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景炎Kenny Kao FB
球隊選擇權,表示球隊在附加合約年有權利決定是否執行合約
如果球隊決定不執行球隊選擇權時,通常球隊需支付球員的買斷金金額
(不知道PLG的保障合約薪資有沒有列入買斷金的部分)
今天攻城獅和成力煥簽的是1+1合約,且+1為球隊選擇權
當攻城獅和成力煥走完第一年合約
如果攻城獅評估成力煥第一年表現不符合身價應有水準
那麼第二年就會買斷合約,以買斷金來省下第二年的合約金
(再次強調,我不知道PLG保障合約薪資是否有列入買斷金)
因此一般來說球隊選擇權,是傾向球隊利益的條款
可以出清薪資空間重新簽約其他好手
但是今天情形卻非如此
成力煥第一年表現超乎預期的好,或許可說是超乎身價的水準
甚至有其他球隊想開更高薪網羅成力煥
可以說攻城獅的GM在這項簽約非常成功
所以當成力煥自請離隊時
以雙方簽訂1+1合約來看,攻城獅可以要求成力煥繼續行使合約
也就是成力煥必須打完第二年才能離隊
但是攻城獅選擇同意提早解除力煥的合約,讓他能提早去追尋更好的發展
我認為這實在是氣度很高的做法
卻被某粉專帶風向是"沒有職業球團的氣度"......?
--
工程師那篇聲明很有問題啊 半字不提1+1 球隊選項
跟有沒有不執行
直接用自請離隊帶過去 如果不是GM自爆 還真的不知道
媒體為了流量去噁爛人家球團啊 小編或許沒有做得
很完美 但有嚴重到被媒體這樣寫嗎 自私他媽開門接
他 自私到家了
工程師簽這張有利約 既非保障約又可以給球隊最大權
限
你覺得球隊會無條件放人嗎?是你你會無條件放人嗎?
這樣球團威信在哪?所以我在想是不是有條件但選擇
不講,因為成的說法也還沒看到。
而對成來說保障的約只有1年而已 +1年還要看工程師臉
色看球隊願不願意執行 以上說的是賭王事件後的時空
背景
如果是一年約=沒氣度 1+1就不同了
打死不能承認人家球團好心成全就是了
感覺有事情沒講清楚 或是不想講清楚
一般鄉民不知道內幕跟著罵就算了 今天他說了那麼多小故事,說的很神通都知道內幕 但最重要的合約情形沒掌握到就在罵,不就是在亂帶風向嗎?
※ 編輯: asdfgh0920 (39.9.169.13 臺灣), 06/30/2021 02:40:50球團聲明幹嘛去提1+1,原本兩邊表面好聚好散,有人
攻城獅的聲明很偏頗沒有提的很完整也是問題啦 還要
肯尼自己出面
硬要黑球團才不得以出來澄清
不過球團也太大氣了吧 招牌就直接讓他走了
某B是沒看過成自己說只想簽一年約的新聞哦 是今天
才看球?
第一年獅就想簽複數年了 成想簽一年就好也是他們
的事 怎麼到現在還是球團的錯了!?
對成來說只有1年保障約阿 樓上某G沒看懂?
你去跟球團簽1+1 球隊選項 就是只有1年保障約
而非外傳的謠言2年約 這差很多 簽2年約就是2年保障
沒有甚麼一年後球隊還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執行
說真的工程師那篇聲明內文有提到的話根本不會衍生出
誰在謠傳兩年的 還不是亂源自己加戲 笑死
一堆風波還要靠GM另外發聲明澄清合約內容
新聞出來罵聲一片,GM出來說明後又罵當初不講清楚
真的是怎樣都贏呢
以後球團真的要習慣講清楚合約內容啦 聲明很重要的
重點就不在一年,新聞都證實了:第一年就有複數年
約等他了,要喬今年的+1時球團知道他外面有球隊要
也想開複數年約給他,他要保障隨時都有,就是價錢
問題而已,你在這裡跳針保障只有一年是在亂?
人家GM的聲明你484沒在看阿 還在跳針複數年約
最新聲明就是1+1 講白話就是保障1年約啦
來亂的根本是你G大吧
還在那邊跳針新聞
整件事最爛的就是帶風向想紅的小人
1+1不是去年簽的舊約嗎 跳哪裡
就是第二年要幫他加薪,他硬要買斷合約離開
去年要複數年球員不要 所以簽1+1 今年想執行+1遇
到別人報價於是想改簽複數年 因為報價不夠高談不
攏才不執行+1 直接放人 有問題?
你B覺得球團對不起誰了
給成去成全啦,連薪資上限都還沒界定是要吵什麼?
