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日本法院:行人前方應該要有5公尺的距離
※ 引述《sammy98 (軍)》之銘言:
「進路的前方」5公尺算是妨礙行人
何謂進路前方5公尺
https://i.imgur.com/RaLfEtx.jpg
https://i.imgur.com/3NdRnil.jpg
如果是這樣解釋的話
神A車寬1.780M
(5-1.780)/2 = 1.61M
人和車的距離 實際上是1.61M
而非5M
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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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參照你圖片來源的原網址的內容。
我的理解是,
「進路前方」簡單來說是是指車寬左右加1-1.5公尺。
嚴謹的說法是車子從進入到脫離斑馬線的行進路徑加上1-1.5公尺的範圍。
而一時停止違規的條例為:
1. 進路前方範圍內有行人的話必須停止
2. 行人在車子左右5公尺範圍內且有穿越馬路的意思的話也必須停止
5公尺的來歷便是源自於此。
從上述的會發現第二條比第一條還要嚴格,
第一條感覺畫蛇添足了。
但實際上第二條有個但書,
當行人已經穿越你車前方的話,則不受5公尺限制。
所以實務上是,
你看的斑馬線上離你車5公尺左右範圍內,
有人想要過馬路,你就要停下來等他,
當他穿越你前方且遠離1.5公尺後,
才可以往前駛離。
以上是我的理解,如有誤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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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警察會躲起來在路口抓這種很容易犯的錯 所以人
家不太會違規 看台灣敢不敢派警察躲路口抓啊
台灣不敢吧!等等被投訴
台灣警察稍微比較看不到人 就被噴成屎了
台灣警察到底在忙啥? 去巡邏點打卡嗎
請問行人行至前方1.5公尺遠離後才能繼續前進的來源
是?
台灣警察 ? 笑死 報違停後十分鐘後才來或者乾脆不
來 違停仔都不知道跑去哪裡
to 樓樓上,看第二張圖片跟解說
在台灣的超速違規駕駛都會想辦法舉證警告標誌
「不合法」了
警察人力本來也沒多到可以隨叫隨到吧…
看過日文資料之後我認為警察的認定基準是車體離行人
距離5公尺,不是含車體算還要除二的算法。
原PO的1.61M在東京高裁跟福岡高裁都存在有罪的判例
,還有兩公尺多的案例一樣有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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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這篇回答部分我前幾天的疑問 斑馬線上一男一女闖紅燈通行,台灣被點名是行人地獄,行人不守法駕駛該不該停下?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分隊長葉怡君表示,「其實如果是有這樣子的狀況的話,車輛還是要 做停讓的。當然行人闖紅燈的話是屬於違規行為,如果有發生事故的話,還是以汽機車的 究責比例會比較高。」1X
Re: [新聞] 搶快駛過斑馬線狠輾「行人牽繩愛狗」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三公尺)以內應禮 讓行人優先通行。 休旅車是從人的後面過,法規上好像沒有違規的部分 狗的高度太低,過馬路不應該抱著嗎? 休旅車的高度加上引擎蓋,真的能看到狗在地上走?9
[黑特] 在斑馬線被一家人點頭表示感謝~黑特:心情抒發/幹意發洩等 我這只是單純心情抒發~ 沒有要幹意發洩 但是有點悲哀與無奈...... 昨晚騎機車買完消夜回程6
[問題] 行人闖紅燈(走在斑馬線)怎麼辦...今天早上上班途中在路口等紅綠燈時,我行車方向已經變綠燈的時候, 一位老太太推著買菜車慢慢的從我前方的斑馬線穿越 (路約15公尺 此時她的是紅燈 但她低頭慢慢走好像沒在看) 請問大家會怎麼辦,要耐心等候她走過去嗎? (她可能要走到她的方向變綠燈才會走完斑馬線,這時我方又得多等一次紅燈)6
[問卦] 認真問,未禮讓行人的開罰標準是?1、有行人在斑馬線上,但車輛距離行人還有7公尺,車輛未等待行人通行,直接轉彎 穿越斑馬線,是否會被開罰? 2、行人已通行,車輛轉彎穿越斑馬線時,距離行人「後背」2公尺,是否開罰? --1
Re: [問卦] 你開車騎車 真的有讓行人嗎?我還是都會讓啦 只是讓法略有不同 畢竟撞到人還是很麻煩的 如下 1.行人沒有行走於斑馬線上 或斑馬線有號誌管制 但行人的燈是紅燈的狀態 降速至40公里並判斷行人走到哪 來決定從行人前方或後方穿過 (預留安全距離4公尺)- 以現在法規來說 有斑馬線的路口罰錢合理 沒斑馬線的路口罰錢不合理 有斑馬線的路口過馬路的方法就是大家知道的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