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驚悚影片!女闖紅燈走斑馬線遭撞 倒地再
※ 引述《adsl15888 (去留)》之銘言:
: 稍微看了一下討論。
: 有些人說路口減速
: 我以前就疑惑過
: 因為路口紅綠燈,如果減速實務上就會有一個bug
: 就是前方綠燈,但我必須減速,結果跳黃燈,但我還是必須減速過,最終就會變成闖紅燈: 動態的去想象或是實務時就知道,前方綠燈,還要減速根本就不合理,很容易遇到黃燈變: 紅燈變成闖紅燈,就是你過的時候是黃燈,但因為你又減速,導致黃燈時過不完路口,: 最終紅燈才過完路口,定義上這就是闖紅燈應該沒錯吧。
: 所以我當時稍微查了路口減速的法規,大致上的看法就跟這篇一樣。
: #1ZQ9e2zs (Gossiping)
: https://www.ptt.cc/Gossiping/M.1667799554.A.F76
: 我複製上面鏈接裡的文字:
: 『
: 交通規則部分:
: 1. 交通規則沒有規定綠燈方向的車子經過路口要減速。這好像是長久以來以以訛傳訛的: 說法,有些法官也這樣以為,但其實經過路口本來就不用減速。(和法官在法庭上當庭翻: 過條文確認)
: 2. 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的路權。
: 法律實務:
: 死者為大,法官會隨便找個理由判兩個駕駛人都有罪:過失傷害致死。理由會是未注意車: 前狀況、超速(如果沒超速,怎麼會看不到行人,然後就可以證明駕駛人超速了)
: 』
: 我記得以前查法規的意思是說,路口如果沒有號誌才需要減速,有號誌就沒有減速規定: 所以就像他說的,“長久以來以以訛傳訛,有些法官也這樣以為”
: 以上...
: 我蠻希望有人能給確定答案?
: 因為我一直覺得有紅綠燈下還要減速是不合實務,就是紅綠燈減速導致常常變成是闖紅燈: -
: 大家實務上,可以注意看看,如果前方綠燈,刻意減速是不是很容易變成我說的闖紅燈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3 條第 2 項: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
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3)
法律上並沒有規定行經路口要減速,但有規定無論是否有號誌,
都應暫停禮讓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
講白話就是車輛通過綠燈路口時沒有減速的義務
但如果有路口有行穿道、行穿道上有行人,車輛有煞停禮讓行人的義務 (就算行人闖紅燈)所以有把握遇到這種狀況煞得住就不必減速,不然就最好減速。
以上是照法規解釋和引申,我不討論法規是否合情或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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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為啥市區速限基本是50 這件 可能要回現場
看到底能提早多少發現行人闖紅燈
市區限速都很低的,基本是煞到死5公尺能煞停的速度
本來就是這樣,因為合理的情況就是大家自己要守規
矩,道路才能達到效率又有安全。
不然時速都定30好了,保證安全,那效率呢?
沒差嗎?安全至上嗎?配合墮落考照的三寶嗎?可以
啊,我想看血流成河,政府趕快再限制更多,看看最
後會變成什麼奇葩交通景觀。
樓上,5公尺才一台車距離耶,50km/h反應時間加煞停
可能有到30m喔
難道加速才是禮讓嗎?
人腦的反應時間,肌肉反應時間真的要加上去,不是
單純的計算瞬間煞停的時間,不然就是薩利機長翻版
,所以才會很多鍵盤車手,假日車手,覺得應該可以
煞停或者應該要有反應,其實人的反應根本沒辦法那
麼快,總之不要開快車,陌生路況也不要分心。
為什麼穩定的開過去的選項,或者不熟悉路況的環境
,腳浮在煞車上的選項大家都不選,不講,都在講路
口要加速?我不懂。
不然路口要加速嗎?難道只有這個選項?我的老天。
忘記推這篇樓主的說明。
不是要硬剛硬幹捍衛綠燈路權我最大,這也太笨了吧
,當然是合理合法的去做阿,陌生繁忙視野不好的路
口就是小心通過,覺得有危險的車前狀況就減慢,這
為什麼要額外說明?這種基本常識為什麼要額外說明
?超速當然不對,分心不禮讓當然不對,一碼歸一碼
,過路口就是專心,合理合法穩定的通過,結果一堆
人反串反諷,把極端拿出來一直槓,鬼切真的很難閃
,死角要起身轉頭放慢速度,就這樣簡單,槓成這樣
。
這種基本觀念常識要這樣詳細舉例說明,又一次證明
台灣交通教育的失敗,我就叫你背,死背,道理原理
不告訴你,你無法理解,就好自己理解自己的版本,
導致每個人的理解版本都不同,然後路上強碰硬剛,
網路先爭論基本觀念,大家都累了,核心問題永遠討
論不到。
老實說這個駕駛有在看路的話早就該按喇叭了。你看
一個人明明是紅燈還一直走出來你還不提醒他。
