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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公差與公假權益

看板PublicServan標題[請益] 公差與公假權益作者
parkromi
(don't look 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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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知道這個問題已經有點被吵到不行,明明已經有函示但偏偏人事還是死咬文字不放。
今天因為業務關係,所以會有很多檢討會議
例如進度檢討、地方設施檢討、都市計畫檢討等等。
因為出現檢討兩字就被要求說是公假,但明明本質上是會議,甚至說只要檢討兩字拿掉就可以接受變成公差(??)
還說請公假但備註說是非教育性質在會計那邊就一樣可以請領雜費。
但我今天糾結點是公差跟公假的保險權利就不同,縱使是公假(具公差性質)他終究還是公假。
想請問各位人事有什麼看法?

https://i.imgur.com/H6p8dP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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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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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Coal09/30 20:42非人事,但是我覺得重點明明是前段的「訓練或講習性質

BlackCoal09/30 20:42」,後段只是舉例吧

Vassili24209/30 21:01調查局長已開釋人多必有白癡,恭喜你就是遇到白癡

j6ru04jo309/30 21:40打去人事總處詢問,並報上單位

maniaque09/30 21:44笑死....人總處早就說規矩就是這樣

maniaque09/30 21:45卻還是有機關發文發這種踩紅線的 xx會,那...誰的問題?

maniaque09/30 21:46去叫發文機關更正會議事由啊....

maniaque09/30 21:48把 檢討會,多加個字變成 檢討會議,然後就說是 會議??

maniaque09/30 21:49更何況原PO你自己都用紅字標出 "差"的意涵為何

maniaque09/30 21:50你可以舉出 長官派你 "要去執行了什麼任務",不是嗎??

※ 編輯: parkromi (218.164.98.174 臺灣), 09/30/2021 21:50:51

maniaque09/30 21:51會議不是有議程嗎? 拿出來跟人事/會計說明....

有附上啊 人事死咬*檢討*兩字

maniaque09/30 21:51到你貴機關派你參加這場你所謂的會議,你要執行什麼任務?

※ 編輯: parkromi (218.164.98.174 臺灣), 09/30/2021 21:52:06

maniaque09/30 21:52你說是會議,那你就把你被派的身分去做什麼事情,說明之

maniaque09/30 21:52"你要執行什麼任務"

maniaque09/30 21:53關鍵就是這個

maniaque09/30 21:53若根本只是被叫去看人家演戲,那給公假有什麼問題呢?

maniaque09/30 21:54不然你以為為何當初會訂出這幾個名稱是不給公差的???

maniaque09/30 21:54檢討會本來就是收尾,有要做什麼事??

maniaque09/30 21:55難道多加個議,就可以讓 檢討會 升格成 協調會議??

maniaque09/30 21:56明明就是鑽漏洞.....

maniaque09/30 21:56去叫發文機關把開會通知單拿掉 檢討 啊

maniaque09/30 21:57改成 工作研商會議 ,會違法嗎???

maniaque09/30 21:57笑死~~~問題到底在誰身上,難道看不出來????

maniaque09/30 21:58建議原PO ,好好思索你所提出的那個截圖,那幾個 XX會

HardenRock09/30 21:59前提是「講習性質」的檢討會

maniaque09/30 21:59參加者是要做什麼事情,然後再去咀嚼紅字標出的關鍵句

我這樣理解好了:公差就是換過地方工作,我今天去參加那些檢討會議,是要代表機關去表達意見,那些檢討會議事後也都會有會議紀錄;而公假就單純是去當聽眾,要有講習性質。至於把檢討兩字拿掉,我們也曾發文要求過,但檢討兩字不應該是決定公差假的重點

maniaque09/30 22:00除非你能很明確說明參與會議要做什麼事情

maniaque09/30 22:00不然人事從字義去看你的會議性質,本質上沒有做錯

maniaque09/30 22:01是你自己沒能把自己要做什麼事說清楚講明白

maniaque09/30 22:01只單純的拿著 會議兩個字,在壓人事說人家不省人事而已

※ 編輯: parkromi (218.164.98.174 臺灣), 09/30/2021 22:19:46

ying102709/30 23:08差在能不能請雜費

maniaque09/30 23:21我是人事的話,我才懶得退單,直接差單上註明

maniaque09/30 23:23"本申請案是否符合76.8.24局三字第1526號函示之公差性質

maniaque09/30 23:24,由業務單位派人時,本於職責卓處"

maniaque09/30 23:26退單惹人怨,還不如甩給申請人自己扛,出事時,人事指著

maniaque09/30 23:26差單上面這行,淡淡的說 "我們提醒過了"

maniaque09/30 23:27就跟前面那個拆分採購按成小額時,採購單位也是沒退單

maniaque09/30 23:28直接加註,所以採購單位沒事,請購單位跟承辦一肩扛

maniaque09/30 23:28大家都是出來混口飯吃,保護自己最重要

ezmantalk09/30 23:58這個例例子我初看是跟M大一樣的想法 不過我覺得很怪的

ezmantalk09/30 23:59的地方是 人事又說在備註註明非教育性質可領雜費 如果

ezmantalk09/30 23:59加了後面這個動作 前面叫你請公假等於沒有意義

※ 編輯: parkromi (111.242.75.182 臺灣), 10/01/2021 06:12:15

maniaque10/01 09:31總之,若原PO身為當事人,還是不能理解為何要有雜費這一項

maniaque10/01 09:32這筆費用 只給出差不給公假 的道理

maniaque10/01 09:32卻只會拿著 會議 在那邊 爭,而沒看到 檢討會 這三個字

maniaque10/01 09:34要用怎樣手法包裝,人事才不會吃飽沒事做干涉

popular556610/01 10:36有沒有執行任務是業務單位自己要講清楚,不用在意會

popular556610/01 10:36議名稱。通常上有會議2字人家不會找事,沒會議2字人

popular556610/01 10:36家稍微謹慎點提醒你其實算不錯了~

BlackCoal10/01 12:24以前前輩教的,沒有內簽解決不了的問題

aguey10/01 18:28有任何爭端,白紙黑字寫(夠閒的話),上簽打筆戰!

lovelyshu10/01 19:18看到樓上推文我想到當初剛任公職時,為了人事室出錯沒有

lovelyshu10/01 19:19合併我職代時期休假年資、申請保留假卻被打槍的事,當時

lovelyshu10/01 19:19我就是上簽打筆戰XD(因為我跟對方說明有人事函釋,對方

lovelyshu10/01 19:19居然說"誰知道你函釋是真的假的"),我就上簽連函釋一起

lovelyshu10/01 19:20附上,看最後是誰丟臉XD (然後另一位人事幫我處理,求我

lovelyshu10/01 19:20不要上簽)

aguey10/02 10:19連我自己都看不起公務員~捍衛自己就是多讀法律,多看判決,上

aguey10/02 10:19簽講清楚,說明白,打筆戰!!!

boloco10/04 22:21訓練、上課、研討會是公假,討論、會議代表單位發言是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