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私人土地停車
若外車未經同意就茲意停私人土地
是否無法用刑事訴訟只能民事?
要賠償的話,我的理解是對方佔有了這塊土地的使用權
若以租賃為例子,停車位一個月租金4500,最低租期1年
押金2個月9000
所以對方私自停車若為停車位,最低金額必須是一個月租金+押金9000,等於13500
若被佔用土地是住家或商業用地,則可能市價可達3萬-4萬
所以應該追討的金額是 3萬+6萬押金=9萬
我認為追償的金額應該以租賃價格來算
而非外面停車場價格來算
不然就以路邊停車格來算可以免費不是更好?
這樣理解可以嗎
另外附上看得亂七八糟的政府公告
https://i.imgur.com/deISZe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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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判決書
當然不是 他佔用你的土地 你請求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
是用附近停車場的每小時價格來計算 而且你要舉證他從某
日某時某分占用到某時某日某分共幾小時 不是說他停下去
你就用月租金或賣斷給他的金額來算好嗎?
我可以理解你想重懲這種亂占用自家車位的人的心理
但不論不當得利或損害賠償都以實質得利跟實質損失為準
停下去就收他個幾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停車位單價)顯然
並不合理 當然你想告還是可以把訴訟標的訂很高 比如說
平面車位單價150萬之類的不當得利 就多繳裁判費而已XD
法院感謝您
另外你貼的這個是"對方停了而且還不走"主張物上返還請
求權的規定 並不構成刑法的侵占 而你問的是如何求償
這是兩回事
你可以在門口裝上不顯眼的地刺喔
請問私人機械停車位沒使用可否放地刺防止他人亂停
放地刺、鐵釘,是否也是構成損毀?他自己開車輾過就不
用負法律責任?
因為好像也不能用地磚或其他車輛擋住他的出入,這樣反
而是限制自由
當然不是外車侵入後才安裝,是平時就裝起來啦
私人土地莫名其妙被別人灑滿鐵釘跟地刺,地主也很困擾
呀,怎麼會是地主的問題呢
圍起來外車進不去唯一解,法律是保障壞人的
不用想太多,法律有用的話還會天天上來問嗎?
這邊的人只會給你用冰塊砸車這種創意答案
我建議你直接掛個牌子寫每小時價格 應該可以當作定型化契
安裝升降柱,不想讓人停車就升起來
下次立告牌 每小時500元
貼告示一小時5萬也沒用,法官最多判一小時50元
大樓可以提示磁磚會掉落,空地就無解,法律是保護垃圾的
誰叫台灣的法律都是OO定的..
鐵鍊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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