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檢舉違停記點暴增 小黃不敢路邊停車接客
: 今年6月30日違停檢舉記點新制上路,汽車違停路口10公尺、公車站牌、併排停車等若遭: 檢舉將被記點,有小黃司機表示,新制搞得行人路邊招不到計程車,計程車司機則不敢停: 車接客人,「根本是雙輸政策!」職業駕駛團體並提出汽機車格退出道路;號誌燈人車分: 流;設立「僅供臨停上下客專區」;2000元罰鍰以下不記點;交通違規檢舉者要具備公務: 員通過考試認證等5項建議。
: 聯盟提出5點建議,包括:汽機車格退出道路;號誌燈人車分流;設立「僅供臨停上下客: 專區」;2000元罰鍰以下不記點;交通違規檢舉者要比照警局內稽查員身份,具備公務員: 通過考試認證。
: 聯盟指出,目前道路使用多元化,扣除公車站牌、消防栓、路口10公尺、汽機車格等,其: 他區域所剩無幾,計程車駕駛幾乎難有安全合法的載客處。聯盟建議設立「僅供臨停上下: 客專區」,計程車是公共運輸系統,應該享有運輸乘客的方便性。建議在一些特定路段的: 黃/紅線可隨時上下車,且必須明確標示不同顏色標線並設立副牌,註明禁止其他車輛(: 尖峰)停止時間,僅計程車上下客專用,不得違規停車。
各位阿,這話題今年不是才有人開過討論串嗎
https://i.imgur.com/SlJlsrA.png
阿就真的很難麻,在台北市忠孝東路把乘客放下來;或者要招計程車就可能被開單
整條忠孝東路根本沒有甚麼地方可以把不違規的讓乘客上下車
有板友強調說會自行繞到非幹道上讓家人上下車
我就問一下誰會在非幹道的路邊攔計程車啦...
今天檢討計程車,明天就是自小客,除非大家都不需要下車
不然這個問題就不該是職業駕駛還是違不違規的分類法
關乎的是一體性的交通法規、道路規劃等等。
面對中央層面的,先把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一堆不合時宜的法律重新審議
面對地方政府的,就逐一檢討,或者是乾脆修法統一管理
這種最基礎的制度面問題不先解決,每天這樣子吵根本就沒有意義。
路權團體努力很好,但有時候往往就是沒有弄到最核心...
公務員他只會跟你說法規上面這樣寫,不去推動修法先把不合時宜的改掉
基層的地方政府公務員絕對只會按著法規跟你說這樣子做;
靠地方民代或者里長又可以再修改一下;根本毫無邏輯可言。
我參與過幾次交通會勘,你很難想像里長陳情的各種理由有多"localized"
你也可以預期那些交通局處的基層人員會翻出一個法規跟你說規定就是如此。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 (民國91年12月13日修訂)
行車速度,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左列規定:
一 在市區道路,時速不得超過五○公里,在郊外道路時速不得超過六○
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或行車分向線之道路,市區時速不得超過三
○公里,郊外時速不得超過四○公里。
二 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上,時速不得超過四○公里。
這種法條根本沒考慮實際狀況阿...不合時宜的不改,那些基層公務員就是按表操課
各位用路人應該做的是團結起來,要基層民代;中央民代先一起修法
讓道安規劃標準可以一致,而且不能放任地方政府,還有各種居民怪異的陳抗
但因為這種阻力實在太大,改下去通常都會變成擾民,然後就會沒票
所以當真的有民意代表去做這件事情的時候就要表達支持,
不然吃力不討好的情況下,就是妥協,然後繼續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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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二輪:藥為龜很難?
我之前去福州.的士下車也不是隨便下有固定位置的..
台灣隨招隨停習慣了.本來就是要固定位置上下客...
中國市中心很多禁止臨停上下客
問一下誰會在非幹道的路邊攔 --> 沒車坐就會去了
把壞習慣當常態當入境隨俗 交通環境才停滯不前
車版四輪都說自己開車要不違停很難 然後靠北計程車
違停 笑死
不違停很難,但不要併排很簡單
我常在非幹道叫車阿,怎麼了?
ㄜ 在忠孝東路上計程車多還是在旁邊的小巷比較多啊? 而且忠孝東路四段旁的小巷那麼窄都是紅線,依照違規的基準來說也是違規不是嗎?
併排、公車、路口,遠離點很難?
