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艾迪大講成
「#新竹球王」#成力煥 在6月底經歷和 #新竹街口攻城 買斷合約風波、取得自由球員身份後,今天確定加入P. LEAGUE+(簡稱 #PLG) #台新夢想家,簽下2+1年合約,第3年是雙方選擇權,合約總額據了解達8位數。
成力煥會投入今年自由球員市場讓人始料未及,因為新竹是他的老家,去年季外獲得 #攻城獅 邀約返鄉打球簡直是天作之合,成力煥義不容辭加盟,未再考慮其他球隊開出合約搶人,並在上季打出生涯年表現獲選聯盟「年度第一隊」與「年度防守第一隊」雙料頭銜。
未料成力煥與攻城獅季外在針對去年所簽「1+1」合約的「+1」這部份,是屬於雙方選擇權,還是單純方選擇權在相關解釋與溝通上,存在認知上的差距,如成力煥7月1日在自己IG有關離開攻城獅的發文所言:「合約從來不是辦家家酒用的道具,我們(指和攻城獅)在7次的面談中討論了各種的可能性,最後的協議是我買斷合約離開。」成力煥和攻城獅的合約在7月31日正式到期,也已付買斷金恢復自由球員身份。
清官難斷家務事,成力煥與攻城獅買斷合約的始末與細節,必須兩造公開原先所簽合約才能論斷,不過雙方都已經選擇move on各奔前程,攻城獅在接下來簽下老將林宜輝,又以選秀狀元籤挑中朱雲豪,加上先前所簽郭少傑,已夠將成力煥離隊的戰力影響降至最低。
#夢想家 在「成力煥搶人大戰」和其他球隊(包括來自PLG與t1 league)都是站同樣的起跑點上,也都是在成力煥解決和攻城獅的合約事宜後才鳴槍起跑,他們能夠得標,除了價碼有競爭力外,誠意與溝通更重要,操盤的總經理韓駿鎧與特助「少俠」田壘年紀都和成力煥相仿,讓他們在這場搶人大戰最終得標。
成力煥加盟夢想家,大為彌補先前戰力一哥與精神領袖「阿美族戰士」楊敬敏季外離隊的戰力缺口,尤其他是屬攻守俱佳又兼具心理素質的球星,完全符合總教練Kyle Julius的體系,加上先前又先後網羅簡浩、吳永盛,整體本土陣容和上季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除了更添重返總冠軍賽的本錢外,票房也更具賣點,至少和攻城獅對戰組合應該是主、客場都會搶爆、賣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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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選擇權是什麼東西有人知道嗎
千萬 厲害了
雙方選擇權 厲害了 台灣就是不一樣啊
要就是球團選擇,要就是球員選擇,雙方選擇還叫選擇
嗎XDD
看來就是兩造對選擇權解釋不一樣
千萬也太扯wooow
MLB也有雙方選擇權啊
MLB也有雙方權
*選擇權
八位數
三年千萬還算不錯的價碼
MLB……還真的有,孤陋寡聞惹
雙方都同意才執行
所以一方認定是球團選擇,一方認定是雙方才破局
三年八位數 真的為職籃薪資上漲開心
有八位數難怪先買斷合約
圖片說選擇權是at the end of a contract耶
3年八位數 搭配打的場次 感覺比職棒好賺欸
恭喜啦 約不錯
所以1+1應該要算1年約?
對啊 一年啊
不然就不用+啊
艾迪這篇說成的新約沒有選擇權,跟成自己說的又不一
樣了= =…
艾迪是官媒,這大概是官方定調
雙方選擇權XDXD
所以以後1+1別再說是2年約了 肯尼表示:
艾迪大好像改了,樓主可能要修文了
說兩年也沒錯啦 但保障一年 第二年是Optional
不一定會執行
定義合約長度的點在於其他球隊能接觸球員的時間點啊
這定義不正確 合約中能否接觸是要看聯盟有沒有規章
如果是球員 or 雙方選擇權 我覺得可以接觸啊
已改
大多數聯盟都沒有 但美式體系比較在意這個
所以我覺得用他隊不能接觸的年限來說比較不會錯亂
如果沒有規章 那隨時都可以接觸
賽季打到一半強挖這種事情也是很常發生的
2+1當兩年,就表示這兩年會在這一隊,他隊不要來亂
2+1當三年,可是第二年結束接觸他隊 聽起來就微妙
雙方選擇 嗯嗯
雙方選擇權,那還需要買斷?
Kenny之前說是「球隊」選擇權欸!
清官難斷家務事
雙方選擇感覺是保留資方可以跟進合約的權利嗎?
平均333萬喔
沒有吧 雙方就是球員想走也可以終止合約
對啊,雙方選擇權還需要買斷? 一個兩方同意,一個
一方不願意就拆夥
不執行就變FA啊
這薪水好猛
雙方選擇不用買斷,但肯尼覺得是球團選擇,所以成付
錢買斷啊,這不就是最後的結果嗎??
中距離都投不進的還能千萬喔
為啥球員沒到那個價格 球隊卻要開那麼高是要拉抬市
場價格嗎
所以就是球團選擇啊,況且兩種性質差這麼大也能有不
同解釋?
合約沒公布出來誰能說是什麼??成最後也接受是球團選
擇,但他願意付買斷金,去追尋千萬大約啊
球團選項的買斷金是球團付球員吧
正常來說
但成反過來還蠻特別的
??想要他繼續打執行合約付薪水,不想他打不續約,為
什麼是球團要付買斷金給球員??
