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行人闖紅燈
※ 引述《longtimens (阿捲)》之銘言:
: 最近幾天一直看到有人說行人闖紅燈要不要讓
: 這是什麼狗屁問題,哪個正常人看到前面有障礙物會直接油門一拜撞下去的?又不是對岸要
: 報復社會直接開車撞人群的反社會仔
現在的禮讓行人天條如下,穿越的時候必須距離行人3公尺
https://imgur.com/YMy9iim
如果是右轉左轉那種預期會有人走出來的情況還沒問題
但連闖紅燈的行人都算呢?
這表示當你看到前面是綠燈,想要正常的快速通過時
突然有一個行人從路邊走出來,他甚至不用擋到你只要離你三公尺內
你就可以開心的繳錢給國庫了
而且這法規還超不明確,舉一個例子
汽車要經過穿越道的時候必須距離行人三公尺以上
之前有一堆傻子在那邊跳針說要停等要停等
但是取締標準是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不能進入行人穿越線
也就是說只要沒開到行人穿越線上,你愛怎麼滑都可以
那問題來了,守規則走行人穿越道的有明確標準別開到穿越道上
那沒走行人穿越道的呢? 甚至那種從路邊跑出來的呢? 我得離多遠?
而且現在法規必須禮讓,那我就問突然從路邊跑出來的我要怎麼禮讓
是不是我沒預知到有人衝出來,按法規就可以錄影檢舉充實國庫?
更甚的像是那種走路走在路邊的道理能不能從後面開過?
如果在接近的時候突然往路中央走,被拍到是不是也要充實國庫?
或直接站在路邊(無行人穿越道)思考人生不知道是走不走的?
很多配套都很不明確,完全只能被檢舉後看警察的興致
: 正常人第一反應當然是踩煞車,壓根沒什麼讓不讓的問題
: 重點是行人闖紅燈被撞,兩邊的責任歸屬
立法的覺得如果不設帝王條款
汽車駕駛看到闖紅燈行人就會懶的踩剎車故意撞上去
所以要設帝王條款管你行人是怎麼突然衝到馬路上,你撞到就得賠
--
其實行人帝王條款的目的應該是希望駕駛能盡力閃避路
上的行人,但在某些人眼中看起來像在鼓勵行人任意穿
越馬路。
事實上行人會任意穿越馬路多半都是個人心態問題,而
不是心裡想著「我有帝王條款,所以我要任意穿越馬路
」
給無敵星星就會減少任意穿越馬路的嚇阻力 然後還把責任轉嫁給正常行駛的人
真的不知道要說N次、帝王條款是在保護“無法”正常
認知燈號或正常行走速度的人,包含盲人/色盲/色弱/
弱視/智能缺陷/特殊行動不便的朋友
也是真正拆天橋/地下道、給“所有”類型行人方便的
原因
台灣的紅綠燈連像許多國家的咕咕叫都沒有
也沒有專用時相
能正常行走判斷燈號、還要利用霸王條款的行人
我們就當他智能缺陷也就算了,那一定是少數
你確定這種「智能缺陷」是少數? 你要確定耶? 如果這種智能缺陷是其他類型的幾千倍幾萬倍,能叫少數嗎?
不教而罰、這才是公部門的問題
你的意思是任意穿越馬路闖紅燈的行人,他們不知道闖紅燈不對?
但是帝王條款、行人無敵星,絕對需要存在
就台灣鯛特別多
台灣交通又不差這一條有問題的,諸公就是要你選不開
大家也都覺得路上車太多了啊,有人要改走路嗎?
沒保障沒人行道沒安全沒冷氣沒尊嚴選的人都變鬼了
行人違規行為改成開車騎車時會怎樣呢?
再者這條也包含大學長們的罰則。
不然行人繼續退100步好了,摩托車退60步,小車30步
實務上,行人闖紅燈的狀況不可能保持三公尺停讓,
多數大爺被開單的原因根本不是未達三公尺,是根本
不讓或只有減速沒有煞停,又從行人背後刷卡過去。
不過,保護無法正常依法橫越道路的行人立意雖美,
若因此害守法駕駛背上民刑事責任,我認為也有bug。
行人帝王條款,就是幫兒女賺一間房子的法源基礎
行人闖紅燈你就按喇叭,當然車子還是盡量閃過但我不
會煞停,真的被罰再說,至少目前沒看過直行綠燈要停
等行人的罰單
另外歐美行人闖紅燈一樣被喇叭按爆
3公尺真的不應該適用在違規行人身上,只要駕駛沒超
速,為保障一個要自殺的人而去懲罰守法的駕駛也很奇
怪!
