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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內線沒車不可以最高速限行駛-狂人日誌

看板car標題Re: [問題] 內線沒車不可以最高速限行駛-狂人日誌作者
jack2
(我的小跑車夢)
時間推噓34 推:38 噓:4 →:105

※ 引述《HuangJC (吹笛牧童)》之銘言:
: 這篇來回第二次
: 說個關鍵字:史密特觸發器
: 讀我們電子電機的有沒有人看到就知道我要講什麼的?
: ------------
: 在類比世界中,若我們採用 0 ~ 5V 系統
: 轉譯成數位時,可以規定以 2.5V 為分界
: 大於 2.5V 為 1,小於 2.5V 為 0
: 當接近 2.5V 時,會有嚴重的振鈴現象
: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可以規定,
: 當目前是 0,那要大於 4.5V 才叫做 1
: 但是當目前是 1,就要小於 0.5V 才變成 0
: 這樣中間 0.5 ~ 4.5 V 用在轉換態上,可以減少切換次數
: -------------
: fu 出來了,曾有人罵我的比喻差很多,根本不能比喻
: 我得強調一下,所謂的比喻就是只看像的部份,延伸到不像的部份本來就不像
: 我可以說地球像籃球,圓圓的,但我不會說它像籃球可以拍打好嘛。。
: 這就是你要懂得用比喻,懂得看比喻,那麼比喻就會方便
: -------------
: 今天如果規定,只要我比你快,你就得讓
: 好喔,你時速 120,我時速 121
: 以一般小轎車車長,隨便 google 到就 4000mm 左右
: 再加上安全距離簡單抓一個車身,那就是 8000mm
: 8000mm/(121-120)km/hr = 28.8 秒 約半分鐘
: 真的要這樣玩嗎?
: 意思是當你我速度極為接近,就必需花上半分鐘來超車
: 你超到一半,我催了油門,我又有資格叫你讓
: --------------
: 法律制定的目的不複雜,但人真的百百種
: 如果有誰說'很簡單,我講的你聽不懂嗎?很難嗎?'
: 通常你可以回他:代誌不是憨人想的遐爾仔簡單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tRs3knNE-U
: 就我認為,法律其實是為了包容最多的人,而不是為了服務少數人
: 如果有人是'絕對','優秀',然後其他人就得禮讓他
: 那在專制政體裡其實是很吃香的;也就是特權
: (共產國家的體育選手很夠看的,砸整個國家資源去養)
: 但我們通常會搞到大家都不很舒服,都互相忍讓
: ---------------
: 上面花上半分鐘的超車,如果加一些但書,會好一點
: 比如,我比你快,你要讓
: 但在我超車完畢之前,你不許再加速
: 比如,我比你快,但必需快很多,只快一公里(每小時)不行
: 因為就上面的算式,我已經證明給你看,這超車要花上半分鐘
: 若快上十公里呢?很簡單,剛算 28.8 秒,就直接除以十(因為速度差快十倍)
: 也就是約三秒;三秒超車大家覺得可以忍受嗎?
: 若可以,那當我開 110 時,你必需開 120,否則不必逼我走,因為你要花三秒超車
: 再除以 3,快三倍,也就是時速要比我快 30km/hr, 才有法子在一秒內完成超車
: 那也就是當我只有時速 100,算龜車時,你必需時速 130,否則你超車時間會很久
: 而時速 130 花上一秒,可以前進多遠呢?
: (可以善用 google,它能進行因次運算,比如 130km/hr * 1 秒 = 36.11 公尺)
: 剛才說一輛車四公尺,而 36 公尺就是九輛車的車身長
: 在九輛車的車身長裡必需保持淨空,否則難以完成超車
: 當然超車時大家都在前進,這九輛車是絕對長度,不是相對前進長度
: (相對只要前進兩輛車)
: 何時計較絕對呢?比如我要超過你但要下交流道
: 那我就必需在九輛車的長度裡完成這些動作
: 否則乾脆別超你,跟在你後面得了
: 去理解這些,想想史密特觸發器的設計理念
: 然後再跟我說'我只要比你快,你就得讓'
: 你真的認為你應該花半分鐘來超車?
: 還是你認為你一超車,我該減速方便你超?
: 那怎麼不是你減速不要超?
: 這就是很莫名其妙的事

其實我還滿想回這篇的,這篇雖然看起來是理性推論,但實際是是講情理
整篇重點其實就是究竟大家能接受超車時間為多久?