駕駛明顯分心,每次這種經過我瞄過去都在講電話,
滑手機,這種應該要納入檢舉項目。單手持通訊設備
,客觀看起來正在使用都要被處罰。
最差的猜測狀況就是駕駛不知道怎麼反應,或者自己
決定可以擦身而過,但是不管怎樣都是很爛又違法的
行為,撞到斑馬線上的路人真的沒什麼好說的。
路口不用刻意踩煞車減速,但是也不用死命地踩油門加
速吧
法規也沒說會有無邏輯三寶的花式違規啊
推這篇文和下面推文
講白了就是路上什麼奇怪的情況都有,「沒違規」的情
況下,風險自己評估,想衝然後煞不住就別怪人,愛搶
快被A柱擋到也是自己承擔,但要把自己放在一個高風
險的情境下駕駛,出事就別在那靠邀說大家都這樣
4 檢舉不停讓自救救人
4
我分享親身經歷 新北某單線道T字路口 路口綠燈但前面塞車過不去 所以第一輛公車選擇在路口停下來 前方淨空8
不好意思整串很多篇 我暫時還沒有一一去看 不知道有沒有人提到 斑馬線上很明顯有號誌的陰影 影片中該行人穿越的時候37
其實我很好奇為什麼板上那麼多駕駛人都有跟影片中一樣的動作: 1. 路上行車綠燈 2. 靠近路口,前車出現減速 3. 第一反應不是跟著減,而是變換車道 4. 前方出現障礙物 (行人)1X
所以說這邊很多人都是鍵盤車手,開車久了的人遇上這種情況通常直覺都是超車,為什麼? 因為路口淨空原則,只要有一定駕齡的人都會有此觀念,路口必須淨空,否則左右邊車子出 來了你就完蛋 因此超車非常正常,而根據信賴原則既然我線是綠燈,我就有路權,如果有注意到也許會警 覺而防衛駕駛,但根本上來說即便不減速也不是錯的72
前幾個月遇到相同情形,只能說還是要尊重行人! 最後感謝上天保佑! ※ 引述《edl2000 (Eduardo)》之銘言: : ※ 引述《Ccsteeker (飛天了)》之銘言:21
視力這個議題很值得討論.. 目前的駕照只要活著就永久有效的情況下(應該是全球首創) 從年輕18歲考到駕照後,到了老年開始有青光眼還是白內障 沒人知道啊,反正還看的到或者其中一眼正常就上路了 戴眼鏡後視力說不定只有 0.5 以下,也給他上路X
這篇正解啦~ 行人走在斑馬線 就是帝王條款 行人綠燈 撞人的車肇責100% 行人闖紅燈 撞人的車肇責也是50%以上 就說了 一堆猴仔飆仔6
不知道事發當時有沒有下雨 小弟前幾天和朋友出去吃飯 吃完之後因為朋友有喝酒 所以就換我開他的車 當時有飄一點毛毛雨23
照片是第一台車撞上女子前一秒,行人似乎剛好走到影子下,所以路口監視器完全顯不出 來。不確定從駕駛的角度看出去是否也會這樣? 另外覺得第二台車可能要負更大責任,因為當時第一台車駕駛已經不正常地把車停在道路 上,按理說第二台車接近時看到這種不正常的情境就該要準備減速而不是繼續往前衝。而
爆
[問卦] 為啥大家都這麼不喜歡禮讓行人阿RT 本肥早上騎車去上班的路上 剛好看到有行人過馬路過到一半 於是停下來準備讓他先過 結果後面跟著一堆機車64
[討論] 行人走班馬線低頭族,會按喇叭嗎?剛才在台北市東區 我走無紅綠燈的斑馬線過馬路 我低頭傳簡訊 一台車從巷子過來(從茶街那條 往以前的紅屋牛排方向過來)差一點撞到我按喇叭 我嚇一跳63
[討論] 台灣行人優先權?不知道是我理解錯誤,還是根本沒人在乎? 看到高雄完全無視交通規則的gif那篇 可以看出大家對行人還要在斑馬線停等 「其實是很習慣的」 所謂的「行人路權」,也就是行人使用道路、優先通行的狀況。42
Re: [新聞] 驚悚影片!女闖紅燈走斑馬線遭撞 倒地再我主要有幾個問題啦 第一 在綠燈的情況下行經路口減速 所謂減速是減到多少才合理? 第二42
[討論] 閃黃燈禮讓行人不對嗎?如果是我也會先禮讓行人 那台咪泥的車主... 這種不提告對不起自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10條23
Re: [分享] 車輛轉彎不需要禮讓行人轉彎不讓行人不能檢舉卻可以在交通檢舉網站上面選 讓我實在太好奇 所以寄信去問 得到下面答覆 結論是: 轉彎不讓行人不能檢舉 而且不是警察誤解法條 這個是法官的解釋 親愛的民眾:您好! 有關您反映警察超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一事,本大隊說明如下:交通執法作業涉及全23
Re: [新聞] 下班去吃東西…名醫王群光過馬路被機車撞自由時報的報導有錄像 從對街的景物看起來,事發地點在這裡 畫面裡面,王醫生用一個不慢的速度通過行人穿越道2
Re: [問卦] 行人綠燈過斑馬線要禮讓車?歹丸就不是法治國家意外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3 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無論有X
Re: [問卦] 要如何讓台灣駕駛,養成禮讓行人習慣?: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9 月 2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 10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