你是不是沒檢舉過未停讓行人? 要有影片才能檢舉,
警察會去看相對位置,不然行人衝斑馬線這種不合理
的情況,誰都停不住。
https://youtu.be/jIrGYwd8X94
根據目前的法規,這個正常綠燈行駛的騎士被檢舉就能幫忙充實國庫了 然後你還要冀望鴿子隨心情放過你?
想想看帝王條款能保護哪些人就知道了。
怎麼不說,三公尺是變相鼓勵汽車不停讓?
不提高行人罰金,還不是你我最喜歡的台灣人情味?
四輪大爺該醒醒了 房車已經不可能給你方便用的了
三公尺跟三枕木紋是開罰依據,最低標準。
唯一用路還要繳稅還被限制一堆,開車當然傻了
1200月票正夯,大眾運輸給我搭起來
斑馬線退縮,還發生一件有趣的事情,流量少的路口
,行人幾乎都是到路口過馬路,最短途徑,而不是退
縮的斑馬線過馬路,甚至我親眼看阿婆找不到斑馬線
,直接走路口,總歸一句話,
「台灣太晚做,做太少,人民教育不足。」
現在都只是加倍奉還,硬著陸的亂象。
包含駕車者,無法認清自己的責任之重大。
行人走路是一出生就擁有的權利,不需要考試,撞到
人也不會死。
但是駕車不同,經過考試,挑選,事故可能致人死傷
,因此責任重大,駕車者可以責罵用路人,但是駕車
者自己的責任是一點也不能減少的。
但是駕車的人,部分沒有認清這點,以為行人要跟自
己一樣,大錯特錯的觀念導致這種事情還在戰,觀念
正確,根本不需要戰成這樣,可悲的台灣,一人一套
交通觀念。
講到這裡我要再次再次再次強調補充,行人也必須受
到足夠的用路教育,不是一堆新規則,新標線,新做
法,然後都不用受教育,不用宣導,行人也必須要受
到足夠且正確的教育,負起應有的責任。
當然駕車者的責任是遠大於遠大於遠大於遠大於行人
,這種觀念真的不想再重複了。基本,
你行經無號誌的路口也是不會預期有車衝出來嗎 看到
無號誌路口會減速 看到行穿線就不會了?
雲車手嗎? 綠燈經過行穿線減速? 來,請定義一下綠燈經過行穿線要減速到多少? 還是經過行穿線都煞停再開? 然後政府表示只要穿越就要讓,那你以為行人只會在路口穿越馬路嗎? 錯,行人也會在沒有穿越道甚至不是路口的地方穿越馬路 那你要看到路邊有人就煞停再開一次嗎? 你乾脆說開車限制速度跟步行一樣算了
難怪台灣人在無號誌路口都直直衝
你也知道有「少數」這個名詞,那你舉例衝出來的行
人也是「少數」,所以是要討論三小
四輪大爺:防衛性駕駛好累,所有行人都想害我
你去檢舉一次就知道,其實沒這麼好過。
一堆快速衝過去拼三公尺的駕駛,這種基本上根本罰
不到。 完全沒要停讓的意圖。
https://youtu.be/jIrGYwd8X94
結果不合理的法規你還要冀望違規了但警察放你過? 你就說這種 1.用衝的 2.闖紅燈 3.沒走穿越道 4. 僅單一車道 是要怎麼停讓三公尺
在沒有斑馬線的地方有行人,就是要減速通過啊,不管
他是不是只是走在路邊,或是你是綠燈,都該減速
雲車手? 請定義一下減速通過是要減多少? 那你乾脆修法外側車道或是單線車道限速5公里好了
※ 編輯: shamanlin (125.229.74.237 臺灣), 07/04/2023 11:36:03如果有些族群一定要有限速才會減速,那訂5公里可以
你是不是連減速通過的定義都講不出來? 減速多少? 不敢回答? 為了避免有人自殺碰瓷突然衝到馬路上所以開5km/h? 你來說說全球有哪個智障國家這樣幹,你要當第一個?
