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現在紅線真的能隨便停了嗎?
小弟認識一個朋友
是專門審核民眾檢舉的承辦人
最近聽他在分享說12月20號交通部發一個函
所以審核臨停的標準也只能跟著修正(各縣市檢舉上傳平台也更新規則了)
以往都是車滑過去行車紀錄器拍到路口違停就能舉發
現在則變的很嚴格
需要三個條件缺一個就變不舉發
1這台車剛好上下客、卸貨被拍到
2三分鐘內駛離畫面的畫面
3真的妨礙人車通行
3就不談了(聽說認定是有檢舉就有妨礙)
1跟2根本很難達成
就算剛好有拍到1人離車好了
誰有那個時間在那邊拍2車子駛離的照片
現在交通部的意思就是要檢舉人在車後面拍滿3分鐘的感覺
符合上述3個要件就檢舉55條「臨時」停車
不然就是拍滿三分鐘讓他變「停車」檢舉56條
才會舉發
但誰有那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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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到鬼島
不能檢舉但可以報案,比檢舉有效多了
很難說聽朋友說現在基層警力很缺,又接近選舉期間很多勤務,光處理車禍就能癱瘓派出所
啊以前就真的一堆神經病亂檢舉啊
很多亂檢舉可是有警察在後面審核要不要舉發
※ 編輯: godohmy (27.247.160.126 臺灣), 12/27/2023 14:15:36不是歐 第三條就是警察認定沒有沒妨礙
1、2有他還是能說沒有嚴重妨礙通行
這就不清楚各縣市警察局的作法了,朋友所在的地方是統一認定有檢舉代表有妨礙到
你的怒火不能讓你等三分鐘就算了啊 說穿了大多數人
想檢舉也只是怒路症的另一種型態 車版也常常出現啊
今天XX車惹到我了 請問版友該用什麼法條成案
所以拍滿三分鐘就確定可以了?
台灣就是一堆人看到別人被取締時當鄉愿
自己被檢舉或是有共感時當民粹
以前是停車可以用臨停罰 現在就規定要拍清楚到底是
停車還是臨停 很麻煩
交通部的函釋要求配合 底下的機關也只能配合辦理吧 除非有人願意花時間去讓行政法院認定那函釋的規範抵觸法律
※ 編輯: godohmy (27.247.160.126 臺灣), 12/27/2023 14:24:04哈 各種親戚朋友姑丈三姨媽 卻都不是自己
德政 早該開放路邊隨意停車了
拍滿三分鐘就是直接改舉發56條啊
打不過就是加入囉
三分鐘影片檔過大根本不能上傳
樓上突破盲點= =
好像可以分兩段影片~時間證明三分鐘後還在原地沒移動就好 要再問問看
※ 編輯: godohmy (27.247.160.126 臺灣), 12/27/2023 14:38:09笑死 終於拍完發現影片太大不能傳
只好降畫質結果發現車牌拍不清楚
紅線停起來 爽爽停 讚啦
就是停好停滿的意思啦
要求行車記錄器拍滿3分鐘,那拍攝車是不是也停了3分
鐘?
你當拖吊車隱性嗎
以前可以檢舉的時候本來就要三分鐘不是嗎?
現在是臨停也要三分鐘內錄到他離開
虛的真可憐,就一堆亂停車還怕人檢舉
檢舉魔人哭哭
科技執法就可以了 這麼簡單 還要人去看? 大學生都
做得出來的影像辨識
誰會傳3分鐘影片檢舉??
我怎麼覺得是擴大科技執法的前兆
科技執法啦
3分鐘檔案過大
政治把交通越搞越爛
3分鐘就是技術阻擋檢舉啊
但如果改成檢舉有獎金 5分鐘都有人會專門去蹲
應該交通部自己去找審核人員來開,都把鍋丟給警察.
..
這就是上頭政策有意在擋民眾檢舉
交通部亂搞,就給交通部自己去處理,敢亂搞又不負
責任
謝謝民進黨讓我有停車位停:))
其實現在翻轉系列,都有一個共識,是以動態檢舉為主了
3根本就是自由心證
爽爽停 15公分白線也可以直接停車道唷
整個車道擋住也沒關係
德政
正好剛遇到還在納悶,停在轉角我差點撞上還檢舉不
了
全台灣都是我的停車場
垃圾狗官部
不爽咋滴 紅線現在是臨時停車好嗎 不是違規停車 檢
舉三小?
除非檢舉人走路,不然拍滿三分鐘自己也違規了吧
三分鐘可以兩段影片 證明在原地不動即可
爽
只有那種等單的外送仔有那個美國時間等三分鐘
自己選的
是,併排臨停也都不舉了
還有笨蛋在花錢停停車場?
