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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理查生對West法官判決報導中譯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轉錄] 理查生對West法官判決報導中譯作者
Piet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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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上級法庭法官馬克-韋斯特說
《資訊自由法》不是發現蔡總統論文所有內容的工具
上級法庭法官馬克-韋斯特和中華民國流亡總統蔡英文的博士論文 (credit: Corpus Christi
College/Hwan Lin)
英國政治家埃德蒙-伯克曾警告說:"權力越大,濫用就越危險"。上級法院法官馬克-
韋斯特沒有聽從伯克的警告性告誡。在一項不可上訴的裁決中,韋斯特允許倫敦大學不
受限制地控制對中華民國流亡總統蔡英文有爭議的博士學位的核查,剝奪了公眾對據稱
批准蔡英文1983年論文的兩位不具名主考官的身份。同時,蔡英文就學的倫敦政治經
濟學院現在承認,它甚至不知道誰是主考官,也不知道三十五年來論文在哪裏。

整個爭議始於2019年6月,當時蔡總統向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圖書館提交了她的論文,題
為《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afeguard Actions》。這篇遲來的論文沒有裝訂
,有分頁問題,註腳問題,以及包括一個問號在內的手寫記號。該論文也沒有審查聲明
,沒有證據表明它已經被審查過。

這篇遲來的論文所引發的學術風暴仍在定期爆發,並導致了台灣的一項刑事誹謗起訴
和英國的四起資訊自由訴訟。此外,論文爭議也是台灣複雜的網際網路錯誤資訊運動的
主題,包括2020年的Facebook刪文,以及2022年英國一個名為《What Do They
Know》的資訊自由網站對論文研究人員的審查。另外,台灣的維基百科關於論文有
效性的爭論也導致了至少一名維基百科編輯被開除。

韋斯特法官批准了一次口頭覆議聽證會,只是以一份長達17頁的裁決永久地阻止了對蔡
總統論文口試委員身份的披露。該決定解釋了韋斯特的裁決。

"上訴人出席了視頻聽證會,並以經濟和溫和的方式陳述了他的案件"。
"如果有一個現實的前景,即第一級法庭的決定在法律上是錯誤的,或者有一些其他好的理由,上級法庭有酌情權給予上訴許可....在行使其酌情權時,上級法庭可以考慮任何可論證的法律錯誤是否對第一級法庭的決定是重要的。"

"然而,相關問題是一個狹窄的問題。法庭駁回了上訴,理由是所要求的資訊是個人數據,沒有合法的處理依據。法庭認為,上訴人有合法的私人利益,而且蔡總統的博士學位
的合法性存在更廣泛的公共利益,但披露所要求的資訊對於該確定的合法利益的目的不
是合理的必要。"


"無論論文的副本曾經交付過,後來丟失了,還是一開始就沒有收到,都不影響處理所需數據是否有必要的問題。FOIA請求不是發現蔡總統論文的所有內容的工具。"

"我不接受第40(3A)條 FOIA 不是絕對的免於披露,正如上訴人在聽證會上向我爭論的
那樣。從該法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這是一項絕對的豁免權,而且該法並沒有因為處理
過程是與教育和學位授予有關的公共職能的一部分而被DPA所推翻。盡管上訴人就這一問題向我雄辯,但他無法引用任何權威來支持他的意見。他能走的最遠的路是斷言 "公開驗證蔡總統的博士學位資格的重要性要求充分披露所要求的資訊,而DPA被FTT錯誤地應
用為阻止必要披露的盾牌",但沒有為這一主張援引任何權威"。

"上訴人沒有提出可識別的法律錯誤,問題實際上是關於法庭在合理必要性問題上得出的結論。我不認為法庭關於這個問題的結論不能合理地解釋或證明,我也不認為它的結論
超出了可能存在合理分歧的範圍。我自己可能或不可能根據證據得出不同的結論,這並
不重要。重要的是,上訴的決定是否是一個合理的法庭都不會做出的決定,而我並不這
麽認為。我不允許在此基礎上進行上訴。"


