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真的很多散戶怕是投信跟外資對敲??
擔心對敲,我真的覺得想太多了,小弟補習班法匠啦。
我們先看
證交法第155條第1項第3款
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與他人通謀,以約定價格於自己出售,或購買有價證券時,使約定人同時為購買或出售之相對行為。
上面這就是對敲的定義阿,我跟你講好價格,你丟我撿;那麼大的買盤,原本該漲的股票,卻沒有漲,等同變相壓低價格。這樣不就構成了ㄇ?
3年以上,造成損害還要賠錢ㄛ
而且今天是1700億的資金,不是1700元欸,這敲下去是好幾億的資金欸,證交所系統一定會撈到好嗎。
反正元大投的也是韭菜的錢,他收管理費就好,冒這個風險幹嘛?
再來啦
刑法342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大戶為何會想要跟元大對敲,當然就是元大給出的是高於市價才會跟你敲,那這樣不就對申購人產生損害了嗎?
擋人財路,如殺人父母。
一個申購人去檢舉元大就好了,他不就煩死了...
結論:一張不賣,奇蹟自來,透支長將讓我們看見神蹟
下禮拜我們就是要看到一天300億的大場面!
沒看到的話,可能就投書金管會、證交所、櫃買中心、檢調單位。
變成看元大的大場面了
河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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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不賣,奇蹟自來!!!!
寫是這樣寫 超難定罪
但是元大要跟他賭嗎? 又不是要元大掏錢自己買 人家只是要你幫忙買 而且一檔就算了啦,如果十檔都這樣 元大說是巧合 你覺得法官會信嗎?
所以先砸盤
外資是個集合名詞 投信也是 如何證明對敲
你講什麼鬼話 這種成交量的股票 你是要怎麼講好
每次 MACD 調整不都是對敲
你說一天只有千張的就算了 長榮是幾萬張耶
本來公開募集的資金,就是不能私下對敲買賣了
問題是不好定罪啊
重罰五萬,跟進場當韭菜,你是券商會怎麼選
又不是他的錢
元大收錢賺管理費就好,沒必要搞那些花裡胡哨的!
沒錯就是這個邏輯
豆腐軍團壯膽
是的 豆腐軍團吹哨壯膽!
當韭菜的又不是元大 是申購的人
可以不講好價格啊,約定好數量不就好了笑死
幹嘛約定數量? 瞧不起我們豆腐軍團喔?
是不是補習班沒教你掛市價單
元大都發行多少ETF了,他們不需要違法,合法手段一
堆
有道理 不是自己的錢隨便買
我說句話就好 當年太陽花拿警棍扁人的警察還沒找到
笑死 到底是多看得起金管會
所以出問題叫你檢調也要發阿
鬼扯 當然可以對敲好嗎
重罰二十萬嗎?
法條寫在那邊 自己去司法院判例搜尋一下對敲關鍵字 看有幾筆判決就好了ㄛ
都有人貼新聞給你看了還在說對敲違法
業內笑而不語
有沒有人檢舉而已 這個金額,這個熱度 還敢亂搞真的找死
好,信你一次,期待下週千億大軍壓境
有1700億當然是拿來練練手感啊,幹嘛無腦買
元大下周要請大家吃 涓豆腐 了
這就是為什麼還在補習班ㄇ@@
好心分享法條 做人可以不要那麼刻薄ㄇ
散戶的錢不當錢看以後還要做生意喔?有你說得這樣
簡單嗎…
這兩天不就洗過了 也不是亂投啊 而且哪個ETF不是這做的? 公開市場買進就是這樣啊
重點是,就算是或不是又怎麼樣呢 你各位就是散戶..
投信要也是考慮自己的績效獎金,才不關心散戶吃不吃
ETF哪有績效獎金
元大正常操作留點銀彈。首發日別破發讓捧場造勢參與
是的
結果1700億短期把股價瞬間衝高,然後後面慢慢回跌
,這樣散戶會比較爽?
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而且你怎麼知道會跌回去?
