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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離職後,表示交接不清 (積欠薪資)

看板Salary標題Re: [問題] 離職後,表示交接不清 (積欠薪資)作者
orangecafe
(有貓我就推!)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13

大家好

如之前文章所示 (交接不清,收到存證信函)


原3/7應收到2月份薪資,但至今尚未收到

爬文了板友的文章 #1XisO5HZ 傑年有限公司積欠薪資

我之前主要是在嘉義分公司上班,總部在台北

所以一些打卡資料皆在台北

接下來做法

1.申請勞資調解

2.申請勞動檢查

今天問了台北勞工局,說得向勞務地的勞工局申請

有大大建議如何做嗎? 謝謝!!



※ 引述《orangecafe (有貓我就推!)》之銘言:
: 大家好
: 工作於2/15交接後離開 (僅口頭交接)
: 2/16前公司亦將我退勞健保
: 今日收到存證信函,表示有零用金交接不清,請款單不齊
: (皆有當面點交清楚交接)
: 要我再至公司處理,不然要依刑法337、342告發
: 想詢問板上大大如何應對呢?
: 謝謝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76.191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Salary/M.1645688405.A.712
: → fanix21: 交接清冊沒做好,如果公司提訴訟要舉證 02/24 15:42: → simongarden: 告發就告發啊,舉證責任在公司不在你自證無罪 02/24 15:43: ※ 編輯: orangecafe (27.52.76.191 臺灣), 02/24/2022 15:45:40
: 推 ithil1: 笑他告不成啊 02/24 15:51: → ithil1: 走民事訴訟就算了,想告刑法wwww 02/24 15:52: 推 a10141013: 請他提供證據阿 不是先說先贏 02/24 16:08: 推 cityhunter04: 你沒有保留相關交接證據? 02/24 16:13: 推 Narsiler: 公司舉證啊 02/24 16:15: 推 st88148: 請他舉證囉 02/24 16:31: → orangecafe: 我是有打一個EXCEL檔,有留給對方,我也有備份 02/24 16:34: → orangecafe: EXCEL檔交接,上面請款單倒是沒有key上 02/24 16:37: → orangecafe: 已離開一個禮拜,說請款單不齊,是不是誣陷也有可能.. 02/24 16:38: 推 YCTING: 你也回一個誣告罪的存證信函 02/24 16:41: 推 AISC: 交接理論上兩人要簽名 檔案錢資料放在哪裡都要說明清楚 02/24 16:43: → dayend: 刑法337條不是這樣用的~ 你有沒有拿走公司的東西沒還? 02/24 16:48: → cityhunter04: 給你一個建議,開始檢舉公司違法事項…… 02/24 16:49: → orangecafe: 回dayend大,我沒有拿走公司任何東西 02/24 16:52: 推 simongarden: 不要自己提交、舉什麼證據,那是公司的事 02/24 16:58: → simongarden: 也不要說你有備excel檔,那也是公司文件,多說多麻煩 02/24 16:59: → simongarden: 要告你就要公司自行舉證,你看戲就行 02/24 16:59: 推 linbochitw: 離開當天交接文件都要拍照存證,否則公司要搞你很容易 02/24 17:07: → linbochitw: 如沒拍照,就配合公司把交接清冊拿出來問哪裡有問題 02/24 17:08: → linbochitw: 無法舉證前先不要跟公司鬧翻 再回公司記得全程錄音 02/24 17:10: → simongarden: 人都離職了哪來要搞你很容易,只有被嚇到自己縮的 02/24 17:47: → simongarden: 公司跟主管有管理及督導之責,交接不清先怪主管好嗎 02/24 17:48: → simongarden: 不要這麼奴 02/24 17:48: 推 gs00001: 公司列交接清冊並簽名就很有問題了,另外公司要舉證是你 02/24 17:52: → gs00001: 拿走的,這有難度 02/24 17:52: 噓 ithil1: 都離職完了還配合個屁,配合有錢拿嗎? 02/24 18:05: → wyytw: 公司都退勞健保了,文件都簽名了,幹嘛管。 02/24 18:38: → smallcar801: 存證信函就只是一個通知而已,回封電子郵件說已收到 02/24 18:39: → smallcar801: ,請問缺什麼東西然後有什麼證據是掛你的帳就好… 02/24 18:39: 推 jacktsai1243: 連回都不要回吧,等真的上法院再來給證據 02/24 18:47: 推 mtyk10100: 笑死 還告侵占 什麼神仙公司 02/24 20:50: → FSJL: 推神仙公司,笑死 02/24 21:10: 推 linbochitw: 作者說「僅口頭交接」也就是任公司怎麼說都可以了 02/24 21:13: → UCCUplz: 沒怎樣啊 笑他告不成就好 02/24 21:23: 推 lolitass: 告的人要舉證 就看他怎麼證明 02/24 21:31: 推 moold: 點交零用金沒有任何人可以證明清點無誤嗎?跟你確認的人不 02/24 21:45: → moold: 是要簽名確認零用錢繳交無誤? 02/24 21:45: → blackhippo: 如果真的有錢短缺應該是當初跟你點交的人有事吧 02/24 21:54: → linbochitw: 板上有很多網友不相信這個不相信那個 建議調整思維 02/24 22:01: 推 kevin600339: 先回一個誣告罪的存證信函啊! 02/24 22:01: → kevin600339: 另外公司要舉證啊! 02/24 22:03: → kevin600339: 應該有人跟你點交零用金吧?那下一個零用金保管人當 02/24 22:03: → kevin600339: 場沒發現也是很天才欸 02/24 22:03: → linbochitw: 公司可告民法213條損害賠償 提告讓前員工跑法院跑不完 02/24 22:04: 零用金部分應該是沒問題了
