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有特權打疫苗不用嗎?
在中央單位擔任簡15公務員的同學說
當法規有解釋模糊的空間就盡量往對自己有利的方向做
法規和辦法當初寫得這麼含糊 就是怕有特例
讓主管機關有一定空間作解釋
畢竟骨氣不會讓你對病毒免疫
他說的這番話讓我覺得好現實
當有特權可以偷偷用時
你會使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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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2S (36.236.132.171 臺灣), 06/06/2021 00: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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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權讓你選 AZ/BNT/莫德納/嬌生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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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選一個不能出國玩的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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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的是 只是沒有份的人會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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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香港有BNO跟沒有的人是兩樣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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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等最高不是到14 哪來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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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14還高有靠山靠海的都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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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 還是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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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嘉瑜的良心發言 看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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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有特權的人根本不需要法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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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雙和醫院vip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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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恩恩爸稱各地119都是求救就出車 基市消你沒有收集到五月底首都市長兒子確診在家昏倒叫護車急救 被各側翼洗市長之子特權叫護車急救 這些人隨時可以變更自己的記憶與法規 "36
Re: [新聞] 台灣海關太嚴了!美國藥妝平台iHerb 暫海關擋貨真的很惱人,之前疫情剛開始大爆發,有很多快樂缺氧病例,考慮到家裡老人很多,就在亞馬遜上買了血氧機,明明查過法規,產品規格明確標示運動類產品、非醫療類產品,就不用特別向食藥署備案,結果還是被海關擋下來,要我花錢去備案,但是之前一樣有測血氧功能的某大牌智慧手錶卻不用......拿出法規和新聞請貨代跟海關溝通半天,貨代也沒辦法...... (可能我寫得不夠清楚,這段講的是,原本的法規就只規範醫療類裝置或器械,需要跟食藥署備案,運動用途的這類產品不用,這兩種血氧機分辨方式是產品規格的標示,但是當疫情發生後,血氧機被大量進口,這時主管機關大概因為產品規格判斷不完了,自行將所有測血氧的裝置都視為醫療類產品,要進口者備案,這沒有法源依據,且新聞也有質疑,為什麼一樣有測血氧功能的智慧手錶就不用?) 一氣之下打去給食藥署請他們解釋法規,食藥署的公務員(聽起來都年輕的基層人員)都非常客氣也很熱心,也承認法規的解釋很灰色、不明確,但還是無法解決我的問題 (但我很感謝這些基層公務員,態度積極又親切),海關還是不放,我只好申請退運了,當時貨代天天打來說海關不給進口,要有什麼滯倉費什麼的逐天收,太煩就退了,後來過幾個月後看新聞,大概抱怨的民眾太多,政府行文讓運動型血氧機進口就地合法(其實按法規本來就合法!),但我時間都已經浪費了 同樣令我不解的狀況,還有台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的規範,都知道台灣的產業結構,一大部分依賴科技電子製造,但是工廠很多都在海外,樣機需要寄來台灣時,就是會被海關左擋右擋,雖然也不是沒有辦法變通、繞著進來,但就是造成工作上的很多不便,所以這法規意義到底在哪裡?不但不便民、防君子不妨小人、也造成企業成本增加,覺得就是怠惰立法修法。 可能我的了解有誤,但海關與食藥署、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一堆規範,我真的看不出是在保護誰? 是不是心態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通通不准進口,就不會出事?34
Re: [問題] 內線沒車不可以最高速限行駛-狂人日誌其實我還滿想回這篇的,這篇雖然看起來是理性推論,但實際是是講情理 整篇重點其實就是究竟大家能接受超車時間為多久? 但很不幸的,身為大陸法系(成文法)的國家 依法就是後車示意前車讓車,前車無正當理由就應該讓 (法條有人貼了,我也懶得找)8
Re: [問卦] 指揮中心權力是哪條法給的?法律專家請進(我不是法檢) 關於指揮中心的權力, 最近剛好臺灣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下了一個 110年度訴字第1153號判決, 判決對於入境者的「居家檢疫」行政處分違法, 大家可以看看, 查詢網址如下:3
Re: [新聞] 林右昌「只隔離3天」遭疑特權!指揮中心解釋有一點很奇怪的就是, 明明很多人都說病毒來自武漢, 可是看起來全世界對這病毒最了解的是台灣, 真是讓我細思極恐。 --- 兩百萬真的也很扯 大家攻擊他打特權疫苗 他就只解釋合法的那塊 秉摳的事當初怎麼沒一起說 然後一堆智障塔綠班就上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