"盡管上訴人提出了相反的意見,但我完全不相信本案中的大學一直在撒謊或參與學術欺詐。"

"法庭對事實進行了調查,並對得出的結論給出了充分的理由。我看不出法庭在執行任務的方式或達成的決定中存在任何法律錯誤,也看不出它為該決定提供的理由是否充分。
第一級法庭的職能是評估ICO的決定通知是否 "被提起上訴的地方不符合法律規定"

"上訴人沒有現實的前景來證明第一級法庭的決定在法律上是錯誤的,或者有一些其他良好的理由來批准上訴"。

韋斯特法官的裁決結束了試圖核實蔡總統博士學位有效性的資訊自由訴訟。然而,蔡英文繼續拒絕公布其論文的口試報告,這使得她所隱藏的問題繼續存在,從而保證了持續的
爭議。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http://i.imgur.com/rWneFuu.jpg


恭喜West法官在Jacobs法官後也準加入共犯結構。


https://youtu.be/3oTqxJjN5MM#t=50m
彭P今天節目有講到這個判決了。

http://i.imgur.com/sQdV7yt.jpg


哇喔,這句話嗆的好直白啊。

他還有宣告會繼續跟他們玩。

我也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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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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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naka10/24 21:25看到圖就笑了

kuninaka10/24 21:25彭文正嗆法官荒唐

chrisjohn21410/24 21:30“我自己可能或不可能根據證據得出不同的結論

chrisjohn21410/24 21:30這並不重要。”

chrisjohn21410/24 21:30顆顆顆,法官都不想幫1.5博背書 XD

Pietro10/24 21:33因為他的判決是在探討first tier tribunal的判決是否違法

Pietro10/24 21:33,而非探討學位真偽啊。 而且他也說不認為學校造假啦!

Pietro10/24 21:35法官為倫敦大學背書,倫敦大學為蔡英文一個學位背書,論文

Pietro10/24 21:35仔不肯認輸。

kuninaka10/24 21:36現在就只是抓浮木表演而已

kuninaka10/24 21:36韓粉開心就會斗內= =

kuninaka10/24 21:36胡亂解釋判決

chrisjohn21410/24 21:37要認啥輸?我四年前就說我只想知道論文下落啊,你

chrisjohn21410/24 21:37可以翻推文或問art1,事實就是三十年來沒繳過論文

chrisjohn21410/24 21:37給學校

chrisjohn21410/24 21:38笑死人,你好像不知道這整件事情叫做「論文門」

chrisjohn21410/24 21:39結論就是三十年都沒繳論文給學校,結束

Pietro10/24 21:39倫敦大學說有收到論文並完成口試啊XD

Pietro10/24 21:40結論就是你只會跳針。

kuninaka10/24 21:40說結束了怎麼還在鬧?

kuninaka10/24 21:41我看鬧到蔡英文卸任後還在鬧吧

kuninaka10/24 21:41只要有人斗內

chrisjohn21410/24 21:41從Senate House圖書館的卡片書目(Card Catalogue

chrisjohn21410/24 21:41)紀錄來看,這個圖書館應

chrisjohn21410/24 21:41從未收到校外口試委員們(External Examiners)繳

chrisjohn21410/24 21:41回的原始論文副本。

chrisjohn21410/24 21:41-

chrisjohn21410/24 21:41IALS也在同一天(10月12日)對同一問題所做的答覆

chrisjohn21410/24 21:41,「我們的收藏沒有蔡英

chrisjohn21410/24 21:41文的論文,而且我們的紀錄顯示,我們不曾收過蔡英

chrisjohn21410/24 21:41文繳交的論文」。

chrisjohn21410/24 21:41最後就是沒收到,不要嘴硬了

chrisjohn21410/24 21:42@pietro 倫大收到的紀錄咧?拿出來啊

Pietro10/24 21:42我在講倫敦大學校方的口試流程,你吵圖書館幹嘛? 不就是

Pietro10/24 21:42跳針。

chrisjohn21410/24 21:43圖書館已經說的很明白了,沒收到,你說收到

chrisjohn21410/24 21:43那紀錄咧?

