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如果台新最終贏了,會對未來台籃有何影響
目前看下來台新跟大聖完全不屌攻城獅
這次事件知道籃協也是0作用
如果最終大聖真的硬著頭皮穿台新的球衣上場比賽
而台新付點違約金就了事
會對未來的台籃有何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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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贏 沒有輸家
跟歐洲那邊一樣吧 違約金億來億去 西甲違約金都很多
違約金金額要直接寫在合約裡面
以後只要付違約金就可以挖角啦 所有球員都是自由球
員
證明了這社會是錢在做人
二重契約其他聯盟早發生過了 只有P寶會覺得這件事
是第一次發生
如果法院最後是判兩隊合約都無效才有趣
首先你得付的出來 你家挖石油的再大咖的違約金都付
得了的話 那真的的都是自由球員
$$$$$ 錢多就是正義
笑死 兩隊都無效 中信再簽回去 賺爛
就爽挖就挖 有錢的最屌
台新付違約金是我喵贏 台新現在是主張喵的合約無效
連違約金都不想付
還有人覺得這樣是正常的哦腦袋應該被卡車輾過==
所以喵的合約裡違約金是多少啊?
說到底資方願意出多少錢,以及球員自己有沒有價值讓
沒影響,因為之後就要合併了。同聯盟就不能這樣搞
了
人付違約金才是重點
足球沙特現在就是這樣拿錢砸
你喵現在那違約金肯定少得可憐 肯定是違約金+賠償
我滿好奇台新會叫大聖拍信用卡廣告嗎?鼓勵違約大
賺違約金
賠償金額不好說 違約金那麼少 林炳盛自己就能付了
你覺得情理法台新哪個站的住
推樓上,笑死
智慧好夥伴
這樣滿符合球團跟球員形象的
法啊 台新現在就是情理都不要了
某A 發生過不代表是正常的好嗎
台新爸爸的大腿真好抱
台新現在是連臉都不要了吧
再怎麼目前台新看板球星只有大聖吧,不拍廣告說不
過去。
大違約時代來臨
快點告一告啊 兩邊在那邊歹戲拖棚
等到那些台籃咖看到新合約那些高額違約金 他們就笑
不出來了 還在跟大聖嘻嘻哈哈
還好吧 一般人跟大聖嘻嘻哈哈 又不會去違約
你電信合約沒到期要換電信公司時,你會覺得自己原
本合約都沒看就跳很噁心嗎?你會覺得新電信公司拿
更好的資費方案出來很不要臉嗎?
樓上 照你這樣講 大聖必須兩邊比賽都打 才能類比
沒合併做統一規範跟薪資透明 球員有價而球團有錢會
做出這種搶人手段本來就是正常的阿 難不成要作奸犯
科的才正常是不是
差別就是換電信方案遊戲規則都訂好了所以你見怪不
怪,籃球就有一個聯盟姿態很高不談合作,沒有遊戲規
則當然隨人家挖了
沒事啦 大家一起把道德標準放低一點就好
全台灣每天這麼多人在換電信公司 道德標準真的低落
無比
P有個鋼釘人 T有個違約金 扯平了
討論違約金幹嘛 台新又沒有要付的意思
而且就算不合併也沒啥影響 根本沒幾個球員值得球團
不惜重本加價搶人還願意幫忙處理合約問題的 秉聖案
完全就是特例不可能變常態
不然pt寶們吵也超不出個結論
不是啊 換電信公司 你舊的合約義務有盡 怎麼會有道
德問題
所以大聖只要兩邊比賽都打 就沒問題了 還可以雙薪XD
下一個就看阿巴西違約金多少,PLG挖回去
不過P看起來整個弱氣化 挖不贏吧
台新有說不付違約金嗎?是現在責任歸屬都沒釐清,
誰付要付多少是你說了算喔?
有這種能耐的球星不是本身薪水超高 就是已經待在富
邦這種超有錢又願意留人的球團了 根本挖不走
樓上可是有一邊的對手是攻城獅 一邊是特攻欸 球員
想待哪邊很明顯吧
換電信也是有付違約金啊,如果是電信行,他們從其他
地方幫你處理好違約金了不是嗎?
