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詢問肇責問題
※ 引述《dlosbpes (一聲嘆)》之銘言:
: 手機發文
: 先附行車記錄器影片檔
: https://youtu.be/-TkZH95Elxg?si=cY8RJZbJbC2pJhlU
: 在路口前我就有從圍籬縫隙看到對方車速頗快
: 所以有按喇叭示警,對方煞車前輪滑掉自摔
: (雙方無碰撞),我下車關心狀況時對方要求
: 找警察來 。
: 報完案、現場狀況拍完後我詢問是否要幫忙把
: 機車先移到路邊,問了兩三次對方完全沒反應,
: 筆錄結束散場後想說再問一下狀況還好嗎?
: 對方劈頭就說:
: 你到現在才要關心!
: 你這是過失傷害知道嗎?
: ???
: 想詢問我這樣算有過失傷害嗎?
: -----
: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SM-S9180
:
看到一堆人說樓主無責無責....真的嗎???
即便無責機率滿低的
大家複習一下法條,ok ?
(注意我^^^標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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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3 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
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
之道路,時速不得超過三十公里。
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
、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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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擠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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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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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樓主的影片可以看到,即使樓主已經有看到了對方機車,仍持續行駛,
僅以喇叭作為提醒對方機車,
也是過了中線到達對面車道之後,
車速才有明顯放慢.
那,樓主可以自己問自己,
有做好[減速慢停,做隨時停車的準備嗎]?
要是樓主過中線前有明顯煞車動作,那或許還說得過去,
但今天已經開到通過路口才減慢,不是嗎?
今天這影片,反倒可以做為對方舉證樓主沒有遵守交通規則的
[鐵證]
機車急煞車,在你前面跌倒,沒有侵入到你的車行動線
你沒煞車,反倒直直輾過他的車行動線
最終,可能就像前面其他鄉民推文講的,
過失成立機會大,民事頂多三七分
但,過失又不算比例,只有 有 跟 沒有
你既然 不認可你有過失 的話,
對方提告,檢察官問完,基本上就是起訴了
反正,對機車騎士而言,討不到什麼錢,
送你去簡易庭,被判個拘役什麼的,
對機車騎士而言"也沒有損失"
判拘役折現可以不用關,
折現的話,拘役一天折算一千塊,
這類通常判個20天,
20天折現兩萬,付一付,就可以免關
至於刑事紀錄,就是記上一筆
雖然良民證不會寫這種小的,
但警方每次電腦一敲就可以看到你的前案資料
總之,你可以當我放屁,支持你的鄉民也可以噓文
但我要是機車騎士,我一定照上面這樣弄你,給你一點教訓
反正事理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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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也要時間成本,跑警察局跑醫院跑法院,事主就算被判兩萬
就互相傷害吧 頂多就一個跑流程 一個多加班賺錢
說真的 就煞車就能解決的事情 硬要直直開 你的行
車記錄器也說明你看得到他 沒肇責窩看是機會很低
花費時間成本也是一種損失
沒錯啊 現在po上來根本沒用 上鑑定一翻兩瞪眼 一
成肇責就是騎士贏好嗎 告個傷害跟你玩到底
我要是機車騎士,我會慢慢騎車、減速、停車,讓汽車先過
兩方都要減速才是正解
反正找鄉民鑑定也只是討拍的
原PO沒減速意圖,在肇責上真的會吃虧
減速有具體定義嗎 限速50 最高開到45 路口前放油門到42
算不算減速.
要減速到隨時可以停車之準備
…..沒路權概念的可以參考這文
所以現在是機車行經無號誌路口是不用減速?轉彎車不
用禮讓直行車?用受傷就可以壓過路權?
影片中的路口那裡擁擠?那裡雨霧致視線不清?或是那
裡有道路障礙了?我從影片中看不出來…
如果機車方去告過失,汽車部分一定建議主張信賴原則
,我實在看不出來汽車部分那裡違反規定了,反倒是機
車有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左方車禮讓右方車是用在十
字路口)
進路口前就有減速 減一公里也是減速
一人一張嘴 你說了就算數喔
你要是機車騎士 不檢討自己還想著教訓對方 人品可見
不錯的觀點 但“無碰撞”事故 汽車並不會有肇責
退一步來說 就算汽車逕自駛離 2輪猴也拿他沒皮條
講一大堆廢話 依據呢?
這還有肇責?等一下碰瓷的都要出來找你要錢了
又一個用刑事紀錄來逼人的說法
50步笑百步
無號誌路口還從圍欄作弊看到對方車速很快還這樣開
2輪猴是T字路口 是支線 理論上應停車再開
猴仔沒做到就算了還煞車不當自摔 怪不得人
大家來車板都開車居多 實在沒必要逆風袒護2輪猴
台灣就是有這種法條所以路上沒在管路權都在搶快 反正就
算沒路權撞到也不會全責 該讓的不讓 上路就是比誰臉皮
厚
之前中和街無碰撞,就被法院判刑,那案裡的機車比這台還不
長眼吧!
建議以後下來推車
只有下來推才可以做到隨時能停車
其他不管你速度多少 踩下煞車到完全停止都有大於推車
停下的時間
真上法院法官看到影片應該都會噗哧一笑
我也喜歡給你一點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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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女小跑步闖紅燈害騎士犁田 竟辯「青光今天比較閒,稍微研究了一下這個「絕對路權」的問題 首先要釐清的是,這邊討論誰要負責,應該要先予以區分「行政」、「民事」、「刑事 」三個面向,不然無法得出有意義的結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4 條9
[閒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問題節錄其中幾條 這幾條真的是250CC以下機車賤民法條, 在沒寫禁行機車路段,直接開全場範圍技, 規定最內車道沒禁行機車,也不能行駛或強制待轉。 目前有看到一些路段機車可以直接左轉、9X
Re: [閒聊] 凱旋哥之一拳超人看到這文章前5分鐘,剛好被人問這個 雖然捶爆是真的看很爽,但是真的划得來嗎? 我不會去說騎士敲車窗錯 但敲爆對方車窗,換來的是刑法毀損罪+民事賠償,而對方頂多只有行政罰鍰7
Re: [問卦] 為啥內側沒有禁行機車還要強制待轉??第 99 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4
Re: [新聞] 超速120公里!騎士挨罰13.4萬 反嗆警「提到這個,我就想問?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3 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6
Re: [心情] 機車注意兩段式左轉有關兩段式左轉的說明如下: 判斷路口要不要待轉的方法,有其中一項就要待轉: 一、設有機車待轉區。 二、有機慢車二段式左轉標示牌。 三、同方向內車道有禁行機車標示(路旁標示牌或地上的大字)。5
Re: [新聞] 他狂喊「兩段式左轉」應全面取消!網力1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 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 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2
Re: [問題] 下班途中發生車禍 附上影片 想詢問肇責比例其實看初判還有現場事故圖會更準 大致上可能會是三七到五五 原因是 道路安全交通規則 93 一之2 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道路施工路段、泥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