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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高雄市娛樂場所「應」關閉

看板Kaohsiung標題[閒聊] 高雄市娛樂場所「應」關閉作者
pitalvlu
(pital)
時間推噓27 推:29 噓:2 →:39

昨天高雄進入「準」三級防疫狀態

也有宣佈「應」關閉的娛樂場所

https://i.imgur.com/5cEgKKz.jpg


請問這有「強制性」和「罰則」嗎?

因為今天還是有相關店家營業



群聚活動戴口罩,身體健康沒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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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102.19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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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nahc 05/16 10:40好像全國娛樂場所都要關閉的樣子

有強制性和罰則嗎?

MrMagnus 05/16 10:42應關閉就是沒強制性啊 去蓮池潭看看 廟還在辦活動

MrMagnus 05/16 10:42 遊覽車一大堆 很多人也沒戴口罩 旁邊哈囉市場

MrMagnus 05/16 10:42也是一堆不帶口罩的

crassus7217 05/16 10:42"應"不是代表不作也沒關係嗎??不然改成須才有用

spp782002 05/16 10:43須吧

jiuan656 05/16 10:44敢營業,等著晚一點 分局直接率領警察張貼公告單。

※ 編輯: pitalvlu (42.74.102.193 臺灣), 05/16/2021 10:45:39

sfzerox 05/16 10:45沒強制都是屁吧

tearrain 05/16 10:45「得」才是不做也沒關係,「應」是一定要遵守

=========================

jollybighead05/16 10:46「應」在字面上有強制力,「得」才有選擇性

謝謝 j 大 解釋 =========================

※ 編輯: pitalvlu (42.74.102.193 臺灣), 05/16/2021 10:48:18

airtsubasa 05/16 10:47應注意 請問要不要注意 你沒注意是不是有罰則

chameleon 05/16 10:49全台的娛樂場所 昨天指揮中心就已經宣布 應 關閉了

chameleon 05/16 10:49跟高雄準不準三級沒關係

enjoyyou 05/16 10:50法律用語上 應 是強制的 得 才是可做可不做

d12345631 05/16 10:52應 是強制性

jollybighead05/16 10:52指揮中心的確有宣布,避免這些人因為只有北部限制,

d12345631 05/16 10:53但執法又是另回事

jollybighead05/16 10:53然後往其他縣市流竄,反倒助長傳播...

jollybighead05/16 10:55這個時間點,也沒幾個敢不長眼,現在休息,以後還有

jollybighead05/16 10:55機會,這個時候對著幹,以後也別混了...

moonmu 05/16 10:59沒到“真”三級 只能勸導無罰則

chameleon 05/16 10:59樓上 全台都應關閉 不是只有高雄 要流竄什麼啦??

chameleon 05/16 10:59樓樓上

jollybighead05/16 11:03看不懂我表達的意思嗎?避免因為只有北部三級限制,

jollybighead05/16 11:03所以指揮中心才宣布全台關閉

skyexers 05/16 11:06理論上 "應"是強制的 但違反有沒有罰則 是另一回事

skyexers 05/16 11:07但是如果是指揮中心宣布的 全國性的 應該都有罰則

piyobearman 05/16 11:12應就是要,得才是自己選

ww1234528 05/16 11:17skyexers 正解 法律上「應」原則上是一定要的意思

ww1234528 05/16 11:17但不一定伴隨罰則 有些只是訓示規定 要看有無規定

ww1234528 05/16 11:17罰則而定

staff23 05/16 11:35答案是有罰則的

================== 是 剛剛已有警察查獲10幾家還營業「勸導」的新聞。 擷取新聞內文: 目前採取先勸導後罰的原則。

※ 編輯: pitalvlu (42.74.102.193 臺灣), 05/16/2021 11:38:48

ninomya 05/16 11:36我不太懂的是為什麼裡面沒有百貨,百貨不算娛樂場

ninomya 05/16 11:36所嗎

jollybighead05/16 11:38不覺得小北百貨算娛樂場所...

staff23 05/16 11:39可以用的罰則是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

staff23 05/16 11:40這是比較直接的 間接還有其他更貴的

staff23 05/16 11:4067條可以連續處罰

forwhatZ 05/16 11:43你真的相信嗎?

lnmp 05/16 11:44百貨公司可以開但是剛有一篇好像草衙道就得關起來

jollybighead05/16 11:44地方政府主要是依據第37條來管制

Unfriendly 05/16 11:48「應」是強制性、須遵守照辦,現在不是只有高雄市,

Unfriendly 05/16 11:48昨天CDC已經公布是全國都「應」照辦

leinru 05/16 12:10只會勸導有三小路用

zac06 05/16 12:28所以今天還是可以去電影院嗎?

wei00 05/16 12:32那些人自己沒中都不怕啦

sunve 05/16 12:55應該有 我家昨天的卡拉OK就有警察去關切了

physbook 05/16 13:06CDC 原文 https://tinyurl.com/yjoboeuz

physbook 05/16 13:07https://i.imgur.com/r6y4rTs.png

physbook 05/16 13:08https://i.imgur.com/K5U4ef4.png

wen8635 05/16 13:29電影院怎麼不關ㄧ關?那些還來看電影的人,是不怕死?

wen8635 05/16 13:30樓上的可以不要到電影院嗎?你們不怕但員工怕好嗎?

winsonlu 05/16 13:57很多餐酒館營利事業登記的應該都是餐飲業,可能只能

winsonlu 05/16 13:57勸導?

toheart7894505/16 15:06有營業的好像可以檢舉

caryyrac 05/16 15:11百貨公司終歸還是零售業

abluelion 05/16 15:12游泳池要嗎?

DUKEYANG 05/16 15:14這「應」字就法規上的鼓勵性質啊

shela322 05/16 16:08法律上的應就是必須這樣做,不是鼓勵。

TaiYiMan 05/16 16:53「應」是一定要;「得」才是沒有強制力

jollybighead05/16 17:09問游泳池的是忘了今年缺水,早就停止營業了嗎?

aweara 05/16 17:35全國性措施:關閉休閒娛樂場所 全國中、小學校園停

aweara 05/16 17:36止對外開放 全國社團停止交接活動

aweara 05/16 17:37https://reurl.cc/OX9WMg

daae 05/16 18:04中午經過環球已經關門了

leterg 05/16 18:36應就是不用啊,自由民主決定

bellef66849 05/16 18:44應是強制性,得才是沒強制性

ken812025 05/16 19:28就說明法律上的>應< >得<的意義了 還是有人硬要用

ken812025 05/16 19:28自己的想法耶 呵呵

louis222 05/16 22:22有看到違規的就檢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