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聘約人員人事草案
想詢問板上大大 有否聽過這個草案
對於聘用年限最長三年 三年之後呢?
是否不再聘用?
不知道有大大能解惑呢?
http://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4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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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不斷被考試院打回票又不斷更名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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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被問草案意見 前途未卜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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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第17條第2項:聘約人員契約期滿,經甄審考核委員會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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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通過後得予續訂新約,每次一年;連續三年年終考核列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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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者,每次最長得三年。以年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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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點最高到800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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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政由銓敘部換成人事總處 會好一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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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考試院都會是執政黨自己人了,要看這些大頭們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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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看黨是不是真的很想過這個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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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等一直升上去,最後比公務員領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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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耐的人可以從五等起跳,起薪89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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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720薪點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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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提敘辦法也該修正只要職等相當就能提敘本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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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軍職年資只要職等相當就能提 不需性質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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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這個法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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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三年那真的快一任縣市長任期了.這真的沒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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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聘3年即可以免試擔任公務員,國外有嗎?聘用三年,不必考試就當公務員 國外有這樣的制度嗎?還是只有台灣呢? 以後應該是,會捧LP的聘用人員,當考試進來的公務員的長官 窮苦人家的孩子,不像有背景有勢力的權貴一樣會交際 --18
Re: [新聞] 政院擬具聘約人員草案 學者:未來政府會我覺得比較大的不同是進用來源的不同 現行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下稱僱用辦法)、 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下稱聘用條例) 都還要搭配 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下稱注意事項) 其運作是機關這個有職等的缺有缺人了 我依注意事項的規定去找約聘僱人員來代理 依其是委任缺或薦任缺而分別適用僱用辦法或聘用條例 其中依注意事項的限制頗多13
Re: [新聞] 政院擬具聘約人員草案 學者:未來政府會整理一下客觀的資訊,不知道對不對。 現行法規已經有: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草案想要把這兩個合成一個。 那比較一下草案和現行有哪些不同好了: 一、現行是定期契約(譬如約僱是一年一聘)、草案放寬是最長三年。2
Re: [黑特] 數位發展部上立法院的法案系統網查詢, 有提出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草案的, 國民黨立委有:吳怡玎等、謝衣鳳 時代力量、民眾黨,都以黨團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