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積電怒了!採購經理跳槽大陸當「副總
※ 引述《pujos (lks)》之銘言:
: 這案子台積電賺大了
: 實際上根本不符合競業禁止條款
: 根本一毛都不該賠的
: 判賠
: 實際上已經偏台積電了
: 勞基法施行細則7.3
: 競業禁止條款
: 何謂合理補償金?
: 補償金不得低於平均月薪50%
: 拿這經理年薪720萬算
: 18個月50%
: 補償金要540萬
: 而台積電給多少?...117萬
這沒什麼問題啊
部經理月薪13萬
法律規定補償18個月的半薪
18x0.5x13=117
這唯一的漏洞是競業條款還有規定
在職期間,公司是否有給特殊獎金
來表示你的技能的確是行業不可或缺
這個特殊獎金要有證明不是所有員工都有
人才才有,每季分紅不能算
看起來台積應該是沒有給
不然判決罰金應該是任台積喊價才對
這判決比較像是
如果台積沒辦法用競業條款整他
那至少把離職前想競業給的229萬還回來
: 這種案例真的拿底薪去凹
: 就當大家都是白癡了
: 真的給一點點算三小
: 台積法務都吃乾飯的嗎?
: 法官看起來已經很硬拗惹
: 硬要袒護台積電了
: ※ 引述《shinew13 (Caffrey)》之銘言:
: : 台積電怒了!採購經理跳槽大陸當「副總裁」 要賠250萬
: : 2021/04/20 14:42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李羿璇
: :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257703
: : 著名的「護國神山」台積電一直都是大家夢寐以求的工作,然而一名負責採購業務的薛: : 經理卻在簽下競業禁止條款後,跳槽到大陸半導體公司,台積電也為此怒告上法院,一審
: : 時桃園地院判定薛男該賠償台積電250萬元,案經上訴後,高等法院也於日前對此案做出
: : 判決。
: : 判決書指出,薛男於1999年開始任職於台積電,2004年時開始負責採購業務,並自2011年
: : 7月起擔任採購處經理至2016年離職,由於薛男擔任採購部門的重要職位,對於台積電重
: : 要採購資訊非常了解,曾接觸過許多商業秘密、營業秘密等,所以為了避免同業不當競爭
: : ,就簽屬競業禁止協議,約定薛男字離職後18個月內不得受雇於台積電的競爭對手。: : 而後薛男於2015年5月被公司發現接受廠商招待,於是雙方協商後,讓薛男自請離職,並
: : 簽下切結書,確認台積電於2016年7 月一次性給付其229萬元,包含了2016年7月發放之: : 2015年剩餘的分紅獎金,以及依據離職競業禁止約定應按月給付被告之「特別離職金」: : 個月之總額。
: : 但後來台積電於2017年4月寄信確認薛男是否有遵守競業禁止協議時,卻發現他已經任?: : 於大陸半導體公司,有許多技術和產品是與台積電為競爭關係。台積電認為薛男明知這: : 工作屬於協議禁止範圍,但仍到該間公司任職採購副總裁一直,由此可見是故意違反協: : ,於是向法院要求其應該償還補償金117萬270元及給付違約金1140萬676元,總計求償: : 1557萬946元。
: : 桃園地院經審酌後,認定薛男違反競業禁止協議,但請求賠償1557萬946元屬實過高,?: : 法酌減為250萬元。而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薛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後,日前: : 院二審駁回上訴,仍判薛男須賠償25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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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經才13.....少的誇張耶
跟畜生工程師好100倍了
13然後加上分紅 還叫少嗎?
如果是這樣 台積法務大概GG了
給117賠250,GG大賺100%以上啦
不是給117喔 應該要算給229 因為分紅離職後不應該給的 這個案例是把8月的分紅先拿 再補117萬 然後要你早點離職 因為已經有離職之心,又不是輪班星人的話 公司會希望你早點離開 少接觸到新的業務
採購還要特殊技能是需要特別會喝酒?
部經月薪才領這樣,真慘
這沒加分紅耶 台積要看分紅獎金
薪水零用錢
綁人給香蕉,那對方解綁成本就香蕉就夠了,台廠真的很呵
人家就是錢多到違約也賺,可見說不定是給蕉皮
競業都包在員工合約中,聘書/升遷都會簽,算是硬綁的
然後競業也是自動匯給你,你要怎麼退?
更多公司是要你離職時簽競業條款,然後一毛錢也不給
發現接受廠商招待直接開除就好,給自願離職還付競業金是否GG
太佛心
不給錢還是照告,反正法務很閒,讓他們來搞你不能正常工作
地院判決有說月薪是130,029元,所以符合勞基法半薪*18個月
部經理不可能13萬吧.....應該有2字頭了
35 還36啊?調薪前13萬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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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競業條款,offer被口頭取消請問各位年薪300萬的大大,朋友因競業條款被T公司口頭取消offer,也已提離職了,現 在工作兩頭空,想請問大家有何看法? 朋友在T公司當人力派遣,年初面試T公司,也順利拿到紙本offer。後來也不知為何,T公 司人資打電話給他老闆,他老闆告知T公司人資有跟員工簽競業條款的合約,因此人資以 有競業條款的疑慮,口頭取消了他的offer。48
[請益] 公司付了競業條款的賠償金就不能跳槽嗎小弟目前是系統工程師 進公司時有簽了競業條款 今天向公司提離職 主管表示會付賠償金 讓我不能到同業或客戶的公司期限是一年3
[問卦] 競業條款欸幹 林杯想問你各位 競業條款是指 員工離職後老闆有給金錢實質補償 不准員工在合約規範的年限內3
Re: [新聞] 回鍋中芯氣走梁孟松 蔣尚義年薪破1880萬傳手握專利員工跳槽陸廠 台積:違反競業條款就告 2020-11-29 02:00 半導體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2330)以技術及人才傲視業界,其工程師也成為各晶圓廠積極網羅對象,近來傳出有台積電員工跳槽中國晶圓代工廠泉芯。台積電昨(28)日表示,對傳言不予評論,並強調對於任何可能違反離職後競業禁止約定行為,經確認屬實將究責,決不寬貸。 台灣媒體報導,有半導體設備相關業者透露,曾任職台積電蝕刻與擴散部門的員工,在泉芯任職,由於其中有人手中握有專利,擔心台積電技術因此外流。- 原PO問的是如何避免員工私下跟客戶交易,下一個階段衍伸的問題可能是,若員工在職期 間沒有私下跟客戶交易,但在職期間慢慢培養實力,之後直接離職走人,順便把客戶 帶走變成對手,該怎麼辦?畢竟各行各業都是,隨著員工年資越來越久,員工的專業技 術或是跟客戶的交情一定都是隨之提升,這是很常見的問題。 走法律途徑的話,那就是一開始保密條款、競業禁止條款寫好寫滿,外加訂好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