檢舉併排停車56 2一張2400好像也滿爽的
讚啦 呵呵
兩輪仔沒的停很氣
擴大科技執法才是正道 但就目前情勢不看好 因為真的
插下去多了 職業駕駛和貨車又會開始哀了 XD 畢竟這
科技執法可是比檢舉還狠
規劃仔大勝利 全台灣都規劃不良
全台最大停車場上線嘍
謝謝党 讓我紅線輕鬆停
沒事, 跟之前一樣, 不能檢舉就改報警
6樓,會怒就是因為被耽誤時間,還要多花三分鐘浪費
更多時間你才覺得是真的怒?真有趣的邏輯
多數老百姓支持政府德政
你拿三分鐘影片又不能檢舉
又再自我超譯…..臨時有時間規範喔
檢舉制度就是被搞爛的,立意良善的東西被魔人搞的
,我很支持檢舉,但是太多案例,最後也只是叫你自
己去申訴而已,浪費時間找誰討?檢舉人嗎?別傻了
舉發都是承辦員警舉發的 要也是先找承辦
沒違規就沒檢舉 說是被檢舉人搞爛也太好笑
我怎麼一張被檢舉都沒收過?真的有那麼多檢舉人?
還是你自己違規太多沒自覺??
車禍只有交通隊能處理,違停也一樣喔?
台南一分局好幾年前就開始這樣玩了
亡國材意外嗎
找承辦人員他就會陪你的時間嗎?你有沒有收過跟這
件事情有何關係?笑死了嗎?
你邏輯先死了吧 真可憐
要說檢舉制度被魔人玩爛我是不信啦
弄過檢舉就知道承辦員警舉發標準有多龜毛
因為有些奇葩違規人會用各種刁鑽理由去申訴
不要看新聞只會報那些就傻傻被帶風向
只是少數不嚴謹的承辦開出來的奇葩罰單而已
最後還是回到那句 沒違規就沒檢舉
在那怪人家檢舉卻不先檢討自己的(沒說誰)就是好笑
我的邏輯還在別擔心,只是看法不同而已,不用這麼
激動。
再說一次我支持檢舉,但是配套措施要做好吧?現在
的做法就是一刀切不是嗎?檢舉確實可以讓許多違規
成性的人有警惕,但是其他帶來的影響也不能適合不
見吧?為什麼不能所有配套措施都做好,再一起上架
呢?
爆
[討論] 未來違停可能不會被罰了立院草案: 正在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1條修正草案,計劃針對目前檢舉項目最多的 違規停 車(7-1條修正草案)可能以後民眾只能檢舉的項目修正: 56條1項與2項 違規「停車」之處罰,已排除55條臨時停車=>不能檢舉 55條臨時停車 。爆
[問卦] 怎麼不乾脆紅線開放違規算了交通部已經正式函警政署 三分鐘內停紅線 是臨停不是違停 三分鐘內 沒明確影響交通 可以不舉發 還要有車輛停靠跟離開畫面爆
[討論] 併排臨停 檢舉未過你各位耗子尾汁啊,大臨停時代來了 誰會有時間守在臨停車輛旁阿? 有時間錄這些,直接檢舉違規停車就好了啊 檢舉違規臨時停車案件,應提供完整證據資料,未提供者,不予處理 (依據交通部公共運輸 及監理司112年12月5日運駕字第1125034203號函辦理):71
[閒聊] 未來機車族路權,恐將被大大限縮!機車族路權已經夠可憐了,肉包鐵還容易被逼車、要閃違規車 所以很多機車族會用檢舉教訓違規仔,但未來....恐將無法再檢舉了! 立院草案: 正在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1條修正草案,計劃針對目前檢舉項目最多的 違規停 車(7-1條修正草案)可能以後民眾只能檢舉的項目修正:43
Re: [心得] 難怪違停一堆現在條子的阻礙檢舉的手法又多了一條 以前檢舉違停仔 要讓他們被開最重 通俗來講就是要拍攝有違規停留逾3分鐘 讓他們被開第56條 (舉例: 拍攝12:03:37一張 再拍攝12:07:11一張) 最近突然條子退了一堆不舉發回來28
[問題] 黃線臨停 臨時停車標準看完推文的討論 我得到的結論如下: 紅線:3分內->違規臨停, 超過3分->違規停車 (紅線這樣好像不太對,紅線連停都不能停,應該不用管停了多久吧??) (修正一下好了)10
[問題] 這該檢舉什麼?今天剛好在放學時段經過某國中, 明明路旁有停車格在更遠也有路邊能停, 偏偏這位大爺就違停在這 影片:3
Re: [問卦] 建國高架信義路閘道車主推文一堆鄉民說要檢舉, 你各位知不知道修法後這種的你根本拿他沒辦法, 要檢舉什麼? 違規停車類的就不可能了,除非他尿了三分鐘以上而且你願意在那邊拍三分鐘,更何況修法 後除了殘障車位違停和併排停車其他的也不在檢舉範圍內。4
Re: [問卦] 怎麼不乾脆紅線開放違規算了停沒超過3分鐘算是臨時停車之前就是共識了 3分鐘以上才算停車 還有吵過說拍到車門打開或是駕駛座沒人 或是要前後車牌各一張來證明真的是「停車狀態」 不過後來的共識好像就是以3分鐘為界3
[問卦] 檢舉違規停車還要妨礙人車通行的八卦欸欸大家 剛剛肥肥的檢舉專用信箱跳出警察局的檢舉回函 發現上個月檢舉路口違規停車的案件被打槍回來了啦 大意就是說 依據交通部112年8月9日交路字第11200233351號函,檢舉車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