路口轉彎處十公尺是紅線,第十一公尺也是紅線 通通都是紅線的情況下,那讓乘客早點下車不就好了嗎(我沒說這樣對,但這就是現況) 公車停靠處其實也是智障,因為也不是停車彎進去 所以我繞過去的時候卡住最外側車道的車流,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違規仔最會編理由說法規不合時宜
我已經說過了,忠孝東路上基本上沿路都紅線,是不能下車的 然後很多不合時宜的法規本來就該改阿,不然郊區就訂個60;工區就訂15公里?
不用講中國那麼遠,80-90年代港片台灣夠多人看過了
吧?有些橋段就會提到計程車禁招區/禁停區,對台灣
人來講真的沒有那麼陌生
那個時候香港就已經在做種規劃,一般人會不會違規
?會,但對司機的裁罰很嚴厲,所以司機多半都會配
合
每個都停路口活該被檢舉
當然,因為忠孝東路整條都紅線
※ 編輯: snowanimal (211.75.127.114 臺灣), 11/06/2023 15:08:55忠孝東路正義國宅那邊有超長黃線 不過最近在消化預
算 禁止停車
推9樓,台灣的道路設計,就算只是車輛故障也會變成
違停,但並排停車就是違規仔自己的智障自私行為。
不要違停那麼難?
至於公車站的部分,德國有些城鎮的做法是故意設置
在車道上且毫無偏移,推測原因是路幅不足,且無法
退縮人行道給公車彎使用。若硬要讓公車向路肩偏移
半個車道停靠,反而徒增後方車輛跨越至對向車道,
與對向來車相撞的風險。
你可以違規啊,記點不要哀,罰單記得繳,怎麼違規
都是你的事
停路口超過5公尺就很難看得出檢擧了
解決方法很簡單啦,就是全面改用app叫車
硬要停路口被檢擧怪誰
公車站牌一條是有幾個,避開很難嗎?
然後限制上下車位置
是說現在不只Uber連55688都能app叫車了
路邊招手的還算是大宗嗎?
還有一堆停行人穿越道下車用餐的,行人該死?
道路設計真的夠低能
最外側是2.5台車的寬度卻畫滿紅線引誘犯罪
斑馬線都快畫到路中間了剛好送A柱大禮也沒避車空間
在道路設計這麼智障的前提很多違規根本就非故意
而且忠孝東路的併排亂象早就該被處理了。被記點剛
好而已
不要在公車站牌、路口10公尺、併排臨停就不會被檢
舉了,多走幾步路有這麼難嗎?
請善用app叫車到非幹道,另外可以多幫忙跟議員里長
申訴,增加計程車排班車位跟黃線,一起來督促政府改
變呀
台北市的非幹道上下車幾乎等於並排停車 所以也不行
乘客:麻煩你前面路口停就好。
司機:路口不能臨時停車唷,我往前一點。
乘客:那不然你7-11前面停好了。
司機:那邊也不能臨時停車哦,我再往前找可以臨時
停車的地方。
乘客:路邊臨停一下就好,又沒擋到人,30秒就下去
了。
司機:沒辦法,政府的規定,隨便停我會被罰錢(繼續
往前開)
乘客:你罰錢關我屁事,你馬上給我停車,錶多跳的
我不會付錢,再不停車我就投訴你繞路。
司機:那我多跳的不收你錢,我找可以臨停的地方。
300公尺後….
乘客:我就是看天氣熱才搭小黃,你停這麼遠,我就
直接搭捷運就好,幹嘛浪費錢搭計程車,沒素質又愛
坑人,難怪網路罵垃圾小黃不是沒有原因。
司機:(怒) 幹,你說誰垃圾,有種你再說一次。
乘客:幹,垃圾就垃圾,說十次都行,罵你垃圾還侮
辱垃圾。
司機出手結束這一回合。
乘客還手結束這一回合。
記者:又有新聞可以寫了
可是捷運站不見得比較近喔 XDD
全部重點都說到了!
現在紅黃線民眾檢舉條件嚴格 還不夠爽唷?
我看街景還是有黃線吧,還有一些公車停靠區和貨車
卸貨格,人行道上還有機車停車格勒。
在路邊加一些計程車臨時上下車格,或是人行道內縮
都可以辦得到吧,然後政府啥事不幹就放任計程車違
規也不處理幹嘛
檢舉魔人遇到工區都開15
可以去抄襲日本新加坡荷蘭比利時交通政策
就紅線你幹嘛停?亂招手你可以不接客
如果忠孝東路都不能停,那就是不能停很難理解嗎?