Pietro10/24 21:43First tier tribunal 說他們看過倫敦大學的口試紀錄了啊。

Pietro10/24 21:43

Pietro10/24 21:43口試是圖書館負責的喔?

chrisjohn21410/24 21:44假設口試最後論文給口委,口委也

chrisjohn21410/24 21:44不是倫大的人啊XD

chrisjohn21410/24 21:44@pietro 口委是倫大的人嗎?講啊~

chrisjohn21410/24 21:44魚目混珠

Pietro10/24 21:45法院判決就說倫敦大學有完成口試,上訴庭也強調圖書館有無

Pietro10/24 21:45收錄論文本體不影響賦予學位流程的合法性啊。 笑死

Pietro10/24 21:45口試是論大負責的啊XD

chrisjohn21410/24 21:45開始跳針囉,我問你口委是倫大的人嗎你怎麼不回?

Pietro10/24 21:46口委是請來的考官,但是整個口試是論大舉辦的啊

Pietro10/24 21:46真正跳針的是你吧?

Pietro10/24 21:47法院已經背書口試的通過與論文是否收錄無關了啦,你還在偷

Pietro10/24 21:47渡概念,把圖書館是否收錄論文跟,校方是否收到論文混淆

Pietro10/24 21:48法院判決可是分得清清楚楚的啦

chrisjohn21410/24 21:48事實就是學校+兩間圖書館30年來都沒收到蔡英文的畢

chrisjohn21410/24 21:48業論文

chrisjohn21410/24 21:48你再怎麼辯事實就是如此

chrisjohn21410/24 21:48學校學位想給誰我早就說了那是他的事

chrisjohn21410/24 21:48搞清楚,這件事叫「論文門」

chrisjohn21410/24 21:48原本就是因為論文下落不明才被討論的

chrisjohn21410/24 21:49結論就是三十五年來都沒繳,結案

Pietro10/24 21:49倫敦大學和法院都說學校有收到啦,不要跳針好嗎?

chrisjohn21410/24 21:49喔,那你說啊,校方誰收到論文了?

Pietro10/24 21:49又繼續在那邊把圖書館收錄當成校方有無收到。 笑死

chrisjohn21410/24 21:50誰啊

Pietro10/24 21:50法院說倫敦大學口試紀錄有提到收到論文並完成口試啊

Pietro10/24 21:50問校方啊

chrisjohn21410/24 21:51校方誰收到論文咩,又要逃避問題了嗎

Pietro10/24 21:51法院說不用公布口委姓名也能證明口試完成啊。

chrisjohn21410/24 21:51校方圖書館就說沒有紀錄啊,跳針是不是XD

Pietro10/24 21:51你去問校方誰負責牽收的啊。 問我幹嘛?

Pietro10/24 21:52圖書館不負責口試啊。 跳針的是你吧?

Pietro10/24 21:53一直在那邊混淆校方和圖書館。 啊法院就說圖書館的收錄和

Pietro10/24 21:53口試是否完成不干涉啊。 一直圖書館圖書館的抓浮木。 可憐

Pietro10/24 21:53

chrisjohn21410/24 21:54不好意思喔

chrisjohn21410/24 21:54請問這件事叫做「論文門」還是「口試門」?

Pietro10/24 21:55我在前面已經引用Jacobs法官的判決說明圖書館的收錄與否不

Pietro10/24 21:55能當成口試沒有完成的根據了。 你還在那邊圖書館圖書館。

Pietro10/24 21:55啊不就好棒棒。圖書館才是負責頒發學位的單位喔?

chrisjohn21410/24 21:55一直扯口試的你才是魚目混珠吧

Pietro10/24 21:55最早叫做學位門

chrisjohn21410/24 21:55論文門,知道論文的下落不就結束了?

