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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車禍,對方態度與作法

看板car標題Re: [問題] 車禍,對方態度與作法作者
elynn889
(NcMar47)
時間推噓 8 推:8 噓:0 →:11

※ 引述《rb731024 (還是米蟲......= = )》之銘言:
: 小弟我日前發生車禍,狀況是我(有受傷,有搭救護車)騎機車對方開車(都沒說有受傷)
: ,
: 我們是同時要併入同一車道,我是左轉車,對方右轉車,看了交通條款,我應該是完全沒肇

是否有影像?會更好判斷

如果沒有的話,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8款規定
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所以對方應讓你先行,對方肇責比較多


: 責(沒超速,雙方時速筆錄都說20-40左右),
: 因為調解時 對方一直認為我錯,不願意賠償我列出來的單據及精神賠償,也自己說如果他
: 說的金額不能接受的話,就提告他上法院。
: 結果近日竟然打給我說,他(開車)肋骨斷了兩根、會胸痛(時間已經過了3-4週),到時
: 也要去驗傷,反提告我傷害,然後竟然還說要去跟警察說重做筆錄,

就對方駕駛越想越不對勁,想要以刑逼民
筆錄應該是不能重做
畢竟當下已經簽字同意了


: 是想要詢問一下,這種狀況下,我有沒有辦法針對這個狀況,上法院時說明他捏造或是什麼
: 讓他更不利的作法(因為對方態度不好就算了,現在竟然還用這種說法來讓我害怕),有點
: 覺得太超過嚥不下這口氣,所以想問廣大的高手,有沒有聽過類似的狀況處理方法,謝謝。


當時做筆錄時,對方是否有表明"無受傷"?
如果當時並未表明受傷,應該就能主張他的肋骨斷了2根和這次車禍無關


上地檢署,請檢察官幫忙送車禍鑑定,地檢署送件省3000元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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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73102405/08 21:13有路口監視器 但是還沒有跟警察調閱

趕快去調閱,因為監視器影像都會有保存期,怕分局交通大隊那邊硬碟容量小,然後過沒幾天就洗掉了

MunezSu05/08 21:17原po常常檢舉,其實應該有行車記錄器

MunezSu05/08 21:21啊,看錯

XD

※ 編輯: elynn889 (223.140.98.246 臺灣), 05/08/2020 21:27:42

rb73102405/08 21:39好的,所以不管怎麼樣 我都先跟警察調監視器就對了!?

對,但照理說監視器警察本來就會調閱來看了

※ 編輯: elynn889 (223.140.98.246 臺灣), 05/08/2020 21:42:43

rb73102405/08 21:47Ok,因為我知道好像要申請 民眾才能看

paj05/08 22:05檢察官送鑑定,是完成車禍傷害告訴才能嗎?

midnight905/08 23:09正確的說是請警察「保留」監視器畫面

midnight905/08 23:10你沒要求 他也不知道你們和解沒 硬碟循環洗掉就沒了

midnight905/08 23:11你去調閱 也只能在那邊看而已 檔案是不能給你的

midnight905/08 23:11所以你只能去調閱順便要求他們保留檔案

midnight905/08 23:14寫初判表的跟處理事故的交警不一樣 寫完他就不管了

midnight905/08 23:14所以常常當下交警告訴你責任可能是怎樣 判出來又不是

techih05/08 23:20筆錄本來就可以改的 受傷也不一定馬上就看得出來

heart060605/08 23:28基本上這篇沒參考的價值,連推撞都能說是車輛移動中、

heart060605/08 23:28追撞是車輛靜止的。就知道這只是自以為的想像而已

oceanbenben05/09 09:15去事發地的轄區“備案”,警察就會把監視器影像留底

oceanbenben05/09 09:16等協調會時便可申請警察協助提供影像

mathrew05/09 10:16你要先去調 不要照理說怎樣 因為警察都會多一事不如

mathrew05/09 10:17少一事 所以你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