再說又不是沒有黃線
幫你複習忠孝東路從中山北路開往大安路,總長約2.7公里 中山北路 - 鎮江街 : 全線紅線 鎮江街 - 林森 : 全線紅線 林森 - 紹興 : 全線紅線 + 一格貨車卸貨 林森 - 杭州 : 全線紅線 + 兩格貨車卸貨 杭州 - 金山 : 全線紅線 + 一格貨車卸貨 金山 - 臨沂 : 全線紅線 臨沂 - 新生 : 全線紅線 新生 - 建國 : 全線紅線 + 兩格計程車停等 + 約5米黃線區 建國 - 復興 : 全線紅線 + 3段212號前黃線 + 兩格貨車卸貨 復興 - 大安 : 全線紅線 + 4段48號前黃線 + 大安路口前黃線 你認為這個長2.7公里的住戶、店家、辦公大樓都沒有任何下車需求是合理的嗎? 歡迎你來說明一下這些地方不能上下車是正常的。 舉忠孝東路只是因為好舉例,不然你可以自己花點時間去看街景哪邊可以下車
然後咧,就不能停啊
為什麼要因為你方便造成別人困擾
我方便?到底誰方便啊?都不用下車? 道路畫紅線還是黃線根本沒邏輯的好嗎,我根本不在乎甚麼困擾,我又不會在那邊停車 既然你的程度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那也沒啥好討論的。
樓上說的非幹道路邊攔車,說真的超級多
小巷子依然是紅線阿,依照定義還是違規
※ 編輯: snowanimal (114.36.202.171 臺灣), 11/06/2023 22:54:07現在要被檢舉真的蠻難的
恩,所以法規沒改到你的期望,你覺得違法是應該的?
某L別一直跳針 哪天你腳痛不方便搭大眾運輸 你就會
違規了 政府確實該規劃好 讓各種交通工具安全上下
車的地點 而不是一昧的完全禁止 即使是日本 計程車
也是隨招隨停 下車也是一樣
樓上原PO 不重要囉,反正交通部也幫垃圾小黃開通道
了,希望你們開薰XD
台灣就這樣 手痛就砍手 腳痛砍腳
整個忠孝東路這麼長一段人來人往的區域連一個合法
上下車的點都這麼稀少 根本就是毫無規劃
我第一次去香港也才知道的士不能隨招隨停…
原po忠孝東路給你停好停滿喔,這樣你開心了嗎?
現在本來就路邊一堆車子阿 有啥開不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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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推動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 台南研議舊城區試辦近期比較常在交通問題上與市府及相關單位打交道 當然長期以來台南市政府的表現大家看在眼裡 當然公務機關也有很多因素要考量 例如施作新方案的招標發標程序、 土地徵收、風險評估27
Re: [閒聊] 驚!陽明山下坡本來就很會拍超速嗎!?因很多網友跟朋友提到六分鐘內不得連續開超速,叫我去申訴看看,今天申訴 結果出來,來跟網友分享一下XDD 申述結果:失敗,乖乖繳錢! 原因: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上" 所以以維持原判19
Re: [問題] 巷子這樣停可以的嗎?首先,兩點結論 1.可以用市民信箱或1999向市政府交通局申請繪製禁制標線。 2.建議鄉民版友可以各自提出有需要改善 的道路路段來互相幫有需要的人向市府申請 這是因為如果身為當地居民勢必會有街坊鄰居的人情壓力3
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交通規則真的不必一直看國外 因為國外的法規並沒有參照台灣 有些地區甚至連平面道路都有規定左側車道為準備左轉或超車用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5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9
[閒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問題節錄其中幾條 這幾條真的是250CC以下機車賤民法條, 在沒寫禁行機車路段,直接開全場範圍技, 規定最內車道沒禁行機車,也不能行駛或強制待轉。 目前有看到一些路段機車可以直接左轉、4
Re: [新聞] 超速120公里!騎士挨罰13.4萬 反嗆警「提到這個,我就想問?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3 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X
Re: [問題] 國道內線開120km要不要讓道?因為推文被刪了 直接發一篇 一堆人糾結在超速跟最高速限行駛 居然還覺得有矛盾 先不去討論超車道該怎樣這種高層次的問題- : : : 原文連結: [deleted]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1) 看到這篇氣噗噗真的很好笑, 怎麼可能自己同意有過失, 拿錢出來賠,... 一定駁回, 法院判贏再說 (2) 我印象中 但在未劃設車道線或行車分向線之道路,市區時速不得超過三○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