chrisjohn21410/24 21:55結論就是三十五年來都沒繳啊

chrisjohn21410/24 21:55開始瞎掰了XD

Pietro10/24 21:55而且你還是在忽略口試是在收到論文後開始的事實。

Pietro10/24 21:56真正的瞎掰是試圖切割口試與收到論文的關聯性。 然後把圖

Pietro10/24 21:56書館是否收錄與校方收到論文做混淆

Pietro10/24 21:57法院說有校方紀錄證明繳交並完成口試,是你自己說沒繳的。

Pietro10/24 21:57沒有收到論文可以口試? 你喔真好笑

chrisjohn21410/24 21:58我退一步假設有繳給口委,啊口委也不是校方的人啊

chrisjohn21410/24 21:58,那就是沒繳給校方

Pietro10/24 21:59切割口試與收到論文的關聯。 過度膨脹圖書館的定位。 這就

Pietro10/24 21:59是你的方針? 那你根本無法改變法院判決的結果。 只能假裝

Pietro10/24 21:59自己贏了。

Pietro10/24 22:00校方沒收到論文要怎麼開始口試程序啦XD 口委是校方找的還

Pietro10/24 22:00是學生找的? 你不要自己創造事實好嗎?

chrisjohn21410/24 22:02痾魚目混珠的一直都是你喔

chrisjohn21410/24 22:02我從「四年前」就說了我只想知道論文的下落

chrisjohn21410/24 22:02我還說這是國家寶藏第三集

chrisjohn21410/24 22:02你不信可以去查推文或問art1

chrisjohn21410/24 22:02最終論文的下落就是三十五年都沒繳給校方

chrisjohn21410/24 22:02至於學校想給誰學位,我說過我管不著

dash00710/24 22:08加油,多捐一點給彭P,看能不能扳回一成,一刀斃命

Pietro10/24 22:11誰管你要什麼啊? 法院就證明倫敦大學有收到論文並完成口

Pietro10/24 22:11試了啊。 你的想法很重要嗎?

Pietro10/24 22:12法院說有收到,你說沒有。正常人信你還是信法院?

kuninaka10/24 22:13214記得捐錢

Pietro10/24 22:14你的「結論」,就已經在去年九月被Oliver法官打臉了。

Pietro10/24 22:15你要假設論文是直接給口委而非透過校方,是你的自由。但是

chrisjohn21410/24 22:15抱歉,他們只說口試結束繳給口委齁,而口委不是校

Pietro10/24 22:15你的腦補不能取代法律上的現實。 望週知

chrisjohn21410/24 22:15方的人

Pietro10/24 22:16哪個學校的口試是學生直接繳論文給口委而非透過校方的?

Pietro10/24 22:17校方沒確認有論文,幹嘛召開口試?

chrisjohn21410/24 22:17從來都沒說過論文有繳給學校,頂多就是說口試結束

chrisjohn21410/24 22:17後繳給口委

chrisjohn21410/24 22:17看吧,又在魚目混珠

Pietro10/24 22:17你可以繼續腦補一些無法改變法院判決事實的故事。 你的自

Pietro10/24 22:17由。

Pietro10/24 22:18你自己說沒有就是沒有? Oliver法官就不信你那套妄想啊。

kuninaka10/24 22:18他們的自由不就一直在幻想學歷是假的= =

chrisjohn21410/24 22:18笑死啊說不出校方誰收到論文的是你啊

Pietro10/24 22:18沒有先繳論文要怎麼口試啦wwwe

kuninaka10/24 22:18撤銷了你在來炫耀好嗎

Pietro10/24 22:19校方有沒有公布簽收者姓名不影響校方收到論文的事實啊XD

chrisjohn21410/24 22:19那繳到哪去啦?繳給誰啊,你說不出來唯一有出面說

chrisjohn21410/24 22:19明的就兩間圖書館啊XD

Pietro10/24 22:20我只知道,假如簽收人員姓名被論文仔知道了。 大概那位員

Pietro10/24 22:20工也會被論文仔照三餐問候。

chrisjohn21410/24 22:20唯一出面說明的就是兩間圖書館

chrisjohn21410/24 22:20而他們的結論就是沒收到

Pietro10/24 22:20法官說了,圖書館不重要。

Pietro10/24 22:21你又跳針了喔

kuninaka10/24 22:21圖書館的說法可以代表什麼= =

Pietro10/24 22:21真的只會抱圖書館的浮木耶

kuninaka10/24 22:21是圖書館發學位?

