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新市某藥廠是否有違法勞基法?
(代po)台南市新市某藥廠,離職預告天數不足是勞基法16條條款,又因勞基
法26條條款資方不得扣除勞方薪資作為賠償,今天與公司提出疑問後,給出答案如下圖:https://i.imgur.com/EEdiXG9.jpg
不解的是底薪如何扣除至剩下1萬六千多?低於勞基法合理嗎?應按比例計算當月薪資扣除未上班天數為當月薪資,不因扣除了未上班天數又扣除了他們認為因離職而造成的損失算在本薪內。
平常上的專業課程,卡在下班後開課,沒上課會影響年終獎金,去上課又沒給予加班費。(有些許半強迫上課)
目前打給勞工局說是不應該扣錢,是不是要向勞工局申請勞檢才會有更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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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上來發問,還不如直接申訴下去
不瞭解是否真的有違法!
勞工局都說了 申訴下去就知道了
申訴下去就對了
資訊給太少了 至少要給薪資結構 跟出勤紀錄 班表
你這樣匆匆去申訴 事項跟證據對不上 資工局會說查無不法
直接申訴 慣老闆檢舉一個是一個^_^如果高薪低報的話也不
要客氣~勞保局一起檢舉下去
為什麼底薪低於勞基法喔,因為底薪加上每月各種名目的獎金合
計完=你的經常性薪資,經常薪資每個月都有給高於勞基法就可以
但你離職了這個月沒做滿,公司就會把這些獎金抽掉,至於合不
合法,你讓他自己去跟勞檢解釋
那間?
dss說的這方式到底有沒有違法? 看過有些公司這方式算
換算日薪不能低於基本薪資日薪 所以有公司包含全勤才高
於基本薪資 但ㄧ請假 扣完全勤 換算日薪就會低於基本日
薪 就有違法的問題
哪間
目前基本薪資25250 除30日 一天要有841.7元 假設離職日
計算到18號 中途都沒請假 上班日和休息日例假日 應有18
天 期間薪水不能低於841.7*18=15151
而且離職也不能純以底薪計算 與工作相關的經常性給予津
貼 也應按比例給予 否則仍有薪資未完全給付的問題
加一堆獎金才到基本薪資,玩文字遊戲
瑞士?
跟公司說 你要檢舉了 會馬上補錢給你
主要應該是離職預告日期不足被扣薪吧,當初勞動合約有寫
到要賠償嗎
有些帳面上看到的薪資其實是加班費+補貼才到法定薪資的
感謝各位的回覆!小弟只能說有人猜到哪間公司了…..會再
進一步爭取該有的權益
在臺南真的要自己去爭取,不然勞工局也只能說「扣薪或違法
事實還沒有發生,他們也不能做什麼」,只能申訴下去才知道
如果要爭一口氣就檢舉申訴 但感覺費日曠時 以時薪約
150計算 如果你投入的時間跟之後補拿的到的薪是有價值
的話 如果沒有的話 先找好下一份工作比較實際
爆
[寶寶] 所得稅20%級距無學齡前特別扣除額每次談到20%總是會有兩派: 一派說真的不富, 一派說已經很多了, 那這富不富見仁見智, 我比較想優先討論的是:98
[心得] 離職甘苦談各位300萬年薪大大好,長期淺水於本版, 屆於本次離職遇到的問題與心路歷程,想說可以分享給大家 手機排版,傷眼請見諒! 目前已任職採購6年,基於本人於公司發展度已近乎飽和,故提出離職申請, 希望能挑戰不同的領域,不自我設限。4X
[請益] 月底離職的薪資在公司做到2022/02/25(五),2月26-28為週休二日與國定假日,公司只願意給28分之25的薪 水,請問這算法律漏洞嗎? 謝謝 補充說明:公司不給2/28離職也不給連假後的第一天(3/1)離職,簽核單都被退回… 小弟錯了,沒想到大家這麼挺資方,有朝一日當資方,會學起來補充說明這招的…唉…6
[問卦] 假如我確診了,主管堅持要我上班該不該上本魯的公司主管是個有時會比較獨裁的人 雖然獨裁,但他也是為了公司能順利運作發展而不得不獨裁 假如我有一天真的確診了,也把檢驗結果呈現陽性的證明給主管看。 然而主管卻為了公司的經營運作,以人力不足為由,堅持要我抱病上班 而且還祭出公司規定說:我如果不來上班就以曠職論,扣除3000元罰金33
Re: [請益] 月底離職的薪資1.最後上班日=離職日,上到幾號, 勞健保幾號退保,薪資當然也跟著 發到幾號,沒有什麼上到禮拜五 錢自動發禮拜六日這種事。 2.離職日員工自己壓了算,幾號、14
[爆卦] 台灣南部沒勞基法該怎麼說呢…反正各位應該也不意外 台灣南部沒勞基法 所以啊,台灣人被外商欺負似乎也是理所當然的呢 就連注重勞工的丹麥來台灣的公司 也會自動在地化耶19
[問卦] 真的有「依法發加班費」的公司嗎?如標題,最爛的公司就是「我們是小公司沒辦法按照勞基法」,就我碰過的還有點多… 稍好一點的就是加班有給你補休,或是用低時薪給你加班費…偶爾還可以看到用全薪保勞保的,不過真的蠻少的… 那麼我想問一下…有人碰過真正「按勞基法發加班費」的公司嗎?連公部門我都沒聽過,那私人企業真的存在嗎?真的這樣算起來蠻多的欸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17
Re: [問卦] 移工月薪6萬2………整串沒幾個對的,可能是沒當過HR,或是沒管過外勞 先說天數,因為外勞的薪水單,勞工局會來抽查,所以一定會合法 32天不奇怪,因為12月上班22天,休假9天,依勞基法12/31未休完的年假要折薪水 所以要給他32天薪水很正常 他的實際底薪是24800,就是勞基法基本薪資啊7
[問卦] 有覺青說勞基法"對勞工有利",要如何理解?周遭有幾個覺青,其中一個說:勞基法這幾年的修改,對勞工非常有保障, 已經不用再走上街頭了,現在一切很合理 另一個更誇張,說勞基法改成這樣"對勞工太有利",這樣會讓勞保基金倒閉, 勞保基金之所以快要破產,就是太保障勞工,花了太多錢 以上都是真人真事,當事人都是一般的上班族,4
Re: [問題] 離職後,表示交接不清 (積欠薪資)大家好 如之前文章所示 (交接不清,收到存證信函) 原3/7應收到2月份薪資,但至今尚未收到 爬文了板友的文章 #1XisO5HZ 傑年有限公司積欠薪資 我之前主要是在嘉義分公司上班,總部在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