投顧老師也沒把會員的錢當錢啊 還不是賺爽爽 真以
為散戶被你搞到以後就跟你不死不休喔
回樓上這樣真的比較爽 因為就解套了
能安全下庄就算任務完成! 穩穩守住業界龍頭就算成功
短期把股價衝高成分股跟ETF都被倒貨 對元大是最糟
食物鏈就是這樣啊 外資倒貨給散戶,散戶倒貨給ETF,到時候外資再回補當時到處的部位,這時候他又找ETF買
照元大現在這種玩法 下禮拜真的會很刺激
所以元大先砸盤
隨便啦...相信你相信的也不一定賭錯 大家發財~
這種玩法就像把彈簧壓到最低
等到壓不住的時候 彈的會比你想的更高
豆腐軍團 將大獲全勝 不要不信
你真的太單純了,滿滿韭菜味
是套多少==
意圖壓低,我沒壓低對敲犯哪一條罪?股票你願意賣
我願意買怎麼了
你要不要跟我一起來上課? 證交法老師還蠻有趣的ㄛ
是又怎樣?抓得到嗎? 你要確耶
應該說 一定抓得到 幾億元證交所還抓不出來的,真的可以關起來了 重點是會不會被判 但是光前面偵查過程,元大就煩死了 後面還要跑法院 即使最後無罪,他也要付出很多成本 吃力不討好的事,元大不會跑去做的
盤後定價對敲買賣不行嗎? 不影響當日股價走勢
不能盤後鉅額交易
是的 幫你引個法規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5條第2項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基金為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投資,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委託證券經 紀商,在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為現款現貨交易。
投信開etf只是要收水錢 幫你買低要幹嘛
對敲也不會說一個價格 量很大均價就差不多就行
你不說價格怎麼敲??? 要量市場就有量啊
公信力問題
我看你還要再補幾年,前提的意圖影響股價都不成立
他不交由市場機制 就是他要壓低價格買入啊 原本該漲的東西,被他壓到沒有漲,就是壓低呀 有判決認定是 只要意圖使股價維持在一個固定價格(那一個判決是使股價不要下跌,因為 他好像有債務問題,就是意圖抬高了喔) 重點是價量關係和因果關係
阿就對敲啊
不太可能私底下對敲啦,除非元大這塊招牌不要了
假如那麼好吃ETF的豆腐,把ETF 當韭菜收割,下次募
集我看沒人要申購了,大家都先去買成分股就好
這其實從以前就這樣了啦 只是本次豆腐軍團很多新團員而已
真的越接近上市日 什麼阿里不達的流言都會跑出來耶
不過定罪要有證據,是否有這麼容易?
大公司法務又不是吃素的
他們當然不是吃素的 他們一開始就不會讓元大這樣幹了 被抓到就涼了欸
敢敲的話940自救會會一個個抓出來打
他如果真想搞的話我是不覺得會留什麼把柄讓人抓得
你今天100萬,我會覺得應該抓不到,但是今天是1700億元欸 一天能有幾筆50億以上的交易? 篩一下就出來了 想要不被抓到也很難吧
到就是了 頂多就是你明明知道他在搞 但就是沒有辦
法辦他
我在想對敲可能性很大,但939也沒敲...
法務不是吃素的有2種 一種是因為懂法條不讓你去亂
搞 一種是因為懂法條所以讓你在不被抓到的情況下開
搞
是否以後新募資的etf都對敲就好,難道龍頭就能霸道
看公司內部怎麼喬而已
大家一起偷敲 散戶也不敢買成份股了吧
什麼叫原本該漲的東西? 那天剛好有人不看好把股票
全丟出來 又有人看好收走而已
一檔你說是巧合 我覺得有機會 但10檔都這樣,這抗辯根本把法官當智障吧
偷敲的前提是找得到人跟你對敲 這就看券商人脈跟手
腕
我是不知道啦 但0056宣布改季配前兩天莫名爆大量
這件事元大有沒有被調查就不知道了~
我要去複習一下電影 margin call
散戶能做的要馬就是不要猜 要馬就是相信自己猜的
阿不然是要自己猜了又不相信?
急了?
可是好像今天低於淨值了欸
他大把資金都還沒進場 重點是下禮拜 現在看低於淨
值沒什麼意義
直接掛單掛個幾萬張 看誰要自己收 散戶會收嗎
會啊 豆腐幫就是來吃豆腐的,人家給你吃,為何不吃?
大家都可以買的價格較對敲嗎
要有人吃的到啊 各憑本事XD
認真說檯面下不合法亂搞投信也有發生過
我相信有阿 但是這次金額有那麼大,我不認為元大敢做這種事 就像你要偷渡一隻螞蟻和偷渡一隻大象 難度絕對不一樣吧
如果有合法管道去做對敲行為,好像也不能說甚麼
至於形式怎樣,真的只有內部人才能知道
你還是乖乖唸書吧
謝謝提醒 出來參與討論一下@@
豆腐不賣,我們就告到法院去
沒錯 我就是要看到大場面!
