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于容是不是覺得自己很大牌?
※ 引述《yaya (喔耶比)》之銘言:
: ※ 引述《tmacai0103 (白色巧克力)》之銘言:
: : 本人現在在現場
: : 剛剛于容吹布拉在攤手就技術犯規
: : 我旁邊的直接大喊不能攤手嗎?
: : 結果于容叫保安請他出去
: : 又沒罵人這樣也要被請出去
: : 一個裁判這樣搞行嗎?
: 附上直播的影片
: https://www.youtube.com/live/Q7151LF3h_M?feature=share&t=9224
: 起因大概是第四節布拉攤手被插T(技術犯規),
: 我今天坐的位置是紀錄台對面的3F微糖區,
: 現場看到的畫面是
: 坐在紀錄台後方的2F少糖區,
: 有位現場獵鷹球迷真的喊很大聲"不能攤手嗎?"
: 我坐在對面都聽得很清楚
: (進獵鷹主場看過幾次球賽,獵鷹的球迷們是真的蠻團結又兇悍)
: 之後就看到該球迷被2名保全請出去了...
: (2名保全當下其實也很遲疑)
: 但是之後沒多久又看到那名觀眾再坐回原位就是了...
: 話說在上半場時,
: 也有出現一個吹判,
: 然後整場獵鷹球迷大聲噓裁判的聲音,
: 不解為何該觀眾就被裁判指示保全把球迷趕出去?
根據T1規章中,T1 LEAGUE 場地暨賽務規章,第六條 主場安全負責人
六、若執法裁判或聯盟人員於賽事中或賽事後,遭受球團相關人員或現場球迷,言語污辱及人身安全要脅,將由主場賽務負責人對該名肇事者進行勸阻,若屢勸不聽,主場負
責人得以協同現場保全人員將其驅離,並依照各主場球團和聯盟相關之規定懲處。
-----------------------------------------------------------------------------看來應該是用這條趕出去
由此可知"不能攤手嗎"算是對裁判侮辱、人身安全要脅的句子
不過依照規章應該會先進行勸阻,所以後面把他請回來
--
所以"不能攤手嗎"是什麼侮辱用詞喔???
下一場會不會全場喊不能攤手嗎XD
“不能攤手嗎”有到言語污辱嗎?
所以球迷進場沒言論自由嗎 這哪門子言語侮辱?
能進場就是你們的福分了 知足了吧
以這條來說于容也沒有權限啊,可能對規章一知半解吧
所以我明後天進場大喊于容吹的都比你好算言語侮辱嗎
*不能攤手嗎*
下次他吹比賽會不會一堆人故意跟他講這句
把衣食父母趕出去 笑死
照這邏輯只要裁判不爽,你跟他說哈囉他也覺得你在污
辱他把你趕出去
于容給你一個任務,下一場吹判把T1高層趕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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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本人現在在現場 剛剛于容吹布拉再攤手就技術犯規 我旁邊的直接大喊不能攤手嗎? 結果于容叫保安請他出去 又沒罵人這樣也要被請出去13
請正名一下 前。國際裁判 國際裁判資格只有兩年 因為這兩年于容沒在台灣籃協舉辦的最高層級執法 所以就沒有被籃協提報FIBA 所以他的舞台只剩下這裡了17
附上直播的影片 起因大概是第四節布拉攤手被插T(技術犯規), 我今天坐的位置是紀錄台對面的3F微糖區, 現場看到的畫面是34
看了推文說主場DJ妖嬌也有被他吹警告 拉了時間軸看一下 事發時間是Q3剩下51.39秒 雙方進入加罰狀態 吳宏興犯規 謝亞軒上罰球線 之後雙方先換人 再進行罰球 妖嬌開始叫主場球迷鼓譟起來干擾客隊罰球 也用DJ台音效進行干擾11
小弟坐妖嬌後面 這個我剛好有聽到 于容說DJ不能干擾球員罰球 妖嬌喊謝亞軒罰不進 這點確實錯了1
T1聯盟這樣做很掉粉吧 那名喊「不能攤手嗎」的球迷一定是有在看球的球迷 不是那種跟風的球迷,所以才會這麼投入其中 他的行為不就是球迷正常的反應 不管是場邊質疑裁判的聲音、對吹判不滿的噓聲、干擾罰球的鼓譟3
太好奇了就去問了妖嬌 以下上圖 如果妖嬌講的沒錯的話代表 也不是如部分鄉民講的「不得干擾」7
有人私信問了一些重復的問題 所以直接回復好了 1.FIBA規則寫的國際裁判資格兩年是一個週期,每兩年授證。 2.國際裁判資格是由會員(國)提供名單 3.資格限制之一,兩年內必須要在會員舉辦的最高層級比賽吹判。
爆
[情報] 攻城獅聲明所以又是法務一個人說了算??? --- 【2021年3月31日】昨(30)日收到 P. LEAGUE+ 聯盟回覆本隊提出之申訴,攻城獅球團 以此聲明稿重申球團立場與事件發生的來龍去脈,並感謝近期球迷的關心與指教,也希望44
[情報] T1聯盟規章新增公告2022.12.15聯盟公告 聯盟規章新增及修訂內容如下: (一) 新增 – T1 LEAGUE 競賽規章 第十六條 聯盟及球團隊職員行為準則 第八點 「若球隊GM有發生失當行為,包含情緒失控、批評裁判或任何影響比賽順利進行之情事,初16
[討論] 職籃聯盟對球員及觀眾爭議行為之處理因DJ妖嬌限動事件前面進行了一些討論,回頭看了幾個play,想純粹討論職籃聯盟對球員 行為是否涉及技術犯規的處理,還有對觀眾行為之管理,該事件無謂的發言先略過。首先 討論球員部分: [情境一]本次事件影片在: 2023/02/05 T1聯盟高雄全家海神胡瓏貿在自己隊主場和觀眾台南台鋼獵鷹DJ妖嬌互嗆6
Re: [情報] 針對G31國王VS領航猿 最後讀秒之判決記錄台跟裁判說是大錶異常..所以裁判補大錶的秒數 但... 怎麼看都是小錶慢開 對主場進攻有利 且又未立即向裁判示意異常 先不論進攻計時器是否故障 這是主場24秒投籃計時員的疏失 依聯盟賽務章程 每個主隊需安排 7 位擔任記錄台的人員,包含籃球比賽記錄員乙名、計時計分員 乙名、24 秒投籃計時員乙名、攻守記錄員四名6
Re: [新聞]T1聯盟明早開理事會 鬥毆事件中午前有公告看了T1競賽規章第16條「聯盟及球團隊職員行為準則」,試著推敲。 有關程序部分: 第7項規定:「聯盟及球團隊職員如違反本條各項之規定,將移請本賽會之重大事件決策 委員會審議,送至聯盟及球團會議中說明與表決,並經常務理事會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