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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缺兵?國軍招募現模型展!還原天堂路吸睛

看板Military標題Re: [新聞] 缺兵?國軍招募現模型展!還原天堂路吸睛作者
PTTHappy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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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之銘言:
: 原來其實活動主軸是動漫模型展,而國軍人才招募中心也抓準機會,來擺攤介紹,甚至還: 現場還原蛙人天堂路。

: 會這麼努力也是因為,兩岸最危急時刻基層部隊卻大缺兵。
: 目前整體缺員超過2.5萬,編現比也低於九成,更有70%以上主戰部隊未達標,國軍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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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戰部隊(例如某某聯兵旅的某裝/步/炮營)要不論晴雨操練體能、戰技、二十四小時在營(包含軍官半夜巡哨)。

坐辦公桌單位則吹冷氣(或至少電風扇)、甚至上下班。

「累的程度」主戰部隊一定通常來講比坐辦公桌單位累,如果沒有其他誘因,志願役通常會主觀願望上請調到坐辦公桌單位,導致「軍以戰為主」的重心:主戰部隊反而編現比低;辦公桌單位滿編;輕重失衡。

「工作量」因為性質,無法改變。但是可以從薪水方面設定給予辛苦的野戰部隊很多加給,來引導「哪個單位(這裡就是指野戰單位)在薪水方面具有吸引力」的正向誘因。

軍人待遇條例:

第 5 條
加給分下列四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前項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行政院(不是國防部)是最終決定機關。國防部雖可提建議,如果國防部踐踏主戰部隊,將辦公桌單位人員加給訂過高、將主戰部隊加給訂過低,導致待主戰部隊如同傻瓜一樣,志願役變成「各憑本事」請調到比較涼卻比較賺的單位來享受不公不義的結果。則行政院也要揚棄國防部上給行政院關於加給金額簽呈所顯示的是非不分、辦公室相關蓋章的承辦與審核人員的以私害公,認為自己上班時冷氣吹到頭暈很累、傍晚下班坐捷運通勤也很累,所以比主戰部隊來得辛苦,所以自己待在辦公室單位的加給要分掉大比例的全軍加給費用預算的思維。

本俸是一回事,依照官階高低,官階高的本俸比較高,這很正常。可是在一個任務複雜的組織中,任務各自有難易,則是以加給來平衡給辛苦者的回報。正確的方向應該是,如果法規給主戰部隊的加給爆多(假設從跟辦公室單位的加給相比的6:4沒多多少,拉開差距到9:1),則就算同樣的高官(例如上校),也可能會爭取當主戰部隊聯兵旅副旅長,而不是爭取調去機關當參謀上下班;這是訂出「較有誘因」的措施的較大引導性。

屆時國防部長就會煩惱說主戰部隊各打擊旅全數編現比百分百!但辦公室單位缺人,每名校級科員(人脈差,請調到主戰部隊但沒被上頭准許)要做三人份業務..。志願役士兵在主戰部隊或在坐辦公桌單位的薪水區別也應該訂得類似:譬如待軍方辦公室上下班的志願役士兵--不就跟在一般公司一樣?--總月薪應該給的普通,想拿高薪就報名主戰部隊。

甚至女兵也可能為了爆多的野戰加給,而群起申請在主戰部隊服役--那就依照男女一視同仁的體能標準來選材。軍方眼中應沒有性別,一律依照唯有體能測驗誰分數高,則依序判誰申請核准。

目前國軍在人事費用的加給部份(一時在網路上找不到資料),可能有嚴重偏差,沒有凸顯以「夠多的加給」對主戰部隊(而不是坐辦公桌單位)人員的重視。而行政院也放任這種不公不義繼續存在。
: 非主戰部隊未來由延長為一年的義務役填補,主戰部隊也只能靠積極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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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若想積極召募報名者選主戰部隊,除了搞這篇新聞講的旁門左道花樣秀;更治本的引導,是在加給分配上,早點改掉現行不公不義「有辦法的人調去辦公室單位涼且爽領不少」、「沒辦法的人則在主戰部隊當傻瓜」的軍方沒有將主戰部隊的辛苦,以加給名目的薪水予以公平回報的現象。
: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2/10/15/20221015180317-e89c6845.jpg

: 不只參加動漫展,還把現役防空砲搬出來,現場跳砲操給民眾看,只不過這畫面也被人亂: 下註解。
: 網傳這張照片,是空軍防砲利用民宅當掩體,雖然圖說是假的,不過兩岸緊張是真的,國: 軍也得多想花招募新血。
: 心得感想:
: 當年說四個月絕對夠滿足訓練需求,是國防部和國防院及一堆專家學者背書
: 現在一說要徵兵,馬上又變成四個月的沒有用,只有一年
: 會不會過二年又缺兵時,再說一年兵沒用要回到二年才有用??
軍方高官為了官位,加上軍校畢業生的陋習傳統「服從長官命令(或屈服學長淫威)」--既然最高長官:某屆前總統下令(不只是另一位前總統僅是提議)執行全募兵制,於是當時的軍方就為大老闆的政策護航。意外嗎?

