文便開始自行其是。

在領海法制定十到二十年的這個階段,中國藉著領海法,
宣稱自己擁有南沙所有的島嶼,並透過製造人工島的方式把礁岩改造成島,
賦予它們島的名稱,從而歸結到「領海擴大」的結果。

藉由這種手法,中國達成了將南海幾乎全部納入中國領土的現狀。
在這方面,他們又與「九段線」的主張配合,聲稱中國在歷史上早就擁有南海主權。

在領海法施行經過二十年的二○一二年六月,
中國在海南省設置了管轄西沙、南沙、中沙三群島的新行政單位。

三沙市的治所位在「西沙群島永興島北京路一號」,
實際就只是個浮在海上的都市空間而已。

不只如此,中國向東南亞發送的衛星電視節目中,也會播出三沙市的天氣預報;
簡單說,中國針對南海的實際控制,採取了心理戰和輿論戰雙管齊下的策略。

英美要將周邊海域與海外各島嶼變成領地,都是以軍力實際能控制為前提;
海洋法公約也以締約國的實際控制為前提,承認締約國領有該地這一事實。

當然也有像日本領地竹島這樣,在歷史上原本都是由日本控制,
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被韓國趁著混亂進行軍事占領的例子,
因此現狀的實質控制,其實也不見得完全有效。

可是中國卻在法律上,將自己不曾實際控制的島嶼和海域單方面劃為領土(領海),
好營造出一種自己已經擁有該地的印象,這實在是一種「嶄新的手法」。

對無害通航的限制

第二點則是中國在領海法中,對世界各國基本認可的「無害通航」原則加以限制。

所謂無害通航,是指包含軍艦在內的船舶於第三國領海通航之際,
應有「航行自由」的國際原則(參照第四章);簡單說就是不能進行政治、軍事、
經濟活動與調查、情報蒐集,甚至連廣告和宣傳活動都不行,
只能迅速航行通過。如果進行這些行為,那就會被視為「有害」。

中國在領海法中,也認可外國商船在領海內「無害通過(無害通航)」的行為,
但當「外國的軍用船舶」進入「中國領海」之際,就必須獲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第六條)。又,領海法的內文是這樣寫的:
「外國非軍用船舶,享有依法無害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的權利。」

雖然沒有明寫是「商船」,不過大部分情況指的都是貨櫃船、油輪、散裝貨輪
(裝載鐵礦石或穀物等未打包大宗貨物的船隻)、汽車輸送船、客輪等民間商船


另一方面,中國對外國「軍用船舶」進入領海,
則是抱持著必須由該國政府事先許可的態度,也就是否定「無害通航」。

中國的立場是,因為軍艦是基於軍事目的建造的船舶,
所以當外國軍艦通航中國領海之際,自然需要中國政府事先許可;
不只如此,因為到底他國船舶算是軍艦、還是民間商船,
最終認定都是中國政府說了算,所以就算是民間商船,也有被當成軍艦看待的可能。

因此,按照這項法案的解釋與運用,
中國政府若是自行判斷外國的民間商船含有軍事目的,
也可以禁止民間商船進行海洋法公約所認可的「無害通航」。

還不只這樣,中國軍艦對於通航其他國家的領海,也會要求行使海洋法公約中
「無害通航」的權利。中國軍艦在海外要求海洋法公約的權利,當其他國家的
「軍用船舶」進入中國領海的時候,卻要適用作為中國國內法的領海法,
對海洋規則的運用,明顯是兩套標準。

將這部領海法老老實實讀過一遍,就會發現中國政府的裁量權實在很大,
一切全都是以中國政府的判斷為準。


當然回顧世界的海洋史,要在紛爭地區的領海無害通航實在很困難,
而紛爭的當事國通常也會要求外國船隻在進入領海前事先通報,並在事前獲得許可。
可是像中國的領海法這樣,直接在法律裡對「無害通航」加以限制的例子,
實在相當罕見。中國的法律都像這樣,是為了中國政府可以任意解釋而制定的。

如第四章所示,所謂「無害通航」以日本為例,
就是外國軍艦和民間商船如果只是為了通行目的穿越日本領海,
那日本就得認可這些船隻的自由通航;但如果是有政治軍事目的的通航,
或是進行水深與海底地形等的海洋調查,那就不在允許之列。

簡單說,如果有外國船隻單純從太平洋開往東海,
那就算通過日本的領海也沒關係——這就是國際規則。

可是中國的海警等公務船駛入尖閣群島的日本領海,
就是抱持著政治意圖而非「無害通航」,
因此海上保安廳的巡邏船會二十四小時警戒監視著中國公務船的一舉一動。

又,中國的海洋調查船在經過日本的領海與鄰接區的時候,
也會把拖曳的裝置丟入海中,據研判很有可能是在調查海底與大陸棚
(根據海洋法公約的規定,中國如果要針對經濟海域展開行動,必須先通報日本方面)。

如果是為了調查潛艦的航行路線或是海底資源的蘊藏,那也同樣不屬於無害通航。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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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學會忍耐,哪怕周圍所有的人都不在了,只剩下你自己,你也要堅持到最後。"
--<<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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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edith00106/28 21:55深田詠美我比較熟

我比較熟山田詠美(日本情慾派大作家), 不過不熟還是可以翻譯的.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75.88 臺灣), 06/28/2022 21:56:36

Hohenzollern06/28 22:28獨島(竹島)海域自古是日本韓國的漁場

Hohenzollern06/28 22:28雙方都無法有效證明誰最早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