但很不幸的,身為大陸法系(成文法)的國家
依法就是後車示意前車讓車,前車無正當理由就應該讓
(法條有人貼了,我也懶得找)
惡法亦法,所以我可以直接回答H大,對!法規就是叫你讓!
大陸法系是完全不考慮人民感受的,符合條件,請依法辦理!

但我們法規又偏偏保留了一條,高速公路可用最高時速行駛在內線
就變成兩條法規的競合關係,也就是大家討論的要不要讓的問題
偏偏主管機關又不解釋最高速限是否可以成為不讓車的理由,然後就吵了

如果單就法來看,兩條是有競合關係的
但前一篇的推文裡,另一位H大有提到立法旨意的關聯
如果就立法旨意來看,確實比較像是內線道請盡量保持高速,有車要超車時就請讓車
(這是合的解釋)

但如果就法條文字來看,既然法令保障我內線最高速可持續行駛,為什麼要讓?
結果兩個法條就變競爭了
(這是競爭的解釋)

所以在這裡的討論都是沒用的,談情理,抱歉,本國法律不談這件事
主管機關不解釋,兩者間就任大家亂說
兩條文要競要合隨大家解釋,你用再多例子說明都沒有用

至於英美國家?人家是不成文法,所以還真可以考量實際情形決定要不要讓
不過那會回到個案,由承辦人員或主管機關判斷
例如大家都知道加州高速公路速限是65mile,不過大家都開75~80mile
(呃,沒塞車的話)
警察也不會抓你,因為執法的目的是交通順暢和減少事故
所以人家宣導重點是跟上車流,而不是請遵守速限

但如果回歸立法精神,交通法規的目標應該是保持交通順暢,減少事故
主管機關又不解釋,那大家就自評估那種狀況交通會比較順,事故比較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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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ttleghost09/11 23:49利益歸於被告,所以內線放心龜吧

HuangJC 09/11 23:51我們也有判例啊,也有函釋啊,要不成文應該也行..

HuangJC 09/11 23:52利益歸於被告也可以用在逼車時啊;很難告成逼車 XD

peterpeterpe09/11 23:55兩邊都不想得罪啊

HuangJC 09/11 23:58電子電機裡,不是說數位和類比有矛盾。而是說數位是

HuangJC 09/11 23:58思維邏輯,但最後要在類比世界裡實現。同樣的你說法

HuangJC 09/11 23:59有競合,我明明看過不少律師的分析方式是'實務上會

HuangJC 09/11 23:59執行成什麼法',然後就不再講兩個了;結論被合併了.

HuangJC 09/12 00:00所以我才從超車時間來說明,為什麼人家不讓,因為讓

HuangJC 09/12 00:01也不是人家肯就讓了,它是有執行時間的。還挺久..

HuangJC 09/12 00:01我剛有看到支影片,後車錄影洋洋得意說前車是龜車,

HuangJC 09/12 00:02說沒兩秒,就說前車現在佔用車道是合理的。就這樣啊

HuangJC 09/12 00:02人家有合理的時間,你說不合理它也不會瞬移出車道。

HuangJC 09/12 00:02很快,下個'合理'就會到來;那也沒什麼好反對 XDDD

HuangJC 09/12 00:03而這個切換合不合理就是不斷 ring 的過程,它不是穩

HuangJC 09/12 00:03定狀態,它一直變。所以反對也沒什麼意義。

呃,H大您是不是搞錯什麼了?要先討論執行什麼法,就是因為有競合 不然就單一法條用下去,根本不用討論 您說的實際狀況,抱歉,大陸法系寫死,後車叫你讓,你沒理由,就是要讓

wheat1130 09/12 00:08沒競合阿,正當理由94最高速限合法

有啊,號稱保持最限速合法 但是,是不是最高速限呢?如果該路段是100,你車子顯示100,但實際上99.8 99.99,這樣算最高速限嗎? 誰車上有經中央標準準局校正的產品?就算有,也會有誤差值 但法律很明確告訴你,要以最高速限,沒准許誤差值(廢清法就有哦) 正是因為這點民眾無法執行,這個競合在法律上才有很大討論空間

kevinjl 09/12 00:36沒有禮讓 算不違法嗎?