尤其合約被呼嚨也不是第一次了(吳跟鄭在邦)看去
哪再決定怎麼罵比較實在,去夢罵聲少一些,去邦應
該炸裂了
球隊選擇權應該很清楚不需要贅述,所以獅有什麼問
題?球隊就要續約啊,你自己還想走然後還有其他球
隊對話變成球團有問題?搞個受限自由球員跟完全自
由不就好了,只是這些現在很難立刻設定,薪資上限
不搞P+重磅加盟林書豪過水打兩場兄弟齊心說不定都
看的到
重點就是雖然獅能用低於市價再使用一年成,但球隊
為了成發展著想不使用選擇權,彼此祝福好聚好散,
怎變成惡意挖角或是啥的= =
精神錯亂
聲明寫清楚比較好啦,不然這邊吵成一遍也不是辦法XD
那這樣要是球團有錢是不是可以把全聯盟球員都抬價
報價一遍 反正為了球員發展都得放人 不然就撕破臉
不能好聚好散?
這樣還不是惡意?
J大就真的需要聯盟制定準則要不然各方成全就是兄弟
聯盟啊,別糾結啦成全一下看去哪再看囉!
不知道成力煥今年月薪多少?
沒人覺得成是利益導向,雖然球員就應該如此,但制
度不健全所以也沒啥好說了
獅薪水不知,但有聽說P某隊控衛(有時先發有時沒先
發)年薪是大概180-200
球團聲明就不想講太清楚好聚好散
合約沒拿出來 你怎知道合約寫什麼
1+1哪來的第二年買斷金呀……不就是球隊選擇要不要
繼續合約嗎
看起來是雙方選擇好聚好散,聲明才沒寫到那麼清楚,
有人刻意要黑,那GM只好出來講清楚了
稍微搜尋一下,大聯盟那邊是有球隊選擇權買斷機制
但是NBA方面就沒看到具體案例?
最後還是回歸合約裡面有沒有寫到買斷金吧
完整的1+1除了前面的1之外,後面的1應該有薪資跟買
斷費用。如果當初球團為了節省開銷將買斷金額設低
甚至球員可以自行買斷,那球隊也沒有辦法強制留隊吧
如果+1的薪資條件應該當初就談好,那麼後來球隊說要
加碼是否已經變成「重新議約」,很多細項都要釐清
這個就給霹靂哥法務處理吧,最怕就是球團/球員/經紀
對同一份合約有不同認知
其實從去年新聞+成自己的說法,認知上應該是只簽一
年約
新聞詳情可以看昨天版友jordan1227的po文,艾迪昨
天的發文也是這意思
合約都簽爽的,想走就走
是真的有肚量!
最清楚的就是1年保障約跟1年非保障 選擇權在球團這
約滿1年 球員想續約還是不續約都要經過球團決定
要不要執行
其他買斷金細項要看肯尼哥要不要公開 1+1也是他爆
出來的
球員薪資合約全部公開就沒有這些問題了啦
分歧點應該就是成從去年公開受訪就認為自己是一年
,沒想到是1+1。談到後面應該就是沒有共識了
可能合約內容沒這麼單純 不然會跟成自己的認知差這
麼多就有點怪了
工程獅真的很好, 放成走對成跟P.League都算是好事
能比工程獅加碼的還高應該不少吧, 整個聯盟有更多球
員能拿到高薪也是好事
亂猜測被打臉怪別人不講清楚XD 不就大家想好聚好散
有人硬要黑只好講出來
打完臉只好趕緊裝中立雞蛋裡挑骨頭
這種聲明沒有合約拿出來看誰知道 搞不好撕破臉或是
其他手段 只看單方面說詞最好可以評論
GM都出來解釋了 還有人不相信XD
根本為反而反
鄉民不知道第幾次被打臉了
就很多自以為 在那邊編造劇情XD
反正持反對立場的,怎麼說都有得嘴。當初怎麼不認
為二哥是單方面說詞XD
賭王開第一槍,交易制度不能再拖
我一直有個疑惑 球隊選擇權是指球團還是球員?
如果假設是(球員的)球隊選擇權,成選擇離開,獅也
沒辦法留阿...
球隊選擇權跟球員選擇權 以NBA來講
Team Option/Player Option
如果P+的球隊選擇權的定義是你說的 成力煥應該早就
出來駁斥高景炎的臉書
如果高景炎說謊,成力煥會默不吭聲?