但是「義務役期到底『應該』多長」的道理該怎樣是怎樣,跟軍方嘴巴怎麼說是兩回事。網路論壇上的網友們自應獨立判斷、探討。
: 近期精神科會突然很多人掛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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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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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048288ef10/16 01:19道理大家都懂,但就是實務上會變得很奇怪

MaJaeYun 10/16 01:33同樓上所述 靠邏輯跟想像力來爭論而已 實務根本不行

kuma103t 10/16 01:43論述的很好,但實際....

PTTHappy 10/16 01:56實際上訂定加給的決策單位是非不分令人痛心(握拳)..

nk309240 10/16 02:34線在野戰部隊,但是人在高司支援

jobli 10/16 06:32nk說的有一個更直觀的,高亮一年八次機票,北竿四次,

jobli 10/16 06:32然後一堆人佔高亮的缺在北竿島上作業

PTTHappy 10/16 10:08在人事行政法制上 某首長統轄範圍內之部屬職缺調動

PTTHappy 10/16 10:09是其人事權沒錯沒說不能佔A缺但實際支援B缺工作 但

PTTHappy 10/16 10:18相關加給之給與 應依事實認定 否則相關給與承辦與決

PTTHappy 10/16 10:18行者違法(固然軍方實然面如此亂搞 只是沒人去捅出來

PTTHappy 10/16 10:20不然可以抓一票人)我附個類似意旨函釋 各位看了就知

(六)

借調

支援

、長期派駐、輪(排)班 釋16:

離島

地區

調派

人員可否支給

地域

加給 查「公務人員俸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地域加給:對服務邊遠或特 殊地區與國外者加給之。」申言之,地域加給之性質,旨在適應服務於偏遠或特 殊地區人員

事實

狀況需要所支給之待遇項目。復查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中「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支給標準表」(現為「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 域加給表」),其地域加給基本標準(現為基本數額)係視地理環境、交通狀況、 艱苦程度、氣候條件等因素訂定。為符上開訂定地域加給之意旨,本案

離島

地區

調派

人員

事實上

係服務於

臺灣

地區,自

不合

支給

地域

加給。 (行政院 81 年 7 月 11 日台 81 人政肆字第 21506 號函) (世上公務情況太多,主管機關若沒遇到申請解釋的情況,不一定會發布函釋,所以軍方 若長年亂搞,佔缺與實際工作不符,卻讓不該拿某類加給的拿到--但沒人去捅破,那是一 回事;但看函釋自然要看其中透漏的法規解釋邏輯:依事實認定是否符合撥給加給資格) 假設高登、亮島是法規上比北竿更要給福利的地域,軍方高層靠自以為法規本身有漏洞被 鑽到(其實法規沒漏洞,這是法律知識奇差的違法辦理者們自以為法規有漏洞)而異想天 開給某人好處,用某人佔「給更多福利」的地域的職缺,但「事實上」去支援、服務於「 福利沒那麼多」的地域且照拿沒有事實上服務地區的較高福利等級,軍方這種長年違法的 陋習,相關涉及人自行小心後果。 那麼,甚至假設關於認定加給部份的人事費,承此全軍上下自以為沒有違法的陋習,承辦 人大筆一擬、決行長官大筆一決、經費出納人大手一撥,去給某人依法不該給的加給的話 ,這一串人員就祈禱永遠沒有人向檢調(或監察院亦可)檢舉,不然被通通法辦。(到時 候去跟法官唉說我這樣簽核10年了,為何違法--這邏輯跟鄉下阿伯自以為有小聰明,闖紅 燈10年沒被抓,終於被警察移送法辦後的振振有詞,想跟交通法庭法官主張「違法事做久 了可以變合法化的慣例」邏輯來要求免罰一樣)

※ 編輯: PTTHappy (101.136.32.114 臺灣), 10/16/2022 11:13:09

strollinrain10/16 13:55冗詞贅字一堆 每次看的都很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