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邏輯謬誤的張娟芬與殺戮艱難...
: 推 xthumba34153: 很好,討論終於前進了。台灣人絕對不是出於自我意志 09/13 23:02: → xthumba34153: 來支持死刑的。而是政府帶起來的風向 09/13 23:04: → xthumba34153: 絕大多數人與死刑議題根本沒有任何關聯 09/13 23:05: → xthumba34153: 不過是將平常累積的怨氣,發洩在死刑犯上而已。 09/13 23:06
這個說法跟張娟芬的說法一樣,也就是人民是被某些媒體或某些人"帶壞"
(我沒有斷章取義,這是張的原文),起來喊打喊殺。
但問題來了,現在的情況很明顯,政府明顯不想開這台風險較大的機器,
要開這台機器的就是處於風險下的員工自己,
政府不想開,員工還會逼著他們開...
所以x君的說法跟事實相反,不想開機器的是政府,想開機器的是人民,
所謂"政府帶風向"云云,完全不是事實。
第二個問題,"絕大多數人把怨氣發洩在死刑犯身上",這也不是事實。
根據中正大學調查,如果有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人民可以接受廢死的程度大概會變成6:4,可見得"怨氣"的說法並不實在。
第三個問題,"絕大多數人與死刑議題根本沒有關連",這個也是錯的。
應該說,人的同理心,讓這個議題產生了關聯。
我最近在研究哲學,孟子說過"見牛未見羊",
看見無辜的人遭到殺害,殺人的人卻得不到應有的懲罰,
這時候大眾就會產生同理心(不忍心),也就是在我們和被害者之間,產生了一種聯繫。
所以說"絕大多數人與這個議題沒有關聯",這也完全是錯誤的。
以上點出了三個廢盟論述常犯的錯誤,其中最關鍵的還是一,
因為這點證明了張娟芬的論述完全站不住腳.
又,其實討論到最後,已經變成人是不是在自由意志下做出選擇的問題了,
這問題很深,我想以張娟芬和廢死聯盟的程度很難好好做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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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學會忍耐,哪怕周圍所有的人都不在了,只剩下你自己,你也要堅持到最後。"
--<<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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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永世隔絕不得假釋
我也支持,但廢盟不支持.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75.88 臺灣), 09/14/2022 08:37:16第一點我們讓子彈飛一會吧~等到選票輸到脫褲的時候
看看執政黨會不會拿出死刑來轉移話題、拿選票
第二個問題,你說的有理。不過我是指網路上一提到死
型就全部跳出來把加害者、加害者家屬全部拿出來罵的
說實在的,那不叫發洩我還真不知道那就甚麼
第三我只讀西哲,因為東哲太多用例子去比喻
看似很有道理的例子,卻不見得有相關性
第三個我的反駁點是:沒有關聯是講的極端點,但難道
沒有更貼近自身權益的事情需要發聲嗎?你買的起房子?
健保又被砍了?老闆拿的錢是員工10倍以上(全世界數一
二的高)這些事情對一般人來說絕對比死型更有關聯
不好意思我論點的根基比較少實證,概念來自純粹理性
批判和現象學。然而我所看見的台灣卻永遠都在群眾
另外這本書出版在2010年。那個年代第一點絕對站得住
不然你可以去看鄭潔前面排多少人、死刑時間點(選前)
抱歉,鄭捷殺人是在2014年,比張娟芬出書晚了四年,審判就更不用說了, 所以你的論點犯了時空錯亂的謬誤。 至於第三點,我的反反駁也很簡單:
就算你買到了房子,還是可能在路邊隨機被人刺死的。正因為這樣,所以死刑的同理心是比房子更嚴重的。 x君無法反駁這個事實,對吧? 又,關於第二點,X君能認同張娟芬的"帶壞說", 也就是"支持死刑的人是被某些人給帶壞"這樣的說法嗎? 我個人覺得這很荒謬。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75.88 臺灣), 09/14/2022 10:18:35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75.88 臺灣), 09/14/2022 10:20:12第一點並沒有時空錯亂,那是一直以來執政黨的操作
手法。不然為何所有上層階級的人都想創立報社或博
眼球呢?難不成你認為新聞對人民沒有影響力嗎?