aliwu 09/12 00:57算是自主應變的應用

solothurn 09/12 05:25德州就算後面沒車開到超速也不得持續於超車道行駛

ming791218 09/12 06:56嗯嗯

limulus 09/12 07:10我覺得超車道的主從順序是,只要有後車就無條件要

limulus 09/12 07:10讓出(但前提是要能切得到中線,否則就繼續往前開到

limulus 09/12 07:10能切到中線出去);而從就是後方無車輛時得以用最高

limulus 09/12 07:10速限持續行駛(但若跟中線併排皆最高速限時,內線車

limulus 09/12 07:10應該要加速不得併行),為什麼這麼搞岡?因為這是超

limulus 09/12 07:10車道啊!但以台灣目前人民法治素養&自我執行程度來

limulus 09/12 07:10看,根本是天方夜譚,大家只顧自己爽而已(盡其所能

limulus 09/12 07:10鑽法律漏洞才是聰明用路人)

Bimmer3698 09/12 07:25別人是超完,只要情況允許,大多都幾秒就遠離了,根

Bimmer3698 09/12 07:25本不會有什麼事,他們是找盡一切理由緊盯後方防守,

Bimmer3698 09/12 07:25寧可糾纏很長時間,再來說被逼車等等的,神奇思維。

danish 09/12 07:33得以最高速行駛,僅限不堵塞行車的狀況下

danish 09/12 07:34不知道為何這條但書大家都自動忽略

danish 09/12 07:36龜車的解釋是國道沒有堵到停下來,沒有走走停停,

danish 09/12 07:36不算堵塞,所以他以表速最高速行駛是合法使用

sunen 09/12 07:52超車道何時變成超速車道了?飆仔一直在忽略這個重

sunen 09/12 07:52要前提

ga047768 09/12 07:55月經文,吵一堆有何意義? 有空就跟他耗,沒空從外

ga047768 09/12 07:55線過。

哈哈,趁機法治宣導嘛,聽得進去就聽得進去,聽不進去就....算了吧

※ 編輯: jack2 (61.61.221.15 臺灣), 09/12/2022 08:11:33

lb751007 09/12 08:08垃圾法條阿 故意擺給你兩邊吵

ting701 09/12 08:13右前方幾百公尺的車很慢,我希望過去再回中線

ting701 09/12 08:13然後又發現一台幾百公尺的中線車很慢,我又想超過

ting701 09/12 08:14他再回中線

ting701 09/12 08:15只是我的gps車速119有些車覺得我很龜

QuentinHu 09/12 08:21因為沒有立委想要修法啊

QuentinHu 09/12 08:21利益之所在 修法之所在

x86t 09/12 08:23這兩件事沒啥好競爭的阿 就是你可以內線巡航

x86t 09/12 08:23有人閃你 狀況可以就讓 至於你不行後面覺得可以那是

x86t 09/12 08:23 駕照考取的問題了XD

Ccsteeker 09/12 08:34有點認同樓主,法律是要「維持運作」,不是「處罰

Ccsteeker 09/12 08:34罰錢的工具」,但是台灣法律處罰是拿來作為宣導工

Ccsteeker 09/12 08:34具,收稅工具,績效工具。

AMSTERDAM14 09/12 08:58上了一課 謝謝

dean1990 09/12 09:00英美最好不會抓,只是抓得頻率高低而已,我朋友就被

dean1990 09/12 09:01開過超速罰單。最好英美法系就是那麼浪漫、什麼都

dean1990 09/12 09:01看個案,速限的法規也是白紙黑字,駕照選擇題都有

dean1990 09/12 09:01考好嗎?

dean1990 09/12 09:02美國抓的方式還千奇百怪,用直升機抓超速的都有

heartblue 09/12 09:15懶得貼法條還來談法律,笑死誰?