: 主要是對客戶的請款單
: 如這段期間,請款單有被惡意減少...
: (請款單部分也都是可以向客戶再補簽回)
: ※ 編輯: orangecafe (27.52.76.191 臺灣), 02/24/2022 22:19:08
: 推 dnzteeqrq: 打電話給勞工局 , 我是認為交接當下公司沒意見就算交接 02/24 22:21: 推 lavign: 口頭交接就輸了 財產清冊是每個每項都交接人被接人簽名 02/24 22:22: → dnzteeqrq: 完成 , 事後東西怎麼確定是交接的問題 02/24 22:22: → linbochitw: 建議發文者如公司沒有交接文件 上網自行列印1式2份 02/24 22:25: → linbochitw: 列出你交接的部分 雙方簽名押日期、拍照各自保留一份 02/24 22:26: 推 simongarden: 不要在那邊裝懂,損害賠償你說了算?舉證責任呢?監 02/24 23:58: → simongarden: 督管理責任呢? 02/24 23:58: → simongarden: 根本無需理會還什麼回公司要錄影、一式兩份文件,沒 02/24 23:59: → simongarden: 事找事? 02/24 23:59: 推 colobear: 打電話給勞工局 02/25 00:19: 推 ithil1: 建議某版友增進基礎法律思維 不要公司一嚇就倒 02/25 00:58: → ithil1: 啊算了,某人看起來認知與常人大不相同,就不要認真了 02/25 01:00: 推 kutkin: 是公司要舉證 其實很難要 02/25 04:54: → gn01881106: 我之前是黑掉被資遣,我一樣有印交接清單請人簽名拍照 02/25 08:24: → gn01881106: ,我覺得超級重要,後面我都很安心,沒再被搞 02/25 08:24: → sc1: 等告發後再說 02/25 08:43: → sc1: 先去廟禮拜一下 02/25 08:43: → linbochitw: 很有勇氣與公司對抗,只因為你們不是發文者 02/25 08:59: → linbochitw: 發文者提到僅口頭交接 正常不會有公司口頭交接這種事 02/25 09:01: 推 simongarden: 「跟公司對抗」這句就有問題,你先預設上對下了什麼 02/25 09:02: → simongarden: 做法都是奴,雙方平等沒有對抗的問題 02/25 09:02: → simongarden: 口頭交接是代表對方的疏失,沒有交接記錄,這是公司 02/25 09:03: → simongarden: 要承擔的管理失能,不要整天奴性上身 02/25 09:03: → linbochitw: 你認為你的方法好就好 02/25 09:09: → linbochitw: 照我的方法做,這公司不會再找發文者任何麻煩 02/25 09:12: → fragment1000: 寄存證信函回去XD 02/25 09:16: 推 simongarden: 你要跪舔當奴就去,不需要宣導跪舔好棒棒主人會賞賜 02/25 09:17: 推 lafk: 這很奇怪,建議問勞工局 02/25 09:30: 推 dabiann: 哪間公司這麼閒…. 02/25 10:16: 推 dnzteeqrq: 打電話問勞工局最快啦 =.= 全程錄音 02/25 10:37: 推 mikejan: 很明顯是來拗你做事 02/25 10:57: → st860829: 對方交接當下沒有確認是他們的問題吧 02/25 10:59: 推 mikejan: 寄存証信函回去 叫他們列出來是哪裡有問題再討論 02/25 11:01: → Tokoo3535: 哇 好棒棒喔刑法可以這樣亂嗆出來用喔 小屁孩吵架嗎 02/25 13:40: → annzz118: 直接找勞工局 甚至找有法律背景的年輕民代吧 要選舉了 02/25 15:55: → annzz118: 會為民服務的吧 02/25 15:55: → annzz118: 而且很多公司根本禁止員工帶走任何電子文書備份 照這樣 02/25 15:57: → annzz118: 那些公司都在離職之後偷做手腳 告前員工就賺爛了 02/25 15:57: → ladoris: 無需理會,不要被存證信函嚇到了 02/25 18:45: → SSSONIC: 很多公司 員工主動離職就跟叛徒一樣 各種找麻煩 02/25 22:34: → kentyeh: 存證信函不用太當一回事,就只是個查的到的記錄檔而以,只 02/26 00:11: → kentyeh: 能證明公司跟你說過什麼話,交接要做到什麼程度才算完成? 02/26 00:11: → kentyeh: 通常只要把你經手的文件與財務交給下個人就可以了,難道 02/26 00:11: → kentyeh: 還要當導師,手把手教到會? 02/26 00:11: 推 lifegoeson: 公司要有非常明確的證據證明你"做出"的行為造成公司 02/26 00:54: → lifegoeson: 損害才能求償,不能因為你"沒交接"而求償,應該只是 02/26 00:54: → lifegoeson: 他們帳對不出來想找個人背鍋嚇你出來擔,你沒有毀損 02/26 00:54: → lifegoeson: 或偷拿公司東西的話就不用擔心,另外可以看看有沒有 02/26 00:54: → lifegoeson: 什麼事項或在職同事有沒有什麼怨言可以去勞工局檢舉 02/26 00:54: → lifegoeson: ,讓他勞動檢查一下,既然不要好聚好散就弄他吧 02/26 00:54: 推 l711470: 刑法要告成機率很低 02/27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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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zteeqrq03/15 23:32https://www.518.com.tw/article/1443

