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宣判] Jiapie 申訴 wuyiulin 案
※ 引述《staff23 (筆名蘇溫永(志火偉大ㄟ))》之銘言:
: 這件事的問題在於
: 板規6-5.1禁止轉錄的"所有部分"是那些範圍?
: 這範圍必須要界定出來
: 如果板主界定不出來 目前只有他例示過的才能罰
: 不是 想罰就罰 不想罰就不罰
: 這是板規安定性的問題
: 回到本案 按照當初板主的認知變更
: 高雄板上有一堆間接違規的應該開罰
: 問題是 連板主都認不出那是間接違規了
: 只罰一人不就變得很有趣了
什麼是只罰一人?
這次案例在高雄板先轉錄八卦板文章的A文,
已經用 6-5.1 處理了。
: 舉例
: 高雄板文章
: 作者 logical01 (logical)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新聞] 快訊/疫情擴大!中油大林廠至少+3 急
: 時間 Wed Feb 16 10:57:43 2022
: ───────────────────────────────────────
: 某板文章
: 作者 ****** (**) 看板 *********: 標題 [新聞] 快訊/疫情擴大!中油大林廠至少+3 急
: 時間 Wed Feb 16 10:38:50 2022
: ───────────────────────────────────────
: 同一篇新聞在某板的發文時間如果早於高雄板
: 高雄板友貼一樣的新聞算不算間接違反6-5.1
如果下面那篇文章是 同板友 & 同文章且先在八卦板發文
當然即檢舉即處罰,完全在 6-5.1 涵蓋內。
我不懂你要問什麼?
: 按照J板友被桶的標準 應該是要處罰的 實際上這能罰嗎?
: 這只是冰山一角 我還有很多樣可以講 當然我沒事講這個給板主做啥
: 高雄板主又不是我
: 更有趣的是
: 當初在當事人組務申訴時
: 高雄板板主還直言 要申訴人自己提解法
: 把管理板務的責任不當轉嫁給板友
: 那當高雄板板主做啥
: 有夠鬼扯
: 無聊想看過程 可以去組務板看一下
: 文章代碼(AID): #1Xo_51z_ (L_TaiwanPlaz) [ptt.cc] [申訴] 不服 Kaohsiung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L_TaiwanPlaz/M.1640755521.A.F7F
: ※ 引述《Jiapie (小星)》之銘言:
: : 不好意思又佔用了公眾板面討論這種事情,
: : 不想理解的朋友可以退出了。
: : (1) 關於P幣本人拒收, 已退回。[1]
: : 既然兩位板主都認定這是犯規只是不罰就沒有其他補償的必要。
: : (2) 原來被懲處那篇文章中引用了一篇高雄板的文章而那篇文章
: : 內含八卦版連結,所以板主認為那叫間接 6-5.1板主認為這個違
: : 反6-5.1 因為附註有寫“以上為列舉包含部分,非所有部分。”
: : 所以這個動作就是未列舉也包含的部分。
: : 6-5.1 禁止轉錄八卦板(Gossiping)政黑板(HatePolitics)文章,違者退文。
: : 註:轉錄部分為以主動的任意方式把該板文章轉貼至本板,
: : 任意方式例示:傳統轉錄或張貼任何聯結方式。
: : 以上為列舉包含部分,非所有部分。
: : 想請各位板友看清楚條文,看看自己是否真的可以理解所有部份
: : 有那些行為?
: : (3) 前幾天 a板對於這條板規有更明確的宣示 #1Y2BBri0 (Kaohsiung)
: : 也趁機問了在申訴前的疑問。以板主群的敘述覺得最適合這個條文的修
: : 改方式是所有可以溯源至八卦板、政黑板的任何內容都不被允許在高雄
: : 板存在會更符合兩位板主的需求。
: : (4) 另外麻煩板主把影響到板規的公告整理進板規方便查詢、閱讀。最
: : 後提議這個板增加板主自律條款、同時讓板眾參與調整板規。相關內容
: : 有很多板有相關內容可以參考。
: : 附錄:
: : [1] 退款證據
: : aiweisen https://i.imgur.com/64C045H.png #1Y2BBri0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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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 我看a板的說明張貼一樣的新聞不算欸...
我去找他問一下,如果不算可能要改板規。
你沒發現你們已經鬼打牆了.
同板友就是 那不同板友就不是? 內容都是同一篇新聞
抓穩囉
轉錄是這樣定義的嗎?
你不要變更見解
變了我笑你一輩子
以後大家 只要是八卦跟政黑文章 不是同一作者
通通可以直接原文照貼高雄板 因為按高雄板矚目前見
通通可以直接原文照貼高雄板 因為按高雄板主說明
不是轉錄違規喔
要違規是同作者 同文章 八卦板文章時間早於高雄板
三個同時構成才算是違反6-5.1
管得什麼亂七八糟的標準
這事情 當事人都被不當桶完多久了 板主全部範圍
還沒搞清楚......
同板友 & 同文章,甚麼時候又要管到是不是同人了
03/01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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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的問題在於 板規6-5.1禁止轉錄的"所有部分"是那些範圍? 這範圍必須要界定出來 如果板主界定不出來 目前只有他例示過的才能罰 不是 想罰就罰 不想罰就不罰2
簡單描述一下本次案件, Jiapie 轉錄了一篇高雄板文章 簡稱 A文。 A文內因為附上了八卦板連結,所以踩了 6-5.1, 這點無庸置疑。 組長這次的意思是:9
首Po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看板: L_TaiwanPlaz 標題: [宣判] Jiapie 申訴 wuyiulin 案 時間: Sat Feb 12 22:34:50 2022 【裁判字號】TARB20220011 【裁判日期】民國一一一年二月十二日2
不好意思又佔用了公眾板面討論這種事情, 不想理解的朋友可以退出了。 (1) 關於P幣本人拒收, 已退回。[1] 既然兩位板主都認定這是犯規只是不罰就沒有其他補償的必要。 (2) 原來被懲處那篇文章中引用了一篇高雄板的文章而那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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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 6-5.1修改草案 及 部分6-5.1板規討論原6-5.1 6-5.1 禁止轉錄八卦板(Gossiping)政黑板(HatePolitics)文章,違者退文。 註:轉錄部分為以主動的任意方式把該板文章轉貼至本板, 任意方式例示:傳統轉錄或張貼任何聯結方式。 以上為列舉包含部分,非所有部分。8
Fw: [宣判] Fice 申訴 zxcc79 案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看板: L_LifeInfo 標題: [宣判] Fice 申訴 zxcc79 案 時間: Fri Apr 10 04:48:40 2020 【裁判字號】 D0084 【裁判日期】 民109.04.106
Re: [板務] 6-5.1 修改提案可以獨立出來, 但是為什麼要獨立出來? 我對於 6-5.1 的立場並不是單純因為政治, 所以禁止八卦板文章。 : (2) 清楚列出所有違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