Rickyyy 09/12 09:18希望台灣民族建國以後能走海洋法系

kokunmai 09/12 09:34

Eumenes30 09/12 09:58抱歉,我國立法目的在增加國庫收入與給國道交警不

Eumenes30 09/12 09:58要太閒用

berryc 09/12 11:43沒錯啊以維持運作為精神而不是罰錢,沒看紅線臨停

berryc 09/12 11:43都用勸導取代開單

Cyanite 09/12 11:56o篇說的真的很讚

austin0353 09/12 15:45不讓車不能檢舉也很難抓,法條跟廢了一樣

HuangJC 09/12 15:45徒法不足以自行就指你這種人了,如果你立法說太陽要

HuangJC 09/12 15:46從西邊出來,它就得從西邊出來是吧!你說一定要讓,

HuangJC 09/12 15:46行啊,前車就開始執行讓車,估計時間要執行十秒,結

HuangJC 09/12 15:46果在十秒之內,前車又進入合理使用不必讓車的條件。

HuangJC 09/12 15:47我說的是這回事;除非你規定一但執行就一定要做完

HuangJC 09/12 15:47於是前車逼自己執行,即使三十秒也在執行讓車...

HuangJC 09/12 15:48那有什麼好執行的,乾脆前車裝字幕在後面:我肯讓,

HuangJC 09/12 15:48不過怎麼超車,你自己得想辦法。 結案..

rojin 09/12 16:13在日德實際上路內線道就是前車讓後車,這樣車流也

rojin 09/12 16:13比較順,扯多少時間是時間太多吧

HuangJC 09/12 16:26樓上,如果自我願意切換車道起馬上就能換車道,我就

HuangJC 09/12 16:26支持你。日德為什麼可以馬上換車道我也不懂,但我在

HuangJC 09/12 16:27台灣,想換但不能換車道,是經常發生的!

HuangJC 09/12 16:27因為我還要有安全距離啊!還是我要換,鄰車就得閃?

Miralles 09/12 18:21有種就撞上去,沒種閉嘴

XXPLUS 09/12 22:57所以救護車鳴笛閃燈都是多此一舉?不論車種只要我

XXPLUS 09/12 22:57貼你吧你閃你或是開acc遠遠吊著你,你就要讓?講到

XXPLUS 09/12 22:57底這是交通法規哪一條?違者罰多少錢?

rojin 09/12 23:05 https://i.imgur.com/ANM4OHh.jpg

HuangJC 09/12 23:25上面那段有一堆錯誤,所以我才要用數學證明..

HuangJC 09/12 23:25我能不併行,但不代表能馬上切換車道,這很難懂?

HuangJC 09/12 23:26如果切過去變聯結車的樣子,沒安全距離,你接受?

HuangJC 09/12 23:29不是什麼前面有車要保留安全距離,是切回中線,但中

HuangJC 09/12 23:29線有車,也必需和中線車有安全距離。但真沒併行。

HuangJC 09/12 23:30最後一段'該有的能力吧',你說了算?你說的都對 XD

HuangJC 09/12 23:31看來我叫你該有什麼能力你也會乖乖吞下就是了..

HuangJC 09/12 23:32自己想一大段,但才到一半就錯了;太滑坡了,建議是

HuangJC 09/12 23:32別打那麼長。

rojin 09/12 23:40切過去空間不夠就提速往前,那就是還在超車狀態啊,

rojin 09/12 23:40行車動態判斷是怎麼用數學證明?如果能科學一點讓

rojin 09/12 23:41用路人普及觀念也行,但數學怎麼證明然後普及?

HuangJC 09/12 23:44數學只是證明我對而已,但未必淺顯;無法看懂是你的

HuangJC 09/12 23:45問題,但我是正確的。

HuangJC 09/12 23:45空間不夠就提速往前?你是這種人啊?鬼切!

