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先有後婚、有了不婚
※ 引述《heartlock (heartlock)》之銘言:
: 剛剛看完俗女2最後一集
: 有人說第二季太油了,還是第一季好看
: 嗯,我同意
: 先說我沒有歧視男同的意思
: 只是那幾段男同感情掙扎的感情戲實在看不下去
: 不知道是演得不好,還是劇情太突兀
: 就是感覺很怪
: 戲裡陳嘉玲小孩生了,依舊沒結婚
: 想問問板上女森
: 妳們可以接受先有後婚,或是有了不婚嗎?
: 也問問板上男森
: 你女朋友有了你的小孩,你能接受她生下後不跟你結婚嗎?
今天興致好,就來聊聊「婚姻」的歷史好了
婚姻是什麼?酒宴、儀式、承諾?對,但也不對...
婚姻其實是一種民事契約,約定兩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要遵守許多事項,
如:性忠貞、財產權、遺產繼承權、照顧與撫養的責任...
甚至婚姻契約結束後,仍然有部分效力存在,如子女探視、贍養費等等。
如果明白這個契約的本質,就可以思索研究:簽下去,自己是利或不利的一方
例如:女友有了孩子,但沒婚姻契約,孩子會不會仍然判給你?
仍有可能,因為可以驗DNA,法官也會看經濟狀況來判
雖然孩子是人不是財產,但法律上跟判財產屬於誰是差不多的。
那不簽除了心理不安還有甚麼困擾?嗯...我暫時沒想到
五六十年前的人簽了就幾乎不能反悔,有保障的意思在。
現在的人簽了...不用我多說了。
至於性忠貞、贍養費這些,都可以一一思考,當作簽個大合約去想,分析利弊,
思考最好與最壞的情況,然後也許去找律師設計婚前契約。
我建議各位與其用直覺用情緒面去判斷,不如去讀一下民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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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12.15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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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reshguy (218.161.12.157 臺灣), 10/11/2021 00:22:21
※ 編輯: freshguy (218.161.12.157 臺灣), 10/11/2021 00: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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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以前喬治克隆尼有部講婚前協議的黑色喜劇 hen好笑
推
那部我應該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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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同意原PO觀點的,好好看民法就知道,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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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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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台南Josh是不是要分財產一半給安柏Amber?理論上如果沒簽婚前協議 那婚後財產是算法定制 就算今天只結婚一秒 法律上也是得分一半給前妻 而且如果Josh收入比較高還得付贍養對吧? Josh 必須先打官司證明 Amber 婚姻上有不可挽回婚姻的過失11
Re: [討論] 為何男生不想結婚就是不負責任?這個問題你不用想太多,你想想看婚姻是什麼? 我直接給答案:婚姻是一種民事契約,而且是相當複雜的民事契約, 主要內容包含:性忠貞義務、照顧與撫養義務、身份權與財產繼承權 仔細看一下,如果定調男方為經濟優勢,那麼,在不簽婚約只有長期交往的情形下 女方最大失去的利益是什麼?14
Re: [情報] 歷史上總計薪水最高的十位球員稍微提一下DH破產疑雲 其實很多人都把子女贍養費跟妻子的贍養費搞混了 假設一個情況,如果是某位女子跟DH結婚時; 他就已經是NBA全明星了 那該女離婚的時候就可以要求 等同"離婚前的生活待遇"的贍養費 如果之前DH一年花500萬在生活上 他就可以要求250萬的贍養費6
Re: [爆卦] 李靚蕾回覆王爸爸你根本沒有理解"婚姻"的意義。 "婚姻"本質上是一份財產契約,從來就不是"情感"的契約。法律只能保護財產權,沒法保 證私人的感情不變質。婚後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王力宏賺的每一分錢,理論上都有 一半屬於女方。 所以花在小孩身上和生活起居所有的費用,理論上都是男女雙方共同付出的,根本就不存4
Re: [討論] 關於 婚前簽訂 離婚協議書內容的 : 權利 : 目前我有房有車 (她都沒有出錢) ,房子正在貸款中 (媽媽出),想說 等到我們結 婚 : 了 一起背這個房款(一個月14000) 貸款20年,房子除了房貸 還有房屋稅 火災保險5
Re: [新聞]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如果婚姻是契約制 配偶權僅適用於立約的雙方 這種比喻用在不動產上 是不是有人佔用我的房子 我不能告他- 奇怪,這個問題怎麼會變成這麼複雜的法律問題,這只是簡單的邏輯問題吧 老公外遇,提告小三失敗,這不是顯而易見 因為在這個情況下損害婚姻的當然是「老公」啊,跟小三有什麼關係? 結婚而配偶互相負義務,這當然是僅限於婚姻雙方的關係,要是有一方外遇,侵害到另一 方配偶權,要付出損害賠償的,當然是訂下婚姻契約卻「違約」的另一方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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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前空姐網紅和攝影師嘿咻搞外遇 要付1836萬天價和解金當然要上訴啊,都有法官判決配偶權不存在了, 配偶彼此間為相互獨立自主之個體,不因婚姻關係所負之忠誠義務而有支配他方意志或自 主決定之特定權利,因此在憲法典範變遷之脈絡下,不應承認隱含配偶為一方客體,受一 方獨占、使用之「配偶權」概念。 配偶權不存在的話,那哪來的損害配偶權要求賠償的道理1
Re: [閒聊] 大家會很想在台北市買房子嗎?民法1017條 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 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財產。 第 101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