我只是問選擇權而已XD 跟有沒有說謊無關
而且現在是最好結局,高說明很清楚,成也順利離隊XD
會問是因為我對籃球的選擇權不了解而已XD
好可憐 被打臉還在硬拗 前幾篇在那腦補的人咧
靜待成出來說話
和平分手祝福很難?局外人一直靠邀 呵呵
喵黑顆顆
球員選擇權就是球員最大
球隊選擇權就是球團最大
kenny說+1是球隊選擇
佛心公司 還不支持爆
打臉一堆人呵呵
推
9
雖然這篇這樣講出來可能會被說是資方打手 我覺得這是台灣人是否習慣遵照合約精神的問題而非是聯盟制度 先附上幾則新聞 不滿富邦解約提告 吳岱豪敗訴理由出爐4
回這篇無意討論成力煥與攻城獅的合約事,也認同合約精神在職業運動的重要性 但要提醒,所舉過往案例-吳岱豪、鄭人維、許皓程三案,可能不適合完全站在球團角度看 獲得全案勝訴的鄭人維訴富邦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3612號民事判決) 法院認為富邦終止與鄭人維間契約之行為,因不構成合約約定球團得終止契約之事由, 不生合法終止系爭契約之效力35
謝謝A大的解說 講解的很明白 讓我本來不太懂 看完也了解1+1合約 跟球隊選擇權的意思 回這篇想跟大家討論看看的是 目前攻城獅選擇不執行球隊選擇權 讓成離隊1X
既然有人發了當事人的發言,我也就補上旁觀的第三方的說法 攻城獅會發佈新聞稿一定是以嚴謹的態度來看待這一切,清官難斷家務事, 我只能以「雙方對合約存續存在相當程度的落差」來形容,而非直接批評管理階層,14
如果看nba球員的合約 常常會出現 m+n 這種形式 (e.g. 1+1, 3+1, ......) 以 1+1 為例子 後面的+1 可能是PO或 TO爆
首Po直接回覆今天最重磅的消息 重點 合約是1+1 第二年是「球隊」選擇權 又事後打臉一波了
爆
[閒聊] 個人生涯規劃自請離隊 攻城獅釋出成力煥新竹街口攻城獅球團自首季即引領新竹籃球風潮,也因為 PLG 聯盟與 各隊一同努力後,刺激近幾個月台灣籃球市場蓬勃發展,有更多企業願 意投入職籃,讓國內籃球員皆有機會追尋更棒的發展機會。成力煥於合 約未滿前與球團提出解除合約,但經球團提出薪資調漲與複數年合約全力 挽留後,市場上仍有更優渥的加盟條件,故攻城獅球團今正式宣佈成力煥因11
[情報] 艾迪FB-關於誤解臺灣籃球即使不能「一團祥和」至少不要「血流成河」一直是我想努力的方向,然而 #成 力煥 離開 #新竹街口攻城獅 之風波餘波盪漾,我在17日的相關發文也被針對點名,原本 我不想再多作回應,而是以成力煥今晨IG發文供大家參考,但顯然幫助不大。 成力煥在這則發文表示:「賽季打完收到幾個球隊的詢問,我與攻城獅依照委任合約內容 討論之後簽署買斷協議…」這段話的關鍵字在於「#委任合約」,何謂委任合約,民法對45
[討論] 艾迪大講成「#新竹球王」#成力煥 在6月底經歷和 #新竹街口攻城 買斷合約風波、取得自由球員身份後,今天確定加入P. LEAGUE+(簡稱 #PLG) #台新夢想家,簽下2+1年合約,第3年是雙方選擇權,合約總額據了解達8位數。 成力煥會投入今年自由球員市場讓人始料未及,因為新竹是他的老家,去年季外獲得 #攻城獅 邀約返鄉打球簡直是天作之合,成力煥義不容辭加盟,未再考慮其他球隊開出合約搶人,並在上季打出生涯年表現獲選聯盟「年度第一隊」與「年度防守第一隊」雙料頭銜。 未料成力煥與攻城獅季外在針對去年所簽「1+1」合約的「+1」這部份,是屬於雙方選擇權,還是單純方選擇權在相關解釋與溝通上,存在認知上的差距,如成力煥7月1日在自己IG有關離開攻城獅的發文所言:「合約從來不是辦家家酒用的道具,我們(指和攻城獅)在7次的面談中討論了各種的可能性,最後的協議是我買斷合約離開。」成力煥和攻城獅的合約在7月31日正式到期,也已付買斷金恢復自由球員身份。 清官難斷家務事,成力煥與攻城獅買斷合約的始末與細節,必須兩造公開原先所簽合約才能論斷,不過雙方都已經選擇move on各奔前程,攻城獅在接下來簽下老將林宜輝,又以選秀狀元籤挑中朱雲豪,加上先前所簽郭少傑,已夠將成力煥離隊的戰力影響降至最低。 #夢想家 在「成力煥搶人大戰」和其他球隊(包括來自PLG與t1 league)都是站同樣的起跑點上,也都是在成力煥解決和攻城獅的合約事宜後才鳴槍起跑,他們能夠得標,除了價碼有競爭力外,誠意與溝通更重要,操盤的總經理韓駿鎧與特助「少俠」田壘年紀都和成力煥相仿,讓他們在這場搶人大戰最終得標。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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