*65樓
根本無感
為什麼還會有人用電信約類比==這種事情跟你自己電信
約帶來的影響一樣嗎?而且你電信約違約要繳違約金,
現在台新是一副沒有要付違約金的老大樣欸
所以有共識了啊 就是有付違約金 就沒有道德上的疑慮
,那現在因為沒有遊戲規則,所以上法院釐清啊,到
時候誰該付 要付多少 說清楚就沒事了不是嗎
簽僱傭 被挖角依公平交易法第25條等條主張 並喊被
違約 合約名叫委任合約這樣喊 我很想看法院怎麼看
不會怎樣 單純當事人名聲臭而已
台新又沒去簽約,是付個三洨違約金
不然你當初簽電信合約時不都白紙黑字,別家電信有
更好優惠你想換約難道就是你道德低落嗎?
台新就說是林秉聖跟攻城獅的合約爭端
看違約金多少 有沒有懲罰性賠款吧
那有什麼影響,簽合約的時候把違約金拉高一點而已
喵喵頂多官司獲勝去函台新凍結每個月1/3的薪水給喵
悍創獅的戰場在社群媒體不是法院☺
總歸一句,就是兩邊聯盟要出來合作把遊戲規則訂好,
不然各自登山以後每年就吵這種事就好
電信合約的違約金是事先寫好的,目前看起來攻城獅
的合約沒這個東西。
這事件是雙方對合約認知不同,連當事人林秉聖都不同
了能影響什麼,除非每個人在簽合約的時候都有這種
模糊期不然就是違約金的問題而已
要罰台新是內規,是要兩聯盟談的,台新又沒參加喵
跟大聖簽約,法院是要罰什麼?
而且比起硬要付錢解約,我覺得主張合約無效比較站
的住腳。
哇靠 政府都公告過運動員不適用勞基法了還是一直有
人說要簽僱傭 人才阿 而且拿公交法幹嘛= =?
價值觀崩壞
講電信的 一個是你付錢給別人
一個是別人付錢給你 差很多欸
P會被挖倒,台籃會更好
電信邏輯完全錯了吧。。
台新在大聖這件事要不要付違約金是一回事 會講到違
約金不就哈利前面提的 肯付違約金就是自由球員
您嘛幫幫忙 僱傭是規定在民法 公平交易法就是競爭
法
委任僱傭那邊很難動拉,肯定是改違約金那邊
沒看過法條案例大驚小怪
就之後把合約寫更詳細、更嚴格、違約更貴而已
快笑死 加油啦
沒事兒
哪有誰付誰錢問題 合約就是金錢跟服務的交換 違約金
是保障雙方的方式 誰違約就付違約金 今天如果是攻城
獅違約 一樣要付違約金
身為勞方 既然簽的是單方面可解除的委任契約 有其他
企業願意給你更好的待遇還幫你處理賠償的問題 還不
走的是有多奴阿
學學立法院 黨團協商 黑起來
其實看要不要發展棒球那種名單制啊 合約制就是可以
這樣玩 整天都在哭兩聯盟環境不能設置薪資額度 然
後轉個頭又在哭有錢最大 不覺得很好笑嗎
早點合併就沒事了
被挖的公司還只會發新聞稿玩道德綁架不提供更好的
條件,會挺這種慣公司的是資方?資方打手?還是韭
菜?
有問題要嘛趕快提告 要嘛坐下來喬 比在社群上賣悲情
來的有用
如果合法好契約,那有什麼好吵的?
也不會養出一些無限上綱講著要用違約金挖所有球員的
非理性球迷
要嘛就是兩聯盟坐下來談薪資額度 要嘛就是聯盟自己
設計跟棒球一樣的球員名單制 然後接受球隊惡意違約
申訴BAN球員幾年不得登錄該聯盟 事情都擺在那裡
亡羊補牢也要從制度面著手 在社群嘴也只是圖一時之
快 都忘了你黑人哥念茲在茲的法治化管理模式了嗎
如果合約是有法律效益的 那爭取違約金、賠償以及透
過法律途徑是最直接保障自己的方法
拿到offer沒去報到,有違法嗎?