Pietro10/24 22:22他就堅持圖書館沒收到等於校方沒收到啊。

chrisjohn21410/24 22:22學校想給誰學位不關我的事,我講很多次了,有人閱

chrisjohn21410/24 22:22讀能力有問題

kuninaka10/24 22:23= =

chrisjohn21410/24 22:23那你拿出校方收到畢業論文的證據啊

kuninaka10/24 22:23靠北 鬧這麼久結果學位不重要

kuninaka10/24 22:23可憐

Pietro10/24 22:23學校就是收到論文完成口試後頒發學位的啊。 這個陳述是Oli

Pietro10/24 22:23ver法官證實為真的喔

kuninaka10/24 22:23不甘你的事情所以你是開圖書館的?

chrisjohn21410/24 22:23校方收到論文的證據在哪?

Pietro10/24 22:23法院說他們有看過證據了啊XD

kuninaka10/24 22:24圖書館比較重要?學位不重要XDDD

chrisjohn21410/24 22:24證據,物證拿出來啊,現在唯一的物證就是兩間圖書

Pietro10/24 22:24上訴法院也說一開始判決的法院有盡到確認文件存在的責任了

chrisjohn21410/24 22:24館的證詞跟紀錄

Pietro10/24 22:24

chrisjohn21410/24 22:25拿出來啊,笑死講半天你就沒證據啊

kuninaka10/24 22:25214原來是法官?

Pietro10/24 22:25唯一物證? 又你在講ww

kuninaka10/24 22:25你在哪就任?

Pietro10/24 22:25法院看過就夠了,我幹嘛要持有?

kuninaka10/24 22:26如果不相信司法何必上法院

kuninaka10/24 22:26直接設定法官荒唐

chrisjohn21410/24 22:26你不用持有啊,因為你根本就沒證據XD

dash00710/24 22:26214可以當彭P的律師贊助他打贏官司,加油

Pietro10/24 22:27他連法院描述論文被校方收到的事實都能提出最近腦補的版本

Pietro10/24 22:27了。 真的很膨脹啊

kuninaka10/24 22:27法官不都確認有了 ?

kuninaka10/24 22:27你比法官還大?

chrisjohn21410/24 22:27唯一公開的人證物證就是說沒有,除非你有新的證據

kuninaka10/24 22:27還是你有秘密證人,但是都不能說

dash00710/24 22:27如此「專業」的人才,想必能幫彭P打贏官司

Pietro10/24 22:28我看起來像是倫敦大學嗎? 我幹嘛要有倫敦大學提供給法庭

Pietro10/24 22:28的證據?

kuninaka10/24 22:28還是蔡英文收買英國司法了

kuninaka10/24 22:28英國司法也是塔綠斑?

chrisjohn21410/24 22:28唉,跟拿不出證據的人講話真累,空口說白話

Pietro10/24 22:28你說唯一就是唯一喔?

kuninaka10/24 22:28你也知道你們一直做白工喔

dash00710/24 22:28勸214不要浪費時間在這吵,我們又不是法官,你應該要當律

kuninaka10/24 22:28法官也表示他很累

kuninaka10/24 22:29整天鬧

Pietro10/24 22:29直接腦補論文是直接給口委的人說人空口白話?

dash00710/24 22:29師幫彭P扳回一成才對,只會動嘴皮子沒啥作用

chrisjohn21410/24 22:29信仰的確不需要證據啦,你們慢慢信教啊XD

kuninaka10/24 22:30法官也信塔綠班?

Pietro10/24 22:30原來相信法官判決是信教wwwe

beaverz10/25 02:06莫忘政院王牌小編…

Pietro10/25 10:23你想表達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