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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互控逼車!台68線重機騎士(判決書出爐)

看板car標題Re: [新聞] 互控逼車!台68線重機騎士(判決書出爐)作者
beminaru
(老胖子)
時間推噓37 推:42 噓:5 →:30

去年轟轟烈烈在車板和重車板都引起討論的案件

雙方互告, 應該蠻多人都很想知道到底最後誰輸誰贏

因為覺得很好奇 , 所以利用判決書系統查到了

比照一下事發地點和時間 , 應該就是下面的判決

有興趣的可以看一下


裁判字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3 年度易字第 253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6 月 06 日
裁判案由:
傷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易字第253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聖宗


選任辯護人 彭郁雯律師
洪大明律師
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調院偵續字第7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陳聖宗於民國112年3月17日10時50分許,駕駛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由新竹市武陵路上交流道,往竹北方向行駛於台68線快速道路,行駛至
7.2至7.5公里處時,與告訴人黃彥翰所騎乘之車號000-0000普通大型重型機車因超車問題心生不滿,被告陳聖宗見告訴人黃彥翰機車行駛其旁,竟基於傷害犯意,駕駛該車號
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故意碰撞告訴人黃彥翰騎乘之該車號000-0000普通大型重型機車,使告訴人黃彥翰人車擦撞護欄,造成告訴人黃彥翰摔車,身體因此受有頭部撕裂傷、下背部擦傷、右側膝部擦傷、左肩膀擦傷、左小指近端指骨骨折、左膝部伴有異物撕裂傷等傷害。因認被告陳聖宗涉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嫌等語。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又告訴經撤回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所涉傷害案件,公訴人認被告觸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嫌,依同法第287條前段之規定,須告訴乃論。茲因被告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告訴人具狀向本院撤回告訴,有和解筆錄及聲請撤回告訴狀各1紙在卷足憑(見本院卷第141-142頁、第143頁),揆諸前開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6   日



※ 引述《Supergreen (Hi)》之銘言:
: 原文連結: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071948
: TVBS
: 原文內容:
: 互控逼車!台68線重機騎士遭撞 驚悚畫面曝
: 記者 何芸庭 / 攝影 陳世明 報導
: 發佈時間:2023/03/18 18:52
: 最後更新時間:2023/03/18 18:52
: 17日日上午11點多,新竹台68線快速道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重機騎士與汽車發生碰撞: ,騎士倒地在地上滾好幾圈,趕緊起身,走到中央分隔島,避免二度被撞,而事後騎士和: 駕駛都互控對方逼車,相關肇責警方還在釐清。
: 從後車行車紀錄器可以看到,一輛汽車朝內側越開越近。
: 沒多久車子與一輛重機發生碰撞,騎士倒地滾了好幾圈連忙起身走到分隔島避免二度追撞: ,只是機車也幾乎解體,零件散落在車道上。
: 這起事故發生在17日上午11點多,新竹台68線快速道路。
: 警方初步了解,雙方都互控對方逼車重機騎士與駕駛都不滿意對方,過程中一度騎士頻頻: 回頭,看向駕駛而駕駛想超車開到外側車道用力踩油門加速,騎士見狀也加油門,似乎雙: 方互不讓。
: 駕駛又再踩一次油門,從騎士想超車沒想到碰一聲。
: 騎士被撞倒駕駛發現撞到人,放慢速度停在路中,只停了一下就直接開走並且報案。
: 駕駛:「喂你好我現在在68快速道路,然後快要下竹北的交流道,然後剛剛沿路有一台重: 機,惡意挑性逼車。」
: 文華派出所副所長曾國青:「該機車騎士目前受傷,住院觀察中,而汽車駕駛人已主動到: 案說明。」
: 駕駛開離現場被指控肇逃,不過警方說他是直接到派出所報案,不算肇逃而受傷的騎士粉: 碎性骨折緊急開刀後,目前還在醫院救治到底糾紛怎麼發生誰的肇責大警方正在釐清。: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要是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發生這樣的事的話
: 騎士就不一定只有這點傷了, 惡意超車逼車用生命爭一口氣
: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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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201.2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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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tkin09/17 23:02本件公訴不受理。

雙方愛的大和解

※ 編輯: beminaru (111.254.201.24 臺灣), 09/17/2024 23:03:05

REDan2509/17 23:05這不是我想看到的結局

我好心查判決書 你別噓我啊 還有好幾個版上討論熱烈的案子追蹤判決書中 你這樣噓我 我就有點興致缺缺po XD

SakuraHana09/17 23:12台灣的司法真的爛

FormulAn2109/17 23:14說好的血流成河呢 怎就這樣和解了?