有違約 有沒有違法我不知道
現在愈來愈多大公司進場,看誰拳頭大也滿有趣的,
只是不要讓球員屁股太翹起來就好~而等錢鬥到一個
程度大家都受不了時,可能就會催生更完善的制度了
超好笑 用電信合約來類比真的邏輯炸裂 論讀書的重
要性
契約但書保障寫好一點就好啦 不是委任契約對球員也
有好處
讓P看清局勢 別再擺高姿態 好好談未來合併吧
沒什麼影響啊
台新沒跟新光合併永遠都輸富邦國泰中信啦 注定小咖
還想搞企業形象 可憐啊
樓上說超好笑的來說一下你的看法讓大家笑一笑
踢又贏
沒差 以後沒錢的不要玩籃球 CBA再演一次
應該完全沒差......這也沒有輸贏之分吧
發生過就表示這是允許的哦笑死
發生過就代表允許喔 而且用電信合約來類比真的很搞
笑
電信合約是類比買斷這個行為是合法發生 至少電信合
約可不像球員合約一樣前面說自己委任合約後面又說
不能單方面解除
跟電信合約類比一樣一邊給錢一邊給服務 除了金額差
距很大外 其他性質哪有差很多
就是付錢打球,又不是結婚
台新的說法就是現在球員合約都是MO 所以球隊可以提
前3Q球員 球員也可以提前跟球團解約 過去什麼2+1TO
3+2TO的NBA玩法就不會再存在 會更像歐洲足球那樣
有錢的球團花錢買斷看上的小球隊球員合約 這時候薪
資制度跟墊高交易成本的措施就很重要了
發生在自己身上的電信合約毀約就是小事,一樣的狀況
在別人身上就是噁心道德低落,這蠻雙標的
直接合約無效的話真的是天大笑話 你各位合約都簽假
的 自己注意一下
所以在上一份合約還沒結束的時候就跟其他隊簽新合
約到底有沒有問題啊
樓上能幫我解答一下嗎
合約生效日期又沒有重疊 重點是獅有先告知中信取得
同意啊
如果獅都沒跟中信講就偷簽當然不對 可惜沒如果
告知在法律上有用嗎?
有問題就付違約金啊,沒出過社會?現在就林覺得自己
沒問題,有歧見就上法院判,判決出來錢付完就完事,
是在糾結什麼?
其他運動也有在合約結束前接觸新東家的狀況 記得F1
車手就是這樣 賽季到一半就在談之後的合約跟要不要
轉隊 所以我不認為合約期間內接觸新東家是什麼大問
題
但國外會有專業經紀人操作 大聖case就沒有經紀人聽
取報價 所以會覺得是「球員」本人操作 所以感覺比
較奇怪
上一次要求提前解約的成力煥也是主張剩下的合約是
MO 但攻城獅球團的主張是TO 結果大家都知道了 成去
了夢想家拍了血流成河的廣告
只有我覺得對球員薪資幫助很大嗎
而且成力煥跟大聖的case共通點有 沒有經紀人 主張
MO 還有苦主都是攻城獅... 所以說國內目前的制度環
境要玩TO可能還需要更多的配套措施
難道你要打霹靂?
