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機車與腳踏車撞擊 肇事責任歸屬
等了好久初判表今天終於出來了
結果如下
https://imgur.com/Hrqu3pA
我方腳踏車 對方機車
我方保險公司說看腳踏車人行道判例
我肇事責任頂多3成對方7成
結果對方很不滿意覺得應該5:5
我有第三人責任險額度有200萬對方只有強制險
對方腦震盪嘴唇縫4針沒住院精神慰問金開價50萬
我全身多處擦挫傷
保險公司一定打槍這種只能上民事法院?
刑事應該不會告雙方都有驗傷這樣等於是捐錢給國家
各位覺得這樣肇事責任幾比幾適當?
※ 引述《loken0408 (男人野蠻劍)》之銘言:
: 事故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三段48號斜坡上方斑馬線
: 事故時間:早上8點 天氣晴
: 事發街景:https://reurl.cc/eW31j7
: 事發經過:
: https://imgur.com/oiqeZ5c
: 我騎YouBike沿著新生北路3段行人道往民族東路方向行駛
: 對方騎機車經農安街越過斜坡要匯入新生北路3段
: 於斑馬線上紅圈處撞擊
: 當時我看到有多台機車速度很快騎上來
: 已在斑馬線上停止讓機車先行
: 前面三台機車從我前方騎過去,而對方沒注意直接撞擊
: 目前對方完全沒有該段記憶想不起來無法做筆錄
: 而該處因監視器角度不對沒照到
: 所以警察只有我的筆錄
: 對方視角:
: https://imgur.com/unZ2eHA
: 可以看到畫有停止線及停車再開告示牌
: https://imgur.com/jBOit8c
: 該段600公尺人行道設有6面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
: 代表自行車可以於人行道雙向通行
: 損失:
: 我方:
: 輕微腦震盪、全身多處挫傷
: YouBike大樑、前叉、前輪變形
: YouBike公司報價7,766元尚未付款
: 對方:
: 腦震盪喪失事發經過記憶,目前行動對話記憶正常
: 嘴唇縫合2公分、全身多處挫傷
: 機車車殼破損尚未報價維修
: 請問這樣雙方肇事責任大概是多少?
: 警察有說該段人行道可以行駛腳踏車
: 但我前輪壓到斑馬線前沒有下車不能視為行人
: 我是發現對向車輛速度太快下車暫停這樣也不能視為行人?
: 不是斑馬線上腳踏車下車就視為行人了?
: 剛查了一下沒找到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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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另找鑑定或是開庭時要求鑑定
騎乘腳踏車不算行人,但是你靜止的話….
應該要算行人吧….
有下車就應該屬於行人
但車禍鑑定好像也...
因為你有保險 所以你本身損失不了啥
目前看來也是你有利許多
我是覺得可以先找調解委員會
騎在腳踏車上 就是慢車阿 乖乖吞3成吧
金額談不攏就上法院吧,反正上法院對方
基本要不到他要的價格
五十萬不知道怎麼喊出來的,根本漫天要
價,他要50你也跟他要50反正你也有受傷,
他告你你就告回去就好
等等,腳踏車有第三責任險,是不是搞
錯什麼了
ubike有申請的話是有第三責任險沒錯
爆
[問題] 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 各位大大好 年初時家人開車行經路口時與機車發生車禍,路口為閃燈號誌,我方汽車直行閃黃燈,對 方機車直行閃紅燈於路口碰撞 我方因撞擊後安全氣囊爆開,衝撞路邊電線桿,臉部與身上有挫傷與撕裂傷,急診後出院20
Re: [問題] 車禍後對方不滿意保險金額要提告我這邊來幫你解釋一下 強制險可以先賠付的原因是因為 強制險本來的立法精神就是迅速彌補受害人基本的醫療補償 第三責任險不同 第三責任險一定得經過和解、調解或者民事訴訟確判才能賠付15
[理賠] 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 各位大大好 年初時家人開車行經路口時與機車發生車禍,路口為閃燈號誌,我方汽車直行閃黃燈,對 方機車直行閃紅燈於路口碰撞 我方因撞擊後安全氣囊爆開,衝撞路邊電線桿,臉部與身上有挫傷與撕裂傷,急診後出院13
[理賠] 過了1年364天,對方才提民事損害賠償訴訟發生車禍後 我方無肇責因素,刑事責任上也無過失傷害,有保1000萬第三責任險 對方財損300萬(骨折醫療、復健、工作薪資損失、精神、車損) 但因我方無肇責,保險公司無法出險理賠對方 若對方故意在1年又364天後,提告民事損害賠償11
[問題] 車禍請益月初上班途中發生車禍 在無號誌路口雙方都有減速再起步,時速都大約20~30 撞擊點機車前輪跟腳踏板之間,汽車左大燈 警察畫現場圖記憶中大略是這樣9
Re: [問題] 車禍和解問題不清楚你朋友保險的項目,一般來說車險都會包含精神賠償,金額不等。 (2萬,3萬,5萬,10萬,我都看過) 有很多車禍受傷後,無法提供單據, 但造成傷者生活不便處,都可以用精神賠償慰問金來處理。 受傷有刑責問題,除非對方100%肇事責任,不然上法庭肯定吃過失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