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強迫我簽自願離職單
原文恕刪
光是公司逼你簽自願離職書
這點很明顯就違法了
千萬不能簽
過來人給你一些建議
1.從現在開始全程錄音,有利於你自己的證據要記得保存好
2.詢問勞工局該如何自保,如果資方不退讓的話可以走調解委員會
3.資遣費/離職預告日薪資/非自願離職證明這些該拿的都要記得拿,這都是你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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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分享一下我去年碰到的拉基公司,工作時長一個月
該公司的副總逼我簽自願離職書,我以勞基法為由拒簽,該情況應屬資遣
副總突然爆氣跳針說我們有試用期blahblah
我當下懶得跟他灰(台語),回辦公室後當著其他同事的面打給勞工局尋求協助
歷經一番波折後本來已經期待上調解委員會提早領年終了
事情發展到最後副總出現在我面前並臭著臉拿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我
只能說馬的超爽der,拉基公司下去
以下內容是隔壁部門的同事跟我講的
該同事也早就看上面不爽了,於是跑來跟我爆料
我待的那個部門,包含我共5個人
當初面試我的主管在我入職兩個星期後就離職了(他只待2個月)
而且主管當初面試我的時候還唬爛我
說我的上一任做了1年多才離職
結果進去後才發現才做2個月
我的職位前幾任通通做不到3個月
還有好幾個是被氣走的^^
同部門其他同事的前幾任也通通做不到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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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姑息養奸,捍衛你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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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uld (1.164.236.82 臺灣), 03/23/2021 13: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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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應該要有更強硬的制裁手段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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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逼退要關10年,應該很多公司會倒成一片,政府不敢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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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姑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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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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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姑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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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希望大家都可以遇到對的主管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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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逼退來個刑事責任就好,罷凌傷害人家,很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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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所以這種事在臺到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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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歐美就給你開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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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被資遣是否該選擇非自願離職與相關問題現在這份工作做了三年多 最近被主管告知老闆想資遣我,主因是覺得有個決策失誤是我的過錯 主管人滿好的,他覺得職涯上留一個被資遣的紀錄感覺不太好 因此幫我跟公司爭取,讓我可以自願離職,但用其他名義發資遣費給我 我現在有兩個選擇:58
[閒聊] 被資遣約談記得前一份工作被資遣時 主管跟人資小姐把我約談到辦公室小房間 隨即主管就說覺得我不適任工作,要我做到今天 並拿了一張“離職申請書”放在我面前 言下之意就是要我簽17
[問題] 非自願離職問題一問?我最近剛離職,但是後來才知道我簽的是自願離職,因為主管跟我說,要填一份離職單。 所以我傻傻的就填了,但我有註明用途要申請失業補助用的。 離職後,休息10天調養身心後,才發現我簽的是自願離職證明。 想請問我可以再跑一趟公司,請他們補開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嗎? 我已經跑了就業服務處和勞工局了,知道服務法33條第一項未通報,會依據第68條第一項髮3萬~15萬。←但要勞工主動去檢舉。18
[閒聊] 黑特斗南交流道附近某公司大家好~今天發生這件事小妹實在是覺得太離譜了,所以想來發文問問雲林板的大家。 我今天做了一個夢,夢到我被一家公司開除了, 這間公司位在斗南交流道附近, 往虎尾的方向,在雲林地區似乎算是有知名度的, 招牌也做的很大,名字叫做ㄖˋXXX(為了怕被吉我就不說是誰了)。17
[問題] 被資遣,非自願離職的認定嗚嗚手機排版不知道為什麼會有奇怪的換行,請多包含 大家好,目前我在一間補習班工作, 六月初的時候到職,但是七月初時查看薪資單並沒有勞健保扣費, 詢問後班主任透過同事表示安全性高的工作習慣上不保勞健保, 班主任也對我說詢問過高雄市勞工局,亦證實了此說法。10
[問題] 資遣費追溯期?想到兩年多前 那時年資滿一年 老闆想開除 我也就直接離開了 現在想想當時太年輕 沒有寫自願離職 也沒有非自願離職證明 就這樣默默離開QQ8
[問題] 這樣公司是不是可以被免於開罰?以下是我遇到的狀況,想請比較懂勞基法的大家給我一些一意見: 我個人因為某些注意力缺陷的問題,無法完美達到前一份工作主管所要求的某項工作標準 ,故主管上周6/3直接叫我走路了。(我還在試用期中) 此時依照法律正常的情況來說,這名主管要在6/3的前十天5/25通報資遣才合法。 **就業服務法第33條 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10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3
Re: [問題] 被資遣,非自願離職的認定0731. 4:53 更新 謝謝大家回覆,我已經打電話給勞工局,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到遇到類似狀況的人, 如果人事擺爛不處理讓你同事來逼你簽名, 請告訴他你是被資遣的,你要求資遣費用以及非自願離職證明, 沒有人事職權的同事的話是不能作為是否要出席上班的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