看金額大小再決定怎麼處理吧
性騷聯盟道德標準比較低應該可以接受xD
iko辛苦了 一堆人早就被獅一開始在社群的貼文帶走
風向了 整件事無論就台新還是秉聖根本都沒有任何問
題 在兩聯盟沒統一規章下 台新只不過是願意不惜重
本搶人的而已 而秉聖簽的是可單方解約的契約 有企業
要給你更好的待遇還幫你處理賠償問題 傻子才不去
還有爭議就是法院解決 真的不懂在糾結、出征三小
幹嘛付違約金 台新態度擺明喵喵跟大聖私人糾紛不關
他們的事 但人還是我的
真正的問題明明就在沒有薪資透明讓球團知道當前球
員的行情 以及兩聯盟統一球團違規挖角、球員違約的
處置等 在職籃發展成熟、制度建立完善之前 現在這
些情況本來就可能出現 既然沒有相關規範台新跟秉聖
也完全有權利做出如此選擇
就恐怖情人啊 得不到就毀掉你 不過也不意外
會支持性騷聯盟就這種人
台新或秉聖都沒問題?哈哈哈哈哈
這世界本來就是看錢 但無利可圖 也沒人會做賠錢生
意
沒任何問題 超ㄏ 好像只有你這樣覺得欸 好聰明喔
不用一直追殺沒錯 但台新跟大聖完全沒問題...?
噁心球隊跟沒合約精神的咖 都還能護航下去
問就是趕快合併 制度才有辦法統一跟完善
奠定違約的文化不好嗎?
獅快告啊
換個角度若你自己身為勞方 簽的是單方可解除的契約
有企業要給你好非常多的待遇還幫你處理可能的賠償
問題 是有多奴才不會去? 既有權解約若法院判賠就
賠 又哪裡沒合約精神?
你電信跳槽換約有沒有合約精神?
白紙黑字要綁兩年就簽約下去了,另一家推出更好方
案,你就翻臉不認人要跳槽,有沒有合約精神啊?
租房子合約兩年,白紙黑字簽下去了,合約還沒到要
換工作得搬家,有沒有合約精神啊?
所以一直在扯什麼合約精神我覺得很蠢。
犯罪粉最近狂噴台新大聖都忘了自家也一堆罪犯xD
所以喵跟大聖簽的是可以單方面解除的約???如果是
真的那執行單方面解除也是符合合約精神,至少人家是
做合約有載明的事項
成功的話富邦要開挖了吧
這件事就跟道德沒關係,就是合約上的糾紛,雙方談
不攏就法院判定。認真說跟道德有關係的,是鋼鐵人球
團犯罪行為。
依民法549一項清楚載明委任契約就是當事人之一方可
隨時終止 依同條二項若有造成損害則須負賠償責任 若
獅在上面規定不得單方解除 那更是他們違法
如果不想要台籃之後受到什麼影響,拜託高高在上的P
快坐下來談規範
護航台新真他媽噁
講不贏就扯東扯西拉罪犯來護航,有沒有那麼可悲
大抬薪時代
攻城師最後拿一億走也算賺吧
最可悲的是直接說人講不贏吧 連犯罪的可以說成護航
客觀事實好嗎
lalauya 護航在哪?我也沒說是誰對誰錯,只是他程
度上就是合約糾紛
違約金一億好了 看誰敢違約
而且講不贏這結論是怎麼來的?你ptt大法官嗎?
違約金比預期收入還高 你覺得這合約沒問題嗎?
看到黑粉,就知道球迷跟球隊對合約法律認知的程度
其實沒什麼差別了XD
應該說這件事既然職籃沒統一規範 一切就是回歸民法
規定 法律上台新跟秉聖就是完全有權做出如此選擇
最後若遭法院認定有造成獅的損害那就賠償 也確實想
不到籠統的道德概念有哪些與此事有關
以前那種在路邊匡人買書的在你刷卡前什麼分期方案
都拿的出來,要你賠錢就說成本很高,反悔不要起碼要
賠2/3
然後就被不爽的人拖上法庭被法官爆打了
三贏啊 球員去想去的球隊 台新拿到好球員 工程師也
蹭到了 有輸家嗎???
大自由球員時代
沒簽違約金的話 工程獅團隊也太不專業了吧
趕緊叫小孩子練籃球吧 錢多速來
台新目前工商理事長 付點小錢而已
本來就是,沒有聯盟協議就是回歸到民法
球員與台新付違約金了事,攻城獅也不虧。否則就是
合約內容打好一點
一堆法盲,馬照跑 球照打
本多終聖 懂?