第三點不太確定你有沒有看懂我的論述,所以你可能要
看得更清楚一點
另外不要再犯了東方哲人的錯誤了,用大自然舉例子
看似有關聯。實際上卻容易陷入謬誤
第三點可以簡單用數據解決掉,全台一年被蓄意殺掉
的人(重罪而非過失)加上他們的家屬,加上子孫三代
都好。也遠遠遠遠低於台灣買不起房子的人
最後,你真的以為你會為那些遠遠無關連的人被殺死
而感到難過的話。你可能還思考不夠多,論證就是非洲
死那麼多人,你怎麼還在這裡?
對你的荒唐論述,我又寫了一篇回應,你還是不懂,我也沒辦法了...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75.88 臺灣), 09/14/2022 19:24:234
答案錯誤,怎麼說呢? 正如我前一篇最後一行所說,如果承認了"人民是雇主", 那麼整個廢盟派這套基礎理論都會產生動搖... 廢盟派的論述就是"國家殺人",所以不能承認 "國家殺人的權利其實是人民所賦予的",6
首Po剛剛在整理我之前的反廢死文章,想到這個有趣的案例。 張娟芬在殺戮艱難裡說了這樣一個論點: "徒刑也有可能會誤判,但是死刑的誤判,對人民權益的危害,遠大於徒刑的誤判。 好比一個雇主可以選購風險較小的甲機器,它出錯時會夾斷工人的手指; 也可選購風險較大的乙機器,出錯時會夾斷工人的頭。
爆
[問卦] 我是人,我反「中介法」!這個數位中介法太扯了,我還以為我在共產黨 言論自由無價!誓死捍衛自由言論的權益! 減少假消息的傳播最好的方式是: 1. 增加人民的媒體識讀素養 2.提升記者專業,減少立場偏頗,也力求第一手資料、實事求是。爆
Re: [問卦] 請不支持恩恩爸的人,不要批評!全台灣不只他喪子,焦糖都說很多孩子都走了,還有很多人的爺爺奶奶爸爸媽媽 都走了,為什麼就只有他一個人的公道獲得民進黨大張旗鼓的聲援? 別人的命都不是命,恩恩的命才是命? 其實我也覺得不要怪恩恩爸,他只是個普通人,無論他想要從這個事件獲得什麼, 也許是求個心安不再自責,也許是拿點賠償,又或者是被某些惡魔吸引,1X
[討論] 如果殺人是錯的,為什麼可以接受死刑?「殺人」(murder)是指一個人在有主觀殺意的情境下 使用工具、武器、毒藥或是徒手等手段付諸行動 把原本活著、有生命徵象的人直接或間接害死。 一般來說,非戰爭情況下的殺人在各個文化都是被禁止的。 戰爭(war)不單純只是國與國、政府與政府、或政府與人民之間的政治實體相互宣戰,個人基20
[討論] 廢死聯盟: 四十個死刑犯,一個都不能少: 我講個故事好了: 在三十八個死刑犯中,有一個叫做劉華崑, 這個劉華崑殺死了老闆娘,還把老闆娘的六歲孩子吊死在衣櫥裡, 這個人被判了死刑定讞,張娟芬發現案子確鑿,沒辦法救援,3
[討論] 廢死: 國家是人民的雇主剛剛在整理我之前的反廢死文章,想到這個有趣的案例。 廢死那邊說了這樣一個論點: 徒刑也有可能會誤判,但是死刑的誤判,對人民權益的危害,遠大於徒刑的誤判。 好比一個雇主可以選購風險較小的甲機器,它出錯時會夾斷工人的手指; 也可選購風險較大的乙機器,出錯時會夾斷工人的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