所以是說下周一天300e連買五天的意思嗎???
4的 不然應該沒有別的解法了 希望你沒有被嚇下車
下週再吃兩個跌停板
那他剩3天可以買:)
...小量互丟根本沒辦法查好嗎
是阿 但是現在是1700億,還是1700億算小量?
甚至根本不用同時對敲 只要講好同一段時間買賣就好
同樣的買賣量丟出來 不管有沒有同時對敲對價格就是
幾乎沒影響
極小部分大家也不會太計較嘛 至少要給豆腐軍團喝點湯
我就說 當面點交最放心 安全又有保障
回到法律面,你知道那條的構成要件是什麼嗎?"意圖"
兩個人同一天自由買賣,請問怎麼舉證他們有意圖
那其實就是看檢察官要怎麼打了啊 但是他今天做出這種行為,你要怎麼把他解釋成善意行為人? 你一個那麼大的券商不知道這樣違法? 如果你知道這樣違法,還去從事這個行為,不就是“意圖”了嗎?
實務上這種事情就是主管單位也一定不會深究
只有豆腐仔才會"擔心"對敲 lol
這種程度有不當得利的要件嗎..
證交法155沒在看不當得利的問題喔
說不定那幾天大戶狂砸盤 ETF反而在撐盤
大塊豆腐是前面走那一大段啦
不用討論吧,裁罰案件去查看看你說的有沒有就知道了
書就只是書,都念法了還沒體會嗎XDD
1700億不會集中在同一檔,也不會在同一天同一時段
譬如程式單買賣雙方掛著丟整個開盤時間你看得出來嗎
我不用看得出來啊 證交所看得出來就好了 沒有人會盯盤盯成這樣好嗎= = 他們是用電腦跑ㄉ
我知道違法又去做所以違法,你因果都有違法了捏
下禮拜看戲,看國內其他券商是否會出來收籌碼
現在全台灣股民都拿放大鏡在看940何時要買長榮了
元大敢亂搞 自砸商譽絕對得不償失
然後真的要引用法條之前真的先去看判例 包含不起訴
還是券商外資都是一家人,和平處理
所以要怎麼看出來 難道你要事前監聽
先懷疑某兩方可能串通對敲,然後蒐證ㄇ
把證交所看得太公正太積極了XD 類似一堆又抓了多少
先不講偷偷違法了 完全合法的手段真的一堆
我同事玲玲全家出遊車禍,救姨舅救二舅不幸於4/1雙
雙往生
股市就是造市造出來的 不是什麼"隨機自由市場"
沒有那些大家口中萬惡"影響價格"的大資金 就是死水
政府身為莊家不會沒事去雞蛋裡挑骨頭查到底
法律上的做法就是把要件加上"意圖" 有犯意始成罪
講白一點,不會有人去在意豆腐仔沒吃到豆腐的"權益"
"意圖" "通謀" "約定價格" "同時為" 都要成立
你知道有多難嗎XD
好的,下周開高空,睏霸數錢
約定價格?不用那麼麻煩,想殺散戶合法手段業內很
多,而且當大家分析邏輯跟工具趨近的時候,得到類
似結論不會很難,可以查阿,投資決定理由合理流程
做足,要罰什麼?
證交所是真的看得到啦,但討論一直把外資跟投信組
成一個個體,但現實市場法人的運作並不是這樣
有種讓大家看到20檔盤後距額交易啊 看看統一會說啥
殺散戶 就是這幾天這樣啊 有能力1700億再五天盤中
搞定我服你
現在一天就快5000億 1700億分五天很多嗎
大家可以看看12/18 12/19 一堆投信買爆
股價沒動
就知道什麼是對敲了
真的不要認為元大會盤後買 要是他盤後買 統一保證
被罵爆
是喔 不要盤中敲到外資撿走欸
350億/天 再想辦法製造150億賣壓就只剩下200億買壓
看看外資長榮借券張數就知道賣壓怎麼憑空製造
內資也可以借券賣 手上根本不需要有貨
請看1605 2105 2317 在12/18怎麼表演的
看有沒有人要開盤鎖漲停逼ETF吃啊XD
然後現在豆腐仔這麼多 隨便又有當沖賣壓
前提你要先確定台灣是法治國家欸…..