3年千萬 看那個千萬是多少啊 如果一千多萬 那一年也
才300百萬 不就高的價碼
今天就是獅想要成打(付原本合約的薪水),但成想大約
就是合約多給點保障 把你裁了也不會全沒薪水這樣
,所以付買斷金給球團,去追尋大約啊
我是說一般球團選項不執行 通常球團會要付一筆買斷
金給球員
合約簽字的兩邊都弄不清楚也蠻搞笑的
合約會先寫好買斷金額
不懂??為什麼不執行還要付買斷金??球員表現不好還要
但成這例子不算球團不執行
付錢??因為新秀合約也是這樣簽啊
對球員的保障啊
至少MLB的球團選項很多都有買斷金
那是額外的東西吧,正常來說球團選擇權就是保障球團
用這個舉例好了
這張最後兩年是球團各1700萬美金的球團選項
若不執行 buyout是1000萬
那就是部分保障球員吧,給球團兩個選擇
當然球團選項不一定會帶有買斷啦 看球團怎麼談 但M
LB蠻常見的
或是這算搶人用的
因為成付的比較像是違約金,作用是結束自己的合約
對啊 因爲不是球團不執行
付違約金代表是球團選擇權嗎 雙方選擇權不需要付違
約金吧?
確實有雙方選擇啊
噓
只有成覺得是雙方選擇,肯尼覺得不是啊,談不攏要嘛
上法院,要嘛就是像成這樣付違約金啊
問題的癥結點在於如果是雙方選擇那麼成應該不用給
」買斷自己合約吧
所以根據結果回推當初的合約,就是成也接受了不想上
法院(法院認定雙方選擇,成就不用付違約金)
自己付買斷就不是雙方選擇吧
所以我覺得叫它違約金,比較適合
只不過這不是白紙黑字的東西嗎 爲啥能有不一樣的解
釋啦XD
兩造對合約內容怎麼解釋都不清楚就簽下去了?
可能就是合約沒談攏,但根據雙方的發文來看,也可能
是兩邊談不攏,後來決定成付出一筆錢(成認為是買斷
但選擇權這東西 聯盟規章要規範一下吧
玩Baseball Mogul就知道有雙方選擇權啦
雙方選擇覺得是經紀人去拗的,大概沒寫清楚
金),然後換取肯尼不執行球隊選擇權
成有找經紀人嗎?
https://i.imgur.com/10e7uED.png 球員/球隊選擇權
是可以同時存在的
通常球員選擇權金額會較低,球隊選擇權金額會較高
這讓我想到MLB菊池雄星野算同時有球員/球團選項欸
球團若不執行後四年合約 菊池擁有一年的球員選項
反正成就是想走了嘛,最後認了,付買斷金走人
球隊有22-25 每年16.5m選擇權,但選擇拒絕的話。
菊池在2022有13m的球員選擇權
這張照片有點怪怪的
如果依據上面大大解釋的,雙方選擇權順序應該球團>
球員選擇,那這件案子確實是算成方違約吧?畢竟只要
不是球員選項,優先主導權都是球團。
雙方選擇代表第三年+1保障跟非保障薪資各多少阿
一個是球團認可薪資跟球員認可薪資
對啊,所以是獅可以先決定要不要使用選擇權,狀況A.
獅選擇使用,那成繼續為獅打球;B.獅選擇放棄,成選
擇使用球員選項,成繼續為獅打球;C.獅跟成都選擇放
棄,成成為自由球員
成就是堅持要走,人家連買斷金都出了哪可能拒絕
獅就是發現在多錢都比不上只好好聚好散了
所以肯尼肯定幹到不行啊,但為了維護形象只能吞了
$$$$$$$$$$
被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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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艾迪FB-關於誤解臺灣籃球即使不能「一團祥和」至少不要「血流成河」一直是我想努力的方向,然而 #成 力煥 離開 #新竹街口攻城獅 之風波餘波盪漾,我在17日的相關發文也被針對點名,原本 我不想再多作回應,而是以成力煥今晨IG發文供大家參考,但顯然幫助不大。 成力煥在這則發文表示:「賽季打完收到幾個球隊的詢問,我與攻城獅依照委任合約內容 討論之後簽署買斷協議…」這段話的關鍵字在於「#委任合約」,何謂委任合約,民法對39
Re: [討論] 高景炎Kenny Kao FB球隊選擇權,表示球隊在附加合約年有權利決定是否執行合約 如果球隊決定不執行球隊選擇權時,通常球隊需支付球員的買斷金金額 (不知道PLG的保障合約薪資有沒有列入買斷金的部分) 今天攻城獅和成力煥簽的是1+1合約,且+1為球隊選擇權 當攻城獅和成力煥走完第一年合約25
[專欄] 肯尼NOW星球/成力煥轉隊事件始末?肯尼肯尼NOW星球/成力煥轉隊事件始末?肯尼哥要宣佈大事了 日前台新夢想家發布成力煥正式加盟的消息,引起球迷熱烈討論,其中有人謾罵、有人祝 福,也有人在網路上提出很多質疑,因此這一集的《肯尼NOW星球》,主持人肯尼哥要來 說明「成力煥轉隊事件」的始末,讓粉絲們知道整件事情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