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sunmoonzhang 過去發表過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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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馬英九無罪! 三中案被控賤賣黨當初起訴的檢察官黃育仁 不過就是個連個資法早在109年12/9刑事大法庭已統一見解都狀況外的丟人現眼檢察官嘛! 「損害他人之利益」,則不限於財產上之利益。- 有沒有檢察官被訟棍騙、法官被員警騙的八卦? 最近在Law板仔細研究某案件 仔細分析後,個人覺得有兩大問題: (1)檢察官的部分:怎麼沒在偵查階段就嗅到有明顯訟棍氛圍?這是很明顯的訟棍作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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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有沒有警察濫用職權追女朋友的八卦?原文出自 原文中員警偽造警詢筆錄+作偽證 (員警意圖維護之告訴人是妹紙喔!)- 原文出自 原文中員警偽造警詢筆錄+作偽證 搜尋到有其他員警偽造警詢筆錄被判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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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台灣警察問題一推,都沒人發現嗎?原文出自 原文中員警偽造警詢筆錄+作偽證 搜尋到有其他員警偽造警詢筆錄被判1年2月1
Re: [討論] 有沒有什麼明明沒錯卻違法的事情很多人以為誹謗只要是事實就不觸法,但其實,誹謗罪構成要件還包含"私德與公益無關者不再此限"。 亦即,一個人私德再怎麼爛,都輪不到被四處宣揚,但這很常發生在䁥名網路世界,但多數民眾不懂法律(我也不懂,最近看朋友訴訟才知道),導致被誹謗者不懂追究,誹謗者一直誹謗。 這有點像是,私人不道德的事,可以做,不違法,但四處散佈的人違法,供大家酌參。 --7
[討論] 三種說謊一種說謊是,社會最常見的,自己只有10分本事,卻碰轟到100分,以騙取不當好處;以及訴訟中最常見的,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說謊,我知道這種一被揭穿會很惹人厭,司法中當然是反而被重判。 第二種說謊是,類似身心疾病中妄想這種症狀,也許一樣是從10分碰轟到100分這種有優劣之別的;也許是自己身份是A,卻妄想自己是B、C、D、E等,但彼此間沒有明顯優劣之別的。 第三種說謊,在社會中不常見,但我發現較常發生在很有能力的人身上。假設這種人原本有100分的能力,但因為後來發生不可抗逆因素,最常見就是身心疾病、肢體殘缺等,使這種人的能力被剝奪到只剩10分,但這種人沒有放棄自己,仍想辦法恢復到以前的100分,只是需要花很長的時間恢復,但在還沒恢復前,也許因為尊嚴、隱私等因素,所以對外還是說自己是100分。 這三種情況我講得很不專業,實際情況當然複雜很多,當然也有很多其它種說謊,但我就針對我人生至今看到最多的這三種說謊,我覺得第三種是最情有可原的,不知道大家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