沒影響 反正都有各自玩法獨步全球
沒有影響啊,大職籃時代球員就是可以拿翹,等合併
後才可能變好吧
就開啟大挖角時代啊,爽挖就挖比誰拳頭大。喵貓這
種小球團就只好鼻子摸一摸吞下去
這樣富邦會更強
沒有薪資支出規範的狀況下就是看誰銀彈夠大夠多
可是每次講到薪資制度都會推託說兩聯盟競爭環境
不敲碗薪資制度 又嫌銀彈攻勢難看
我也不知道有什麼方法限制球隊買人了
要有什麼影響
不知道在急什麼欸
以後可以簽雙份!!!
薪資不知道,但違約金一定上漲
看違約金多少吧 搞不好算一算還比較虧
台新要"贏了"就是獅確定違規阿 命題本身就有問題了
獅違規對台籃有什麼影響 就不要這樣簽阿
法院裁定兩個聯盟應該互相比照對方規則 不就這樣
台新付違約金的情況就是輸了才要付違約金
連命題都看不懂好意思群組點名我要回欸==
代表有錢無所不能
台新有說要付錢嗎
付違約金啊,鈔票戰很爽啊
都賠錢了還行吧
違約就付違約金 阿這不也是合約精神 不然勒
證明踢丸屌打0.0
這串看下來 剩一個大聖親友團一直跳針電信 笑死
你要這麼雙標笑死了大家也真的拿你沒辦法
電信公司合約是三小啦lol邏輯超爛還可以自顧自一直
講是在哈囉
如果台新跟林都沒事的話 這籃球環境也太噁心了吧
要拿電信公司來說的話應該是電信公司突然說我不給你
服務了吧 怎麼想都怪怪的
什麼邏輯炸裂的類比 真的笑死
沒差啦☺
原來拿電信合約違約類比來自這篇推文喔 邏輯真的爛
今天戰神難道有聲明幫大聖出筆違約金給攻城獅了嗎??
一樣想法 戰神如果能這樣玩 繼續認定攻城獅合約無效
加上如果走向法院還判戰神合約無效說成立 那恭喜喔
台灣職籃以後就都簽上加簽這樣玩阿 又領先全球了餒~
有些人根本沒搞懂 不同聯盟的球團哪能單方面認定
另一個聯盟的球團合約無效
不然要主委要打中職 中職球團單方面認定主委在獨聯
的合約無效就好啦 買斷金也不用付給獨聯球團贖身了
為啥你們都聽不懂違約金賠償多少要等法院認定啊??
台灣職籃會出現這種狀況就是各自登山沒統一規則啊
那一切就是回歸民法 秉聖有權解約台新有權簽他 若
法院認定有造成獅損失就賠償 簽上加簽只有職籃薪資
透明跟統一規範才能防止 在完善制度建立前台新秉聖
如此做就是他們擁有的權利
OK 這麼想等法院認定 費盡心思想走漏洞的是哪方誰都
看得出來 戰神如果聲明承諾會幫大聖付違約金
或直接以買斷方式讓大聖為戰神效力無異議 我會認為
戰神讚~
至少不是把另一聯盟球團的合約當空氣在玩 有尊重到
合約精神啥小 解僱人的時候怎麼不精神一下
哈哈哈 難道攻城獅有哪筆解雇沒經過跟球員協議的嗎
只要職籃不統一規範 一切就是回歸民法規定 秉聖身
為當事人之可隨時終止是他的權利 若最後法院認定有
造成獅損害 不管是他自己或台新只要有賠就夠尊重了
兩聯盟要各自登山不合作建立完善的薪資透明、球員名
單等制度的話 商場競爭既無違反民法就沒道理要求球
團不能不計重本的搶人、球員不能為了追求更好的待遇
而終止合約
在戰神之前 從來沒有球團會做簽另一聯盟有約在身的
球員這種事 今天戰神後到簽完約 還能單方面認定
攻城獅與大聖的合約無效 戰神要霸氣登場就這??
