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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肇事責任比例?

看板biker標題Re: [問題] 肇事責任比例?作者
milkcat0319
(milkcat不給,把你綁住只)
時間推噓 7 推:7 噓:0 →:11

※ 引述《okwilliam1 (it's ok.)》之銘言:
: 今天上路遇到一車禍 想討論一下肇事比例
: 請搭配示意圖服用
: https://i.imgur.com/5xsfDQ9.jpg

: A車=藍色線) ; B車=黃色線) ; 紅框處=碰撞點
: 以下過程:
: A車在B車前方,車距1公尺,兩車原本皆行駛直線。
: 在路口處A車欲右切到巷內待轉,
: B車剎車不及、撞上正在右轉的A車右後側,
: A車順受力方向轉半圈倒地。

待轉在法規裡是「兩次直行」

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9條規定,
只有「轉彎」或「變換車道」或「示意後方可超車」或「車輛起步」時,才可以使用方向燈

但是跑去待轉的車在法規上是「兩次直行」
所以完全照法規來看,不需要也不能打方向燈

而該路段即使禁止「右轉」也罰不到他,
因為他是「去待轉(直行)」不是「右轉」...



: 個人有2種意見想請板友討論釋疑:
: 1.A車在禁止右轉、沒有待轉區的路口右轉欲待轉,責任較大
: 2.B車未保持安全車距,責任較大
: 請問各位板友的看法?



事實上,
在法規上他既然是「直行」就也沒有告知的義務
什麼方向燈、回頭、注意後方來車,他都沒有義務要注意,因為他是直行車...

相當高的機率是B車沒保持安全距離
除非 B 車可以證明:
1. 原本有安全距離,但A 車突然鬼切
2. 因此造成反應時間不足,不符合「能注意」

這樣才有機會讓「過失」不成立
(過失 = 應注意 + 能注意 + 卻沒有注意)



所以才很多人說兩段式左轉根本應該廢除
沒有能力正常左轉的人根本不應該上路...

你開車時速30左轉很安全
一樣的行為,換成機車時速30左轉就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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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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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liou02/21 23:22黃牌內側時速50左轉:沒事 | 白牌內側時速50左轉: 血流成河

shan8302/22 00:40乾血流成河笑死

wjc22302/22 02:29B車錯+1,同車道只有前後車問題,前後撞的車禍,幾乎後車

wjc22302/22 02:29全責

bitlife02/22 06:32兩段式左轉路口通常內線車道禁行機車,不用兩段式就變外側

bitlife02/22 06:34車道左轉.

thrombocyte02/22 08:41居然不待轉 公共危險啦 呱呱

youkisushe02/22 11:58講到底就是華國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的腳痛部害的 能正

youkisushe02/22 11:58常左轉搞成這樣 一條路不能畫滿道路要留左轉道跟待左

youkisushe02/22 11:58轉道 低能政策 記得去告它們要求賠償

d7896502/22 20:54此篇正解。

phoenixzro02/22 21:26該路段沒有待轉格,不能成立待轉行為

Yaiba02/23 13:22而且就算有待轉隔 也應該在路口待轉

Yaiba02/23 13:22看文字為轉彎到巷內待轉 所以深度不同

Yaiba02/23 13:22以路線或藉口來論 都可以認定為轉彎不是嗎

milkcat031902/23 14:46但台灣的待轉格並沒有規定要放哪裡

milkcat031902/23 14:46可能在路口、在巷弄裡面,也有在斑馬線「裡面」的

troychien02/25 20:04沒待轉區也沒待轉指示,a車愛裝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