※ 編輯: shamanlin (125.229.74.237 臺灣), 07/04/2023 12:44:55是你覺得要訂5的欸
減速還要什麼定義喔,你會不會太誇張,40>30就減了
連減速減到多少還要寫清楚才會開車?到底是誰智障
果然雲車手認證, 你不定義減多少叫減速通過,那減10km是減速通過 減0.001km也是減速通過,那有個屁意義? 然後你現在說減速到30是吧? 先不說一般道路限速50可開到60 那你現在的意思綠燈經過穿越道、外側車道、單線路段只能開30km/h? 那雲車手來看一下一堆人不敢面對的案例
https://youtu.be/jIrGYwd8X94
https://imgur.com/rxgdTw6
影片中的騎士搞不好還不到30km/h勒 碰到這種突然側邊衝出來的也是來不及禮讓啊 你怎麼會有30km/h就夠了的錯覺呢? 雲車手去開卡卡跑丁車就好了,還跟人討論什麼路上狀況
看路上也知道智能缺陷的駕駛遠遠多過行人,不過台灣
駕駛臉皮都比較厚啦
無標線路口不知怎麼算
根據目前偉大政府的解釋,無標線路口也要按同樣方式讓 甚至不是路口突然有人衝上馬路的也是要按同樣方式讓
帝王條款盲區真的有點大...應該要對行人有相關配套
或規範,不然真的有點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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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最近幾天一直看到有人說行人闖紅燈要不要讓 這是什麼狗屁問題,哪個正常人看到前面有障礙物會直接油門一拜撞下去的?又不是對岸要 報復社會直接開車撞人群的反社會仔 正常人第一反應當然是踩煞車,壓根沒什麼讓不讓的問題 重點是行人闖紅燈被撞,兩邊的責任歸屬6
要 : 報復社會直接開車撞人群的反社會仔 : 正常人第一反應當然是踩煞車,壓根沒什麼讓不讓的問題 : 重點是行人闖紅燈被撞,兩邊的責任歸屬 : 一派認為行人無敵星星,一派認為行人違規怎麼可以無責4
依臺灣的法規,肇事時只要該違規有因果關係就一定會有肇責 從來沒有行人無敵星星這種事。 這裡講的「責」,指的是一旦肇事時要負擔的責任 和違規本身的行政罰鍰無關。 : 法官之前看法當然是看反應時間來不來得及判斷責任,現在的話不知道X
整天拿特例在這邊鬼扯 我在路上沒看過有行人闖紅燈走斑馬線的 會違規闖紅燈的人根本不會去走斑馬線 又要違規闖紅燈又乖乖走斑馬線根本不合邏輯 (會這樣亂走的人根本就是在路中直接切 誰還跟你走到有斑馬線的地方去闖紅燈) 拿一個幾乎不會出現的情況一直吵一直吵一直吵到底是不是有病2
現在帝王條款出來後 綠燈直行還要看有沒有行人闖紅燈 斑馬線慢慢走加瞪你到他闖完 一個晚上就可以遇到兩起 過去也不是 叭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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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台灣行人優先權?不知道是我理解錯誤,還是根本沒人在乎? 看到高雄完全無視交通規則的gif那篇 可以看出大家對行人還要在斑馬線停等 「其實是很習慣的」 所謂的「行人路權」,也就是行人使用道路、優先通行的狀況。32
Re: [新聞] 驚悚影片!女闖紅燈走斑馬線遭撞 倒地再死者闖紅燈的部分 當然違反交通法規 但不代表汽車開那麼快把人撞死就有正當性 事實上 交通法規寫得很清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 條)18
[問題] 請教關於未禮讓行人未禮讓行人堪稱帝王條款 路上看到許多人為了方便 不走斑馬線 天橋 地下道 直接穿越馬路 如果於綠燈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21
[討論] 行人帝王條款原來帝王條款還在 另一個疑問是這是指已經在路中間的狀況還是行人站在路邊等紅燈也算? 例如行人站在企鵝的位置12
[心情] 南雅夜市口危險的行人穿越道今天向大家介紹一下 板橋區著名的行人擊殺路口 路過時要注意安全唷!! <<南雅南路 x 南雅南路一段5巷>> 也就是<<夜市口>>8
[問題] 轉彎停等應該停在哪大家應該都知道 去年還是更早以前開始 轉彎車的車頭進入行人穿越道時,和行人的距離要達3公尺 所以大部分駕駛都會在行人穿越道前(也就是斑馬線)停等 可是雙北很多路口都是這種1X
Re: [新聞] 搶快駛過斑馬線狠輾「行人牽繩愛狗」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三公尺)以內應禮 讓行人優先通行。 休旅車是從人的後面過,法規上好像沒有違規的部分 狗的高度太低,過馬路不應該抱著嗎? 休旅車的高度加上引擎蓋,真的能看到狗在地上走?9
Re: [新聞] 驚悚影片!女闖紅燈走斑馬線遭撞 倒地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3 條第 2 項: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 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 法律上並沒有規定行經路口要減速,但有規定無論是否有號誌,2
[問卦] 行車禮讓行人的八卦?如題 請問禮讓行人有沒有個標準阿? 很長很大條的馬路 只要有行人要過就要等他過了是嗎? 假設一個正常行人正常走速要走這馬路要過3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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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中國補胎也太捲了 0.036
[問題] 被外籍移工撞到,車損求償22
[閒聊] IONIQ 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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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Rolls-Royce Cullinan可能搭載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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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汽車有衝壓進氣的設計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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