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官之死/落實許宗力建議 台中地院
角度很多,儘量分門別類講:
一、死者是很認真,為求盡善盡美,所以自己被自己的高標準操到受不了而跳樓。
二、但是法官界也確實有不少混仙,簡言之:勞逸不均,某些爛法官用低標準要求自己,就爽歪歪,有些好法官則累到自己。換言之,法院界自己都無法靠自律來維持勞逸公平。
三、然後扛著有憲法位階的司法獨立大旗,外界的他律也很難下手。
四、所以重點來了,論壇的投書者不區分這種勞逸不均的法官界自己要清理門戶的弊病,只會齊頭式的要求爽(比如讓案件量減少--修法多阻止一點民眾的起訴權限--那麼原本低標準的爛法官就尸位素餐爽上天了,那麼國民的訴訟權益呢?投書者在意嗎?不在意)。
民眾在法官看來,是道友,不是貧道。況且,法官幾乎沒聽過被歹徒殺害的,所以道友被歹徒殺死,歹徒一律可教化。對於一些民眾依法聲請的司法行政措施,有時還愛理不理,民眾拿法官沒辦法。所以看到那種「只會訴苦,然後用齊頭標準要夾帶爛法官一起爽」的頭腦簡單的投書,不會被民眾認同。
建設性解法:
其實要解決法官案件繁多的情況,可以修法開放遴選比如達一定年齡(基於社會歷練)且比如修過哪些法律科目的人們、且通過題目難度較簡易的考試的人為特別法官(待遇福利陽春多了,想像成英美的治安法官,不是說職權完全一樣,而是制度中可以不只有一種法官)。
法院成立由這些特別法官組成的委員會,由他們挑選案情簡單(不會像司法官考試出的那些刁鑽題目,現實生活裡大多案件沒那麼燒腦)、證據明確(這跟罪名無關,殺人罪的案情也可能很明確,比如張三當街開槍崩掉了李四,由檢方提起公訴進入法院階段)的案件來承審,不就好了?至少幫法官省下蠻多案件的審判心力,不然每承審哪怕案情簡單的案件,固定的準備成本就是免不了。
至於司法界既有的聲音,要嘛是腦殘司法高層的蠢主意,要嘛是基層不分青紅皂白提出了能使自己負荷輕鬆些,但使得部份司法毒瘤混仙法官也跟著得以更混的推拒案件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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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解法就是當年創設司法事務官把非審判核心業務拿
去做
司法單位最爽的就是法官吧,法官不爽幹,去考監所
管理員之類的,法官應該讀一個月就可以考上了吧,
人家監所熬夜站崗都沒自殺了,話說就算有十個監所
自殺也沒人理吧
民眾濫訴濫告案件真的有點太多
你的論點就跟刁民說見過過很爽擺爛的公務員,所以公
務員應該要更操、待遇福利要降低etc.,每個地方都會
有擺爛人,改善工作量、福利,擺爛人雖然更爽,但是
受惠的是更多老實工作的公務員。工作量要減少,並不
跟有擺爛人的存在衝突,等擺爛人消失才開始想到工作
量要減少,根本是不切實際的。
應該順應臺灣人的民意解散司法體系了吧?省下來的錢
年年普發現金即可
你說的讓讓法官助理來做就可以了,反正判決很多也都
法助在寫
找民間的來判,民眾會信任?不如增加法官員額跟提
升訴外解決機制使用
壓根沒回應到法官案量壓力問題,就算有也是一句「
你們法官也有混的,自己解決」?進一步還覺得有法
官太爽,然後提議推翻專業法官機制哈哈哈
因為有擺爛人,普通法官就不能減案量? 那你同事擺爛
,是不是你的工作量超量就不用處理???
你的說法檢方正在用啊,搞到檢察事務官很難做,檢
察官爽到不行
推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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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國民法官根本沒用吧?國民法官 找一般民眾一起參與法官審判 美其名是減少恐龍法官的恐龍判決 但最近幾個受關注的案件 連進法庭都沒有2
Re: [新聞] 許宗力要求抽閱判決書 司法行政監視判決下級審有上級審 除了簡易案件 上級審最高法院的老屁股才是沒有人可以制衡 : → magamanzero: 先等一下 法官屬於司法院管有問題? 61.70.147.185 02/12 22:49 : → magamanzero: 到底誰是法盲 我都分不出來了 61.70.147.185 02/12 22:50X
Re: [新聞] 司法大變革 AI寫判決9月上線唉, 真是荒唐到不知該講什麼.. 正確的解法, 應該案件下放到警察機關, 或干脆除罪化, 然後在當事人不服的情形, 可以請求法院開庭、審判, 就像交通案件一樣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