台灣當然法治國家
Z大內行,而且今天939盤後籌碼就很精彩了
講一堆毛 什麼合理價格被他壓到沒有漲
就不樣借到長榮太低啊 到時候被外資買走
成交價格就是合理價格 大哥你鬧了 你是套多少啊
如何舉證?無聊
跟你講啦 元大這次搞這麼大 早就被金管會盯死了
可惡,我真是等不及等開盤了,好久沒有這種熱鬧可以
看了,都想擺個小吃攤了
今天理財達人秀就有個待過外資十年的說會對敲
這篇又被打臉了 呵
究竟是買到賺到還是買到撞到,讓我們看下去
這個不是說去年7月大家在等的垃圾車
好奇按照法規的定義,有合法的對敲嗎?
台灣司法也管不到外資 就是合法了阿
沒錯 錢沒進來股市 檢舉就對了 就不要鎖跌停錢進不
來喔
好的,下週再繼續崩崩
違法,但要如何舉證?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對敲,那也
只是停留在懷疑的階段,能說服法官嗎?
你看交易 就知道了 就價格很穩 一張一張收
去看看之前etf換股時 外資跟投信在幹嘛吧!
別小看元大的操盤能力
好的 重罰20萬
對敲只要別離開市值太遠就好 一次收20000張 不噴才
奇怪(賣亦同) 所以才有盤後大宗交易 因此問題回歸
重罰20萬的是交易所的違約金,根本不是政府單位的罰
款,一堆法盲還能蔓延到金融市場真的是可怕
到 1.大宗買賣價格 2.市價 這兩個不能有大差距 以
有貨的人能接受的價格去考慮(或是這類資金收貨的
價位) 會比較簡單 XD
講那麼多屁話就去歐印啊,覺得不是對敲100%會漲有
什麼好怕的
券商一堆方法 還要韭菜來擔心
那鉅額交易有適用這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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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檢稱無關政治追殺 今凌晨聲押彭文正律師妨害秘密罪 最重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 需要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 且意圖營利 個人資料保護法8
Re: [請益] 罵隔日沖的心態是不是很奇怪?證券交易法155 四、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自行或以他 人名義,對該有價證券,連續以高價買入或以低價賣出,而有影響市 場價格或市場秩序之虞。 五、意圖造成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交易活絡之表象,自行或以他人5
[閒聊] 通姦除罪,那背信為什麼不除罪?通姦除罪的理由是兩個人之間感情不應該由國家公權力涉入 那背信咧? 背信也是當事人兩方的私事啊 憑什麼通姦可以除罪,背信不能除罪? 要除罪怎麼不乾脆一點,把背信罪也除一除?7
Re: [新聞] 快訊/「台版鐵鍊女」夫婦控徐春鶯拆散家沒 相信大家都很厭惡記者為了特定的陣營造假,去頭去尾做一個敘事框架來欺瞞社會吧? 我想問各位,記者這種職務上從事的不法行為,台灣社會的民意認為需要坐牢嗎? 我認為怎麼看都可以判上好幾年吧? 刑法342條 背信罪6
[問卦] 這樣有背信罪嗎刑法背信罪是這樣寫的 刑法第342條明定:「為他人處理事務,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 或損害本人之利益, 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6
[問卦] 刑法詐欺罪只要判三年?乳提 今天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有關於刑法詐欺罪規定如下: 第 61 條 犯下列各罪之一,情節輕微,顯可憫恕,認為依第五十九條規定減輕其刑仍嫌過重者,得 免除其刑:4
Re: [請益] 請教仲介的心態問題?如果屬實沒告知,不知道能不能用背信罪告成。屋主和買方聯合告仲介。 背信罪於刑法第342條明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 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不過有時候仲介真的有那種演技派很好的,想說被仲介擔誤的金馬獎影帝。1
Re: [問題] 客戶少付尾數由業務負責合理嗎大開眼界。這完全不對吧。 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制度設計要支票匯款進公司? 就是為了避開讓業務涉入"解款",一涉入很多莫名其妙的問題會出來。 今天不是公司拿到的錢總數對了就好了便宜行事而已 想想看,今天這些差價,如果是甲方採購貪汙私吞了,他爆出來被抓2
Re: [問題] 業務漏保怎麼處理這種業務直接吉詐欺罪跟背信罪 吉下去就對了 不就賭車主不會出險 反正被抓包在退費 當個理由伯balabalabala上演苦肉計也沒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