銀行就是有錢
出過社會肯定知道資方給出的合約 必定有許多不利勞
方的條款 例如表現不佳得懲處、解雇等 根本沒有什
麼協議的空間 但多數人都會認為自己不會發生這些狀
況而仍簽了約 上網查吳岱豪被富邦單方面解約的報導
就知道 因合約上有寫球員表現不佳球團可提早解約 即
使吳認為是因受傷、教練團調度所致仍敗訴
哈哈 要講出社會 不同幫派 你從原本堂口要跳另一支
在戰神之前沒有球團做是因為評估後認為沒有需要 而
不是不能做 除了富邦、中信等少數球團 多數球團根
本沒有這樣的財力願意不惜重本加碼搶人 甚至去面臨
可能的賠償問題 而值得這樣爭取的球員也寥寥無幾
堂口 沒先跟原本堂口找聲招呼談好 會沒事我輸你
多數球團沒有能力做出這樣的選擇 而富邦在P已經輕鬆
三連霸、中信在T第二年也是一路輾壓奪冠 自己已經一
堆好球員都打不到球了 根本沒有需要再付出這麼大的
代價去搶人
球隊最基本的東西就是戰力需求 不符戰力的約
球團是怎樣不能清出空間 合法請不符需求的球員走人?
一個是商場上的合法競爭 可以拿來跟幫派堂口類比喔.
前者有爭議就是依循正當法律程序解決 難不成跟後者
一樣作奸犯科嗎
OK 商場上那就雙方合法協商交易 讓球員能好好打球~
那職籃沒統一規範回歸民法 台新是怎樣不能合法的追
求戰力? 秉聖不能合法解約去待遇更好的地方?
笑死以為幫派份子就沒在做政府立案的合法生意是不是
幫派也是有人才需求的 以為道上就什麼都作奸犯科喔?
於情於理 戰神目前的聲明做法 站在台新那邊就是少數
職籃就沒統一到底怎麼合法協商交易?只能依據民法
秉聖解約合法 若最後判賠不論自己或台新只要有賠也
都是合法
前面提到不同聯盟就以買斷方式進行阿 是勒目幹喔
笑死你前面說幫派堂口間沒先打招呼談好 會沒事我輸
你 難道你要說的是會走正當法律途徑解決嗎? 那ok
我輸你
所以阿 堂口之間人才流動都懂得要談好 堂堂金控集團
職籃就沒統一規範是勒目幹哦 既然依據民法可能獲得
更有利的結果 到底憑啥要跟你買斷 就看法院判多少就
賠你啊 搞不好還判你合約真的無效勒
需要到對簿公堂才分輸贏? 再怎樣是你戰神要吸收喵的
喔所以堂口之間都很和平不會有糾紛是不是?
人(我就是不會把攻城獅的合約當空氣) 不用來好好談?
堂口之間都很和平都可以講好再人才流動
OK 來硬的無所謂阿 憑啥不以買斷方式談 要走法院也
OK阿 反正台新都嗆聲有歧見就上法院 哈啊哈 有夠躲
攻城獅也不想為難球員要以球團對球團協商台新也不要
對簿公堂是最有利的選擇為何不行?而且你想談出什
麼結果 用小台小曹換嗎還是高額買斷金 無論如何根
本都很難有機會談出雙方滿意的方案
以你智商覺得對簿公堂是最有利的選擇 好喔 等著看~
該聲明的都講過了 要上法院就是直球對決 躲在哪?
還是你怕獅最後可能一無所獲
台新的有歧見上法院是要挖坑攻城獅去對付球員就好
你看不出來那我也是笑笑 我基本站在道義角度上看事
你本來就只能等著看啊…多嗆這一句好像你本來能做
什麼事一樣
怎麼睡一覺起來老哥你又卡了==
懶得鳥Z版了 意見交換而以 小事
你要兩邊坐下來談的前提是大聖終止無效且台新合約
對付球員更好阿 民法549清楚寫當事人之一方可隨時
終止合約 而且秉聖那麼執意去台新 你覺得他們有可
能不動用法務資源協助嗎?