dnzteeqrq03/15 23:35「離職後,前公司ㄧ直傳LINE訊息問事情,我可以不回覆

dnzteeqrq03/15 23:36?」如果在交接並離職之後,前雇主或是前主管針對過往

dnzteeqrq03/15 23:36工作業務,不斷傳送LINE訊息詢問工作事項,勞工並沒有

dnzteeqrq03/15 23:36回覆的義務,因為前工作職務已交接完成。

dnzteeqrq03/15 23:39薪水沒領到 =.=

dnzteeqrq03/15 23:39雇主逕以勞工未辦妥離職手續扣發薪資,為法所不許可

dnzteeqrq03/15 23:40雇主扣發薪水是違法的 =.=

dnzteeqrq03/15 23:42[惟如勞雇雙方未有約定] , 指有約定就能扣發薪水 ?

dnzteeqrq03/15 23:42要問一下勞工局

simongarden03/16 08:50就向勞務地的勞工局申請啊,不是都給你答案了

linbochitw03/16 09:40先打電話通知人事單位 未收到薪資 記得通話過程要錄音

linbochitw03/16 09:41準備好雙方簽名的交接清單影本 然後先買好存證信函

linbochitw03/16 09:44電話中不論對方什麼理由 你主動說出最後期限(錄音用)

linbochitw03/16 09:50押的期限勿超過通話後3天 當日下午17h無入帳 隔日發函

linbochitw03/16 09:52隔日發函後同時申請勞資協商 法規30日內必須要向提出

linbochitw03/16 09:54嘉義地檢署有免費律師諮詢 可以去現場排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