TokyoHard09/17 23:15粉碎性骨折能和解是賠多少?還是被和解?

ryu3809/17 23:25有和解就是這種結局,結案就是法官的績效

REDan2509/17 23:25XD

※ 編輯: beminaru (111.254.201.24 臺灣), 09/17/2024 23:31:08

TokyoHard09/17 23:35支持原po追蹤,可以看一下路上逞一時之快有何下場

trickart09/17 23:43和解…看不出對錯

TllDA09/17 23:45"普通大型重型機車"到底是什麼

canlest09/17 23:55推原po

gx990082409/18 00:31和解啦?

history73609/18 00:34推分享

chi1709/18 01:15“基於傷害犯意” 確定是故意的就乖乖拿錢擺平咩

chi1709/18 01:17能被認定蓄意不容呀

ejrq578509/18 01:49...這等於法院沒有實質審理 不過看得出來打人的那方自知

ejrq578509/18 01:49理虧 所以賠錢

QuentinHu09/18 02:37推推 打人的那方是重機騎士嗎

QuentinHu09/18 02:42喔喔喔看懂了,這篇開車的是被告

pleasepo09/18 04:44就雙方撤告啊!

Seattle99509/18 06:15大家可以回家啦

primeblue1709/18 06:45推分享

zark0722209/18 07:01無聊,竟然撤告,兩個人都這麼沒膽還跟人家出來玩

wild201209/18 07:02結論 開車的故意撞人 因為和解了 所以撤銷告訴

QQ556609/18 07:06https://youtu.be/sL5TPaZ_q2U

QQ556609/18 07:06當初討論串一堆鍵盤法官都翻車

wild201209/18 07:12看第一篇文章 一堆罵二輪猴的 484該出來道歉???

k788168309/18 08:04兩邊都站不住腳啊

YJM110609/18 08:22雙方和解 所以我宣布 這局不算 請各位拿回籌碼

alwang09/18 08:27這個是告故意傷害 跟猴不猴無關

iwei093009/18 08:33支持兩輪的是不是該出來道歉?

rainy87062309/18 08:36笑死 的確兩個都很猴啦 但開車撞人的自知有錯

Gsm3076809/18 08:38雙方拿錢和解了只剩鄉民四輪二輪該該叫

lightmei09/18 08:43這個只能證明猴來猴去先動手的就輸了,不懂有些二輪的

lightmei09/18 08:43為啥一定要無腦護航

Lowpapa09/18 08:43有錢判生

edkoven09/18 09:01和解是誰賠誰阿?

cospergod09/18 09:08兩輪仔就回專版 整天在這浪費時間

lang072009/18 09:10阿就和解撤告了,跟判不判生有什麼關係?GOOGLE很難?

black8246509/18 09:22無聊 不敢玩下去

accord93109/18 09:25一個有受傷一個沒受傷,法官會怎判?還誰賠誰?

aika551230809/18 09:27和解就別po了

chi1709/18 09:28判決書都貼出來還看不懂的欸

as50811409/18 09:52四輪賤畜縮了?

Katyfans09/18 10:02有人好心分享後續噓的人到底什麼心態

gk132909/18 10:12台灣不合解民事就擺爛給你看鴨

gk132909/18 10:13又沒死人又沒重殘 頂多判幾個月易科罰金

gk132909/18 10:13正常人就鼻子摸摸拿錢和解比較實在

ccc10141909/18 10:27三樓蠻厲害的,司法是有不足之處,但是這件就是告訴乃

ccc10141909/18 10:27論,告訴人和解撤告了當然就不受理,還在那邊司法真爛

ccc10141909/18 10:28,念書不犯法吧?

chiuoerice0409/18 10:59https://i.imgur.com/gmf6fBJ.jpeg

zxcvbnmnbvcx09/18 11:04沒依殺人未遂處理真可惜 擺明就是在自己女人面前不

zxcvbnmnbvcx09/18 11:04能被挑釁然後撞下去

leo25511209/18 11:07誰縮了

youkisushe09/18 11:10是不是有人眼睛貼黑隔熱紙在看文章啊 請下車

superpie00709/18 11:30三樓不意外

bilibala09/18 11:35至少知道這兩隻猴子叫什麼名字,推一下。

bilibala09/18 11:38開車的不會受傷,提告的自然是大重騎士,怎麼會有人連這

bilibala09/18 11:38麼基本的事情都不懂?還要問到底誰告誰?

bilibala09/18 11:39這個事情應該雙方都有責任,問誰錯也沒意義,因為都有錯

mema09/18 12:02一個賠錢,一個生死關走一回,輸輸啊

xx89019709/18 12:06四輪法盲也太多,還好幾個在問在誰告誰,慘

LFD09/18 12:11記得這一串當時在吵是汽車撞機車 還是機車自己撞汽車

LFD09/18 12:12現在就很清楚了 就是汽車去撞機車

Crios09/18 12:22乾 幹嘛和解 我很想知道這事件兩邊會判到多少程度說

rainy87062309/18 12:23本來就很多智商堪憂的 就算人家挑釁你也不代表你可

rainy87062309/18 12:23以去撞他咩

ppp12309/18 12:44重機挑釁別人不敢撞 笑死

SimACC09/18 12:53結論:和解金額尚稱滿意。都和解了還在司法很爛?

SimACC09/18 12:53

mio198709/18 13:25四輪大爺錢準備好就可以上路殺人囉~

cc1plus09/18 14:07有追有推

nrsair09/18 17:45汽車駕駛逼車路怒症沒有極限

nrsair09/18 17:46https://youtu.be/FmsKDSGiDPM

hcmike09/18 23:05我可以分享我自己遇到的逼車猴 告我妨礙名譽嗎?對方超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