無效 這個條件要達成才有你預想的狀況
ikohuge你有沒一點可炒的論述阿 沒事去旁邊學插花啦
這才是你說的主委情況達成 中職沒有有效合約 對方有
有效合約
好啦Z版 我不想跟著你卡 給你一句 原來是罵死沒取錯
不同聯盟就是買斷跟買斷就是球團對球團這兩件事都是
有前提的 你不能無視前提直接斷定就是這樣啊==
我爽不當攻城獅合約無效看事你格局只想甲乙合約處理
就好 你爽提就提 不用跟我說我不能怎樣無視前提斷定
.......阿本來就是甲乙合約的問題 你不照甲乙合約處
理才叫沒有合約精神餒
就請你繼續無限期聲援戰神無視攻城獅合約正當性喔掰
ATTW大家在這邊講道理,你說你想怎麼想就怎麼想,真
的蠻鬧的
我哪裡不講道理? 廢話 我想怎麼想是我 系哩目幹喔
合約精神甲乙兩方想用"格局"跳過無視算是不講理吧
企業集團格局以球團隊球團在商言商有啥不妥嗎?
那是你以為的球團對球團 實質不是啊==
反正我是贊成不要去為難球員 球員既然想要更高價的
你自己的舉例你也是知道的 人家只在乎有沒有買斷而
不是誰買斷
今天要我家巷口阿北有錢去幫他買斷送雄鷹都可以
這本質就是甲乙雙方的問題 哪有什麼硬性規定一定是
球團對球團 你明明是知道的啊 為什麼會卡住
合約也是人之常情但基本上別把攻城獅合約當空氣就好
台新做不到 我就一句吃相難看 要告來告
我懶得再鳥你Z版只想在這繞圈圈了 扯什麼硬性規定
...........一定要球團對球團是你說的欸
請找出我說過一定要這三個字 不然你Z板就是在誣賴~
OK我的錯 沒有一定要 只是沒有其他選項
你喜歡有其他選項 跟我沒有其他選項 沒關係阿
重頭到尾我就是不會把喵喵合約當沒有在看事 可以吧?
不是我喜歡也不是你沒有的問題 是實質就不是
跟喵有沒有合約也沒關係
...算了 你Z版邏輯觀念簡直是上上策 社會事哩金透喔
阿現實就是這樣 你一直要跳脫現實用人情義理來處理
法官會管你人情義理嗎==
我懂你的道理你都懂但就是這口氣吞不下去
但這跟現實道理不成立無關阿
笑死 一堆可教化不干人情義理是不是 好懶得洗臉你餒
......這是刑案是不是?
銀貨兩訖的事要什麼人情義理
用餐不陪囉好好消化我覺得大器有格局的處理方式好嗎
P寶真的很好笑,各種悲憤欸
就是錢搞定! 球員身價暴漲…
..