HuangJC 09/12 23:46空間不夠連變換車道都不允許啦,而提速可能要三十秒

HuangJC 09/12 23:46我前一篇有證明,如果你只允許一秒就切過,那必需比

HuangJC 09/12 23:47被超的車,時速快上三十公里。因此你等於提出一個推

HuangJC 09/12 23:47論:時速沒比對方快三十,不必超他車。

HuangJC 09/12 23:48前方 100KM,算龜車,但你若沒開到 130,不必超他

HuangJC 09/12 23:48我前面都推導好了..

HuangJC 09/12 23:49所以關鍵可能是台灣不允許 130 造成的。

HuangJC 09/12 23:49而如果台灣允許 130 了,前面就可能開 120。也就是

HuangJC 09/12 23:50說,問題出在雙方速度太接近。沒有'超車者比被超者

HuangJC 09/12 23:50時速快 30 的習慣',超與被超的人都太接近了。

HuangJC 09/12 23:50要大家都習慣低速巡航,就只有你快,才會完美...

HuangJC 09/12 23:54如果你是網路工程師,有網路流量的觀念也會懂..

HuangJC 09/12 23:54因為網路看似共享,但每個瞬間都是獨佔,有channel

HuangJC 09/12 23:55佔用的觀念,並且要討論碰撞檢出。如果你是硬體工程

HuangJC 09/12 23:55師,有 i2c 這類 bus 設計經驗也會懂..

HuangJC 09/12 23:55如何設計出最大流量,本來就要用 worse case 去設計

rojin 09/12 23:58還以為是在討論行車觀念結果是在討論數學,嗯你對,

rojin 09/12 23:58你都正確

HuangJC 09/13 00:04你的觀念若無法執行,你才是真正確..

HuangJC 09/13 00:04時速必需比被超的車快上三十,才能馬上讓出車道

HuangJC 09/13 00:05計算過程看不懂你不用看,結論算很精簡..

HuangJC 09/13 00:05而若後方車抱怨你不馬上讓出,你就要有自覺不佔用的

HuangJC 09/13 00:05話,把這結論用另一種字眼說就是:沒快上三十不用超

HuangJC 09/13 00:06因為你超車將會花太多時間被抱怨。

HuangJC 09/13 00:07還要設計動畫給你看嗎?你領悟力沒那麼差吧..

HuangJC 09/13 00:08以時速 120 算超速而言,對方 100 你就不必超他了

HuangJC 09/13 00:08因為那你必然超速。

HuangJC 09/13 00:10我認同一點:你志願超速,不關我的事,我該讓..

HuangJC 09/13 00:10但是我不認同一點:你志願超速,你就逼我超速..

HuangJC 09/13 00:11在這些條件下,數學可以計算出最久要多久才能讓。

HuangJC 09/13 00:12以前我曾這麼做:後車要我讓,那我就剎車,因為加速

HuangJC 09/13 00:12超車還要很久,但減速就可以變換車道;你接受嗎?

HuangJC 09/13 00:13(加速其實也不是加不上去;是我不想超速)

HuangJC 09/13 00:13引用沒資格逼別人超速的規則,是否前車只有減速了?

HuangJC 09/13 00:14全都可以數學證明,我算式都列出來了。

HuangJC 09/13 00:15這就類似於,我要下載某支A片,於是中斷正上傳的

HuangJC 09/13 00:15一定要中斷,別無它法;當然如果可以續傳就好了..

HuangJC 09/13 00:15如果我讓你過,然後我可以接著繼續超就好了..

HuangJC 09/13 00:16不過車沒有半輛的,沒法子,一定要從頭超車...

HuangJC 09/13 00:17或許你可以推一個文化:沒比鄰車快 30,別進入內線

HuangJC 09/13 00:17那應該就能得到你要的。

uwmtsa 09/13 01:54不對吧?如果美國警察真的抓你超速,follow the

uwmtsa 09/13 01:54flow是沒辦法當成理由的

uwmtsa 09/13 01:57https://tinyurl.com/mwe5pjyt

HuangJC 09/13 06:52怎麼提到美國了?我覺得立法後車付罰單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