確實 我前幾篇的留言也舉過岱豪的例子 可能我就是
站在比較挺勞方立場 才對現在的風向這麼不解
回錯篇靠北
35
那天胡瓏智記者會,有個記者特別問違約的 胡的回答是 有個制式合約的買斷金+遭受到的賠償損失 既然是制式合約的買斷金這肯定不高,但是是寫具體數字的 後面那項很難認定了,哪些算損失,感覺如果有糾紛,最後要上法院認定 這之後球員如果賠的不多,前面那個買斷金應該會大幅提高88
台灣職籃會出現這種狀況的根本原因在於兩聯盟各自登山,不合作訂出薪資透明、球員名 單等統一的規範,使球團不知道球員當前的行情無法公開報價,球團違規挖角或球員跳槽 也沒有相關懲處。 而既職籃沒有特別規範,一切就是回歸民法,依549條第一項當事人之一方可隨時終止委 任契約;依第二項若造成他方損害則須負賠償責任。6
為什麼一堆人明明不懂要硬扯民法阿 如果是員工,才適用勞基法。 簡單說,如果你今天跟你公司簽3年,根據最新的15-1,在有約定最低年限的情況,員工要離職。 在這種情況,公司可以跟你求償投入在你身上的培訓費用,但不能跟你求償因為你離職的業務損失。 如果是普通契約,例如買賣交易。則可以求償約定比例,但通常無法超過15%+另一方有憑據的損失43
開頭這標題是很有趣的問題,就借這一篇來借題發揮 ※ 引述《kaikai9527 (Michael9527)》之銘言: : 台灣職籃會出現這種狀況的根本原因在於兩聯盟各自登山, : 不合作訂出薪資透明、球員名單等統一的規範, : 使球團不知道球員當前的行情無法公開報價,
爆
Re: [新聞] 快訊/證實已和林秉聖簽約 台新:絕無惡就我的理解,認為台新聲明意思應該如下: (當然我的認知或法律部分可能理解有誤,歡迎指正討論) 1 在中信8/15前提前終止合約前,其他球團可以「接觸談價」但不應該「正式簽約」。 關鍵字:正式管道提出報價(獅跟台新都有提到,中信也歡迎)、提前終止前,不應簽有86
[問題] 瓊斯盃結束了,大聖接下來去哪大聖一上場噓聲四起, 但是不畏噓聲表現依舊出色, 瓊斯盃結束了, 快樂的時光結束了, 該面對的還是逃不過,65
[問題] 為什麼台新非大聖不可?乳題 實在想不透,我知道大聖實力很不錯,但出大約就算了,還願意幫出律師、違約金,甚至疑 似給某些人壓力 真的值得花這麼心力也要得到他? 台籃洋將找的好,基本贏一半51
Re: [情報] 攻城獅fb這次很神奇欸 以往兩聯盟挖人至少會 一邊球隊 thank you 一邊球隊 welcome 像是最一開始中信 攻城獅 ...其餘類似情況 相信都是兩球團談好買斷或是合約到期馬上補上 如果台新要人也是台新去問獅要多少買斷合約39
[討論] 台新季前操作討論1.簽曹薰襄 (英熊當初只有綁定一年的新人約嗎 好像怪怪的xd) 2.第二順位換小台 (高林唐未來中華隊看板看誰掉下來選誰 去換一個被英熊荼毒兩年身手不知道還有沒的 前國手xd)27
[閒聊] 大聖事件如果先不論私下有溝通過 依法規看 台新是不是最站得住腳? 大聖道歉文:5月下旬簽約 攻城獅記者會:6~7月簽約 台新:中信8/15宣告大聖自由球員14
[討論] 不管合約直接上場會怎麼樣在國外過去因合約問題無法上場的球員案例很多,但在台灣印象中好像不太常見,這次又 是發生在跨聯盟,如果大聖跟台新這次不理會攻城獅,照樣登陸打球好像也不會怎樣? 會不會因此直接開啟大合約時代,每個球員都直接拿兩個聯盟合約愛打那邊就打那邊 --13
Re: [新聞] 台新盼攻城獅坐下來談 有歧見就上法台新果然是大財團 發言高度就是不一樣 違約的是大聖 你攻城獅有意見去告大聖阿6
Re: [新聞] 快訊/證實已和林秉聖簽約 台新:絕無惡早上喵喵記者會,清楚的交代大聖如何與喵喵簽約的始末 而台新只是說 1.在大聖與中信合約(8/15)結束前,不能與大聖簽定有效合約 2.大聖在8/16號已正式書面拒絕喵喵,台新認定大聖無合約才簽大聖的 現在台新被冠上惡意挖角 如果聲明說會幫大聖解決合約問題 那就自打臉了X
[討論] 台新和大聖應趕緊出面說明先說 我算是T寶 但這件事喵喵在情理法完全站的住腳 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1. 大聖想解約因直接當面談,而不是透過文字訊息,就無聲無息非常不負責任。 2. 台新在知道大聖已簽約的狀況,為什麼不直接跟喵喵接觸,而是直接接觸大聖,非常讓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